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2023-01-10 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1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作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保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物资应急储备工作。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作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工作体系

  1)当启动医疗器械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2)平时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器材物质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物质,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3)平时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器材采购渠道,每种设备或器材供货方至少3到5家,保证应急物质可在24小时内到货。

  4)应急状态下,设备和器材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应。

  5)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维修工程人员采取先维修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6)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有权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保障使用。

  7)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每半个工作日向分管院长汇报本部门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8)应急状态取消后,医疗器械科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经验并向分管院长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障任务情况。

  4.培训和演练

  设立定期应急保障培训制度,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器械科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调度、组织运力,进一步做好生活物资及后勤保障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协调统一、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多方联动”为原则,确保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精准对接,运行有序,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后勤保障工作。实现春运保畅和疫情防控两结合、两不误,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煤、油等生产、生活物资运输。

  二、职责分工

  根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加强与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相关防疫部门的沟通联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协调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局直各单位

  职 责:负责做好沟通协调、文件运转、人员调配、会议组织承办工作;负责对接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与本县其他防疫部门的沟通联系。

  (二)后勤保障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财务股,局直各单位

  职 责:落实物资储备和领取发放。科学预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数量,进行合理配置。及时添置配送各交通检疫点所需物资,保障各交通检疫高效有序运转;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输调配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运输股、运输服务中心牵头,集团公司、运平分公司、汽车运输公司

  职 责:负责疫情突发期间,防疫物资、生活物资运输的运输车辆调配;协调农业农村、商务、工信等部门发放疫情物资运输《通行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集团公司、宛平分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各准备5台应急运输车辆,保障车况完好,随时待命。

  (四)值班值守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局直各单位

  职 责:督促值班人员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接听专用应急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运转;负责传达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工作新安排和新要求;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局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应急防疫物资运输车辆“三不一优先”(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保障防疫物资优先通行)等相关要求,做到“一断三不断”(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公路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中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局之力,全力做好交通运输防控疫情的物资运输等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上级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安排,高标准完成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把握工作重点。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服从指挥调度,全体人员做到随时待命、随叫随到。

  (三)严守工作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得空岗脱岗、擅离职守,不得推诿扯皮、临危退缩,不得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得造谣传谣、未经许可公开发表和传播涉密信息,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

  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

  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xx

  三、物资储备种类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四、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支付方式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4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22〕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重点人群保障流程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5

  根据

  一、组织领导

  二、应急调配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其他需求”栏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设置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

  (二)产能情况

  略

  (三)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五、优先性原则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二)市场需求保障

  (三)全员核酸保障

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

  4.转运要求:“熟人熟路”、应急有序、

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

  七、其他要求

。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市、县),组织人员,医疗救援组配合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6

  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吉县新冠指字〔20xx〕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储备、协同保障、科学高效”的医疗物资保障原则,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疗物资的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做好医疗物资保供,做到有备无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王小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麋同志、肖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收集汇总各类信息,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三、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总牵头负责全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的筹集、储备、调配工作。按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采购清单,按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完成采购,若遇紧急情况,做好向上级和其它兄弟县(市、区)申请紧急救援的准备;负责医疗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确保物资随时调配到位。

  县卫健委:牵头负责提出医疗物资需求清单、分配清单。对各网格区及医疗机构提出的物资需求进行梳理汇总审核,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轻重缓急,向办公室提报需求清单、采购清单、分配清单。

  县市监局:负责所采购医疗物资的质量监管,做好医疗物资储备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负责监测医疗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江西长运公司吉安分公司:负责筹备一定应急运力,保障应急防疫物资的运输工作,建立紧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医疗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采购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涉及资金保障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医疗物资采购价格的指导工作,做好防疫物资的稳物价工作。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做好物资调配、分发工作。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社会捐赠,联系国内外红十字会,利用有关渠道筹措应急医疗物资。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生产应急医疗物资。

  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医疗物资的申领、转运、调配、统计等工作。

  各牵头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需其他单位配合落实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助工作。各牵头部门在物资筹集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医疗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

  四、工作流程

  1.提出需求。由县卫健委统计一轮县域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资清单;多轮核酸检测或者突发疫情时,由县卫健委每天统计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物资需求,并整理成需求清单,提报办公室。

