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2024-07-18 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多发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为确保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启泉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小陈副局长担任,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内,具体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兼任。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我局联合区安监局及社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局领导带队、黄焯禧、梁渤杰、张伟超、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二组:局领导带队、梁土华、苏榕峰、胡克强、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三组:局领导带队、吴伟泉、劳炳红、廖衍鸿、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四组:局领导带队、王锦洪、邓贵松、李华春、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五组:局领导带队、蔡子毅、莫荣佳、张万良、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六组:局领导带队、陈剑锋、高国勤、苏锡霖、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三)督查方式:对检查组要求整改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安监站领导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是否到位履职;工地是否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新报建项目是否落实人脸识别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状况: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在支护设计中注明基坑支护的有效使用时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对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是否已采取有效防止坍塌处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变形监测。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状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五)脚手架安全管理状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含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棚)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专家双确认验收。

  (六)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状况: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检测,评估后作业”原则;是否投入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专人指导有限空间施工;是否落实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配备足够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包括:现场和生活办公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合理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是否制定火灾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文明施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检查工地扬尘防控工作,包括场地洒水、覆盖是否到位,场地硬地化、围蔽、公益广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状况。

  五、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本方案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先由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复查,有关自查自纠记录留置工地备查。

  (二)检查落实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开展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查查处阶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对第二阶段检查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站领导带领督查组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安全检查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秋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下属区安监站将对各有关工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掌握有关动态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工地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整改,消除隐患。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先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市民群众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四)重点监控,严格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省动态扣分、上报广州市不规范行为和行政处罚,并确定为下一阶段重点督查对象。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2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监管,深刻汲取2·16盖山镇民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署,即日起开展仓山区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全面开展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参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摸排仓山区所有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问题全,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由吴建森局长为组长,施向洋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员由马石磊、郑行柱、黄礼明、王守建、陈进基、林霖、李明刚、刘剑锋、林文、黄影组成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集中解决建设工程和市政设施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突出问题,并做好汛期施工生产和市政设施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仓山区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悬挑式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严格按规定办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加强安装拆卸管理:规模以上工程项目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分包强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的企业,安装、拆卸全过程应严格按规范要求首节、附着、顶升结束及整机安装完毕后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未经保养不得进场,日常使用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塔基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可能扫到周围构筑物的,应采取缩短起重臂措施;在构筑物上方回转的,制定针对性专家论证方案。

  2、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整治

  凡从事建筑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严禁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或进行资质转借、挂靠等违法行为;钢管、扣件、密目网等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强制规范标准要求,并严格按图施工;脚手架搭设前的基础、杆件、悬挑式脚手架的挑梁、挡脚板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爬升架、吊篮架的安全保险设施和防坠装置定期检查。要求新开工项目主体结构从二层开始设置悬挂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密目网等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强制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对整体爬升架、吊篮架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保险、防坠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使用安全。

  3、高支模支撑体系专项整治

  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高支模支撑体系的设计、搭设、拆卸、检查、验收和管理,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审查,安装完毕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后由监理单位签发浇捣令方可实施浇捣,拆模须经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进一步加大对结构性能和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装突出问题的'抽查抽测力度,搭设过程中发现轴线位置、垂直度或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或框架梁、柱和剪力墙等主要受力构件缺失的,具备拆除条件的一律责令重新安装。

  4、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

  参照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对深基坑项目进行施工前备案,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分层开挖并支护,同时加大对毗邻建筑的位移沉降监测,避免基坑坍塌和危及周边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发生。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情况专项整治。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核和专家论证等相关程序;方案实施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制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实体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和检测(监测)单位及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双随机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督促指导各镇(街)、金山工业园区、仓山功能区开展的工作重点:

  1.对辖区内所有建设工地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宣传教育,与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2.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5.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4)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

  6.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

  7.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8.现场防火。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9.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独立设置;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且不得超过16人;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10.社区服务。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11.生活设施。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食堂与厕所、垃圾堆放、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大于25米,落实文明施工。

  12.市政设施。

  (1)人行道:是否有明显高差,铺砖有无大面积缺失和沉陷等情况。

  (2)车行道:是否有明显积水、大面积坑洞和塌陷等现象;

  (3)各类井盖:井盖周边与原路面是否有明显高差,缺失和残损等现象。

  (4)市政路灯:灯杆无倾斜,灯罩无破损、坠落隐患,灯杆内电缆头、金属钢管等接地完整、良好,没有外接电源搭在灯杆上。市政路灯架空线是否有下垂现象和断裂隐患。

  (5)桥梁:桥台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桥孔是否有违章占用,桥梁栏杆设施是否有缺失。

