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冷链配送方案

2022-12-22 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冷链配送方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冷链配送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十四五”期间,围绕服务农产品产地集散,提升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效率,改善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培育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具有较强市场力的综合性龙头企业。冷链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冷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我市肉类、果蔬、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85%、30%、85%,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保持一致。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布局

  1.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深入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一流的农产品品牌。打响定州蜜桃、定州鸭梨、定州羔羊肉等地理标志农副产品名号。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重点镇和中心村,结合实际需要分区分片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合理设置田头停车、换装场地,完善果蔬“最先一公里”冷链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邮政公司、供销社)

  2.完善销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依托我市交通优势,着力打造与消费规模匹配的冷链集配中心,畅通上游采购和下游销售渠道。鼓励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整合“最后一公里”配送资源,面向终端消费开展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等服务。依托市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市乡村冷链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供销社)

  (二)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

  1.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鼓励优势流通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以核心业务为基础、物流供应为纽带、整合上下游资源的领军型物流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定州支行、金融办)

  2.推动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严格冷藏车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标准化车型推广力度,按要求分步骤淘汰非标准化冷藏车,加强冷藏车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积极推广新型冷藏车,促进运输载器具和包装单元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将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探索建设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鼓励企业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单元化包装。(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3.发展冷链多式联运。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统筹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和邮政快递,开展全程一体化冷链运输。发展冷链甩挂运输,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探索冷藏车和冷链设施共享共用机制。加快国际陆港项目建设进度,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组织能力。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提升跨境冷链物流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局、商务局、邮政公司)

  (三)创新发展冷链物流模式

  1.推动商贸冷链设施改造升级。推动国际粮油食品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新建冷链仓储设施,完善流通加工、分拨配送、质量安全控制等功能,建设改造末端冷链配送服务站点,鼓励移动冷库、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广泛使用。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物流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探索发展移动冷库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租赁等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2.探索产加销一体化运作模式。鼓励龙头冷链物流企业、生鲜食品商贸流通企业对接上游生产和终端消费,提供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共同配送全链条一站式服务。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开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供应链服务,辅助生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合理安排计划、精准组织生产。支持生鲜电商、冷链物流、快递企业加强产地到销地直达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等农产品流通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

  3.培育冷链物流灵活配送方式。鼓励龙头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推广应用多温区配送车、蓄冷保温箱和保温柜,多种形式发展多温共配。积极推广“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鼓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冷链末端配送业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邮政公司、商务局、住建局)

  4.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新零售。支持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商业、电商企业等拓展生鲜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辐射范围和消费规模。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发展,探索无人超市、智能供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公司)

  5.积极推广合作发展模式。鼓励电商、快递企业利用既有物流网络,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冷链物流服务向农村地区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城乡物流快递末端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便民市场改造升级。优化便利店、菜市场布局,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等共享共用末端设施网点和配送冷藏车,打造“上行下行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6.培育冷链物流产业生态。推动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吸引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整合,强化农产品全产业链组织功能。优化“冷链物流+”产业培育和发展环境,创新“冷链物流+种养殖”、“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新零售”等新生态、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四)提高冷链物流发展质量

  1.提高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推动冷链物流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发展。鼓励企业对传统冷库和运输设备等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广自动仓储、分拣、监控等设备应用,打造自动无人冷链仓。推动自动消杀、蓄冷周转箱、末端冷链无人配送等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交通局)

  2.加速绿色化发展进程。鼓励企业对在用冷链设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冷库、冷藏车等能效环保标准,执行国家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按要求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制冷设施设备和高排放冷藏车。新建冷库等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自然冷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邮政局)

  (五)培育冷链物流品牌

  1.肉类冷链物流。鼓励金宏肉羊、定农肉食、杰威鹅等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加强全程温控和监管追溯,加快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打造冷链物流地域品牌。鼓励冷鲜肉生产流通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等流通渠道,拓展直营零售网点,健全冷鲜肉生产、流通和配送体系,提高冷鲜肉的肉类消费比重,探索“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

  2.果蔬冷链物流。依托蜜桃、鸭梨、设施葡萄、辛辣蔬菜等特色果蔬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仓储保鲜预冷设施,大幅减少保鲜药物使用。推广适合果蔬特点的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等设备使用。鼓励使用冷链设施开展果蔬保鲜,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提高果蔬商品化处理能力,减少流通损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3.乳品冷链物流。鼓励定州伊利奶业升级冷链物流设备,提高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推动企业与电商、连锁超市合作,完善低温液态奶全程冷链物流系统,规范销售终端温度控制管理。加强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建设,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4.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支持金牛药业、康博药业等企业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末端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冷链物流要素保障

  1.加强资金、土地、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服务业、流通领域专项资金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在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基础上,统筹做好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

  2.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冷链仓储物流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冀中职业学校等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与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订单班、产业学院,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顶岗实习,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

  (七)加强冷链物流安全监管

  1.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省出台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监管沟通协调。完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检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强化冷链物流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违规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2.创新行业监管手段。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探索建立冷链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融合。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广信用承诺制,推进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行政审批局)

  3.强化检验检测检疫。围绕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加强相关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检疫装备配备水平。严格排查冷链产品仓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冷链物流发展是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定州的有力支撑。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担当。

  (二)加强组织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重点工程落地,完善支撑政策,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保障方案有序实施。发挥激励机制的正向引导作用,对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

  (三)优化营商环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简并资质证照,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探索推行“一照多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

  (四)营造舆论环境。加强冷链物流理念宣传和冷链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认可度。提高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宣传推介一批冷链物流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典型案例。

  食品冷链配送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进一步明确我省“十四五”时期推进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我省产业结构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冷链物流体系,区域冷链物流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一是设施设备更加完善。加快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冷链装备提升,冷库库容规模和冷藏车保有量年均增长10%以上。加快建设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力争实现4—5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纳入国家年度建设名单。产地预冷、传统农批市场冷库等末端设施短板基本补齐,设施装备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二是服务能力更加优质。专业化冷链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肉类、果蔬、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85%、30%、85%,综合冷链流通率显著提升,流通环节腐损率逐步下降。三是行业影响更加显著。冷链产业链供应链联动整合加强,冷链新业态新模式更加多元,冷链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全国百强和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数量明显增加,龙头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四是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建成全省冷链物流追溯监管平台,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贯穿冷链物流全流程的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全覆盖。冷藏车监控率、重点冷链产品全程监控率显著提升。

