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2023-04-17 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1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 1083-2011);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XX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4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停复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建专委会〔20xx〕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清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频繁,容易存在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工人思归等诸多不稳定因素,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抓住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为预防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含市政道路工程)须于春节期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实行停复工报告制度,并在停工前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各项目要对施工围挡、公益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污损、不符合标准的围挡和广告应进行更换、清洗,未更换亚运广告围挡的复工前应尽快完成更换;要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加工区、场内道路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进行一次彻底消杀;停工期间的各类裸土必须进行覆盖,所有易产生建筑扬尘的垃圾、杂物应清理外运或遮盖。

  2、做好停工前安全检查

  一是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等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项目应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4),说明项目停工期间主要存在的风险点及重点部位,并同时说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尚未完成的危大工程如深基坑、高支模等,检查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必要的需提供专项维护方案,确保严守安全底线。

  二是停工期间,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停工不停巡、停工不停监测”的要求。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工地开展安全巡查,确保所有工作面安全可控,各类安全监测应当按方案要求按时开展,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三是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空置的'宿舍要切断电源,假期住人的宿舍要安装空调,严禁私拉乱接,防范电器火灾;要清理宿舍内的杂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假期住人的项目生活区要按规定配备好消防器材和消防物资;严格遵守《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排查欠薪隐患,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各项目总包、分包及劳务等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六项制度要求,进一步排查欠薪隐患;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及时审核相应工程量、尽快结算工程款,在拨付工程项目各类款项时,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确保不拖欠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节前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无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旦发生欠薪投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用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按时全程参与协调,确保妥善解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五是施工单位应加强起重机械管理。停工期间要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塔吊小车收回,保持吊臂可自由旋转状态,人货梯停至设备首层,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以及驾驶舱,其他机械设备按规定对机械进行维保并关闭电源。

  三、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停复工报告制度

  各项目在春节停工前两日应报送停工报告(附件1)、《春节停工前施工安全检查表》(附件2)和《2022年春节期间值班表》(附件3)以及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4)至我站(区住建局507办公室)。附件4中,应当说明停工期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处于安全部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等。

  因项目工期等原因确需在春节期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我站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春节期间施工方案、保证措施和施工时间安排等,交至区住建局506办公室),经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节后复工相关要求和通知我站将根据实际情况于节后下发。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风险研判,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我站将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节前停工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凡不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5

  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认真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整治建筑施工中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监管为重要手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不断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在市住建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工作职能,我局成立和平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长:徐朝晖,副组长:肖东兰,成员:张伟青、黄炳焕、陈明方、何惠雅、王勇战、陈美琴、曾煜鹏、卢勇军、黄旻波、骆冠佟。

  三、工作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

  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工股、质安站要结合春节放假前,节后开工实际,研究部署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文件传达和组织部署工作,通知到辖区所有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

  (二)自查自纠,深入检查,严格执法

  1月底至2月上旬,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管理,列出隐患清单。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确保100%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

  我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动员部署,定期不定期检查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落实检查工作,不搞形式、走过场。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建工股、质安站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检查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台账,列出隐患清单,推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纠正安全生产检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错误倾向。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建工股、质安站一是要把安全生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的,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个人作出行政处罚。二是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住不放,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有重大问题和隐患或已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要逐一复查,特别是对省和市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坚决落实“闭环管理”,严防敷衍了事、死灰复燃。

  (四)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

  建工股、质安站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期限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五、工作措施

  建工股、质安站要对措施不力、管理不善、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对消极敷衍,拖延整改,导致严重后果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6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失,预防火灾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居民在城镇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5个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安监)办,陈胜谷同志负责日常办公事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相关工作方案,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决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责任人:陈胜谷)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教育;开展综合执法;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人:陈胜谷)

  镇食药监(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陈胜谷)

  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巡逻、看护。(责任人:皮志强)

  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组织落实对医疗机构禁放区域的看护。(责任人:xx)

  民政办负责落实对敬老院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责任人:徐小波)

  林业站负责组织落实对全镇林区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并设立禁放标识。(责任人:熊兴发)

  各村委负责本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以及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安监办。责任人为各联系领导。

  四、工作措施

  1.限放时间:xx年2月15日(农历除夕)至3月2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可以在限放区域内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2.禁、限放区域:各中小学校园内、卫生院、敬老院、液化气销售点;所有公共区域和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以及全镇林区100米周围内为禁放区域。

  3.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必须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4.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储存条件的销售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储存量为60件。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召开各种会议的形式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和守法意识;二是加强对我镇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时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群众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四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从而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监管

  1.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严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销售品种、质量、来源,并要严格检查其销售、储存场所,一旦查处隐患,严格要求整改;加大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置。

