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22-12-13 方案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领导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为更有针对性地抓好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遏制一般事故频发态势,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传真《关于转发交安监明电【20xx】14号文件的通知》(黑交传真【20xx】第28号)文件要求。市局现制定《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推动行动的有效开展。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各部门要将“防火、防坍塌、防滑、防中毒”作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顿行动及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入冬后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清查运输企业、运营客货车安全隐患,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加强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行为。要加强对公路客运、货运和旅游包车等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冬季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力度,对运输企业进行冬季整备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查非法和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并采取严密的处置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全面做好冬季整备工作。

  (三)公路畅通安全管理方面: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公路、桥梁和涵洞的巡查、维修、养护工作情况;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公路和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巡查,完善标志标牌,应对冬季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等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桥梁管理规定,加强对桥梁技术检测和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对危桥实施封闭改造等工作情况。深入开展公路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水上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企业经营人和运输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省航务管理机构颁发的运输安全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证书;企业经营者是否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五)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局直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安委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以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冬季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隐患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行动中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时效。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联系人:王逸超,联系电话:xxx,邮箱:xxx@163.com。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榆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榆树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作措施针对性,确保辖区内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类管理责任,堵塞安全生产和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水平,为冬防春运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基础。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态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安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时间

  (一)工作重点

  以乡村公路、客运车辆、农用车辆、摩托车为重点,配合交管部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太安派出所、乡属各部门、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工作要求,充分整合资源、结合本职工作,密切配合交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型车辆超载、违规上路等情况。

  1、乡安监站:在全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加油站、液化燃气站、在建工地、辖区内的各企业单位,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主完成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先停业,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乡交通站要密切配合职能部门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骑乘多人及无证无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酒后人员驾驶客运车辆,严禁客车收班后擅自营运。同时做好专项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牵头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3、派出所要依托现有资源牵头交通站、安监站、综治办等部门在重点路段开展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及时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情况特殊的`,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对接。

  4、乡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综治巡防队伍资源作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轨道交通开展巡查等相关工作。

  5、乡农机站要根据农机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农机车辆的登记和管理。

  6、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出行安全的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工作,要收集整理好校车的基本情况,并将先关情况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7、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一要明确专人负责排查辖区道路隐患情况,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交通站,同时在隐患未消除之前,要及时的增设警示标语,并做好对过往群众和车辆的安全宣传工作;二要安排专人负责红白喜事打招呼工作,要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

  8、各包村干部要全力协助各村做好道路交通宣传及整治相关工作,切实提升群众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9、乡属各部门,辖区各单位负责排查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教育本单位所有员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每天的值班同志,严格执行省市乡的统一要求,在岗带班值班,加强辖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村两委要落实在岗带班值班制度。乡里要不定时的进行抽查督查,不落实值班制度、遥控值班的,或电话长时间关机、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话的,或不假外出,漏岗脱岗的,一经查实,全乡通报批评。

  3、强化应急管理,听从统一指挥调度。如有突发事件,首先报告当日值班人员,情况不甚清楚的,可先电话报告大概,待核实后详细报告,且跟踪到问题的解决。应急事件的处置,辖区和行业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听从带班值班总体调度和指挥。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按程序启动。

  六、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严肃问责”的工作要求,落实我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等原因造成亡人交通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度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化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凤台街道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省委、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加强源头监管,严查重点违法,加强宣传警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责任制规定和问责追责工作机制,确保冬季及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及路段:辖区内国省干线道路、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桥梁、涵洞等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设施缺失、通行秩序混乱的路段及货场、大型建筑工地、高速公路超载多发出入口。

  (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以及假牌套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

  (三)重点违法及时段:超速、逆行、闯红灯、不按照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超员、疲劳驾驶、占道行驶、超载,酒驾、醉驾、毒驾、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车辆早7点至晚7点在高速公路通行,农村面包车超员,“黑校车”、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逾期未检验、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

  三、各部门工作内容及措施

  交安办:

  1、做好恶劣天气道路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气象部门的实时监测,对影响道路通行的恶劣天气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各部门推送气象信息。安排保洁企业要做好防滑除雪物资和设备准备,针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等情形及时组织清理,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市区易积水、结冰路段的排查,抓好积水路段的改造,防止积水结冰,排除隐患。要加强国道、省道、乡村道路巡检力度,及时发现路(桥)面积雪结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2、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对辖区道路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对隐患上报、整改。对各个村庄的交通安全工作台账情况不定时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巩固辖区道路安全工作。

  3、协调好各部门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派出所: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各类警示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工作,并联合交警部门对违法驾驶人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2、对辖区所有道路安排人员进行巡逻值守,尤其是学校、车站、集市等人员较多的区域进行重点巡逻。

  投资中心:

  1、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春节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2、要于春节前对辖区企业内部的大型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营运车辆驾驶人等重点驾驶人群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集中教育,加强营运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