  2.组织筹集。由县工信局牵头,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和县卫健委提出的需求清单,经请示工作组组长同意后,启动采购程序并依规快速完成采购。紧急情况下,若遇到采购难以满足需求,及时向上级和兄弟县(市区)请求支援或接受社会捐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等),由各单位、各乡镇自行采购保障。

  3.科学调配。启动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时,由县工信局负责,对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需求清单和采样台物资准备清单进行分拣包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按照网格区检测点数量统一定量领取并调配使用。若启动多轮检测和发生突发疫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根据前一轮物资剩余情况和实际需要,填写物资申领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办公室同意后,到物资仓库领取。(物资领取联系人:王利民15779665xxx)

  4.快速转运。按照谁领取谁运输的原则,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负责所需防疫物资的转运工作。如遇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紧急转运。

  5.有序回收。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在一轮核酸检测结束后,要将剩余物资,特别是非一次性使用物资,包括带“生物危害”标识样品转运箱、医疗废物转运箱、大号收纳箱、垃圾桶、喷壶、高音喇叭、额温枪、剪刀、帐篷等,进行消杀后统一收集,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启动新一轮核酸检测时,同一网格区内的采样点上,以上物资原则上不予重复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由县工信局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时,县工信局要每日报告出入库及物资库存情况,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原则上要每日会商,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工作组组长。

  二是强化快速响应。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期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作战要求,全力构建快速响应机制,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在线,确保电话畅通;物资仓库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物资调配到位。特殊情况下,物资调配可由值班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员临机决断,调配手续事后补充完善。

  三是强化纪律要求。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服从指挥调度,严格工作纪律,在物资需求、筹集和分配等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廉政纪律,不得推诿和拖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7

  医疗设备供货方案

  1、我公司承诺,保证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交货时间及产品质量要求及时供货,并送达到指定地点,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用户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承担。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按照企业产品说明书进行产品验收。

  3、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产品配置清单与产品组件三者一致并且随附产品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手册等全套技术资料。

  4、我方中标后,特成此项目领导工作小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若不按时完成任务,愿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安装调试方案

  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会同厂方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丢失,附件、随机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是否与合同装箱单相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若有缺损及不合格现象应立即厂方代表交涉处理,索取或索赔。

  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科会同设备使用科室及厂方,对设备的安装进行定位。对设备定位要考虑以下因素。

  (1)应适应工艺流程的需要

  (2)应便于使用者的医疗操作

  (3)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的外尺寸、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及安全距离

  (4)应保证设备安装、维修、操作安全的要求

  安装结束后,设备使用科室应与设备科及厂方一起对设备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前应充分检查电源和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试运行时,对设备的各功能进行核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我公司对所销售的仪器做出以下售后服务承诺:

  1)我公司负责该仪器的安装、调试、培训,用户提供相符合的仪器工作环境;

  2)仪器维修、保养及出现故障时简单的处理方法,由我公司在用户现场进行技术培训;

  3)我公司对所销售仪器的内在质量承诺保修(人为、环境、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仪器损坏除外);

  4)承诺保修期为自仪器安装之日起12个月;

  5)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配件与仪器维修(易损及消耗品除外);

  6)保障零配件、消耗品供应及维修服务;

  7)仪器发生故障时,对院方维修请求,工程师随叫随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8)工程师不定期进行主动回访,以确保仪器正常使用和院方使用信息及时反馈维修站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己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xxx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己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己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预防疫情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9

  1.入库管理

  (1)手术室内设置兼职人员负责仪器管理工作,建立资产入账登记。

  (2)每年根据医疗仪器使用情况,与专科讨论,提岀购置计划。由设备采购部门、医院大型设备管理委员会综合评估后进行申购。

  (3)设备到货后由设备处、厂家与手术室共同开箱验收。

  (4)设备安装调试后,并粘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编号。

  (5)手术室妥善保存仪器的相关资料,如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2.使用管理

  (1)新仪器使用前必须进行操作培训,公司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仪器的性能特点、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2)新仪器设备必须张贴或悬挂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应急电话。

  (3)50万元以上医疗仪器设备均建立使用登记本,由使用人员记录运转的情况。

  (4)仪器使用管理做到“四定四防”。“四定”指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和定期维护;“四防”指防尘、防潮、防蚀、防盗。

  (5)仪器日常使用由专科护士负责管理。使用后处于备用状态。

  (6)医疗仪器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借出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凭借条借出与收回。