  (6)涵洞: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7)路灯箱变:箱柜防护栏是否有缺失,基座是否稳定,防护栏内是否有垃圾堆放。

  (8)地下通道:是否存在变形与开裂,产生不均匀沉降及渗水等现象。

  (9)隧道: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月20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2月21日至3月31日),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展开自查自纠。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单位应于3月31日前登陆“监管系统”进行自查情况登记。

  监督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区管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项目建设、施工(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单位要汲取教训,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整改工作,并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系统”相应模块进行填写《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超期或未在监管系统进行登记或弄虚作假的,均视同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登记。

  1、监督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区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项目全覆盖,隐患零容忍。

  2、对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

  3、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4、要把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结合日常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评价工作,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检查。

  5、要严格检查执法,对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给予施工、监理单位记分并加大检查频次。

  6、确保汛期施工安全,预防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提前部署防范措施减少损失。

  (二)各镇街、红星农场、金山工业园区、仓山功能区具体负责,每天组织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和市政设施进行排查,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将排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至区建设局。涉及市管工地的,由区建设局配合对接协调市建设局进一步督促其整改。

  发现市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于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至区建设局,属于区管的,由区建设局通知市政维护队伍仓建公司前去维护;属于市管的,由区建设局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前去处理;属于镇街的,由属地镇街前去维修整治。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4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区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质安笠,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内容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至月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月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局将从重处罚。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5

  根据市建总公司建总字「20xx」37号文件,“关于在全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在过去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保障工人的作业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小组成员、分工及施工现场工作重点和施工进度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截止20xx年8月5日蓝色港湾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楼二次结构、内粉已完,并已进入外墙装饰阶段。7--8#楼准备二次结构,外架防护全部安全拆除。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排查的重点

  1、“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小组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2、起重设备其中吊装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jgj59-20xx执行。

  3、安全管理、安全用电。

  (二)、装饰施工阶段安全排查的'重点

  1、施工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现场验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审查签字批复;卸料平台必须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对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控制、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检查验收,形成资料备查,应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3、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应有如下交底资料:拆除工程,各种脚手架搭与拆、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塔机、吊篮等)安与拆、“四口”及“五临边”防护设施、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机械操作、季节性施工、特种作业。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起重设备吊装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对分包单位安全排查重点

  1、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排查施工用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四、实施步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20xx年8月6日至10日,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班组。要求项目部通过采取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项目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20xx年8月11日至20日,项目部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再检查

  20xx年8月21日至30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在落实。项目部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项目经理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6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行业部门主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主责、乡镇(街道)落实”,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立法调研,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分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区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逐户逐栋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作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排查的农村房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安派出所、医院(含卫生所、私人诊所)、学校(含幼儿园)、养(敬)老院、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客运站等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筑;

  (2)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农贸市场(含商店)、酒店(含民宿、农家乐、餐馆等);

  (3)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农村房屋;

  (4)改变房屋结构、搭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房屋;

  (5)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农村房屋。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区县要同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同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区县按照每个行政村落实1—2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后,分派至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开展排查工作。

  (2)乡镇(街道)排查。产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排查必须通知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时须逐栋逐户采集农村房屋信息,重点采集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安全情况、整治情况等,同时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由产权人(使用人)、排查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3)区县抽查。乡镇(街道)排查结束后,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抽查应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必要时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二)重点整治

  各区县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乡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汇总安全隐患情况、建议整治措施等,综合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对经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各区县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同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整治要求。坚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治,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农村房屋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4、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对产权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产权人(使用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产权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台账。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1户、销号1户。各区县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整治完成的农村房屋进行逐户复核,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销号,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严禁销号。

  (三)全面整治

  各区县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要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管理有章可循。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为成员单位。落实“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做好方案制定、进度安排、任务落地、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建新房拆旧房、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法搭建改建扩建建筑等行为排查整治。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门负责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自20XX年11月起,各区县需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每半月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区县进行督促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乡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督促乡镇(街道)成立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劝导工作小组,对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农村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绥化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绥消安10号)文件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在建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重点,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促使企业在建项目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消除火灾隐患,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建筑施工行为,改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

  三、工作任务

  重点打击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导致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使用不合格外保温材料、堵塞消防车通道、搭建简易建筑充当宿舍、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消防设计文件是否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

  2、施工现场使用外墙保温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了阻燃材料或不燃材料;

  3、各施工企业是否成立了消防专项检查小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的临时醒目标志及临时照明;

  5、施工现场应当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民工宿舍用电严禁私扯乱拉,不准用电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宿舍内不准生火。民工宿舍、木工棚、各楼层等必须在适当和显眼的位置放置灭火器,消防用水应能随工程进度有效覆盖施工现场消防所需的各个部位,并时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

