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精选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1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频发、波及范围广、涉及人群复杂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督导组检查反馈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涉疫地区返平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居家隔离人员的闭环管理
(一)宣传倡导涉疫地区返平人员返平前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了解管控政策。如按规定需居家隔离,返平后第一时间单独居家隔离。
(二)如居家隔离人员在落实管控措施前,已与家人共同生活,该户全部人员需一并居家隔离。
(三)乡镇(街道)在接到第一落点推送的涉疫地区返平人员信息时,要通知居住地村(社区)干部“点对点”“人盯人”闭环接回,直接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五包一”责任的落实
(一)乡镇(街道)责任人:一般由包村(社区)干部负责,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村(社区)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村(社区负责人):一般由包网格干部负责,主要职责:对被隔离人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一人一屋”居家隔离要求;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确保辖区人员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配合开展人员赋码、解码工作。
(三)卫健责任人:一般由乡村(社区)医务工作者负责。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指导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行自我健康管理。
(四)公安责任人:一般由属地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志愿者:一般由居家隔离人员之外的亲属、邻居或网格员负责。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服务。
三、严格居家隔离的标准
(一)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实行“一人一屋”,原则上做到单人单间单独隔离。
(二)因特殊情况必须共同居住的人,家人全部实行居家隔离。
(三)除外出就医、生育等特殊情况以外,要做到“足不出户”。就医、生育等外出时,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
(四)核酸检测原则上由指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五)隔离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四、多措并举落实管控措施
(一)乡镇(街道)要对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再评估,对条件不具备的一律集中隔离。
(二)实行居家隔离告知承诺制度,推动居家隔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私自外出、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关爱和心理疏导,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保障好隔离人员和陪护人员的日常生活,确保居家隔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四)乡镇(街道)要建立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台账,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五)乡镇(街道)每日17:00上报居家隔离人员和核酸检测情况。
五、加强居家隔离的督导检查
(一)县疫情防控办每日对居家隔离人员开展督导抽查,了解居家隔离人员动态,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二)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隔离期间人员核酸检测、联系沟通等工作,加强抽查、监督及管控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居家隔离人员“漏管失控”等现象发生。
(三)乡镇派出所、卫生院会要会同村(社区)要明确管控责任,全部落实管控措施,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坚决杜绝居家隔离人员超范围活动情况的发生。对擅自离开的,依法依规处置。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2
为从严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守护辖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新成街道坚持严格监控、精心服务的原则,采取四项举措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
隔离管控防疫严
对排查出呼盟、通辽、黑龙江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人采取居家隔离。按照“五包一”包联责任制模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等组成居家隔离服务工作组,对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一对一”管控,确保“不漏户、不漏人”。
联防联控职责清
街道领导防控指挥部、领导班子、卫健办总体掌控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和督查指导管控措施;网格员每天2次实地查看隔离人员居家情况,并通过电话、视频做好心理疏导和送物资到门服务,着力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包联领导、社区“两委”成员、派出所民警采取不定期流动巡查和随机抽查视频通话的方式,确保隔离到位;卫生院工作人员负责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和按期上门核酸采样。居家隔离服务工作组所有人员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对出现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并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
“一户一档”底数明
为了让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管控更加精准、服务更加到位。对每户居家隔离人员建立居家隔离台账,明确基本信息,最大限度地掌握居家隔离人员、同住人员等接触者以及居家前后接触人员、行程情况和分析预判工作,做足疫情防控“提前量”。同时,每天详细记录隔离人员体温、个人动态,同步更新核酸检测情况。
心理疏导暖人心
为减轻因疫情以及居家后导致的心理波动,街道组织“两委”成员开展心理疏导,定期给隔离人员和居民微信群转发科学防疫知识,并通过视频连线、电话沟通等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进一步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消除邻居对隔离人员心理上的疑虑,让大家科学对待疫情,不恐慌、不焦虑。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3
为全面做好居家隔离重点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清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涉疫垃圾清运及时有序、“日产日清”、不留死角。按照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的通知》及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的通知》(仙新疫指消毒〔20xx〕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处置范围
1.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属于涉疫提级管理的生活垃圾,纳入统一管理,规范收集、转运、处置。
2.各村(居)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做到居家隔离人员底数清楚、居住位置定位准确和收集暂存点位明确,健全完善镇街、村居消杀、收集人员分级分区(单元)工作责任制。
二、规范收集流程
1.垃圾收集员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首先对涉疫垃圾进行一次消毒,再将涉疫垃圾装进双层医疗垃圾袋用扎带绑紧打包,每袋垃圾量不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打包好后,再重新消毒一次(消毒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全部完成后放至村指定地点。
2.每日收集完毕后登记“居家隔离垃圾收集登记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将表格交于镇垃圾清运人员,或者将表格扫描(拍照)后报送至共建办陈文瑜13110565452处;同时,要在居家隔离垃圾收运工作群报送当日收集照片。
3.核酸检测的医疗废弃物必须由采集人员处理并打包好后交由送核酸检测样本人员一并送至卫生院,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混放。
4.由于涉疫垃圾进入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有时间段限制,所以根据安排,北片区村(居)(山岑、垅溪、钟峰、龙坂、文殊、乌石、蒲山、蒲峰、坑北、尾坂、汾阳、虎垄)要在每日9:00前收集完毕,南片区村(居)(大济社区、西南、三会、后林、东井、阮里、洋坑、溪车、溪口、古濑、北山)每日14:00前收集完毕,以便镇清运人员按时收运。
5.镇清运人员应在每日上午将北片区村清运完毕,每日下午将南片区村清运完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确保“日产日清”。
三、规范暂存点位
1.各村(居)应在辖区内指定位置设置有明显标识牌和警戒线的涉疫垃圾暂存点。涉疫垃圾暂存点可使用集装箱、自制密闭箱或医废垃圾周转箱等存放,并做到垃圾不落地,防鼠、蟑螂等。雨天时,应避免涉疫垃圾不浸泡外溢。
2.涉疫垃圾收集人员应每天定时定点把消毒后的涉疫垃圾统一放置在涉疫垃圾暂存点,统一称重并建立台账。