  (7)不定期开展仪器设备使用培训。

  3.维护保养

  (1)医疗仪器设备建立维修保养电子档案,由临床工程处进行登记。

  (2)医疗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査由医院内部技术人员负责。

  (3)仪器设备厂家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根据维护约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

  (4)维护保养人员及时反馈仪器设备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4.报废管理

  (1)医疗仪器报废原则:医疗仪器在功能上存在损害,不能满足手术需求。

  (2)资产管理员根据医疗仪器的实际状态,填报报废申请,由设备处评估后决定。

  (3)小型设备由手术室工勤人员将报废仪器送至指定地点存放;大型设备由设备处通知相关人员移走,并填写报废登记单,电子档案上做相关记录。

  (4)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报废仪器。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10

  一、大型医疗设备定义及分类

  1.本制度中大型医疗设备是指:单机价值超过人民币万元以上(重点十万元以上)用于医疗急救、诊断、治疗和医学科研设备。

  2.根据维修工程人员分工而将上述设备分为:

  X线诊断机械设备类;

  监护及手术室设备类;

  呼吸、麻醉核医学、眼科及碎石设备类;

  超声诊断及检验设备类;

  呼叫及常规设备类;

  消毒及常规设备类;

  二、设备保养管理方法(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主管工程师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主管工程师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

  三、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1.设备维修实行专人分工负责制。

  2.维修负责工程师对所管设备要及时认真做好:设备开箱验收登记、设备索赔登记、保修期内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情

  况登记(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记录、设备清洁及消毒方法。

  3.维修负责工程师对所管设备,应尽可能采取下修方式(除故障特别复杂外)。

  4.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主管工程师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维修中遇到难以判断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管工程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仪器维修组应及时召开问题讨论会,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6.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也应及时向上汇报。

  7.维修工程人员应严格把好报废设备鉴定关。

  8.仪器维修组长应定期对下属的工程文件档案进行审核。

  9.工程文件档案实行维修负责人保管方法。

  10.维修电路图实行集中管理方法。

  11.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所管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工作交流,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从中判断设备的使用现状。

  12.维修工程人员还应经常与厂商维修工程人员进行联系和交流,虚心求教,尽最大可能地了解所管设备的常见及特殊故障的判断及维修方法。

  13.维修工程人员应及时了解所管设备代理商或维修工程师的变更情况,并及时与新的代理商或工程师取得联系,以保证零配件的索取和维修联系。

  四、维修及保养工作的落实及监督

  1.医疗设备科仪器维修组长负责针对各类不同设备,制定保养工作要点及程序。

  2.该组长根据设备返修情况,调整保养周期。

  3.仪器维修组定期召开“设备状况讨论会”,重点找出维修及保养工作中的漏洞并加以弥补。对维修及保养工作不负责任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及时的批评指正。

  4.仪器维修组长不定期地对全院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巡视,充分听取使用设备科室的意见及建议。

  5.工程技术人员下修及保养工作结束后,需填写工程登记表,在表中详细写明工作过程及结论。并由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签字确认。

  6.设备的返修率作为维修工程人员的工作考核标准,直接与晋级及医院奖励挂钩。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11

  一、各科室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并有登记记录以备查考。

  二、定期巡回检查。对重点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查,半年一次。

  三、新购高档设备,在操作人员外出学习的同时,应派出设备维修人员学习维修技术。

  四、保修期内的设备,进口和高级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盲目拆卸,对其故障要及时报请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五、属技术监督局强制统一计量的设备、仪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六、急用设备,应突击加班修理。

  七、维修人员不能完成任务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纠纷的,要根据情节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科室人员违章操作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维修人员发现后,根据事实与损失大小报请领导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设备技术人员应参与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验收,并积极与厂家或公司派来的技术人员合作,熟悉该设备性能,以便日后保养、维修。

  十、建立维修登记制度,万元以上的设备建立使用、保养、维修档案。

  十一、设备技术人员在工作时应注意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指导工作标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详见附件)。

  二、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

  (一)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督促地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连片特困地区县,下同)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各地要落实投入责任,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的正常运转。

  (二)强化对口帮扶。进一步明确三级医院帮扶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组织三级医院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帮扶力度。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中医医院可选派3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帮助贫困县县医院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

  (三)推进远程医疗。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拓展服务内涵,丰富服务内容,通过远程会诊、查房、示教、培训等形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规范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