  二、构建现代冷链物流设施网络

  (一)构建“7+N+X”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围绕7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以及具备条件的冷链物流设施,规划布局若干省级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推动构建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核心、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为重要节点、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末端网点的干支仓配一体、产销协同的现代冷链物流设施网络。

  (二)加快冷链物流重要节点设施建设。支持广州、深圳、汕头、江门、湛江、茂名做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和申报工作,支持多个承载城市以联合体形式在城市群内部或沿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开展合作共建。推进全省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布局建设工作,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城市申请纳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引导国家物流枢纽强化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聚焦“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加强两端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三)强化冷链物流设施互联互通。引导冷链物流骨干基地、集配中心、末端设施加强功能对接和业务联通,推进干支线物流和末端配送协同运作。加强与国家“四横四纵”冷链物流骨干通道、全国供销公共型冷链物流网融合衔接,支持省供销合作社牵头建设华南片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鼓励骨干基地和集配中心扩大服务内陆腹地的范围和能力。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畅通内陆鲜活农产品入粤通道,提升港澳通关效率,强化面向港澳中转、供应能力。

  三、夯实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

  (一)着力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冷链设施短板,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产地重点镇和中心村,分区分片集中建设田头预冷保鲜设施。复制推广广州增城区、茂名高州市等地共享式“田头智慧小站”示范经验。支持大埔县、罗定市、高州市、徐闻县等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以及具备条件的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肇庆高要)预制菜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构建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平台等,成立“田头智慧小站”产业服务联盟,引入社会力量,重点培育一批产地移动冷库和冷藏车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力发展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设备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推广“田头冷链服务驿站”“供销田头集散中心”“移动冷库+集配中心”等模式。完善农产品主产区村级物流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等配套冷链物流设施,强化干支衔接运输组织,构建“县-乡-村”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

  (三)创新产地冷链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等农产品短链流通新模式。大力发展广东供销农产品直供配送网络,鼓励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开展净菜、半成品加工,为餐饮企业、学校、机关团体等终端大客户提供直供直配服务。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鼓励引导生鲜农产品经营主体加强与配送、快递等专业冷链物流企业合作,推行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共同配送模式。

  四、提高冷链运输服务质量

  (一)强化冷链运输一体化运作。依托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运输、干线运输。试点开行铁路冷链班列,推动粮食、牛奶、冻肉等品类通过铁路运输,提升铁路冷链市场规模。探索开通荔枝等特色农产品冷链航空绿色通道和高铁冷链专列。推动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与区域分拨配送业务高效协同,构建干支线运输和两端集配一体化运作的区域冷链物流服务网络。

  (二)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鼓励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吊装、平移等换装转运专用设施设备,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能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推进港口、铁路场站冷藏集装箱堆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重点推进广州大田、深圳平湖南、江门北站铁路货场建设,发展冷链集装箱公铁联运。鼓励现有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拓展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功能,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升中老、中欧班列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增强国际冷链联运组织能力。积极推动湛江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公铁海联运冷链物流业务。依托广州白云、深圳宝安、珠海金湾、揭阳潮汕、湛江吴川等枢纽机场,大力发展面向高端生鲜食品、医药产品的航空冷链物流,加强冷链卡车航班建设。支持广州、深圳打造国际冷链物流门户枢纽。

  (三)推动冷链车辆通行更加便利。鼓励各地市加快统一城市配送冷藏车辆标志标识,对统一标志标识的冷链城市配送车辆,以及需在限行区域通行的新能源、民生保障冷链运输车辆,优先发放通行许可。探索实施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和停放措施,合理规划设置中心城区商业区、居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专用卸货场地和道路范围内配送车辆的临时停车泊位,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允许冷链运输车辆进行不超过30分钟的停靠装卸作业。

  五、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

  (一)加快城市冷链设施建设。支持在广州、深圳、汕头、佛山、东莞、惠州等农产品主销区和中转规模较大的城市布局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与消费规模匹配,集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佛山)民生保障冷链物流园区、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二期)、清远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改造,配套建设封闭式装卸站台等设施,鼓励建设公共冷库、净菜加工车间等设施,完善流通加工、分拣配送等功能。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加大零售端冷链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引导城市商业街区、商圈、农贸市场共建共享小型公共冷库。

  (二)健全销地分拨配送体系。支持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广东供销公共型冷链物流骨干设施扩大分拨服务范围,重点完善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冷链集配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的区域冷链分拨网络。鼓励销地冷链集配中心构建面向大型商超、生鲜连锁、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的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区共同配送服务网络。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向冷链集配中心转变。

  (三)创新冷链物流配送模式。积极推广“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鼓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冷链末端配送业务。鼓励龙头物流企业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鼓励生鲜农产品新零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模式融合创新发展,推广无人超市、智能供货。引导企业建立城市群都市圈同城化共同配送联盟,推动城市冷链配送网络协同发展,共享共用末端设施网点和配送冷藏车,开展多温区共同配送。

  六、优化重点品类冷链物流服务

  (一)加快肉类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和禽畜疫病防控新要求,加快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冷鲜肉流通体系,实现预冷排酸、分割加工、包装运输、保鲜销售等全程冷链服务保障。支持茂名、湛江、韶关、肇庆、清远、云浮等生猪家禽优势产区依托现代畜禽产业园完善冷链物流设施,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配备必要的冷藏车等设备。加快在预制菜产业园布局公共型肉类冷链物流设施,推广标准化流通型冷库、肉类保鲜柜在农贸市场、社区生鲜门店的应用。

  (二)增强果蔬产地商品化能力。在粤西南菜北运核心区、特色经济作物主产区、果蔬进出口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仓储保鲜设施。支持广州、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湛江、茂名、肇庆等特色水果、蔬菜生产示范基地改造或新建产地预冷保鲜设施,配备果蔬清洗、分级分拣、切割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等配套功能,开展分级拣选、清洗加工、预冷等初加工。

  (三)健全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远洋和近海捕捞企业完善船头预冷保鲜、船坞速冻保鲜设施。鼓励大型水产养殖企业加强鱼塘速冻保鲜冷库建设。加强海水、淡水原料产品冷链的标准化研究与建设,提升冷链设施设备技术智能化水平,健全加工储运全程温控可追溯体系。支持机场、港口口岸完善进口水产品冷链配套设施。鼓励广州、珠海、汕头、佛山、江门、湛江等水产优势产区和集散地构建辐射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