  3、向企业发放明白纸、横幅,并要求企业内部积极做好道路安全宣传工作,确保道路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农业办:

  加强农机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控。对辖区所有村庄的农机驾驶人、农机车辆等集中进行一次排查和安全教育,对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和驾驶隐患进行整治,确保在农机驾驶方面不出问题。

  镇村中心:

  做好工地渣土车运输及超载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施工企业的渣土运输、超载运输等现象进行整治。要求施工企业做好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施工人员开展道路安全培训。

  文宣中心:

  1、加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联合相关单位,对全辖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清理不达标车辆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校园周边、校车运行线路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要对校车线路,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线路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并联合相关单位,对重点治理的机动车乱鸣笛、乱停车、乱变道、车窗抛物,与行人争道抢行以及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3、要求对全辖区所有学校发放道路安全明白纸、悬挂道路安全横幅,积极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学生寒假教育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和实践教育活动。

  4、利用微信平台,积极将街道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有关常识等进行宣传,并不定时对“恶劣天气预警提示”、“严查交通违法”“安全行车提示”等话题进行推送,充分利用平台便利,扩大宣传效果。

  执法中队:

  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对乱停车、车窗抛物、道路乱摆乱放等影响道路安全因素的现象进行整治,并积极做好道路宣传工作。

  村庄:

  切实发挥村庄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服务室和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作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劝导纠正农村地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对存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车辆,坚决做到“不出村、不上路”。

  积极开展村庄冬季出行安全宣传工作。要结合冬防春运和春节期间群众出行特点,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围绕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开展日常提示警示,将交通安全教育警示作为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内容,将明白纸下发到每家每户,悬挂交通安全横幅,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的浓厚氛围。

  继续对村庄交通安全工作台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完善,定时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防患于未然。

  居委会:

  及时将道路交通安全明白纸下发至每家每户,重点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横幅,并积极利用电子横幅、宣传栏普及道路安全知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内部及周边道路安全整治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元旦、春节、各级“两会”等一系列重要节点保障交通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吸取“12.15”事故的教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抓好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召开“凤台街道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成立工作小组,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及主体责任,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当前重要议事议程,提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落实。

  (三)强化责任监督。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围绕事故预防、隐患治理、安全宣传等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将预防交通事故作为一项政府工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在路面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管理等工作中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6

  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22年5月中旬至2022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清华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22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0包邮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倒库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省公安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气象局等有关你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是公共车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为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归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省安监局、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省教育厅’公安交警总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省公安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印记救援预防,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鸡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更总、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公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正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哟管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实行约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政府要突出本地区道路交通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政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情况,于6月底组织省级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毒草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7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22年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22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铜仁公路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牵头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全国、全省防控物资暨春运错峰返程运输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县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力度,切实做好春运错峰返程运输工作,根据江口县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局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4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优先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2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法阻断交通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要商品保供稳价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黔交办(〔2020〕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和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两不误”(交通防疫防控工作不耽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不耽误)“三不一优先”(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确保“一断三不断”(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中断)。

  二、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节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兴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江勇,副局长

  陆承焰,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朝清,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饶刚,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崔德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罗军平,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人

  姜剑,安全法规股股长

  唐方,局办公室负责人

  罗应有,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尹杰,综合计划股负责人

  陈来群,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唐仕国,梵天联合交运公司经理

  唐海,江口县客运站副站长

  陈浩,铜仁全通公司江口分公司、江口出租公司经理

  徐强,恒通公交公司经理

  舒洲虎,梵净山出租公司经理

  杨毅,易行网约公司经理

  郭鹰,梵净山旅游商务服务网约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罗朝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崔德权、饶刚、唐方、陈来群负责具体办公,车辆调度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客运企业,做好交通领域组织管理、运输保障、运力调度等工作,并配合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运输组织工作。

  1.保障错峰返程运输工作:江口县客运站、铜仁全通公司江口分公司、恒通公交公司、梵天联合交运公司要及时保障营运车辆,并进行严格的消毒,根据错峰出行及农民工返程的数量,组织客运车辆,按照要求保障足够的营运车辆投入营运。

  2.保障重点群体运输。针对农民工、学生等规模较大的返程群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业和商务用工单位等部门提供用车需求,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需求提供运输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运输。

  3.科学调配运力。按照县委政府复工复产、开学等时间安排指令,紧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及发展情况及各地客流需求,对学生、农民工出行等信息数据进行预测,综合研判错峰返程客流需求,合理调配运输应急运力(全县储备春节后客流高峰及疫情应急运力22辆)。

  (二)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加强源头管理,客运车辆上必须配备1至2个垃圾桶,乘客上车必须配戴防疫口罩。由卫健部门为每辆运输车辆配一名随车义务人员,并协调体温测量仪,对乘车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体温检测。切实做好驾驶员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运输途中如发现有乘客发烧现象,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负责接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不得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