  7、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对从事电、气焊工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危险品的安全距离及存放情况;

  9、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

  10、加强对防高坠、坍塌、脚手架、起重设备和临时用电事故措施的专项检查。

  四、检查方法

  逐个工地现场检查。

  五、时间和步骤

  1、自查自改阶段(5月31日至6月2日)。

  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排查,深化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2、集中检查阶段(6月3日至6月5日)。

  安监、公安消防、建设、电业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有在建工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消防有关规定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当场做出行政行为。

  3、整改阶段(6月6日至6月11日)。

  施工企业按照整改通知单认真逐项整改到位。

  4、验收阶段(6月12日至6月15日)。

  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力的,要立即停工整顿,并依法严处。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局局长张立文、公安局副局长刘占海、建设局副局长赵延军、消防大队等同志担任,成员由以上单位中抽1至2名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8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深刻吸取龙川县麻布岗镇“5·2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目标。开展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建设,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实现建筑施工事故总量、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三)整治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聚焦重大风险源辨识、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落细落小落具体。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源市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执行小组(以下称“执行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执行小组的组成人员与领导小组成员一致。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邵卫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执行组长原则上每2周至少专题研究1次或开展1次实地检查。

  三、整治任务

  (一)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本行业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运行及其所属租赁企业,高支模钢管扣件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深基坑变形监测、周边堆物的监管力度。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参建单位按照全面识别、重点管控、各负其责、强化落实的原则,常态化抓好建筑工程开(复)工或施工过程中风险较大、风险集中或工序转换时容易发生事故和险情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核查勘察和设计交底的完成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监测方案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周边环境核查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联动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等。

  (四)加强地下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要求(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收先使用”等问题。

  (五)加强建筑工程有形市场管理。对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xx〕1号)等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严格按照信用信息“双公示”规定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示。

  (六)加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管控。严格落实《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xx〕320号),严厉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林业等领域违法建设行为。

  (七)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一是发生建筑施工事故尤其是较大事故的,要对企业和人员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要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等规定,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纳入全国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依法对“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

  (八)加强城市建成区私人建筑工程监管。严查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有关规定,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00万以上的私人建筑,依法依规办理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加强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私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所有私人建筑均应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特别是外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起重机械等方面要符合规范要求,谨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加强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对削坡建房实行群测群防和网格化管理,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管理员包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加强削坡建房风险点的巡查、监测和预警。编制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防御指引,指导群众科学开展建房选址、削坡护坡等防御措施。严格执行《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和强化农村建房全程监管,严把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关,落实“谁审批、谁负责”,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

  (十)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宅基地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严格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村民住房建设的建筑面积、层数等作出基本管控要求。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对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开展定期检查和指导。

  四、工作分工

  (一)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各行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专项整治。

  (二)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能源电力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安全生产风险水平,上调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生态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全市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

  (五)市生态环境局:严格审慎审查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申报事项,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管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区公路、水运、铁路及城际轨道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县(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八)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指导县(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九)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房。

  (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建筑施工事故调查处理,牵头实施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

  (十一)市市场监管局: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对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惩戒。

  (十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十三)市林业局:负责市管公园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城市园林的行政执法。

  (十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查处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并及时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和削坡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3月份前要制定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全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建筑施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和岗前安全教育。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市管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培训;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乡镇(街道)分管副职、辖区内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培训。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行业全员培训工作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政府要对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地毯式大检查,按照四个100%的要求,严格开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排查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法定程序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对主管部门的责令整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等行为。制定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整合司法、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水务、市场监管、城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力量,强化协同作战,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四不两直”方式,对县(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开展一年不少于两次的综合检查,对发现的危大工程隐患问题,一经查实,顶格处罚、严肃追责,并予以全市通报;对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继续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制度,对督办后安全生产形势仍无好转的地区,属地人民政府要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加强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对全市范围建设工程进行风险排查评估,摸清风险底数,针对辨识出的各类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并加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四)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大工程安全有序。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要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按“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督促各参建主体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全面开展危大工程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整改到位。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县(区)组织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五)加快出台工作指引。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国内先进做法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本行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从文明形象、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智慧工地等八个方面全面提升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指导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实现管理标准化。

  (六)大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建筑施工智能监管平台,应用物联网、遥感、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对项目信息、从业人员、危大工程、隐患排查、监督执法的信息化管理,实时汇集视频监控、实名制闸机、车辆识别、起重设备监测、环境监测等数据信息,加强异常监测预警,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实现建设施工从物的安全状态到人的安全行为的整体受控。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精细化监管,通过远程检查和电子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实现云计算结合系统平台控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实现危大工程动态管控,实时更新危大工程风险状态。