  (四)提升医药冷链应急保障水平。支持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优化冷链医药储备管理,健全应急联动和统一调度机制,完善医药冷链物流绿色通道,提高冷链医药应急保障能力。完善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疫苗冷链配送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疫苗储运冷链设备数字化管理,积极探索优化疫苗储存、运输模式。

  七、推进冷链物流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一)加快数字化发展步伐。开展数字化冷库试点工作,推动冷链物流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大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及自动识别终端、监控设备、电子围栏等设备的安装与应用力度,推动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实现对到货检验、入库、出库、调拨、移库移位、库存盘点等各作业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

  (二)统筹信息化平台建设。支持广东冷链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与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对接,引导更多冷链企业纳入平台管理,加强冷链全过程温湿度、定位轨迹监测预警,完善冷链数据采集、认证、查询、溯源等功能。依托广东数字供销平台,加快智慧冷链信息服务、冷链运输配送、冷链资源整合三大平台建设。鼓励骨干企业搭建市场化运作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整合区域冷链货源、运力、库存等市场供需信息,提供冷链车货匹配、仓货匹配等信息撮合服务,促进冷链物流业务一体化发展。推动专业冷链物流信息平台间数据互联共享,打通各类平台间数据交换渠道。加强对冷链物流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力。

  (三)提高智能化发展水平。鼓励企业加快传统冷库等设施智慧化国产化改造升级,打造自主可控的自动化无人冷链仓,加快运输装备更新换代,加强车载智能温控、监控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冷库“上云用数赋智”,基于国产基础软硬件环境,加强冷链智慧仓储管理、运输调度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优化冷链运输配送路径,提高冷库、冷藏车利用效率。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冷链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和制冷设施设备。鼓励新建冷库等设施利用自然冷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加快淘汰高能耗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冷藏车,适应城市绿色配送发展需要,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冷藏车采用新能源车型。鼓励使用绿色低碳高效制冷剂和保温耗材。

  八、大力培育冷链物流骨干企业

  (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在冷链物流领域探索推行“一照多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重点培育以现代数字技术为支撑,连接主要产销地的跨区域供应链企业。围绕冷链细分领域、特定场景培育专业化冷链物流企业,提高精益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能力。鼓励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拓展服务网络,提升市场集中度。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冷链物流企业和具有冷链资源整合能力的大型企业。推动冷链物流平台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冷链物流组织化、规模化运营能力。

  (二)提升冷链物流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龙头冷链物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强化境内外冷链物流、采购分销等网络协同,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冷链食品品牌,延伸跨境电商、交易结算等服务,提升国际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贸易企业等协同“出海”,围绕全球肉类、水果、水产品等优势产区,积极布局境外冷链物流设施,依托远洋海运、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国际货运航空等开展国际冷链物流运作。

  九、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化建设

  (一)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支持成立省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挥标准化智囊团力量,围绕冷链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流程、信息追溯等重点环节以及绿色化智慧化等重点领域,加强冷链物流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因地制宜参与制定冷链地方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冷链物流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二)加大冷链标准宣贯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守好冷链产品安全底线,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鼓励企业提升冷库、冷藏车等能效环保标准,执行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充分发挥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作用,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贯,推动协同应用,提高推荐性标准采用水平。开展冷链物流标准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价。

  (三)推动冷链设施设备标准化。加大标准化冷藏车推广力度,逐步淘汰非标准化冷藏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冷藏车。开展冷链物流标准化应用试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位,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周转箱(筐)、托盘、笼车等运载单元,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具。加强标准化冷链载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完善载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推动冷链运输全过程“不倒托”“不倒箱”。鼓励企业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单元化包装。

  十、加强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

  (一)完善冷链物流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强化跨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加快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冷链物流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引导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配备冷藏车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设备,在冷库、冷藏集装箱等设施中安装温湿度传感器、记录仪等监测设备,实现各环节数据实时监控和动态更新。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冷链物流智慧监测追溯系统建设中的应用,提高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可信度。推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融合,依托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平台、省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形成全链条追溯体系,提升冷链监管效能。

  (三)强化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围绕主要农产品产销区、集散地、口岸等,优化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布局,加强检验检测检疫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布局建设区域田头快检小站。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实行闭环式疫情防控管理,防范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禽流感等疫情扩散风险。完善广州、深圳、汕头等进口口岸城市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检验检疫结果、货物来源去向等关键数据共享,建立全程可追溯、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国家级、区域性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建设快检实验室,推动各地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十一、强化冷链物流政策要素保障

  (一)加强资金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撬动作用,加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大型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用足用好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广东供销公共型冷链物流骨干网等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性、基础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统筹涉农资金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定期梳理重大项目信息,对接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大型冷链物流设施的支持。推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REITs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项目贷款、动产抵押、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手段拓宽融资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通过设立物流产业基金参与冷链投资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挂牌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二)加强用地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统筹划定,保障冷链物流设施合理用地需求。重点支持新建重大冷链项目,合理确定冷链物流用地土地出让底价和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控制指标。对利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已供土地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企业,在规划许可等方面予以支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或提高自有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产地型冷库。

  (三)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高校加强食品加工与保藏包装等学科专业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将冷链物流产业发展技能人才要求融入人才培养目标,逐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改革,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推进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共建冷链物流领域现代产业学院。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冷链物流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引进国际高层次冷链物流人才。

  (四)加强研发创新。组织省内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针对南方大宗和特色果蔬在物流过程中品质迅速裂变、低温生理失调和腐烂变质的核心问题,研发新型保鲜共性技术。完善冷链技术创新应用机制,发挥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农产品智能冷链物流装备工程实验室、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产品冷链物流装备研发专业中心等研发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领域科技和装备研发,打造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冷链物流技术装备创新应用示范。