3.设置涉疫垃圾暂存点时,应按规范对暂存处地面和墙壁等进行消毒。
4.垃圾暂存点每6小时至少消毒1次,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四、规范垃圾转运
1.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前,需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包装袋无破损、确保包装袋置于转运箱内、确保包装袋密封符合要求。
2.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时,必须做到全车封闭,将涉疫垃圾转运至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接收涉疫垃圾进场时间为12:00-14:00、16:00-19:00,1#卸料门卸料。
4.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在每日开始清运工作前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运工作,在涉疫垃圾转运结束后,应对涉疫垃圾运输车辆及自身(含驾驶员、跟车人员)进行全面消毒。
5.涉疫垃圾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每日核酸检测一次,并向镇共建办报备。
五、规范监督管理
镇负责人要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处置措施,对因涉疫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出现的消杀、收集、运输、处置等异常情况,快速作出反应,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和指导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打包、暂存工作。
2.监督和指导涉疫垃圾运输、处置工作,派出环卫工人和运输车辆,监督清运人员做好日产日清。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部分地区因执行居家隔离措施不严格,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为进一步夯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特制定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成立虎峰镇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朝敏党委书记
陈俊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夏元毅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员:刘维勇平安办负责人
刘文全虎峰卫生院院长
李曾虎峰派出所所长
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
二、居家隔离对象
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符合居家隔离的人员。
三、工作流程
1.村(社区)排查到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初步评估;
2.经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确定,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转指定隔离点隔离;
3.村(社区)组织人员每日走访居家隔离人员,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走访照片;
4.居家隔离期间,由卫生院组织车辆,闭环转运居家隔离人员至指定核酸采样点。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卫生院职责
卫生院负责派出救护车,将居家隔离人员闭环转运至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后再闭环转运至居住地,与相关工作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去。
(二)派出所职责
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思想疏导、法制教育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四)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不定期组织走访居家隔离人员,督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各村(社区)职责
1.组织工作人员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对研判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采用见面随访的方式,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3.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5.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思想疏导、法制教育。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隔离人员管控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保持沟通顺畅,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管控工作,确保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不能因漏岗、衔接不畅等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3.各村(社区)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追踪,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规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根据《泉州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实施细则》(泉防控指办〔20xx〕324号),《德化县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实施方案》(德防控指办〔20xx〕3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
(一)密切接触者中特殊人群。14岁及以下儿童、半自理、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密切接触者。
(二)实施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
(四)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居家隔离期限
(一)密切接触者中特殊人群采取8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实施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采取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套房里一间通风较好的房间,保持相对独立。
(二)相对独立的隔离室门口有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对确实达不到居家隔离场所条件,会造成家庭成员交叉感染风险的,应实施集中隔离。
四、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一)居家活动
1.居家隔离人员居家隔离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
2.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对隔离对象合理的相关诉求应第一时间给予反馈并做好保障。
4.若有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应一同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核酸检测频次同隔离对象。
(二)特殊群体
1.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2.孕产妇可到定点医院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消毒。
3.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村居管控人员到就近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开药并送药上门。
(三)健康监测
1.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村居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村居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四)居家饮食
1.居家隔离人员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2.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要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3.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和餐具。
(五)清洁消毒
居家隔离人员每天尽量保持房间通风,对接触的物体表面、用过的餐具、换洗衣物及洗手间要及时开展日常消毒,具体消毒规范详见附件3。
(六)垃圾处理
居家隔离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黄色垃圾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袋打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用厚实双层垃圾袋打包,有一次性筷子或鱼刺等能刺穿垃圾袋的物品应先适当进行包裹,避免刺穿垃圾袋造成泄露,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七)工作人员防护
与居家隔离人员或共同居住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五、网格工作人员职责
(一)对居家隔离人员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台账(包括居家隔离人员的基本信息、隔离起始时间、解除隔离时间、每日健康监测情况、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并向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日常卫生与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相关要求等培训。