  三、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

  (四)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继续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全面解决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问题。鼓励各地继续开展面向村卫生室的免费医学生培养。持续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建立健全压茬选派制度,通过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开展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探索开展省域内非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绩效,逐步用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

  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七)消除“空白点”。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对于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通过设置临时医疗点,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

  (八)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按照《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国卫财务发〔2018〕38号)要求,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和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现症病人分类救治。

  六、保障措施

  (九)明确职责分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部门负责健康扶贫政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要求;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脱贫攻坚实际,制订政策、明确标准并推动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实施健康扶贫、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分类救治工作,扶贫部门负责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考核,医保部门负责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将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健康扶贫的投入保障。

  (十)制订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贫困人口普遍认可以及可量化、可实现、可考核的原则,制订具体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于2019年7月底前将本地具体工作标准和排查结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报备。省内各地原则上不再另行制订标准。

  (十一)加大投入支持。中央财政统筹卫生健康领域现有资金渠道,在分配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时,对“三区三州”和其他深度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省级、市级财政对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要予以倾斜支持。县级财政要按规定落实好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对于服务人口较少、按照现有渠道和补助标准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村卫生室,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贫困县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项目。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要支持解决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鼓励各类公益基金、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13

  为做好我街道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 )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确保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全街道农民参合率达98%以上,贫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参合率达100%。

  二、筹资对象

  凡属我街道农业户口的农村常住居民(以下简称“农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以及非本地户口人员,不得参加新农合。全街道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禁止重复参合。

  三、筹资标准

  20xx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下简称“参合 农民” )缴费标准为每人缴费20元(以家庭为单位缴纳) ,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为每人补助80元,筹资共计100元/人/年。

  四、筹资时间

  从筹资动员会之日起,实行边宣传发动,边收缴筹集资金.

  的办法,11月20目前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个村以下达的任务数为准),12月10日前完成参合农户信息录入工作。

  五、筹资渠道

  (一)农民个人缴费: 20xx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20元,各村以户为单位收缴现金。参合资金缴纳后,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必须登记造册、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所收资金统一通过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财政所缴入区财政基金专户。

  (二)贫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名单由区民政局统一提供,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区民政局划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残疾人名单由区残联统一提供给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区残联划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出资帮助本村部分或全部村民缴纳参合费用,但不得以垫资的名义事后再向参合农民收取参合资金。

  (四)社会各界、工商企业及社会人士可以资助农户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用。

  六、实施步骤

  筹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11月9日至11月15日)。街道分别召开“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新 农合”筹资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培训经办人员,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对在外务工的农民,各村(居)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做到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集中筹资及登记造册(11月16日至11月30日)。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参合农民基金筹集工作,组织以村(居)委会干部为主,驻村干部负责,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参合登记表,收缴个人应缴费用,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收据上应注明参合农户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姓名) ,并及时将资金上缴至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统一上缴到区财政基金账户。在筹资过程中,要做到填写登记表和收缴参合资金同步进行,集中汇总,务必将参合农民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有关内容登记准确。集中筹资截止时间为20xx年11月30日。

  第三阶段:信息录入和填证发证( 12月1日至12月10日)。街道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将已登记注册的参合农民有关数据资料录入微机,并将有关数据资料反馈到各村(居)委会复核,确认相关登记内容无误后,将参合人数及录入资料有关情况汇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街道公章后报区合管办。街道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展开新参合户的填证工作,组织各村做好合作医疗证发放工作(原有合作医疗证的农户不重新发证)。在发放新参合户合作医疗证时,要认真细致地对参合人数、参合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复查,对姓名有误和漏录的,街道合管办要及时予以修正和补录。根据上级要求,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合作医疗证准确无误地发放到新参合户手中。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新农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 项重要的惠农政策,街道已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这次筹资工作将是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要充分认识推进 “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把“新农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部、村委“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落实。街道包点干部包干村、村干部包干联组、组长和党员包干联户,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20xx年度新农合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各村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将20xx年本辖区参合农民补助情况公示到村(居)、组。各村(居)、组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公告,设立宣传橱窗,分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采取政策宣传和真实事例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和阶段性工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合。