  (五)推进减税降费。严格落实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冷藏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鼓励企业建设绿色冷库,通过节能改造和能效管理,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直购电合同或者与售电公司协商签订零售合同,通过市场化手段降低用电成本。符合条件的冷库仓储用地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十二、强化冷链物流工作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重点工程落地,完善支撑政策,强化评估督导,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各地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发展实际,统筹推进本地区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加强统计监测。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建立冷链物流统计评价体系,准确掌握全省冷链物流底数情况。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龙头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平台企业等,加强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研究编制我省冷链物流发展综合性指数,科学、及时、全面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三)发挥协会作用。鼓励冷链物流行业协会开展冷链物流发展调查研究和政策宣贯,全面掌握市场规模、行业结构、人员设施设备等情况,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馈行业发展共性问题。支持行业协会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引导企业共同打造和维护诚信合规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食品冷链配送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我省冷链物流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肉类、果蔬、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医药产品等物流需求,建设完善冷链物流枢纽网络,提升冷链物流体系现代化水平,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健全监管保障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助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为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冷库总库容达到1750万立方米,人均库容赶超全国、接近江苏浙江平均水平,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3—4个,建设省级冷链物流基地15个左右,搭建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连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建成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二、拓展提升冷链物流服务

  (一)肉类冷链物流。加快皖北生猪、肉羊、肉牛、肉禽优势产区和合肥等主销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阜阳中原牧场冷鲜城、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现代物流园等重点项目,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冷鲜肉生产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积极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肉类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85%。(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果蔬冷链物流。依托砀山酥梨、长丰草莓、怀远石榴、怀宁蓝莓、和县蔬菜等特色果蔬生产基地,加快果蔬移动冷库、预冷设施建设,实施宿州黄淮海物流园冷链物流基地、马鞍山和县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一期)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快递、电商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推广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30%。(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三)水产品冷链物流。依托沿江、沿淮等水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冷藏、加工一体化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施安庆望江县长江流域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阜阳太和水产品初加工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全链条无缝对接和安全温控数据共享,鼓励开展活鱼低温暂养、纯氧高密度冷链等配送技术创新。(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85%。(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乳品冷链物流。推进蚌埠、阜阳、淮南、马鞍山等奶业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淮南年产10万吨液态奶生产线及检测技术中心改扩建、马鞍山年产20万吨鲜牛奶等重点项目,支持牧场、奶农合作社、养殖小区、生鲜乳收购站等提高冷却、储存、运输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传统奶站改造升级,建设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生鲜乳产地低温处理率保持100%。(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五)速冻食品冷链物流。加强滁州、马鞍山、芜湖、阜阳、蚌埠等速冻食品优势产区冷链物流基地、产销集配中心建设,实施滁州年产20万吨速冻米面食品和其他速冻食品、芜湖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重点项目,打通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冷链服务链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提升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功能,积极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引导合肥、亳州、阜阳、蚌埠等地做强医药物流中心,实施亳州药王谷物流、安徽华源医药二期冷链物流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医药生产、流通、物流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末端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省药监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完善冷链物流枢纽网络

  (七)建设重点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合肥、宿州、蚌埠、阜阳、芜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聚辐射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促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之间及与国家物流枢纽互通合作、联动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聚焦区域性农产品、食药品流通加工、仓储配送等冷链物流需求,建设一批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3—4个,建设省级冷链物流基地15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建设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农业大县、重点农业乡镇布局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直销等功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在消费规模和物流中转规模较大的城市主城区、县城建设销地冷链集配中心,面向商超、生鲜连锁店、菜市场及社区邻里中心、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开展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建设省级冷链集配中心100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健全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发展移动冷藏设施巡回租赁、“移动冷库+集配中心(物流园区)”等。(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大城市冷链前置仓等“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应用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扩大城市冷链网络覆盖面。(省商务厅牵头,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建设供销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安徽省域网。(省供销社负责)到2025年,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000个、库容300万立方米。(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

  (十)强化冷链干支运输一体化。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铁路冷链班列运输,持续提高铁路、水运、航空在中长距离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中的比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交控集团、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物流企业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打造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完善城乡双向冷链物流通道。积极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新通道。(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等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扩大农村高品质生鲜消费品、高效医药产品供给。(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电商快递企业等联合布局城乡一体冷链物流网络,打造“上行下行一张网”。(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创新城市冷链物流配送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促进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积极发展“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动态优化城市配送路径,提升城市冷链配送效率。(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商贸等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业务,推广应用多温区配送车、蓄冷保温箱和保温柜等。(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三)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支持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以及合肥陆港型、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等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慧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托合肥、芜湖等地机场以及沿江、沿淮港口,发展冷链卡车航班和专线网络,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组织能力。积极发展冷链甩挂运输,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大力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四)畅通冷链物流国际通道。支持合肥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以及芜湖、马鞍山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发展。(合肥海关负责)依托合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创建,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服务水平,畅通亚欧陆路冷链物流通道。对接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基地,加快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冷链物流业务。(有关市政府牵头,省口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依托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大力发展面向高端生鲜食品、医药产品的航空冷链物流,建立健全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速流通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民航机场集团、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十五)推动冷链物流数字化智能化。对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建设。(省供销社负责)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步伐,推动冷库“上云用数赋智”。支持冷链物流装备制造,推广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网络货运平台集聚整合冷链物流信息,提高货源、运力等资源供需匹配效率。(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六)支持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提高带板运输比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快轻型、微型新能源冷藏车和冷藏箱研发制造,加快发展新型冷藏车、铁路冷藏车、冷藏集装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鼓励批发、零售、电商等企业将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省商务厅负责)推动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促进冷链物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冷库以及冻结间、速冻装备、冷却设备等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支持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等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桩、加气站。(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鼓励使用绿色低碳高效制冷剂和保温耗材,推动制冷剂、保温耗材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快发展市场主体

  (十八)培育壮大骨干冷链物流企业。瞄准国际国内物流龙头和全国冷链物流30强企业,深入推进“双招双引”。(各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冷链服务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资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培育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生产、流通企业开放冷链物流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培育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创建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10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九)夯实专业服务支撑。鼓励电商骨干企业建设集仓储、分拣、集散、配送、商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冷链产业园。支持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开辟冰鲜、冷冻专卖区。(省商务厅负责)鼓励快递企业开展疫苗、生物医药、中医药等专业化温控供应链服务。(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发展保理、保险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发展冷链物流咨询服务业,培育第三方认证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冷链物流地方标准,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发挥省冷链产业发展联盟以及有关行业协会、骨干企业作用,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贯,提高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推荐性标准采用水平。(省商务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加强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

