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节后工地复工施工方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春节后工地复工施工方案1
春节已过,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针对春节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20xx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要求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春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推动企业项目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发生;机械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求充分认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春节过后,建筑施工项目作业人员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要有针对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复工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做好这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南县住建局成立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节后复工相关工作:
组 长:洪少顺
副组长:张国明
成 员:夏达明 董 明 孟 军 阮进辉
魏先开 丰建华 夏迪辉
三、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严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的,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和交底应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一一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春节后工地复工施工方案2
一、提高站位,全面部署
春节节后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项目复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各企业、各项目部要成立节后复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调整好节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为项目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建设单位承担项目首要责任,应对施工现场春节后(开)复工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承担项目主体责任,应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开)复工工作的具体措施。监理单位承担项目监督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具体措施。各乡镇(芹阳办)、经开区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指导企业做好企业、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工程项目符合“五个必须”后,方可向县住建局提出开(复)工申请:一是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必须到位;二是项目管理(监理)成员必须到位;三是人员培训交底必须到位;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到位;五是复工报审程序必须到位。
(一)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时刻关注疫情风险地区变化,严格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衢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各项规定,从严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加强对拟返岗进场人员的排查管理和返岗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春节节后复工计划,加强与工人班组的沟通,全面更新建立“一人一档”台账,登记造册后方可通知返岗。
1、对在开返岗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春节假期到往何地(包括途径地点)、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联系电话等;
2、对市外返岗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外,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近14天内离衢返衢人员);
3、按照最新浙江省、衢州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及工作提示,如有涉疫地区人员建议暂缓来开;
4、加强对返岗工人做好健康管理,逐一查验进场人员健康码和体温并做好记录、建立用工人员健康台帐。对涉及疫情风险区域人员按照管控措施,主动向属地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人员信息报送至县住建局备查。
二、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清洁消杀工作。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设置人员隔离区域。对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倡导在项目大门处设置智慧疫情防控人脸识别系统,全面实行“实名制+自动测温+亮健康码+疫苗接种+每日报表”的“智慧+联动”疫情防控体系。落实“亮码+测温”,严格执行《开化县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每日更新)。
(二)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复工前全面到位,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考勤;特别是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总监、安全和质量专监等重要岗位(具体在岗情况在开化县建筑工地智慧监管云平台提取),必须严格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三)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在建项目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组织检查人员,开展复工前施工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检查人员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的安全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有限空间、施工用电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及落实专人管控情况。针对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重点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电瓶车停放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全面排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四)人员培训交底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针对春节后新工人入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项目部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对全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工人、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岗前三分钟”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等,要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让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复工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施工单位将上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后,将自查小结和《恢复施工申请书》(附件一)一并报送我局安监站,联系人:王鸿贞,联系电话(xxxxxxx,xxxxx)。我局安监站工作人员实地现场验收,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开工。在项目复工时,各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开化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19〕1号)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各项复工准备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项目复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落实整改,确保项目复工工作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
各单位要共同参与复工前的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签署复工报告;监理企业要充分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并配合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复工安全检查有序开展并落实到位。
我局将对复工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春节后工地复工施工方案3
一、建设工地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和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务工程。
二、复工工作措施
(一)加强复工组织领导
各参建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按照行业防疫指南及安全生产标准提前制定项目复工方案。方案应明确本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复工督促提醒,帮助企业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复工措施。
(二)精准控制人员流动
1.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来(返)常人员管控,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动态,强化组织协调,提前编制人员来(返)常工作计划。对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来(返)常。对于低风险地区人员,鼓励采取错峰出行、包车返常等措施,保障安全有序来(返)常。来(返)常人员行程已确认的,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及时填报《2022年春节后常熟市建设工地来(返)常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其中房建市政工程同步在常熟市建筑行业信息服务系统“新冠防疫”——“2022年春节后常熟市房建市政在建工地来(返)常人员信息登记”模块中落实信息录入。
2.建设单位应按《2022年春节后来(返)苏人员管控要求》(附件2),牵头做好春节后来(返)常人员健康状况、来源地等信息排查工作,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所有来(返)常人员健康码应为绿码,省外来(返)常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涉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人员的,应立即落实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严格配合疾控、流调等应急处置措施;如发现有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的,应立即采取防护隔离、专车送医、信息上报等措施,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把复工重点环节
1.疫情防控
(1)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人员测温、实名制考勤等措施,加强外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及登记管理,减少人员无序流动;加强办公、生活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及时采取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清理;食堂证照齐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防疫规定,不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2)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实施人员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制度,落实专人每天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并做好相关记录,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
(3)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活动。尽量举办线上活动,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措施。食堂就餐合理控制就餐人数,鼓励采用分时用餐、分散供餐等用餐模式,用餐人员保持适当距离。
(4)加强个人防护管理。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时刻注意个人健康防护,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5)积极推进疫苗接种。持续加强疫苗接种政策宣传和人员排查,在保证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符合条件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从业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率。
(6)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感染者,立即按应急处置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2.安全生产
正式复工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提前到岗履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现场危大工程、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施工用电、冬季施工和防高坠措施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闭环措施。
(四)开展复工备案抽查
1.复工备案。工地现场已具备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无监理单位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令”后正常复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填报《房建市政在建工地复工备案表》(附件3),同时报送至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相应行业管理部门。
2.复工抽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分别对工地现场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抽查。如发现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三、复工后常态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参照《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606号)全面加强疫情管控,常态化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零事故”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其他
新开工建设工程参照执行。
春节后工地复工施工方案4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春节是全国人民阖家欢庆的重要传统节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在我国召开的一次世界性体育盛会,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的大事要事,重要节日和盛会在时间上高度集中,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重任在肩。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前研判风险,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举措,扎扎实实把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应急值班值守落实到位,为节后工作开好头、护好航。
二、落实责任,狠抓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防控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施工特点,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节前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企业作一次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科学安排工期,统筹布置好节前停工停产或连续施工工作,杜绝盲目抢赶工期和超越自身能力作业的行为。
(一)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和大型桩工设备进场管理,落实安拆方案编制审核、现场检查验收、使用和维保等情况的检查,从严查处设备备案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加强模板支撑架、脚手架、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和验收环节管理,避免危大工程无专项方案、无相应人员审批,超规模危大工程无专家论证,未按施工方案施工的违规行为。
(二)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及时关注气象预警,根据冬季施工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突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气候的防范,落实防寒、防冻、防滑措施。企业要通过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要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期,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原则,高度注意冬季施工造成场地、作业层等部位结冰易滑的风险,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佩戴使用“三宝”等安全防护器具,严格落实临边、洞口、通道口等“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全面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和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进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和现场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深化建筑市场突出问题规范管理。从严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打击遏制肢解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严格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做到有施工作业必有现场管理。
(六)突出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各监管部门要特别重视春节期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程项目,在节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提醒和检查。连续施工工程的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现场指挥;同步做好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扰民;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带班检查,施工和监理企业负责人节日期间带班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七)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重点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盾构作业、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开工。对发现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工人和转岗人员,加强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一律不得上岗,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岗前安全教育。各地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所辖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工作。
三、强化值守,及时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同时,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隐患和各种险情。
春节后工地复工施工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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