  (七)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引,编制或修订我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我市在建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等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操作指令等,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各类突发事件、恶劣天气条件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完善应急指挥体系,确定建筑工程抢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设置、明晰操作流程,指挥责任明确到人,制定应急抢险指挥流程图和应急队伍物资分布位置图;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应急救援点均成立分中心,各中心实现视频在线实时连接,形成应急指挥、应急队伍一体化、信息化、视频化的高效应急救援体系;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建设工程抢险应急救援点,成立一、二梯队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并根据自身实力配置特种应急救援物资,负责全市工程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八)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制度。在安全整治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或有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治实施方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把工作责任和任务细化到人。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各项任务。

  (三)强化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须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要即时报建设单位和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四)强化执法监管。对工地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严从重处罚。对排查整治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及风险管控措施,并按“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多、管理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要及时认定、采集参建各方的不良行为信息,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曝光。对监督检查发现工程参建各方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向同级城管、应急部门通报情况,移送线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核算规范、使用合规。

  (六)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制订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抓好排查、整治、培训等工作。每年按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督查督办和通报等形式开展整治工作。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督查问责,督促落实。

  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水运、铁路及轨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电力能源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每年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和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情况报告分别于次年3月15日前、1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0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近期事故的和警示和预防举措,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如下:

  一、城建科新建道路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时间: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完成

  方式:巡查、整改、复查

  三、检查重点

  (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不能丝毫大意,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第一时间开会,要求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个人财产免受损失,强化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意义,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并落实到工程实际施工中。

  (二)开展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挡土墙、深路基高填土路段边坡、桥涵、雨污检查井、雨水井篦、管线保护、管道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进行检查。

  1.落实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和人员配备情况,工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围挡,进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与主要施工场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地主入口设置交通疏导、警示标志。

  3.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有临边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网使用。交叉作业时,处于上层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棚。

  4.施工用电。检查外电防护、接零保护与防雷、配电线路与配电装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机具。驾驶员须有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专人对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车辆作业人员进行统一指挥。摊铺机、挖掘机等机械要有操作规程保养记录。

  6.基坑。检查沟槽开挖是否按要求落实支护或放坡情况。检查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

  7.起重吊具。检查起重机有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等情况和钢丝绳、索具端部固接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在国家先行标准允许的`作业环境下才可施工。

  8.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井施工、清淤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9.检查井盖、雨水篦等设施。安装井盖、井篦或采取措施防护措施,必须设置反光锥或临时围挡等,避免影响交通,出现事故。

  (三)工程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1

  根据总公司推进“六项工程”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密围绕总公司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总公司XX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认真按照总公司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经大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为了使大队的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我们将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宣传材料。如:《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与效益》等学习材料,提高职工防范意识。利用参观安全展览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结合企业改革改制,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入手,结合“育人工程”,聘请总公司安全处领导,讲授安全管理常识,增强职工“事前三不放过”和“事中三不放过”的安全意识。并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车辆维修等安全、技能教育,保障大队车辆安全运行,确保按时出警和车辆运行零事故。同时采取“三包”的工作方式,即领导包干部、干部包党员、党员包群众,对企业改革改制相关内容的宣讲,消除职工的疑惧心理,提高员工的忧患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到班子议事重要日程。

  二、做好安全工作,主要实施工作目标

  (一)、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了稽查大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大队领导班子与各科队签定安全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加强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关栓、摘表工作程序。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按规定落实好安全责任,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职工做到的中层干部必须要做到。

  (二)、针对食堂、燃气锅炉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制定锅炉事故处理预案和消防工作预案,并有计划的进行事故处理和消防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预防基础。

  (三)、根据总公司安全工作安排,增强值班值宿人员配备,提高应急能力,做到处理紧急措施及时到位。认真履行对内的.监督职能,检查重点部位报警器的安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给总公司有关部门;同时加强对巡检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以投牌抽检为主的检查工作。采取暗投抽检的方法对进户栓、调压箱背部、阀门井、“三沟”等进行定点抽查,从而强化巡检人员的监管意识。通过上述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确保总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整改隐患为主,深入开展“四防”专项治理工作

  落实“四防”工作责任,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大队根据“四防”工作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责任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抓住重点环节,周密组织,精心部署,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的一年里,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兄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不懈的搞好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发扬严、勤、细、实的精神,使大队的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2

  一、项目背景

  饮用水安全问题日渐突出,到底从何处入手解决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我国农民数量大,集中的人口较多的群体,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十分紧迫,因此我们提出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加强农村饮用水监测和治理,实现以下目标:

  1.规范农村饮用水管理,建立健全的饮用水监测体系。

  2.研究、建立最适合农村地区的污染治理标准。

  3.全面推广安全饮用水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饮用水监测体系。

  对于本项目中农村饮用水的监测工作,我们将增加监测频次,每月检测水质状况,并及时将结果公布,从而相关单位能够更有业务把握地进行污染处理。同时,我们还将优先建立新的'监测机构和人员。

  2.开展积极的污染治理工作。

  为了防治农村饮用水的污染问题,我们将开展积极的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合理的投资计划和科学的相关技术手段,使饮用水源的治理能够更有效,治理措施的攻坚能力更强大。积极禁止各类非法排污,不断减少环境污染源头。

  3.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将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们还将定期组织相关员工走进社区设点咨询,对于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文字回答和口头解答,让居民能更好地掌握饮用水相关知识。

  四、预算

  本项目的投资预算共计1000万元,其中建设费用为300万元,能源、消耗材料和工程施工费为700万元。

  五、项目进度

  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工程前期准备、工程实施、全面运营与管理以及项目总结阶段,其中前期准备阶段占10%的时间,第一阶段占50%的时间,其他两个阶段各占20%的时间。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3

  一、项目背景

  中国的农村地区是大量人口的居住地,饮水安全是基本的生命保障。虽然农村水资源丰富,但由于资源整合和规划不足,水质检测和管理不及时,导致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并造成了不少的疾病。基于此,本项目旨在提高农村饮水水平,保障农民健康。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全面实施,实现以下目标:

  1.提高农村居民用水质量,保障健康。

  2.加强农村饮用水监测能力,提高水污染控制水平。

  3.加强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建设,延长服务寿命。

  三、实施方案

  1.建设三级饮用水安全体系

  在本项目中,将建设三级饮用水安全体系,包括工艺处理单元和水源保护措施两个方面。其中工艺处理单元主要包括捞水机组、过滤器、超滤器等,水源保护措施则通过采取土地保护、封山育林等方式,防止水源污染。

  2.提高监测水平

  对于本项目中农村饮用水的监测工作,我们将定期检测水质、化验合格情况,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水污染的.处理,确保水质量上乘,避免风险发生。

  3.多管齐下,重点推进

  本项目中,我们还将推动各地方政府和工程建设单位的合作,共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倡导文化交流和宣传,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在解决水质量问题的同时保障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四、预算

  本项目的投资预算为1000万元,其中建设费用为780万元,能源、消耗材料和工程施工费为220万元。

  五、项目进度

  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工三级饮用水安全体系建设、全面运营与管理。其中前期准备阶段占10%的时间,第一阶段占50%的时间,第二阶段占20%的时间,第三阶段占20%的时间。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4

  一、基础安全施工方案

  1、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足够安全标志,在基坑顶部周围要设置围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配备专职安全督导员,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文明三级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2、开始挖土前,需对机械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机械进行保养,施工中按安全操作系统进行机械操作。

  3、晚上施工时,照明系统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照明要充足。

  4、因场地内地质条件较差,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切实保证机械人员施工安全,由专人负责指挥挖掘机操作,挖掘机上基坑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坡度,挖掘机行走地方土层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强度不够的地方,必须采取措施。

  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劳保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上班,有关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班组应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6、开展安全文明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配足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协管员,做到每个施工点有一名安全协管员。

  7、搭设临边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

  (2)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杆上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5)当临边的外侧面村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8、基坑开挖施工安全要求:

  (1)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9、钢筋工程安全规定

  ①钢筋使用前要除锈,操作工要着工作服,将袖口扎紧,带好手套和防护眼镜,防止锈粉、眼睛。

  ②钢筋加工时,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具(调直机、弯曲机、切断机、镦头机、电焊机等)是否良好。

  ③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器设备、冷却系统、气路系统及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多台弧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别接在三相电源三相负载平衡,分别接地,不得串联;不得在负载时调节电流及极性开关。

  ④电焊操作人员操作电焊设备时,严禁穿带化纤和丝绸服装,要穿戴电焊工作服、手套、脚罩和防护面罩;严禁非电焊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防止伤害眼睛。

  ⑤钢筋骨架现场对接时,要确保临时支撑牢固,防止失稳。

  10、模板安装规定

  ①模板安装前要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和试拼装。

  ②模板及其支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措施。

  ③模板安装时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支架搭在模板上,也不得将模板与支架或操作平台联成一体。

  ④模板拆除: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能拆除模板;拆除模板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拆随清理,以免钉子扎脚、阻碍通行发生事故;拆除时附近不能有人,防止砸伤;模板拆除不能硬撬,导致大片散落。