  (二十一)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监管沟通协调。完善主管部门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相关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记录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二)创新监管手段。健全完善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对进口冷链食品流通进行追溯管理。推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资源共享。(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数据资源局、合肥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优化“全报备、全进仓、全检测、全消毒、全赋码”闭环管控。(各市政府负责)鼓励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配备冷藏车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设备。(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在冷库、冷藏集装箱等设施中安装温湿度传感器、记录仪等监测设备,完善冷链物流温湿度监测和定位管控系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徽),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三)强化检验检测检疫。支持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便民菜市场、冷链物流、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依托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围绕主要产销区、集散地和口岸,建设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堵住疫情防控漏洞。(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保障措施

  (二十四)强化组织协调保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发展难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市结合发展实际,细化任务举措,推动任务落实。省冷链产业发展联盟及相关商协会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行业自律。(各市政府负责)

  (二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冷链物流用地出让底价、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控制指标(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对田头市场需要集中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拓宽冷链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冷链物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落实)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探索推行冷链物流企业“一照多址”。(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优化调整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畅通冷链运输绿色通道。鼓励各地为城市配送冷藏车通行提供便利。(省公安厅负责)

  (二十六)增强专业人才支撑。支持合肥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院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课程,鼓励通过实训基地、订单班、新型学徒制培养、岗位实习及建立专业学院等方式,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培养。(省教育厅负责)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十七)加强行业分析监测。定期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企业等,加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形势跟踪研判,为政策制定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参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食品冷链配送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精神,推动全区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滞后、全程冷链物流比重偏低、服务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对肉类、水果、蔬菜、乳品、水产品、速冻食品及医药产品冷链物流需求,促进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自治区冷链物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着力补齐设施短板、畅通运输网络、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监管保障机制。到2025年,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物流枢纽5—6个,力争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6—8个、产地保鲜设施500个,构建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支撑的三级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显著提高农畜产品跨季节供需、冷链产品跨区域流通的能力和效率,基本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建设运营,全面提升集聚辐射功能。支持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等承载城市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整合集聚分散的冷库、冷藏车等存量设施资源,补齐关键领域设施短板,推动冷链物流集群式发展。结合自治区农畜产品、食品药品等冷链物流需求,支持呼和浩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鄂尔多斯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提升冷链服务能力,支持包头市、赤峰市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具有冷链服务功能的国家物流枢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设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农业大县、特色农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善产地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产地直销等能力,减少产后损失。推动消费规模和物流中转规模较大的城市建设商贸冷链集配中心,发挥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作用,面向商超、批发市场、生鲜连锁店、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开展农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推动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冷链集配中心。(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财政厅、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三)补齐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围绕产地“最先一公里”冷藏保鲜需求,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物流企业等结合实际需要,在生鲜农畜产品重点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探索发展共享式“田头小站”等移动冷库、冷链设施设备租赁等专业化、全程化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服务,提高产地源头冷链物流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引导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等融合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商企业等利用既有物流网络,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拓展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冷链物流服务渠道。推动城市冷链物流“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引导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药店、生鲜电商、快递企业等完善城市末端冷链物流设施,促进末端冷链配送发展。(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肉类冷链物流。加强肉羊、肉牛、生猪、肉禽优势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构建肉类主产区和主销区有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顺应畜禽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趋势,完善规模屠宰、预冷排酸、低温分割、保鲜包装、冷链储运链条,加快构建“定点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鼓励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果蔬冷链物流。依托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设施蔬菜,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冷凉蔬菜,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加工型蔬菜等生产基地,以及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瓜果主产区,因地制宜建设预冷设施、储藏窖、气调库等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引导快递、电商企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乳品冷链物流。推进呼和浩特市为核心的沿黄地区、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等草原牧区以及赤峰市、通辽市等西辽河流域奶类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规模化奶业企业升级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提高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发挥龙头乳品企业以及电商、连锁超市等流通渠道作用,完善低温液态奶冷链配送体系,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依托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淡水鱼、蟹、虾产区,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设施设备,提高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与快速检验检测检疫能力。推动建设一批水产品销地大型批发市场、冷链集配中心,加快提升销地冷链分拨配送能力。支持口岸机场建设具有国际货运、冷链仓储、报关、检验检测检疫等功能的水产品航空货运冷链物流服务通道。(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展速冻食品冷链物流。支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速冻食品产业集聚区龙头生产企业对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立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销售、检验检测于一体的全流程冷链服务链条,促进速冻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依托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提高品控能力。(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引导道地中药(蒙药)材主产区因地制宜建设通风贮藏库、冷藏库、地窖等,完善分级、清洗、干燥、包装、装卸输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支持医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生产、流通、物流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室)等医疗网点无缝衔接,提高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保障水平,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保障紧急状态下疫苗等重要医药产品运输畅通和过程质量安全。(自治区农牧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冷链干支线运输。发挥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呼和浩特商贸服务型、鄂尔多斯生产服务型、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等大型物流基础设施集聚优势,完善集疏运体系,开展规模化冷链物流干支线运输。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铁路冷链班列等干线运输模式,重点提高铁路在中长距离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中的比重。引导物流企业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冷链物流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城乡冷链物流双向通道。畅通农畜产品上行通道,鼓励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形成产销密切衔接的农畜产品出村进城新通道。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供销、交通运输、电商等企业共建共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扩大生鲜消费品供给。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等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冷链物流网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展冷链多式联运。依托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航空枢纽以及主要铁路、公路枢纽,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能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发展冷链航班、冷链运输车专线网络,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组织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甩挂运输,鼓励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培养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统筹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和邮政快递,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组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畅通冷链运输国际通道。积极争取设立呼和浩特市进境冰鲜水产品、满洲里市和乌兰察布市进境肉类监管场地。依托乌兰察布市七苏木中欧班列枢纽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服务水平,畅通亚欧陆路冷链物流通道。鼓励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等主要农畜产品进出口口岸积极拓展国际铁路联运、跨境公路国际冷链物流业务。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提升跨境冷链物流组织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冷链设备设施升级。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运载单元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加强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严格冷藏车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标准化车型推广力度,加强冷藏车生产、改装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对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数字化发展,推广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等设备,实现到货检验、入库、出库、盘点等各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鼓励企业牵头开展冷链物流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促进传统冷链物流产业智能化发展。积极参与数字化冷库试点工作。依托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城市网络货运试点工作,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业务,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冷链物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能源冷藏车和冷藏箱研发制造,积极推广新型冷藏车、铁路冷藏车、冷藏集装箱。支持各类冷链物流基地、园区、集配中心和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强公共充电桩、加气站建设。新建冷库等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太阳能、自然冷能等清洁能源。适应城市绿色配送发展需要,加快淘汰高排放冷藏车,鼓励更换新能源冷藏车,引导使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冷藏车及配套装备设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引导大型生产、流通企业整合开放内部冷链物流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物流企业深度参与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企业为抓手,大力引进区外大型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培育自治区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冷链物流企业跨界融合,创新业态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标杆企业。(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治区配套法规政策。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加强跨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到位。依法规范各类冷链物流相关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农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制度。(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创新优化监管方式方法。逐步完善冷链追溯、运输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平台,推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资源共享。依托“蒙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加快形成全链条追溯体系,提升冷链监管效能。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冷链物流监督。依托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大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检验检疫。围绕主要农畜产品产销区、集散地、口岸等重点地区,优化检验检疫站点布局,提高装备配备水平,增强冷链食品药品检验检疫能力。支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依托自治区和各盟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冷链物流检验检疫能力建设。推动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实现全过程及跨区域信息互通、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加强检验检疫结果、货物来源去向等关键数据共享。支持冷链物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牵头组建检验检测领域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载体,提升冷链物流检验检疫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冷链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落地,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重点工程,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自治区冷链物流发展重点工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冷链物流项目储备库,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级财政资金等现有资金支持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产地保鲜设施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在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基础上,统筹做好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建设与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永久性农畜产品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冷链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鲜活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支持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政策。在冷链物流领域推行“一照多址”,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税务局、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课程。鼓励高等院校深入对接行业需求,以应用为导向发展冷链物流继续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合作,通过建立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等方式,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培养。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培养引进高层次冷链物流人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标准执行和统计监测。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为重点,推动冷链物流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和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龙头物流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日常运行监测和行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食品冷链配送方案5