  (三)明确职责。街道各大办公室要大力支持各村开展“新农合”筹资工作,发动本办公室干部职工做好农村亲属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带头参合,卫生院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街道、村两级医疗机构,协助所在工作区、村开展好筹资工作。财政所要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将参合农民配套资金足额划拨到“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并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预算、拨付、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缴费专用票据”协助做好参合农民的基金收缴工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进行监督。纪检、审计部门要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民政办公室负责落实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农村优抚对象,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筹资费用,确保这一群体人员的参合率达100%。街道合管办负责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发放,并对各村筹资参合、信息管理、制证发证工作给予指导,认真做好参合农民的基金收缴工作。

  (四)严格奖惩。街道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重视、操作规范、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办公室、工作区、村予以通报表彰;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办公室、工作区、村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督查审计办法兑现。对在筹资过程中违规操作、未征得农民同意强行代扣垫资或挪用“新农合”基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20xx年12月11日至20日)。由街道督查办公室、街道合管办按照区“新农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新农合”筹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14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围绕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坚持高位推动,责任下沉,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厘清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医疗救助申请工作流程,确保资助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和再救助政策落地见效。

  一、强化征缴力度,实现参保“全覆盖”“没疏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征缴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岳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度,建立以市、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城乡居民医保征收体系,印发《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黄伟雄主持召开专题部署和推进会议3次,2次对工作进度靠后的县市区政府进行重点交办。市税务局、市医保局提高站位、层层推进,多次组织召开县市区税务局、医保局主要负责人部署推进会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全力推进征缴工作。二是信息支撑,全面摸排。市医保局委托第三方信息公司开发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建立多渠道动态更新基础数据机制,摸清参保人员底数,找准工作着力点。各县市区转换工作模式,激励奖惩结合,压实基层责任,组织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机构,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拉网式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常住人口参保情况。三是加强宣传,应保尽保。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经办窗口等宣传阵地,采取制作微视频、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激发群众参保热情。平江县选取身边群众事例以身说法,制作本土方言征缴宣传微视频,在主流媒体重点推荐,综合点击量超过10万,荣获湖南省2022年医保参保缴费宣传视频展播评比一等奖。我市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连续三年持续稳定在95%以上,2022年度全市常住人口5051922人,参保总人数5113757人,其中职工566516人、居民4547241人,参保率101.22%。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数273687人,资助参保资金5882.4万元,困难群众参保率100%。

  二、强化沟通联动,部门分工“明职责”“不推诿”

  一是建好职能部门“协作桥”。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水务局、银保监会、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将脱贫攻坚期内健康扶贫六重保障措施统一转换为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每月定期与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动态更新困难群众名单,在医保系统及时做好标识,确保困难群体医保待遇保障到位。二是完善医疗救助“流程图”。落实《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围绕《岳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开展基层调研和意见征集,组织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就医疗救助申请工作召开协调会,针对医疗救助申请流程中救助对象身份类别认定不清、部门职责不明的情况,联合五部门印发《岳阳市医疗救助申请工作流程》,规范制定7套申请表格,厘清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将我市医疗救助工作落实落地。三是织密医保内部“管理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市医保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有效开展。

  三、强化政策落实,群众患病“有保障”“少担忧”

  一是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到位。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统一全市医保待遇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流程,规范进行双向转诊,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范围,提高基金补偿限额,落实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倾斜支付政策,2022年一季度困难群众大病保险保障2729人次,基本医疗支付2632.45万元,大病保险基金补偿1010.29万元。二是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到位。建立因病因伤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定期跟踪梳理群众自付医疗费用情况,对参保群众大额自付医疗费用作出预警监测,同步推送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核查,精准识别确定困难群众身份,及时落实救助措施。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实现我市辖区内第一、二类救助对象“一站式”结算,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垫资压力,提高了医疗救助服务效率和服务满意度。截止2022年6月30日,全市实施住院救助34357人次,资金支出4238.97万元;实施门诊救助13701人次,资金支出426.71万元。加大再救助工作力度,将再救助封顶线提高至10万元。各县市区强力开展再救助工作,屈原管理区第一批申请再救助对象已通过公示审核阶段。三是医疗救助资金执行到位。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各县市区认真清理脱贫攻坚期地方扶贫特惠保、财政兜底等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措施资金平移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定期调度县市区的中央、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执行情况,我市2020年度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在省级绩效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加大县市区地方财政投入力度,2021年度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数14260万元,执行数14522万元,执行率101.83%,其中地方财政预算数2298.43万元,执行数2482.01万元,执行率107.99%,2022年度湘阴县级财政追加医疗救助资金预算148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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