  (三)认真做好返程农民工及返校学生的信息登记。用工单位,教育部门提供返岗农民工、返校学生的信息登记表,未登记的或信息登记不全的一律不得上车。

  (四)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督促客运企业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实行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适当控制各类交通工具客座率,避免拥挤带来次生问题。

  (五)抓实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和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根据要求,应急物资运输由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质和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统一审核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各卡口按照备案要求和发放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携带相关手续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三不一化先”政策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交通运输行业各部门、运输企业要在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按照“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及时恢复客运站运营,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运输企业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压实工作责任,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深入运输企业,督促指导开展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上下联动、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9

  根据《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疫情防指办〔2020〕15号)和《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新疫情防指办〔2020〕2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职工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现就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2月10日—2月16日)

  (一)出行需求: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超市等零售类企业及批发企业;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其他零售类百货企业。

  (二)运输保障:10条主干线公路城市公交正常运营。

  二、第二阶段(2月17日—2月23日)

  (一)出行需求: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二)运力保障

  1、城市交通。在10条主干线公路城市公交正常运营基础上,每条线路配备至少1辆后备车辆。市区内复工复产有人员运输需求的单位,可预约定制公交服务解决其需求。

  联系人:新乡市交通运输局白云涛

  电话:13683736542

  2.长途定制交通运输服务。对需要长途运输的复工复产的企业,可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系,提供获得批准的复工复产复学证明和在新人员名单,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及时安排运输计划。

  联系人:新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杜晓晨

  电话:13839080775

  3.物资运输定制服务。一是定制物资运输服务。对有物资(含危险品)运输需求的复工复产的单位,可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系,并提供获得批准的复产复工证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及时安排运输计划。联系人:新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樊光亮,电话:13803809591。二是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复工,保障各类货物运输和车辆维护保养。主要程序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申请。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联合审核小组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承诺书和必要的申请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填写《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查验。审核通过的,向企业下达《企业复工复产通知单》,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第三阶段(2月24日—3月1日)

  (一)出行需求:其他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星级宾馆以外的住宿类、餐饮类企业(不提供现场就餐服务);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二)运力保障

  1.城市公交。恢复20条城市公交线路,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加密班次;开通定制公交服务。

  2.长途定制包车。

  四、第四阶段(3月2日起)

  (一)出行需求:科技服务企业;以及获批准复工复产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运力保障

  1.城市公交。恢复30条城市公交线路,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发展需要和市民出行需求,逐步有序恢复我市公交线路,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2.长途客运班线、旅游客运。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经批准后分步实施:逐步开通市内无疫情或疫情较轻区域内客运班线、新乡市周边非疫情市际线路、省内解除重点疫情市际线路、省际线路及省内其他线路以及旅游班线,在全国各地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的前提下,恢复省际旅游包车。

  3.巡游车、网约车。在疫情解除前严格遵守关于暂停出租汽车出市区营运的要求,严禁接受乘客出市区预约订单,严禁派发车辆提供出市区运营服务;严格遵守网约车运营规定,严禁通过线下交易方式(接受路面扬招)违规提供营运服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防控措施。运输服务保障单位要严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为返程人员和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

  (二)严格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返程人员和群众乘车体温检测、车辆消杀、客座率不超过50%等相关要求;发现重大疫情及时上报。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运输服务保障督导检查,对擅自运营、不按规定做好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运输保障单位要从重处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0

  为按照部、省、市关于做好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统筹做好全市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春运返程高峰延续,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的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保运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有序做好返程人员运输组织工作对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以及做好全社会疫情防控工作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春节后错峰返程的决策部署,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按照“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坚决遏制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

  二、加强安排部署

  (一)做好客流预测。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客流方向和需求,尤其是农民工、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出行规模和高峰时段,科学组织春节后返程运输工作。

  (二)制定运输方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全面摸排辖区内运输经营者运力、人员、物资等各项工作准备情况,并将摸排结果及时上报市局和当地政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运输服务保障方案,报当地政府或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同时上报市局。

  (三)保障装备精良。各有关单位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投入运营。

  (四)强化人员培训。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防疫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要会同发改、卫健等有关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对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的保障。要提前为一线从业人员准备口罩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剂,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

  三、细化实化措施

  (一)严格落实消毒通风防护措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运管所、市客运办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参照有关规定,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

  (二)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测温工作。各地开放运营的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或客运车辆下交的发热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在公路卫生检疫站做好驾驶和乘坐小轿车、货车等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

  (三)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应在车厢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四)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出行的乘客,交通运输经营者应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卫生健康部门。

  (五)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道路客运司乘人员要提前掌握全程沿途检疫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检疫站。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司机和旅客在乘车途中全部佩戴口罩,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或用肘臂遮挡等。

  四、做好路网保畅措施

  (一)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要求,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要严格落实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申撤销县市区自行设置检查点的通知》以及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5号令的要求,除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批准确定的检查点外,市域内其他检查点一律撤销,县(市)区之间不得限行,确保县域之间交通畅通。