  为推动我省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以提升冷链物流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为导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规范强化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规范、标准统一、模式多样、链条完整、追溯方便”符合我省省情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指导。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创新动力。

  2.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补齐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平台等主要短板,加快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形成产业上下游集聚、要素保障充分的区域性冷链物流园区。

  3.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实现技术、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推动供应链一体化等新型产业形态。

  4.完善标准,信息推动。支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信息服务平台。

  (三)发展目标。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标准健全、绿色低碳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培育100家以上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培育10个以上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产业集聚区,冷链物流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监控,全链条可追溯,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区域冷链物流中心建设。

  1.加快推进肉类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济南、淄博、菏泽市等肉类主产区,打造覆盖全省、服务全国、全程“无断链”的肉类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一批肉类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冷库节点网络的拓展和优化布局,完善温度监控和质量追溯系统。(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2.加快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青岛、威海等市打造4个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集群,培育10处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打造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有关市政府)

  3.加快推进果蔬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潍坊、聊城等市的瓜菜菌类农产品种植和集散功能优势,建设一批果蔬冷链物流基地。选择部分高附加值的特色蔬菜、水果推广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技术,推广应季储存和反季销售,促进均衡上市。(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依托我省农产品、水产品、肉类产品等资源优势和重点区域布局,构建覆盖全省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依托产地和源头市场,建设低温储藏保鲜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采收后及时预冷,提倡移动式快速预冷设备的循环共用,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快补齐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依托重要物流节点和大中型城市,改造升级或适度新建一批冷链物流园区,推进冷链加工基地与区域集散分销中心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生鲜食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集聚发展。鼓励相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建设完善停靠接卸冷链设施,鼓励商场超市零售终端网点配置冷柜、冷藏箱等冷藏运输单元,建立冷链终端服务系统,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有关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

  (三)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

  1.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地方标准的制定,建立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和温度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选取重点市、重点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组织开展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成立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研究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有推广价值的可上升为地方标准,并积极推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推进冷藏运输车辆温度控制、监测装置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发布,为冷藏运输车辆的温度监测性能评测和检验提供依据。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3.推进标准化周转箱、托盘的推广和循环共用。鼓励生产流通企业使用标准周转箱和托盘,建立健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配套标准体系。鼓励探索标准周转箱与托盘组成集装单元,与集装箱、标准运输车辆、多式联运相结合,实现作业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1.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按照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鼓励企业对原有仓储、运输、订单等管理系统进行模块化改造,推广使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物流管理系统,促进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广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可视化、一体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

  2.加快构建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上云,着力整合冷库、冷藏车辆等冷链物流资源,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全程温控、车辆跟踪、货物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品+冷链设施+服务”的冷链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加快构建区域性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和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逐步与国家有关平台对接,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五)促进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提升。

  1.加快开发应用冷链物流先进技术。促进绿色环保、安全节能技术在低温仓储及运输中的应用。鼓励企业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加强对移动式等新型分级预冷装置、多温区陈列销售设备、大容量冷却冷冻机械、节能环保多温层冷链运输工具等的研发。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认证要求,在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中推广全程低温控制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提升冷链物流装备专业化水平。加强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仓储智能货架、全程监控追溯系统等冷链物流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以及轻量化、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冷藏保温车型在冷链物流中推广使用。将冷藏保温车辆的温度监控设备性能要求作为投入运营的基本条件,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严禁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上路运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研究“小型甩挂式恒温箱”等新型设备在运输中的运用。建立跨运输方式的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提高铁路冷链装备技术水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冷链技术支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六)加快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

  1.加快培育龙头品牌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连接重要产销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推动“生产+流通+销售”三大环节相关企业实施品牌共建。支持现有冷链物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鼓励大型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实施流程再造,盘活冷链物流资源,提供社会化冷链物流服务,实现企业价值链延伸。鼓励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对现有配送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提升社会化冷链服务能力。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生鲜温控供应链,推广“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型冷链物流运作模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2.加快培育跨境冷链物流企业。推进开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推动铁路与公路冷链物流协同发展,在骨干铁路物流园区建设冷库等设施,鼓励铁路物流企业参与长距离、大体量冷链运输。规划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冷链货物储存、集散和分销中心。推动青岛经广西凭祥口岸至越南,潍坊至昆明直至东南亚、南亚,淄博至霍尔姆斯口岸出境至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冷链物流班列加快发展。依托进口生鲜及冷冻商品口岸,建设完善生鲜商品储存冷库和相应查验场所。(有关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疫检验局、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七)强化冷链物流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冷链物流管理体制创新。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冷链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结合冷链产品特点,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现有监管方式,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市政府,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2.推动冷链物流领域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高效、便捷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定期抽查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健全冷链物流控制管理体系。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评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畜牧兽医局)