  ⑤模板吊运时应拉设导引绳,引导模板平稳就位,防止模板摆入行车道,造成安全行车事故。

  11、混凝土施工安全规定

  ①集中拌和使用的拌和站在使用前要有关负责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振捣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外壳、胶皮电源线是否破损,有否接地装置,手持式振捣器有否触电保安器,操作振捣器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控制振捣棒,一人配合控制电动机开关,雨天施工振捣器电动机要有防雨装置。

  ③安全用电:执行安全用电制度,加强用电管理,配电箱必须完好,线路绝缘可靠,临时线上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下班时要切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施工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设施,应设漏电保护装置。

  二、其他保证安全生产措施

  1)、吊装设备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进行起吊作业时,现场配有专人指挥,现场安全员对起吊作业进行全程监控,并做好记录。

  2)、防雷系统及用电安全控制

  由于模板及脚手架全部为钢结构,是传电的导体,因此,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防护:

  ①脚手架防雷系统采用垂直接地极,在10m延长米基础下面埋设接地钢筋,脚手架上设置完整的接地系统。

  ②架空电线应有一定高度,施工机械在操作运行时,应与其保持一定距离。

  ③熔断器和熔丝应配备适当,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④电气设备必须完整无损、绝缘良好、设保护地线。

  ⑤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和额定电流小,人体可能触及的用电设备,应安装触电保护器。

  ⑥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

  ⑦电线接头应牢固,并应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⑧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配电盘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工地电线路的安装,应按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将线路捆在无瓷瓶的木桩、树木或铁架上。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解决影响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饮水建设与管理机制,开源节流,总量平衡,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二、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及要求

  1、目标。经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核定,我市“十一五”规划期间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为2.79万人,我市已解决1.6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今年10月底前,要解决全市剩余的1.1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xx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将达到以下标准:一是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水源缺乏地区应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三级以上的各项标准。二是我市农村人均综合日用水定额采用部颁标准40~60L,考虑到气候、水资源条件和生活习惯,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规模,可以适当提高到80~120L/人/日。依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部分地区可适当提高到150L/人/日。三是供水方式采用集中和分散供水两种,并供水到户。四是水源保证率在95%以上(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2、任务。20xx年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28处,项目总投资为61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为48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为123万元,与以工代赈,小农水项目,农民投劳等方式对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区有:东城镇、头道镇、西城镇、八家子镇、龙城镇、福洞镇、南坪镇、崇善镇等8个镇、23个行政村、46个自然屯,市林业局、八家子林业局的2个林场。水源充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采取打深井、自流引水、泵站扬水三种方式供水,其中打深井15处,自流引水12处,泵站扬水1处。共有23个供水点,其中单村供水19处,联村供水4处(头道镇龙水村龙水屯xx水村5、6组为一个供水点;龙城镇水南村、官地村为一个供水点;福洞镇民光村、福洞村为一个供水点;龙城镇工农村、富兴村、龙新村为一个供水点),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1231人,总户数4672户,牲畜27239头。

  3、要求。针对我市农村供水设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根据现有的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地形条件、居民点分布等情况,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工程实施要与国家和我市的其它规划相协调,与发展经济和脱贫致富紧密结合,坚持统筹规划,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更大地发挥集中供水的效益。二是在水源水量充沛、地形、管理、效益分析、制水成本等条件适宜时,应优先选择适度规模的联片集中供水,并按供水到户设计。三是在水源水量较小,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单村或单镇供水。四是距离城镇供水管网较近,条件适宜时,应选择管网延伸供水。五是当用水区地形高差较大或个别用水区较远时,应分压供水。六是有条件时,应全日供水,条件不具备的供水工程,可分时供水。

  三、工程进度安排

  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按4个月完成,即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10月底全部结束。

  20xx年7月末完成水源工程,8月末之前完成土建工程(包括蓄水池),9月至10月上旬完成管道开挖、安装、埋设,检查井工程,10月中旬完成机电设备购置安装、管理设施建设(围栏)工程,10月末工程全部交付使用。

  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措施

  为保证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管理、节省投资、降低成本、工程安全可靠的原则要采取以下六项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项目的安排和日常工作。项目所在镇主要领导负责本行政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镇水管人员按区域划分对本行政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二是在项目管理中,积极推行“四制”,既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施工队伍和建设监理队伍,并签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现场负责人每天填写施工日记、全面记录工程进度,掌握资金拨付、质量等级、材料用量、人员安排等重要信息。对不符合质量的工程有停工权、返工权,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及各项劳动防护措施。