  (二)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尽快梳理形成辖区已暂停运营的班线客运、公交、出租等运输服务恢复运营的时间安排和运力投放计划报市局。在严格落实交通检疫措施的同时,优先恢复连接交通枢纽、城市中心城区、主要生产生活区域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分阶段采用灵活发车车次的形式,制定运营恢复方案报当地政府或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省、市际客运,目前仍采取停运措施。暂不具备恢复条件的县(市)区,要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五、加强重点人员运输保障

  (一)加强组织化管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在本地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领导下,会同教育、工信、人社、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联动机制,摸清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需求。

  (二)开展定制化运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应根据农民工、学生出行需求,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细化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运行线路、驾驶员配备、途中休息点和安全运行措施等内容;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要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登记,直接送达目的地,降低感染风险,并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付目的地单位,做好溯源准备。

  六、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在当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领导下,统筹利用政府的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载视频等多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

  (二)引导乘客做好防护措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通过各类渠道,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

  (三)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各单位要广泛挖掘和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在疫情防控、重点乘客服务、应急运输保障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线执法检查人员、从业人员的感人事迹和敬业奉献精神,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营造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

  七、保障应急运输畅通

  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优先保障各类应急运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物资的运输。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持有“疫情防控物资应急物资及要人员运输车辆运输证”的车辆,予以优先便捷通行,确保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八、全面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应及时拿出优化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措施;要积极做好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优先保证向直接接触乘客的司乘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涉及跨县(市)区运输的,要畅通沟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运输过程安全与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对司乘人员等关键岗位要逐人逐岗明确责任、细化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因客运量短时剧增导致的防控措施落实不严现象,确保运输与疫情防控工作环节紧密衔接,有效防范人员大规模流动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1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车安全源头治理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 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 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xx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2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整治攻坚年(20xx年9月—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深化年(20xx年)

  (三)整治提升年(20xx年)。

  二、整治目标

  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集中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定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和综合治理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得到强化。交通事故各领域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持续下降”的目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下降20%)为“重要窗口”。进一步强化深化事故预防工作、努力减少事故,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一是构建完善共建共治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建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优化并创新领导到场、隐患“找茬”、等级响应、倒查追责、红黄牌警示等机制。20xx年力争实现领导干部到场率100%,并建立到场信息清单,分析检查到场履职情况,跟踪督办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建立建全企业、单位及个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信用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体制,加强暗访督查、任务交办力度,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三是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类保险在“两客两货”领域的全覆盖,将保险的风险管控机制引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发挥其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方面的作用。四是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公路隧道车辆火灾事故或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二)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坚持严查严管力度不松劲,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新一轮“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暨“减量控大”三年整治行动,针对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变型拖拉机、电动(机动)二、三轮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闯红灯、开车使用手机、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对“失驾”、毒驾、再次酒驾等重点人员以及改装车、不按规定鸣喇叭等突出违法行为实施精准管控。二是继续加强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的整治行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全镇干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及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严管重罚,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专项整治期间,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实行严管重罚的原则,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律实施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内靠上限处罚,够拘留处罚的一律予以拘留。

  (三)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一是深化道路安全隐患“找茬”。定期开展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团雾多发路段排查,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排查治理指导理念,协同部门开展集中研究分析,明确整改建议,并将结果报告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抄报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对3年内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公路路口和去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穿村路段开展安全评估,亡人交通事故多发和黑点道路进行整治。二是提高重点路段黑点整改效率。加大对公路路口、穿镇穿村公路、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隐患路段治理力度;突出桥梁整治,20xx年9月底前隐患治理情况实施“回头看”,对国省道桥梁运行监控覆盖情况、农村公路存在情况进行梳理,并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重点路段设置监控卡口、测速(区间测速)、实线变道抓拍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改造升级“交通事故预防分析研判系统”,建立事故“黑点”地图,实时显示亡人事故点位,落实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提高排查整改效率。推动加快农村“马路市场”、“街道化”道路治理,加强集市期间交通管理。三是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xx年底前实现国省道5米、农村公路4米以上落差路段安防设施全覆盖,推进省道公路的安防设施提升。对农村道路临水路段安防设施进行查漏补缺。加快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四是深入推进道路标准化建设工程。严格把关交通安全设施新改扩建、道路建设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全部环节,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道路严禁开通。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路口一律封闭,对设置不规范的路口改造提升。推进农村公路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推动视线较差的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减少因路口视距不良、视线遮挡导致事故的风险隐患。五是完善农村交通出行硬件水平。排查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向社会公布,加强安全警示。推动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运用“声音提示警报”、“夜间警示标志亮化”等先进设备,加大警醒警示力度。推动完善城市非机动车道建设,科学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治理违法占道停车,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连续性、安全性。优化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一校一策”,重点突出上下学高峰交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学生专用通道。六是切实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全镇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要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要根据交通流量和路况,在雨季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和养护。对桥梁、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边沟、涵洞、桥下障碍物和上边坡的危石、悬石要及时清除。

