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2024-06-11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1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

  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

  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2

  一、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车辆;所驾驶车辆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学校有权拒绝驶入校园。

  二、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2、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校内车辆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

  3、 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患的教职工不得在校内驾驶车辆,教职工过度劳累时不准驾驶车辆。

  4、 允许进校的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行驶和停放,严禁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

  5、 对停放在校内的车辆,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6、对机动车在校内行驶导致的.学校公物损坏和人员损伤,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7、学校上下学时段,机动车要让道给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严禁以鸣笛和挤压的方式争抢行车道。

  8、所有停放在校内车辆自觉做到有序停放。机动车停放区域为:一号校舍绿化带旁,5号校舍西侧。听从安保人员的指挥。

  9、所有机动车只能从学校东大门错时进出,不得上放学拥挤时段出入,不得进入教学区及操场。

  10、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教职工,车辆严禁入校。

  三、 对违规车辆驾驶人员的处罚:

  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款的教职工,作以下处理

  1、对于违法上述规定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学校将取消其车辆驶入校园。

  2、按次在当月的安全奖中扣罚20元,直至扣完当月安全奖;年度超过五次违规停放和行驶的教职工,取消年度安全奖。

  3、凡被取消年度安全奖的教职工,同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对造成影响的,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有权禁止其车辆驶入校园。

  5、造成交通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四、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合同签订前。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签约人一份。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3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物业经理人: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总务科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停放、维修、油料采购、发放、结算、司驾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培训及证件、各种费用办理的管理职能。

  3、车管员对汽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车辆调度人员要积极配合分管院长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等事项的管理,及时了解所管车辆的动向,建立相关台帐,实行不定期检查。

  4、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车辆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发现一次,扣派车人500元,驾驶员300元,累计三次,驾驶员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

  5、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

  (1)管理人员必须保证“120”24小时正、付值班车辆的需要,不得有误

  (2)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参与抢救工作

  (3)市内用车由车辆管理员开出车单,出市用车需管理人员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根据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的情况开出派出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没有派车单不得报销过路费、油费、行补费,无派车单发现一次,责任人和驾驶员均扣50元,驾驶员擅自用车,发现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办对机动车辆实行分级检查制度,考核办必须对所有车辆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总务科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车辆做到每星期检查一次,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10分。各检查单位及人员要建立台账,以便随时了解车况,发现一次未检或漏检,当月考核扣一分。如因车况不明或驾驶员处置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按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责任的大小由驾驶员进行赔偿。

  7、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报警,严禁自作主张,私下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故调查处理后作出结论。

  8、安全行车,遵守交通法规。

  (1)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一年中安全无事故,由医院发给1000元的安全奖;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9、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没有管理人员的通知不得随意改变,违者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0、驾驶员必须服从汽车调度员的指挥和日常管理,虚心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工作日记(时间、地点、出车后里程数、车况、用车人),保管好派车单,每次用车完毕后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驾驶员通讯设施必须保证全天候畅通。不服从管理、不做记录、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总务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2、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本级管理人员报告,确需维修的由本级管理人员签字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办理。

  13、总务科、考核办每年对各车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车辆用油和修理情况,对油料核定数节油的部分析成现金按40奖励给个人,超标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因驾驶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弄虚作假产生的修理费用除由当事人承担外,并处修理费两倍的罚款。

  14、行政用车凭出车单、发票和里程表实际读数按0.15元/km享受里程补贴,但需经管理人员核实,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15、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在医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同时必须按照用车程序,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用车,职工因私用车应交纳相关费用:

  (1)汽油费:轿车0.5元/km,面包车0.8元/km,车辆出库里程即为起点,入库里程为终点

  (2)过路费、停车费一律由用车人自理。

  以上费用可以在用车前预付:也可以在用车后及时交纳,或者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职工私人用车以下情况免收费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儿女)因病接送、婚丧用车。

  16、本规定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5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园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园区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地下车库:供公司及入驻园区企业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坪室外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后坪停车场:为入园企业运/送货物大型车辆专用停车区;

  2、入园企业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通行证》,管理中心将根据入园企业租赁面积分配固定车位;

  3、入园企业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园企业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车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室外停车场。

  4、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室外停车场;

  5、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园企业名称,以便识别。

  6、车辆进入园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各单位、部门车辆应无条件配合管理中心物管部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9、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货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

  10、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11、园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损失的,继善高科产业园区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三、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入园企业常用车辆(入驻企业或企业员工用车)应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登记,申领《车辆通行证》;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车辆通行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车辆通行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车辆停车证》;