  2.做好燃放环节监督。一是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村委会督促本辖区的产权或使用单位按《条例》要求,在xx年1月31日前设置、张贴。由安监办进行检查,对未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做好守护值班,各村委、镇级各单位要在春节期间安排好人员昼夜值班,并督促辖区内单位、企业采取“点对点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三是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镇政府将配合派出所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符合规格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建立违法违规举报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xx),积极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度(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委书记、村委主任,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制定和管理措施落实工作,凡因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查到底,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镇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安监办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互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岁末年初历来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冬季施工作业条件恶劣,特别是临近春节长假,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容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情况,极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务必高度警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和范围

  一是督促企业主体开展自查。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逐项排查,重点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加强深基坑和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本级及各县市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主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是否落实整改,特别是对小型零星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项目要进行重点排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支模架(含操作架)、脚手架、深基坑与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严防坍塌、高坠、火灾、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含分包单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无方案或不按论证审批方案强行施工以及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坚决予以停工,督促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按规定上报记录不良行为。

  三、精密部署

  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制定节前排查、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明确复工条件。申请复工的施工单位应对项目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建设、监理单位要开展同步检查,消除隐患后由项目经理、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向受检项目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核查。对申请复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

  四、工作要求

  市质安两站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春节停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安全防火、防中毒、防无关人员擅入施工现场等工作责任,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对个别春节正常施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春节后我局将组织对各县市的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质安两站及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于20xx年3月底前将行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局工程质量安全科。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8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17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17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16〕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17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17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7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17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17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至2017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16〕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17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17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汕尾市住建局20x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确保20x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海丰县住建系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我局的做法,成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从20xx年1月19日至3月15日,集中约2个月的时间开展全县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外排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重点督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架构、消防器材配置、临时用房搭建和使用材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等管理状况。

  (三)“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等管理现状。

  (四)“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海丰公平12·9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性和行动自觉。要集中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执法力度。局建工股、质安站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安全管理问题坚持“零容忍”,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顶格处罚,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局建工股、质安站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部署落实的阶段性总结和进展情况及相关统计表(2月3日前报送整治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等阶段性情况和统计表,3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关键时期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春节前后,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起重机械等危险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春节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通过规范标准、评估指导等工作,实现企业安全预防关口前移和头管理。一是按照枣庄市安委会办公室“两体系一平台”建设的整体推进方案,纳入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二是认真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系统的年底验收工作,确保运行良好。

  (三)做好冬季事故防范工作。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综合采取安全检查、教育警示、技术防护等有效手段,企业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装置、特种设备的防冻措施,强化异常状况监测预警,加大巡查频次,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活动。春节期间要加大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重点作业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两个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健全安全培训考核记录和档案。认真开展好全员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按照“职业健康执法年”要求,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不良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树立危害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对岗位危害因素超标的,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提高检查频次,严格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方案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细化任务,周密部署安排,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力求每项工作抓出实效。

  (二)强化执法,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春节之前,要对建筑施工领域重点生产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隐患较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要停产停业整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履行职责,做好节日期间工作安排。做好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定期调度通报、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整改,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同时,市建工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抽查,对发现存在组织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的,采取媒体曝光、通报、约谈等措施,对节日期间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的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方案 11

  为有效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我区施工现场安全平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控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扎实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平稳,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组织领导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住建委总工程师彭小东任组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工作站负责人任副组长,安全监督站及各工作站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春节及“两会”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延长至春节前,各施工单位应继续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三大行动”的具体内容,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大行动”。重点排查建筑工地中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地下暗挖、民工宿舍、临时设施、临时用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整顿;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二)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停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项目停工前,要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防抢工赶工导致的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合理安排施工停工部位,确保停在有利于安全的部位。停工后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风险源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措施,要做到机械复位,电源关闭。

  停工期间,各项目要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安排专人值班,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对留守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施工现场严格采取封闭式管理,临边洞口、深基坑部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高大脚手架、起重机械要采取防攀爬措施。强化施工现场门禁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坚决杜绝特殊时段发生建筑安全事故。

  节后复工时,各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本单位所有岗位的管理人员到位,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所有岗位的管理人员到位。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施工现场达到恢复施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寒冬季节,天干物燥,是各类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加强各个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完善细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春节前要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消防设施配备、临时消防系统运行、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各单位要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明确“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xx-20xx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决不能放松。春节期间,高度关注及时响应空气重污染预警,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措施,红色和橙色预警期间,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五)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可控

  各集团、公司、项目部各级领导要分别带队开展三级自查自纠行动,各级自查要有程序、有侧重,形成企业内部各级自查相互补充。春节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扑下身子,重心下移,深入现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落细。

  严格执行春节假日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企业负责人要进行带班检查,项目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和细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科学果断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六)加大监管及处罚力度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从方案下发起至春节前,对辖区内所有工程进行全覆盖摸排,重点检查现场施工情况及停工前各项工作准备情况;春节期间,区住建委安全监督站及各工作站将安排专门人员,组织施工现场巡查工作,重点巡查项目值守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春节过后及“两会”期间,重点检查项目复工自查报告制度及工人入场教育、现场扬尘管控工作。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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