  (四)全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一是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治理。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与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专项治理,确保交通文明指数逐年提升,其中20xx年实现主干路口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90%以上;斑马线礼让率9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90%以上,其中外卖快递等行业骑手100%;二是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主动抢占农村文化礼堂阵地、老年协会与公园阵地,采取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听得懂”“看得明”的宣教形式,利用一些重大交通事故以案说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逐村宣传,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浓厚氛围;联合卫生部门,在医院门诊大厅发放老年人安全宣传手册,提高就医老年人及家属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全镇中、小学要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熟悉交通安全常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禁超载。三是做强做精亮点特色宣传。深化宗教场所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以交警中队为单位,紧盯当地庙会、做礼拜等活动,开展常态宣传;结合宗教场所大规模节日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明确主题、做大规模、造大声势、营造氛围。深化老年人“一对一”教育工作,借力基层综治,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一对一”常态教育,倡导老年人家属做好日常提醒,确保教育实效。四是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在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在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交通参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整治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二是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三是全民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四是整治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六)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从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对全镇营运车辆驾驶员做好登记工作,督促他们要加强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对驾驶员的管理,要明确奖罚政策,区别对待,对屡次交通违法、肇事的,要列为重点进行管理。

  2、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管理。全镇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通过建立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台帐管理制度,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集体搭乘低速货车、拖拉机的严重违法行为。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与各行政村签订“上盘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村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长效管理;要整合现有的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镇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镇长张波担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张建江为副组长,王广良、李晶晶、翁挺、王琳、李明耿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村交通协管员也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牢牢抓住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讲究工作方法,加强协作配合。全镇干部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干劲,主动通报情况,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根据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在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在集中整治中,要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激化矛盾。通过用重典、出铁拳,用足用好执法管理职能,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员的处罚力度,使交通违法者受到震慑,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气势、有实效。

  (三)更新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充分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针对当前交通事故高发的成因,研究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要积极探索把交通管理向各村交通协管员延伸,强化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找准重点,科学安排工作,合理调整工作,加大对每个交通协管员纠违数量、质量的考核,促进路面管理,提高整治效能。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营造安全、卫生、优质、快捷的乘车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公交疫情防控与恢复运营指导方案》《河北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车辆恢复运营预案》和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和交通运输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新疫防指办〔2020〕1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觉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春节后返程高峰的艰巨任务,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做好落实保通保畅保运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好人员返程高峰期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一阻三通”(阻断通过交通运输传播病毒的渠道,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绿色通道”通达,保障市场供应必需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达,保障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正常生活生产出行、运输车辆通达),为全面恢复客运、货运、出租、公交、快递物流等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城出行需求,支撑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三、基础保障

  (一)强化客流预测。区交通运输、教育、工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掌握关于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综合研判错峰返程客流需求,科学组织春节后返程运输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区交通运输局要督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培训,普及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运力支撑。交通运输企业要根据交通运输需求备足运力,保证充分适用、及时到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维护,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确保乘客安全。

  (四)强化防疫保障。区交通运输局要督导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对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确保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需求。

  四、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

  (一)强化运输保障

  1.合理安排运力。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步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道路客运方面,结合群众出行需要和疫情形势变化情况,报请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县际、市际、省际逐级恢复运营,进京道路客运车辆与北京市同步恢复运营,其他省际线路条件成熟一个恢复一个。城市客运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做好客流分析研判,统筹安排运力,优先安排新能源车辆参与客运服务。对于客流增加较大的线路増加发车班次,减少乘客候车时间,保证运力与客流量相匹配。城市公交、出租车结合疫情实际情况,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逐步恢复运营。区交通运输局加强执勤和巡查力度,待允许出租车恢复运营后,及时做好全区出租车运力调度和保障工作。将冀州汽车站划为运力监控重点区域,利用监控系统动态监控区域内的出租车总量,当重点区域内运力不足时,通过出租车公司微信群引导周边区域出租车前往该区域营运。道路货运及快递物流方面,有序开展对货运企业、快递物流行业复工复产,注重绿色配送,优先安排绿色货运车辆开展配送服务,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运输车辆进入市区。

  2.保障应急物资。区运输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工信等部门要强化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及时响应、及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实施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运输需求第一时间受理、响应。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完善与沿途收费站、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便捷沟通机制对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各类防疫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政策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要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绿通车辆检验速度保障快速顺利通行。要保障电煤、春耕、农资等生产要素和重要物资的运输通畅。涉及跨区域运输的要畅通沟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准备应急保障车辆80辆(其中普通客车30辆货运车辆50辆)确保应急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做好应急准备。