  3.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山东”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向社会公开。完善冷链物流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相关冷链物流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人行济南分行)

  4.规范冷藏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冷藏保温车辆投入运营的相关要求,在车辆准入、年度审验、强制报废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

  (八)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提升农业类院校的冷链物流和农产品保鲜技术的研发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职业教育,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冠名式培养和定制化培训,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培训和实践基地。建立多层次的人才教育、技能培训和技术示范体系。强化人才交流,引进国内外优秀管理人才,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冷链物流发展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工作,确保责任分工落到实处。加快开展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二)加大政策扶持。

  1.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冷链物流。发挥相关政策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冷链物流行业,探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参与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融资门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交易。

  3.各市要加快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并与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对符合规划的重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冷链物流企业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

  4.加强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标识管理,在核定载重、车辆年检、交通管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用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5.大力宣传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加强冷链物流行业调研,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冷链物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全程冷链生鲜农产品质量的认知度。

  食品冷链配送方案6

  加快推动冷链物流发展,对促进我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精神,适应食品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我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冷链物流运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为导向,以物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重点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冷链物流运输网络、构建现代化冷链服务体系,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全省物流核心枢纽和重要枢纽为主要节点,覆盖全省、衔接大型农业生产基地、中心渔港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标准齐全、全程温控、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2-3家冷链物流设备技术先进、综合运输服务能力较强、具有海南特色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全省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运输率明显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冷链物流效率明显提升,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统筹规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根据全省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心渔港和鱼、肉、水果以及农产品出入境口岸等主要产地和消费地布局,统筹规划全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节点空间布局,创建进口肉类、水果等特殊产品指定口岸,拓宽口岸功能,完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根据市场需求,研究确定市场规模和发展目标,切实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加快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和网络建设。依托全省热带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三级批发市场,以预冷、低温储藏、保鲜、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热带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全省中心渔港、生鲜农产品产销衔接区,推进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依托马村港、洋浦港和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等国际贸易枢纽节点,建设进口肉类、海鲜以及水果、农产品冷链物流分拨中心。依托海口、三亚、儋州和琼海等城市消费地,在城市物流聚集或功能区,规划建设一批长短途冷链运输有效衔接、查验与监控设施配套完善的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加快农村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最先一公里”产地预冷设施。(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政府)

  3.抓好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冷链车辆停靠接卸设施。鼓励商场、超市和农产品贸易市场提供冷链终端存储服务。加强面向城市消费、大型住宅区的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集采购分销、冷链运输、温控仓储、检验检测、加工配送、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终端连锁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程温控供应链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二)推广应用先进冷链装备技术。

  4.加强冷链物流先进技术应用。鼓励企业按照国际低能耗、零ODP(消耗臭氧潜能)技术标准,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大力推广新型蓄冷材料,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型保鲜减震包装材料、绿色防腐技术与产品。积极开展油气产业冷能可再生资源的应用研究,创新制冷模式和工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5.积极发展新型冷链物流装备。推广应用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仓储智能货架、人工智能分拣和电动滑升式冷藏门以及防撞柔性密封口等新型冷链装备。鼓励发展全封闭式冷链装卸作业,支持大型冷库封闭式站台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大型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轻量化、新能源等冷藏保温车型,重点提高电动冷链运输车在城市配送的应用比例。完善冷藏集装箱供需体系,建立多式联运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加速淘汰不合规、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三)逐步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6.积极推进冷链物流标准制定与应用。在国际物流领域,特别是高端酒店食品供应与配送服务领域,鼓励适用国际或者欧盟冷链标准体系,加速冷链物流服务与国际接轨。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研究。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食品加工等企业,对标国际标准体系,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本省生产和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并配合国家研究制定对鲜肉、水产品、乳及乳制品、禽蛋类、冷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制的强制性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

  7.提高冷链物流标准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冷链运输设

  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加快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装载单元在冷链物流运输、仓储和配送流程中的应用。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制定适合我省冷链物流发展需要的地方服务管理规范。积极落实生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温度控制技术标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不断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8.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互联网+”冷链物流信息化体系,整合冷链仓储、车辆、货源信息等物流资源,逐步完善全程温控、货物查询、信息发布、在线交易等一体化服务功能。依托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推进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信息共享,促进产、销、运输线上自动匹配,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积极发展智慧冷链物流。大力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建立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全程监控系统,实现冷链物流服务过程的智能化、可视化。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冷链物流大数据在行业监管、企业经营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推进冷链物流创新发展。

  10.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培育2-3家装备技术先进、运作规范、组织化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传统冷链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冷链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运输服务网络,创新服务产品,提供现代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引导单一运输服务向定制化、个性化增值服务转型,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

  11.创新发展冷链物流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提供商,推进冷链设施资源共享,降低冷链物流边际成本。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农产品生产、生鲜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企业在订单管理、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温度监控等方面的协同对接,推动冷链物流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鼓励冷链物流平台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度合作,大力发展全省冷链物流同城配送,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激活农村农产品市场。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冷链物流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大型农产品生产流通、连锁商超、餐饮企业开放冷链物流体系,提供社会化、网络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

  加强多式联运冷链设施设备在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数据交换、作业流程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无车、无船承运业务,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冷链物流运作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2.鼓励发展跨境冷链物流。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构建跨区域、跨境冷链物流网络,积极开展国际冷链物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依托多式联运枢纽园区,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海运+冷藏班列”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空陆联运。探索开行国内冷链货运班列和点对点铁路冷链运输。探索开辟东南亚冷链运输航线,适应日益增长的冷链运输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营造冷链物流发展良好环境。

  13.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和网上名称核准等登记制度,精简程序,优化流程,为开办冷链物流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结合冷链物流特点,将冷链运输纳入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绿色通道管理,优惠收费、优先过磅、优先办理通行费征收手续、优先轮渡过海。(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查验流程,实现全省“一站式”通关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强化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14.建立健全冷链物流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对冷链物流企业温度监控记录的抽检抽查制度,对温控记录、运单数据进行核查比对,作为政府行业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做好冷藏保温车辆的年度审验,明确对冷藏保温车辆及其温控、制冷设备等的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并纳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确保温控、制冷设备性能合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15.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和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行为。发挥冷链物流大数据在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的作用,建立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信息共享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物流信息平台的作用,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运输企业和收发货人在货物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温度记录查验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6.建立冷链物流市场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依托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研究,积极协调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共同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冷链物流示范企业,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运营模式创新、网络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各市县政府)