(二)对居家隔离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如其为单独居住、孕产妇、透析病人或孤寡老人等脆弱群体,应当对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加密沟通和观察频次,严防次生事故。
(三)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医疗需求的对接,协助开展生活物资配送、看病送医以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
(四)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每日两次健康监测和症状问询,并做好记录反馈。协助医务人员上门对被隔离人员进行核酸采样。
(五)对接安排保洁、消毒人员进行环境清洁与垃圾处理。每天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六)居家隔离结束后,协助消毒工作人员或专业消杀公司对隔离人员所居住房间进行预防性消毒。
(七)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八)提高服务意识,主动、耐心了解居家隔离对象需求,为隔离人员提供暖心优质服务。
六、审批管理权限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由所在乡镇审批,报县防控办备案。由医学隔离责任村下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隔离期满,经所在乡镇审批同意后方可解除隔离。
(二)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人盯人一对一”,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应根据隔离对象的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网格工作人员,承担医学观察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严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如发现居家隔离人员违反规定,一律立即移送集中隔离,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置。
(四)压实个人防控责任。要做好居家隔离规范要求的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短信、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防控信息和相关安排,推进居家隔离对象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居家隔离工作严格按标准落到实处。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6
为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政策精神,现将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对象
1.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中特殊人群。如家庭成员中仅14岁及以下儿童或孕产妇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患有基础性疾病或为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特殊人群。
2.实施“7+7”的入境人员。
3.出院后的患者和解除隔离后的无症状感染者。
4.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管理期限
实施“7+7”的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其他人员均采取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场所要求
1.居家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2.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四、管理要求
(一)居家医学观察者管理要求
1.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3.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5.如居家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6.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7.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就医时做好自身防护。
(二)健康监测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
2.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对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3.医学观察期间,如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4.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6.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1次。每天用250mg/-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7.居家医学观察者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要单独放置,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8.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医学观察者每次用完厕所应当消毒1次;若居家医学观察者使用单独卫生间,厕所可每天消毒1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9.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10.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大量污染物,应当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消毒,作用30min以上,小心清除干净。再用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2米。处理污染物应当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沐浴、更换衣服。
(四)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告知居家医学观察者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五)工作人员或陪护人员要求
1.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应当向居家医学观察者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日常卫生与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相关要求等培训。
2.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如其为单独居住或孤寡老人等脆弱群体,应当对其提供生活上必要的帮助。
3.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或陪护人员与居家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隔离者近距离接触时,应当佩戴N95口罩。
4.与居家医学观察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5.每天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6.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五、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居家医学观察者所在社区指定专人承担社区医学观察管理服务工作,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二)物资储备。社区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7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来镇返镇疫情风险重点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居家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3天3检、3天2检等)管控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分类管控措施,特成立镇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专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村(社区)组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服务专班,由驻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本村(社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监管工作,由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医护人员组建服务专班,落实上门服务。
二、工作职责
镇平安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通过社区报告、系统推送以及入户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排查工作,明确分类管控措施,每天及时将管控人员名单反馈给社事办。同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技防措施。
镇社事办:按照平安办反馈的管控人员名单,联系卫生院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工作及核酸采样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工作。同时负责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