  3.开展定制化运营。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返程群体制定运送方案有针对性提供定制化服务,确保直达目的地。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记直接送达目的地。强化一体化协同统筹本地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出行信息做好与目的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遇有车辆通行受阻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准备20辆公交车用以解决定制需求。区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工信等部门的定制需求由区交通部门解决。定制公交按照免费政策提供。每辆定制公交除司机外需配备专职检测体温人员1名负责对上车人员体温测量并利用公交车摄像头将上车人员身份证件统一录像同时组织乘客填写信息登记表由目的地单位留存做好溯源准备。

  4.压控运输工作客座率。交通运输企业要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在售票环节安排乘客在交通运输工具内分散、隔位就坐预留车厢后三排座位为隔离区张贴隔离区域标识供途中留观使用逐步扩大停站点增加运营车辆公交车始发站载客率不超过50%车内司乘人员保持间距。所有公共交通车辆内必须配备喷雾器做好消毒工作。

  (二)加强交通检疫

  1.加大体温检测筛查力度。区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上级工作指南要求严格规范和加强公路卫生检疫站体温检测工作严格落实进出场站、服务区乘客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的发热定点医院联系方式就近联系当地医院由定点医院派车运送发热乘客。各乡镇、社区等人员流出地要指导做好农民工、学生出行前体温检测工作确保农民工、学生不带病出行。各乡镇、社区、高新区等人员流入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学校做好集中到达人员的体温检测降低感染风险。道路客运车辆和城市公交需配备专职检测体温人员1名负责上车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

  2.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衔接服务与联防联控。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调度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旅客差异化、多样化出行需要。着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公路客运站等主要运输节点的衔接重点加大公交站点体温检测筛查力度根据需要配备和增设发热乘客临时隔离安置点。汽车站务必须按照省、市要求配备全自动红外线体温监测仪。

  3.做好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的发热定点医院联系方式就近联系当地医院由定点医院派车运送发热乘客。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经营者加强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配备确保乘客使用流动水洗手、消毒司乘人员在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

  4.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的乘容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区卫生健康部门。

  (三)确保路网畅通

  1.落实“一阻三通”。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断国省干线公路、县级公路等措施农村道路要确保至少2.5米宽应急道路畅通。加强交通管理对已设立的检疫检测点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确保检疫效率和通行能力防止出现车辆拥堵、旅客聚集的情况。驻点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要引导车辆有序进入检测站点,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检疫秩序,及时发现、依法査处、严厉打击运输宿主动物车辆。对来自湖北地区人员,严格按照“不发热的劝返,发热的严格移交”执行,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2.提高管理效能。通过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平台及时受理大件运输许可申请,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为大件运输承运单位运输需求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妨碍公路畅通因素,为生命通道和返程交通的畅通保驾护航。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制度,积极开展流动治超,加大对辖区内桥梁、高速公路入ロ及重要路段的巡查力度,确保公路安全运行。

  (四)严格内部防控

  严格落实客运场站设施消毒、通风及人员防护措施。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做好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对公交站台、座椅、充电桩、电子站牌等设施要每日进行消毒、擦洗;对车辆内座椅、扶手、吊环、地板等要无死角消毒,做到一趟一消毒一通风,落实首末站消毒要求,对车表进行擦拭清洗,做好车辆卫生保洁工作,对停车场区域卫生进行无死角清理消毒。车长出车前和收车后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登记。所有乘客乘车必须佩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测试。做好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优先保证一线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全系统内不出现一人感染,不出现一人伤亡。从事省际市际道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需要采取自我隔离观测14天的措施。

  (五)强化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切实加强日常养护。区养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巡路机制,加强养护巡査,利用公路养护智慧管理平台,提高公路巡查效率,及时排査影响正常通行的各类状况。加大国省干线桥梁和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每天巡査不少于1次,发现路面病害运及时进行处置。要加强路面清扫保洁,城市出入口及周边干线公路要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每天不少于1次,根据气候情况适当增加清扫频率。及时清除公路遗撒物、障碍物,保持路容路貌整洁。备足备齐各类除雪保畅物资和设备,提高应对冰雪等恶劣天气能力,避免因积雪结冰而导致道路长时间阻断,保障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的领导。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党委发挥主体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领导干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同时,充分认清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属地责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向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请示汇报,及时提出优化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措施的意见建议,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节后运输工作,加强对本辖区错峰运输和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运输工作方案,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的衔接,有序组织工厂开工,合理安排人员到岗。区政府要压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责任,加强进出村车辆查控。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持续加大春运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监管,加大高速公路入口及周边区域的巡査及流动治超力度,加大对大型客车、面包车安全检査力度,加大对非法营运、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疫情防控期出租车借机加价、不使用计价器、无正当理由拒載等劣质营运行为从重处理。要全面压实责任,在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确保运输和防疫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运输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到位,对由于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疏漏的,迫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协调联动。在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教育、公安、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工信等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联动,统筹企业、院校运力需求,研究提供车辆保障,加强配合协作,提供优质服务,共同保障春节错峰返程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严格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双人在岗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来文来电和突发事件,凡涉及疫情的文电,均按紧急文件处理。严格落实信息零报告制度,坚持日调度、日汇总、日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部门如有运力需求,及时填写复工复产复课运力需求定制表,报区交通运输局统一调配车辆。