  (二)制定扶持政策。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冷链物流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各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冷链基础设施、冷藏运输工具、物流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冷链物流标准制定及标准化示范推广等工作。探索通过政府投资入股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各市县政府)

  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

  4.保障冷链物流用地。对符合所在市县总体规划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责任单位:省规划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政府)

  5.加强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开展海口、三亚城市冷链配送需求量调查预测,科学配置冷链物流资源。加强冷藏保温车辆标识化管理,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运输鲜活农产品。(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口市、三亚市政府)

  (三)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6.抓好重点冷链物流项目管理。各市县政府要加强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管理,筛选一批辐射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冷链物流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库,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扎实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四)注重人才保障。

  7.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我省高等院校冷链物流专业人才优势,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促进校企合作培训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高中层管理人员的冷链物流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对冷链物流产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海南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成效。

  食品冷链配送方案7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肉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东莞市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5〕12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街道决定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为保障实施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我街道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互相配合、企业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促进街道定点屠宰企业稳步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现肉品从屠宰场所到流通领域的无缝对接,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建立规范有序的肉品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布置要求,分步稳妥推进定点屠宰企业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从20xx年5月15日起,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在本辖区范围内,对其屠宰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生猪肉品实行统一冷链配送。辖区内上市销售的生猪肉品由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自行组织配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莞城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邝汉强(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黎建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动监分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动监分所所长黎建雄兼任。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由动监分所会同食药监、工商、公安、城管、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街道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辖区内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上旬至20xx年2月29日)

  加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对于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为肉品配送推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与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签订肉品配送责任书,明确配送职责及工作要求。组织发动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配合市食品公司统一购置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辆及设施设备。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制定辖区肉品统一配送方案,明确配送路线等有关事宜,并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做好配送对接。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管理人员、屠宰人员随意出入屠宰生产车间。

  (三)试运行阶段(20xx年5月1日起)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街道初步试行生猪肉品统一配送工作,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求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四)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从20xx年5月15日起,我街道全面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应使用经核准的“东莞市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专用车”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市外进入我街道销售的肉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五、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我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一)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肉品配送相关协调工作;落实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的配送对接工作;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对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肉品冷链配送实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流通、加工、餐饮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肉品经营行为。督促肉品经营户采购定点屠宰企业合格上市的生猪肉品,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责任,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对无证照经营生猪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商分局:负责市场开办者和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四)城市综合管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农贸(肉菜)市场外无固定场所,诸如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生猪(牛、羊)及其产品占道经营行为。

  (五)公安分局: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六)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负责做好生猪肉品出场质量及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配送质量符合相关冷藏要求,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障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实行冷链配送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肉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我街道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涉及动监、食药监、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三)强化应急管理,保障稳定实施。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实施过程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实施成效。市场监督管理是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巡查监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防止非统一冷链配送肉品进入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配送工作取得实效。

  七、相关事项

  牛、羊肉品依照本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冷链配送。

  食品冷链配送方案8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xx〕100号)、营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xx〕65号)精神,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应用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发挥政府部门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

  创新驱动,提高效率。大力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供应链等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全面提高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推广标准,规范发展。加快推广和应用国家不断完善的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普遍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冷链物流体系的质量水平

  1.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冷链物流的各类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参与冷链物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依托大型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主要产销地区的全流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全市冷链物流园区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布局。推动改造升级或新建适应市场需求的冷藏库、产地冷库、流通型冷库,推广应用多温层冷藏车等设施设备。鼓励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推动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低温储藏设施。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完善低温快递服务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推广冷链物流信息化技术和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的应用,鼓励企业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收集、处理和发布冷链物流数据信息,加强对冷链物流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冷链物流产品质量监管。将食品冷链过程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冷链农产品温湿度全程监控、全程追溯,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率先建设全程温控和可追溯系统。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严格实施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鲜度追溯、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经营者信息档案,鼓励使用安全、先进的防腐保鲜技术和方法,指导和规范产地预冷(冻),引导和支持发展冷链物流产品。加强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销售、采购单位冷藏冷冻设施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温湿度规范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农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切实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运营成本

  1.实现价格公平。实现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列入电力用户准入名单的冷链物流企业,可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直购电合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

  2.减轻税费负担。落实税收优惠。冷链物流企业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符合税法规定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责任单位:国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地税局)

  适当减免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本市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冰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高速通行费应免尽免。新购置冷链设备、仪器的验证费、检测费、校准费减半收取。(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

  3.加强融资扶持。着力拓宽和畅通冷链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冷链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牵头单位:金融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商务局、人民银行大石桥分行、营口银监分局大石桥办事处)

  4.保障通行便利。进一步推动降低冷链物流企业的时间成本。按照通行便利、保障急需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完善和优化冷链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为农产品冷链运输配送车辆进城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逐步放宽对轻微型冷藏配送货车的城市交通管制,允许其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标识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行驶,在不影响通行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就近实行定点、限时停放和作业。对正在执行冷链配送作业的车辆,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以教育警告为主,在其消除违法状态后立即予以放行;存在较轻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执行“三不”政策,即不当场罚款、不扣车、不卸载。科学合理规划和设置大型冷链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周边道路的车辆通行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公安局、路政局)

  (三)有效扩大冷链产品供给能力

  1.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先进的冷链物流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实现资源整合,促进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品牌化发展,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冷链物流服务的一体化、网络化水平,扩大冷链物流食品的市场供给份额。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设施提供社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冷链社区终端、“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农发局、供销联社、邮政局)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等媒体,加大对冷链食品常识和优点的推广宣传力度,扩大和提高公众对选择冷链食品可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提升消费体验的认知度。引导公众消费理念转变,营造冷链食品的消费习惯环境氛围,扩大消费需求,带动提升冷链食品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规划。各开发区、镇街、有关部门要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布局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区、各镇街)

  确保土地供应。加大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低温物流园区、专区、预冷和集配中心、冷藏运输、配送中心等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对已纳入省重点项目的冷链物流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对用于为生产配套的冷链物流项目土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冷链物流企业,允许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首付50%,剩余款项1年内付清。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冷链设施,可按规定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物流仓储设施属于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人防办)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冷链物流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共同推进建设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冷藏加工企业的机房和设备管理、操作等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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