  4、车主遗失《车辆通行证》,应及时到管理中心物管部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车辆通行证》每年更新一次;

  四、罚则

  1、进入园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园区;

  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a.未按规定车位停车;

  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

  c.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

  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

  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

  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

  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

  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管理中心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车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管理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6

  一、 按指定地点停放、装卸和上、下客

  1、 车辆进校前首先在门卫处办理相公手续,驾驶员按要求指定地点停放,出门校前门卫查验。

  2、 车辆一般应停放在南、北大门旁的停车坪上。大型活动时,可停放在西、北广场。

  3、 除校长座车及贵宾车外,其它车辆不得在南广场上、下客。

  4、 开学或放暑、寒假时接送学生的车辆可在指定的时间和车辆停放地点停放,不得停放在主干道和宿舍门前。

  5、 装卸货物时可根据需要在东、西、北广场或食堂、小卖部等处临时停放,作业完毕,车辆立即驶离。9:00———10:00之间禁止任何车辆进入东、西、广场。

  6、 有重大活动时,车辆进出及停放应服从上级部门、校长办公室的.临时安排。

  二、 限速行驶和行驶方向

  进入校区后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一般进校门向右道路行驶,并密切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动态,遇到学生队伍应停车让队伍通过,确保安全。

  三、 违规的处罚及其它规定

  1、 本校车辆和教工车辆违规行驶和停放,每次罚款50元。

  2、 凡因乱停车和超速行车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绿化受损、环境污染、影响学校活动和学校形象,肇事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3、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检查,校长办公室负责监督和处罚。

  4、 严格部门安排外单位车辆进校时,应将本规定告知对方。举行大型活动发通知时,应同时通知停车地点及其它注意事项。

  5、 进校车辆应服从校长办公室及保安部的管理

  6、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办公室。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7

  为规范我院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进出安全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日常管理

  由保卫处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工作。

  二、月、临时IC卡办理及计时收费办法

  1.停车场的'出入口均使用IC卡智能系统。

  2.职工车辆收费:

  (1)本院拥有车辆职工需到保卫处填写《月卡车辆申请表》。

  (2)白天(不过夜)停车每位职工按80元/月交纳停车费;如确因工作需要夜间停车,当月夜间累计10日内的不加收停车费,如超过10日的,从第11日起按8元/日加收停车费。

  (3)过夜停车每位职工按260元/月交纳停车费。

  (4)相应费用由保卫处每月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在本人工资内扣除。

  (5)因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另行处理。

  3.外来车辆:按遵义市物价局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4.保卫处负责IC卡的开通、补办及更换。

  5.如IC卡损坏、遗失等,职工需到保卫处更换或补办,并同时交纳IC卡工本费。

  三、停车区域:

  1.职工停车区域:

  (1)第三住院楼负2楼地下停车场。

  (2)行政办公楼前小广场及其后侧区域。

  (3)行政办公楼地下停车场。

  (4)老住院楼前小广场

  2.患者及家属停车区域:除职工停车区域外,其余区域为患者及家属停车区域。

  (各位老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院办或保卫处,谢谢。)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8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院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医院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当前医院车辆、车位情况

  医院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医疗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由于医院部分楼层装修,有可能造成停车位数量的变化,其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二、停车场用途:

  限用于医院员工、生活区住户、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等车辆的停放,不对外开放经营(医院员工车辆大约330左右,目前每台月保费100元)。

  三、解决办法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收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x%。

  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xxx万元。

  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院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

  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院内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医院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我院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改变医院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四、岗位人员配置

  医院正门道闸收费、北门道闸收费、地下停车场管理、自行车停放点、路面巡逻岗等5个岗位,需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西出口道闸7-21:30分收费需安排2人,7至18:30分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需安排人员7人(医院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门诊停车场、医疗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东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在医院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管),共计:24人。

  五、车场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医院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医院管理,医院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解决)。

  4、在本院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交警处置,本院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医院要求,疏导引导入院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院内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医院内如发生突发事件,医患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院方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院内员工、生活区住户按医院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来院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院方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院区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8、凡载送患者就诊,住院或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医院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医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院方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院方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医院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院区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医院卫生管理要求,院方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院方将追究承包方责任。

  六、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医院停车场主要用于本院员工、生活区住户、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车辆停放,不对外开放经营。

  1、本院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标准收费,每台每月100元。

  2、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停放,对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凭该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当天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3、对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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