  (四)加强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统筹利用政府的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載视频等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社会與论,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妥善做好群众情绪安抚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强化疫情與情监测,主动开展與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及时发现并妥善汇报处置苗头性问题,有效处置负面與情信息,严厉打击造谣生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社会與论,消除恐慌情绪,维护正常秩序。广泛挖掘和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在疫情防控、重点乘客服务、应急运输保障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线执法检査人员、从业人员的感人事迹,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营造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4

  为科学应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后返程高峰,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扩散,现就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最佳状态做好交通运输保障服务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下同]

  2、确保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知识技能;提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择优投入运营,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上路,同时配备好车辆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执法,严管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3、加强防疫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含邮政快递人员,下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复工条件的快递企业,要抓紧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交发集团)

  4、科学调配运力。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的农民工、学生、医务人员出行需求,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细化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运行线路、驾驶员配备、途中休息点和安全运行措施等内容;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运输企业要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登记,直接送达目的地,降低感染风险,并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付目的地单位,做好溯源准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

  二、以最实措施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场站及人员的自我防护。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见附件1)要求,做好道路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和客运场站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2、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疫情防护。卫生健康部门要安排卫生健康人员到客运场站以及包车客运企业指定的场所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工作,经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放运营的客运场站和包车客运企业要积极配合派驻的卫生健康人员落实好进出场站以及包车运输上车乘客体温检测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对体温超过37.3°C的发热乘客要按程序第一时间移送定点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3、交通运输工具设置留观专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应在车厢后部预留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4、认真登记乘客信息。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的乘客,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应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釆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驻场站卫生健康人员。乘客信息登记基本内容见附件2。(责任单位:交发集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道路客运企业要督促司乘人员对运输途中发热的乘客,按照《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并将发热乘客安排至车厢后部预留座位,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移交驻站卫生健康人员处置。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原则上只允许到长株潭范围的客运站、机场、火车站接送客,特殊情况下在接客入潭时由卫生健康部门指派卫生健康人员跟车对上车乘客开展测温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

  6、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宣传解读。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载视频等多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7、引导乘客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对于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交通运输经营者要提供口罩给其佩戴乘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三、以最优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通行顺畅

  1、坚决落实“一断三不断”。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通道不能断)的要求,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适时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对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应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组织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成立疫情应急车辆,专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防疫物资供应企业职工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视疫情发展情况,经报请市委疫情防疫领导小组同意,适时恢复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3、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工信部门疫情应急物资调运的需求,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车辆,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各类物资,以及医护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强化部门、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交发集团)

  4、加大防疫物资供应。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的供应,满足一线从业人员口罩和交通运输工具、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的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需求,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交发集团)

  5.精准实施错峰返程。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导督促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对应部门摸清属地农民工、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市城区、园区(示范区)报对应市直部门汇总,由市直部门明确专人及时反馈给市交通运输部门;县市由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认真研判,科学制定方案,指导企业和学校错峰返程,适时分学校、分企业、分批次向农民工、企业员工、学生发布返回时间,避免人流过于集中,确保错峰返程保障有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依职责分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

  四、以最严要求压实交通运输保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运输过程安全与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对司乘人员等关键岗位要逐人逐岗明确责任、细化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开学、复工人员健康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所有流入人员均要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加强本地区错峰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错峰返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体系,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要加强流入流出人员管理、检测,防止疫情输入和带病出行。

  3、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尽职履责,加强信息互通和沟通协调,妥善解决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4、严肃追责问责。凡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令不行、阳奉阴违、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5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阵地战、持久战,巩固拓展疫情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加快推进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服务,本着认真严谨、科学精准、力度到位、高效协同的重要抗疫工作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在总结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今冬明春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紧盯“防、控、治”三个环节,因时因势调整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今冬明春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政务服务大厅作为政府服务群众的重要场所,每天来访人数百余人,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要切实做到:

  (一)高度重视常态化。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充分认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疫情防控要强调再强调、坚持再坚持,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实到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优化营商环境各方面。

  (二)管好入口常态化。办事群众需进行人员身份信息识别,主动出示“健康码”,所有进入大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大厅设置滞留区,体温异常群众需引导至缓冲区进行检测问询。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办事群众,要严格按照县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机构报告。

  (三)消毒杀菌常态化。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做好大厅、电梯、导办台和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及门把手、写字笔等高频接触物品的清洁消毒,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四)控制流量常态化。加强秩序巡查,严控大厅峰值人数,对进厅人数进行动态监控,科学合理控制人员流量。对办事需求量大、办事群众较多的事项,安排人员进行疏散引导,保持安全距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指导办事群众随到随办、快办快走,即办即走,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

