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教学管理课堂常规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教学管理课堂常规方案1
一、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150名农村小学教师到城区缺编小学任教(选调岗位附后)。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
2、选调小学教师须系区农村正式在编教师,在农村任教5年以上;连续在小学岗位任教3年以上(由于中小学布局调整需要或因岗位需要,经区教育局批准形成中小学混岗的除外)且3年内年度考核合格,时间计算从6月30日前推;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6月1日-6月5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前楼2楼。
3、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凭乡镇中心小学证明(经中心校长签字)到报名处初审,填写《区公开选调小学教师报名表》和《区公开选调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并进行现场采像。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8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数设置:笔试以中师以上相应的专业课知识为主,设学科文化知识60分;教学能力、教材教法(对现行小学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70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20分;总分为15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录像备查。
(三)考核及资格复查
笔试结束后,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同类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资格复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学科文化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学科文化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教学能力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类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资格复查合格人员列为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后,因不合格人员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选岗及调动
1、选岗:资格复查并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2、选岗后的选调人员,由区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本校岗位设置情况,由新到岗单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三、组织实施
区政府成立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罗永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区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抽调。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本次选调考试工作是事关我区教育发展全局的大事,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操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三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
本《实施方案》由区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教师教学管理课堂常规方案2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负责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和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校长和人事、教学、教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选拔范围
全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资格评定委员会。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骨干教师。
3、复评阶段。评定委员会根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初评合格的教师进行材料评审,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审结果作为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出的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和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5、上报我校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并附个人相关评审材料。
五、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含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㈡学识和职业技能方面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辅助学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会制作多媒体课件。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㈢教育教学业务方面
1、教育教学思想先进,经验丰富。善于因材施教,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学生、社会和同行的肯定。
2、教学成果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教班级学生在市以上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考试中居同类学校前列;
②在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平均成绩达到优良;
③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文艺汇演、会展、体育比赛等中获奖的;
④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举办的教坛新星、优质课评选等教学竞赛或汇演、会展中获得等次奖。
3、班主任、团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工作开展正常,无重大事故。
4、教研能力强。五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的本学科教育教学会上作主要发言,或论文在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主持的论文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
㈣五年来,受到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等称号的可优先参加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
六、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依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参见教人[XX]84号《关于印发〈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职责和待遇
㈠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规定的范围承担1~2次示范公开课,起积极带头和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送教下乡和结对帮扶任务。
4、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5、根据学校的安排,至少负责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成果。
㈡待遇
1、授予相应级别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有效期三年。
2、优先选派参加高层次的教科研培训、考察等活动。
3、学科带头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特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参加高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
4、在其实绩的基础上,优先评先选优。
八、管理办法
1、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校办室负责。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
2、实行动态管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要求连任的,应当重新申报。
3、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学常规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着重考察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
4、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推荐评选委员会核实,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证书,并按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1)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2)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者。
(4)评选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教师教学管理课堂常规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尽快提升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扎实有效地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教育强校步伐,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明星教师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职责:
制定学校明星教师评选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明星教师的评选,督促并考核明星教师履行相关职责,落实明星教师相关待遇。
三、评选细则
第一条:评选对象
1、本校在职在编教师;
2、除法定节假日外,全年病、事假累计达60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其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取消当年申报或晋升明星教师资格。
第二条:星级名称
师德之星、教学之星、爱岗敬业之星、管理之星、课改之星
第三条:评选条件:
1、本校在职在编教师;
2、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3、达到国家规定相应层次教学的规定学历;
4、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学生、家长投诉行为;
5、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并能认真完成;
6、工作量达到各校自行要求最低工作量标准;
7、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
8、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能科学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9、师德高尚,教学技能精湛,教育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在全年级的前三分之一,受到绝大多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近三年来,如中途接班,属于前三分之一要保持相应名次,如是中三分之一或后三分之一的要前进年级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个名次。
10、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每年有1-2篇论文或教研成果获县级以上奖励或者发表。
11、近三年来,承担了培养、带动其他教师的任务及效果明显(指导的教师教学比武获乡级二等奖以上),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12、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经验。现在如果已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一年末在同年级班级中居领先地位,班级学生中无违法犯罪行为,所带班级被学校评为先进班级。
第四条:评选程序
1、明星教师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后并对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实行一学年一考核。评选条件中的年限要求以学年(即上一年的9月到当年的8月为一年)为准;
2、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明星教师评选小组,按照校明星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审查并推荐;
3、明星教师的具体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或教师自荐,并填写《第二小学明星教师评选推(自荐)表》;
(2)对推荐、自荐的教师进行考核审查;
(3)组织教师投票表决,并推荐星级教师到中心校评选;
(4)学校明星教师评审小组评审表决;
(5)公示后报马集乡中心校人才工程部。
第五条、评选办法
1、个人自荐,个人提供原始材料,填写推荐表。
2、学校教师互评。
3、学校行政会研究讨论,择优确立名单给予公示。
第六条、待遇
1、报乡中心校。
2、年终评先,晋职优先考虑。
四、管理措施
1、明星教师不搞终身制,实行一年一评,一评管三年,滚动式管理,可连评连任。
2、按照《第二小学明星考评管理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一期进行一次,考核必须达到85分,一期达不到黄牌警告,两期达不到,取消名星教师资格。
教师教学管理课堂常规方案4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中心学校实际,特别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态度(10分)
1、工作量(5分)教师工作量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各校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周为10标准课时加学校分配的兼职工作,满工作量得满分,每缺1标准课时扣0.5分,不服从分配而未满工作量的该项不得分。
2、劳动纪律(3分)
①全勤的满分、无故旷工一天该项不得分。
②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缺课一节扣1分(特殊情况酌情扣分)
③晚自己不下班辅导的一次扣1分,上课迟到或早退每节扣0.2分。
3、工作计划(2分)
能按时上交各项计划、总结、表册等得满分,缺一项扣1分,迟交扣0.2分。
二、业务能力(35分)
1、认真备课(5分)
能按教研室常规教学管理细则要求备课的.,教案评为优的得满分,良的得4分,中的得2分,差的得1分。
2、认真上课(5分)
课堂教学认真,能驾驭课堂,用普通话教学,参考学生评估满意率达80%得满分,70%得4分,60%得3分,50%得2分,50%以下的得1分。
3、作业批改(5分)
教师教学管理课堂常规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眩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摘自(巴南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评分表))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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