  三是严把材料、设备进货采购关,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坚决杜绝无生产厂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产品质量说明书的“三无”产品和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

  四是积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要专人负责管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国债以及匹配资金和工程财务的预算、决算,做到专款专用,按进度付款,无挪用、挤占、虚列开支等现象,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同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五是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无事故发生,成立由水利局安全保卫科为主的监督检查小组,明确检查内容及分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狠抓落实,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是工程建成后,由专人负责工程基础资料的整理和归档,项目移交后,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发挥工程效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交付行政部门管理,明确工程运营中的权、责、制的关系,可采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6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检查活动自2月20日至2月24日。

  三、检查重点

  1、施工单位施工手续是否完备,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2、施工方案是否完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3、施工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4、大型机械设备基础是否存在积雪、积水情况,设备是否检测,是否有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存在浸水、老化、漏电现场;是否存在“一路多用”现象,是否存在使用花线、护套线情况。

  6、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深基坑支护是否到位,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自制吊具等不合格施工工具。

  9、施工现场各项防护施设是否配备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0、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能否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防止危险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站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分别从建筑施工企业抽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2个检查小组,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2、迅速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活动,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检查要求,明确专人,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完善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严抓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到位;对存在较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将予以停工。

  4、严格奖惩。检查结束后,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对安全管理工作做的较好的工程项目给予通报表扬。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7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B238#、B239#、B42#、B243#、B245#、物业三等六栋住宅楼组成;本工程位于绿地世纪城二期北面,民祥园路以东。

  二、冬期施工起始日期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的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徐州地区为当年的11月中旬至第二年的二月底,具体按当天天气预报气温为准。

  三、冬期施工技术准备原则

  1)确保工程质量。

  2)冬期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生产;工程项目的施工要连续进行。

  3)制定冬期施工方案(措施)要因时因地因工程制宜,既要求技术上可靠,同时要求经济上合理。

  4)应考虑所需的热源和材料有可靠的来源,减少能源消耗。

  5)力求施工点少,施工速度快,缩短工期。

  6)凡是没有冬期施工方案(措施),或者冬期施工准备工作未做好的工程项目,不得强行进行冬期施工。

  7)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冬期施工管理措施。

  四、冬期施工方案的编制

  1、冬期施工方案的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进入冬期施工,应进行全面的调研,掌握必要的数据:冬期施工栋号的建筑面积、工程项目及其工作量、冬期施工部位及其技术要求。

  2)进入冬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全面进行图纸复查。如不适合冬期施工要求的工程项目(或部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要求。

  3)根据冬期施工技术要求,掌握资源供应情况。

  4)对于复杂工程、技术要求高的工程,要进行冬期施工技术可行性的综合分析(包括经济、能源、工程质量、工期诸方面)。

  2、冬期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1)冬期施工生产任务安排及施工部署。

  2)工程项目的实物量和工作量,施工程序、进度计划和分项工程在不同的冬期施工阶段中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3)热源设备计划。

  4)保温材料、外加剂材料计划。

  5)冬期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劳动力计划。

  6)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7)冬期安全生产及防火技术措施。

  3、冬期施工生产准备工作

  1)冬期施工现场准备

  排除现场积水、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修整,截断流入现场的水源,做好排水措施,消除现场施工用水造成场地结冰现象。

  施工场地积雪清扫后,不应放在机电设备、构件堆放场地附近。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

  2)搅拌机棚的保温

  搅拌机棚前后台的出入口应做好封闭、棚内通暖。设置热水灌、外加剂存储容器。搅拌机清洗时的污水应做好组织排水、封闭好沉淀池、防止冻结、定期清理、污水管理保持畅通。

  3)原材料加热设备、设施的进场、搭设,如拌和水加热设备、砂子加热的热坑等。

  五、冬期施工资源准备

  1、外加剂材料准外加剂品种的稳定。根据冬期施工方案中所选择的外加剂品种,结合市场供应情况,最后提出外加剂使用配方、品种、数量。外加剂用量计划。根据外加剂的使用工程部位,工程量,计算出需用量计划,报材料供应部门。

  2、保温材料的准备

  1)保温材料的选择

  冬期施工所用的保温材料要求其保温性能好、价格便宜、就地取材。有的要求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常用保温材料,根据其使用部位大致分为:

  管道保温:选用珍珠岩保温瓦、草绳等。

  小车、灰浆桶机具保温:选用聚苯乙烯泡沫板等。

  暖棚保温:一般选用芦苇、帆布蓬。

  门窗洞口封闭保温:选用塑料布、布帘子等。

  2)保温材料数量及计划

  根据冬季施工方法所选定的保温材料品种、规格、使用周转次数和工程量,算出年度计划用量,向材料部门提出计划和进场日期。

  3、冬期施工燃料准备

  冬期施工燃料主要考虑生活用煤、工程采暖施工热源用媒,保证生活、生产的需要,应根据施工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准备。