镇派出所:安排社区民警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相应政策宣传工作。对不服从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及时开展法治教育,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进行处理。
镇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及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安排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社区排查工作,排查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按平安办要求明确分类管控措施,建立排查及管控台账。配合社事办做好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牵头组建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隔离告知书,做好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以及健康监测工作,提醒卫生院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按要求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向3天3检、3天2检人员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每日开展人员点名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居家,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回家后及时派人上门核实。
三、管控措施
(一)集中隔离人员:对社区排查出的需集中隔离人员,平安办及相关村(社区)要及时通知社事办,由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疾控下发的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由镇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委政法委直接下发转运的集中隔离人员名单,平安办要及时反馈社事办。
(二)居家隔离人员:对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按照市疫情防控组发布的《居家隔离指引(2022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21号)要求,进行内外环境评估,判定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及时报告社事办联系集中隔离。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相关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联合派出所、卫生院成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提醒居家隔离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安装门磁报警装置等手段落实技防措施,做好隔离人员每日点名及健康监测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提醒卫生院定期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工作,同时做好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及心理疏导工作,对解除隔离人员要及时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三)居家健康管理人员:即“3天3检”、“3天2检”人员,各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派出所建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告知相关管理要求。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跟进管理服务,每日点名不少于三次,提醒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相关人员回家后,应及时报告村(社区),村(社区)及时进行核实。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有不遵守居家健康管理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四)其他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建立工作台账,提醒相关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工作,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8
为切实傲好病毒感来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控能力,按照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干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互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
一、居家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白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二、隔离办法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自行家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做到对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基本措施
1、实施居家隔高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成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防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居家需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社区(村)必须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
3、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员应每天掌握其健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用离观察期间,居家展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信苗末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属离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务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7、居家高观察期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袼化管控等指施,认真落实好、指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9
为进一步抓好重点区域来(返)平人员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居家监测(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区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包保人员
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镇二包一各项工作,镇纪委负责督查各村二包一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各挂村领导按照联系村作为责任领导进行包片,各村挂村组长及片区民警为镇级包保人员,各村村干部、小组长和各村村医为“二包一”的具体责任人。具体包保名单见《天龙镇重点地区来(返)平人员管理包保责任分解表》。
二、包保工作职责
责任包保领导:对所挂村重点区域来(返)平人员管理实行一天一走访,督促各村、各行业严格按照各级指令落实二包一人员居家监测(隔离),确保“二包一”对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镇级包保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对重点人员进行上门打招呼,告知居家对象严格居家,不得外出,若有违反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镇社防组:指导督促各村、各行业排查重点地区来(返)平人员,各村每日上报的重点地区来(返平)人员名单由镇社防进行核实分类,确定需落实“二包一”人员,每日9:00时推送至各挂村领导及各村,同时推送给医疗监测组按时上门核酸。
镇医疗监测组:在接收到镇社防组提供的“二包一”名单后,及时推送到各村村医并督促落实好居家监测(隔离)各项工作,并安排专人按时上门采核酸。
镇转运专班:配合各村评估是否达到居家条件(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同时安装门磁报警系统,张贴居家提示牌,签订三书,居家健康监测责任书、居家监测告知书、居家监测承诺书并做好政策宣传,确保严格居家。
各村疫情防控人员:负责本村重点人员信息的登记、备案和各类台账的报送,负责收集二对一人员核酸证明归档上报,严格按照各级社防下发的指令做好调度本村的工作。
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负责发放居家物资(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一次性餐具、垃圾袋等),完善服务区域内的居家隔离(监测)人员的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登记表(体温监测及症状监测),督促适时核酸检测,反馈检测结果。配合卫生院进行上门采核酸,解除隔离后将垃圾规范收集。
三、工作要求
各包保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做好“二包一”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好居家确保重点人员闭环管理,一旦出现漏管情况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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