  4、热源设备的准备

  1)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加热设施,如热水炉、热水罐沙子坑等。

  2)生活用的煤炉或暖气管道、暖气片的安装。

  5、各期施工仪器仪表准备

  外加剂浓度测量:棒形温度计、电子感应仪等。

  室内测温:干湿温度计。

  各种测温:表格及文具。

  六、冬季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

  1、施工技术方案(措施)的'制定必须以确保施工质量及生产安全为前提,具有一定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

  2、制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中,应具有以下内容:施工部署(进度安排),施工程序,施工方案,机具与材料调配计划,施工人员技术培训(测温人员、掺外加剂人员)与劳动力计划,保温材料与外加剂材料计划,操作要点,质量控制要点,检测项目等方面。

  (二)生产准备

  根据制定的进度计划安排好施工任务及现场准备工作。如现场供水管道的保温防冻,搅拌机棚的保温,场地的整平及临时道路的设置,装修工程的门窗洞口封闭及保温。

  (三)资源准备

  根据制定的计划组织好外加剂材料,保温材料,施工仪表(测温剂),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等准备工作。

  七、冬季施工主要的技术措施

  (一)土方工程

  1、基础土方工程在冬季施工,则应预制定详尽的施工计划,合理的施工方案及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同时组织好施工管理,争取在短时间内完成施工。

  2、施工现场的道路要保持通畅,运输车辆及行驶道路均应增设必要的防滑措施(例如沿路覆盖草袋)。

  3、在相邻建筑侧边开挖土方时,要采取对旧建筑物地基土免受冻害的措施。施工时,尽量做到快挖快填,以防止地基受冻。

  4、基坑槽内应做好排水措施,防止产生积水,造成由于土壁下部受多次冻融循环而形成塌方。

  5、开挖好的基坑底部应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如保留脚泥或铺设草包。

  6、土方回填钱,应将基坑底部的冰雪及保温材料清理干净。

  7、室外基坑或管沟可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但冻土块体积不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室内的坑,槽,管沟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

  8、回填采用人工回填时,每层铺土厚度不超过20cm,夯实厚度为10-15cm。

  9、回填土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填土层受冻。

  (二)钢筋工程

  1、钢筋冷拉

  (1)钢筋负温冷拉时,可采用控制预应力法或控制冷拉率方法。对于不能分清炉批的热轧钢筋冷拉,不宜采用控制冷拉率的方法。

  (2)在负温条件下采用控制预应力方法冷拉钢筋时,由于伸长率随温度降低而减少,如控制预应力不变,则伸长率不足,钢筋强度将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在负温下冷拉的控制预应力应较常温提高,冷拉控制预应力最大冷拉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筋负温焊接

  (1)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才可上岗操作。

  (2)负温下钢筋焊接施工时,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帮条、搭接、坡口焊)及电渣压力焊等焊接方法。

  (3)焊接钢筋应尽量安排在室内进行,如必须在室外焊接,则环境温度不宜太低,在风雪天气时,还应有一定的遮蔽措施,焊接未冷却的接头,严禁碰到冰雪。

  (4)闪光对焊

  1)负温闪光对焊,宜采用预热闪光对焊或闪光--预热--闪光对焊工艺。钢筋端面比较平整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端面不平时,宜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

  2)与常温焊接相比,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调伸长度10%至20%左右,提高预热时的接触压力,增长预热间歇时间。

  3)施焊时选用的参数可根据焊件的钢种,直径,施焊温度和焊工技术水平灵活选用。

  (5)电弧焊接

  1)焊接时必须防止长生过热,烧伤,咬肉和裂纹等缺陷,在构造上应防止在接头处产生偏心受力状态。

  2)为防止接头热影响区的温度突然增大,进行帮条,搭接电弧焊,应采用分层控温施焊。帮条焊时帮条与主筋之间用四点定位焊固定。搭接焊时用两点固定,定点焊离帮条或搭接端部20mm以上。

  3)坡口焊时焊缝根部,坡口端面以及钢筋与钢垫板之间均应融合良好。

  电渣压力焊接

  1)焊接电流的大小,应根据钢筋直径和焊接时的环境温度而定。

  2)接头药盒拆除的时间宜延长2min左右;接头的渣壳宜延长5min,方可打渣。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相关文章: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03-17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精选13篇)12-16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06-29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03-17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03-17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0篇03-17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0篇)03-17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通用16篇)05-07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精选8篇)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