  (五)员工管理常态化。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窗口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时应佩戴口罩,打喷嚏时采用纸巾或肘臂遮挡等方式遮住口鼻。

  (六)宣传引导常态化。通过微信公众号、LED、电视等平台持续宣传肺炎的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带头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抵制。

  (七)线上办理常态化。要切实确保线上办理和预约办理工作的及时落实,确保“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的`畅通化和常态化。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媒体快讯等方式,及时公布网上办理平台及窗口咨询预约电话,倡导办事人员优先选择“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办理渠道,在线提交申请,窗口及时接听群众咨询电话,实时答复、指导经办人网上申报。

  另外,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材料不齐或欠缺情况,尽量通过电子邮箱将所需资料发送给经办人,为办事群众提供远程在线即时服务。

  (八)服务下沉“就近办理”常态化。统筹安排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确保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理常态化,提高办事效率,县行政审批局及进驻单位加强远程指导,提高“就近办”事项的数量,配合防疫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性。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6

  xx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和上级交通部门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各种指示和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圆满完成春运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xxx,办公室负责春运期间工作联系、协调、信息汇总报送等具体事务。要求各单位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在局春运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海事、气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市港航局、市运管局、市公路局、交通质监站和市长运集团、市城市公交要将本单位春运领导机构名单和值班电话于1月xx日前用电子版报局春运办,QQ邮箱:xxxxx。

  二、优化运力保障

  20xx年春运与上年相比提前11天,是近五年来最早的春运,节前客流相对较为集中,加之强厄尔尼诺事件可能导致极端异常天气,安全有序运输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需求分析,科学组织运输,保障春运高效有序。一是要全力落实运力保障。要认真抓好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组织协调,提前做好旅客流时、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尽早制定运力安排方案,落实运力保障。二是要切实保障运力供应。要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要加大农村道路运力组织,方便乡村群众节日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三是要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要加强公路、铁路运输衔接统筹,发挥各自优势,互为补充,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特别要保障好火车站夜间客运运力,满足旅客集疏运需要。四是要建立高峰期应急运力调配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客流相对集中周边临近地区的沟通联系,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确保节日物资及时运输。

  三、强化安全监管

  各行业管理机构必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关系,强化安全源头监管,做好重点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

  道路行业管理机构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对所有参运驾驶员、车辆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投入春运,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凌晨x点至x点停车休息制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监管,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审查,建立旅游客运车辆“黑名单”制度,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要认真落实实时监控管理工作机制,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和未取得经营资质的站场投入春运。

  公路行业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养护、路政巡查,加大对公路桥梁、城市主要出入口衔接路段、急弯陡坡路段、集镇路段、视线不良路段以及恶劣天气、出行高峰等时段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标志标线、护栏、警示桩等安保设施的检查,保持公路安保设施和标志标线完好、有效。要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准备工作,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水路行业管理机构要强化高峰期重点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要加大巡航力度,确保干线航道畅通,确保船闸安全运营,确保航标发光率100%,确保危桥、浅滩警示牌及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建设质监管理机构要严把工程施工安全关,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杜绝施工事故发生。

  四、加强行业管理

  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建立24小时巡查稽查制度,有效打击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市场运输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加班包车管理。要认真落实“谁发证、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加强经营资格、车辆技术、驾驶员资质审核等工作,不得将空白证件发放给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和造册登记,以备查验。二是加强出租车经营市场管理。要继续加强对黑车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出租车市场的监督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接、严格查处、群众满意”。三是加强站外组客打击。要严厉打击站外非法组客、过境客车和旅游包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客运站点停靠、随意上下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客运站点、黑票点。四是加强“三无”船舶非法经营管理。要依照国务院《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码头渡口的执法巡查,坚决打击非法运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五是加强春运票价监管。要积极主动配合物价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市场运价秩序。六是加强交通执法纪律建设。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学习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文明规范执法,严禁“三乱”行为发生。七是加强旅游市场管理。要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春运期间旅游车实行统一进站上客管理。八是加强公路通行管理。对未验收和正在建设的公路,禁止一切客运车辆通行,严禁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公路通行。

  五、提升应急保障

  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不确定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各相关单位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预案可执行。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137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减少交通运输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目标

  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到20xx年底,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内河水上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建设项目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全部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20xx年底前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提升工程3000公里,至20xx年完成其余危险路段的整治;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20xx年完成6000公里,20xx~20xx年每年不少于5000公里。

  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00%达标、经营资质100%符合法定要求。全省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和危货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农村客车安装率达90%以上,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率达100%。

  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97%以上,新增、更新农村客车1500辆。公路超限率降至4%以内。加快推进危桥改造任务,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300座,20xx年完成380座,20xx年完成剩余的危桥改造。

  20xx年底前完成134道内河渡口改造,163艘内河渡船更新,内河渡运条件明显改善。2015年8月前,实现内河渡工培训率100%、渡工持证上岗率100%,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100%。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1、加快实现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xx年底前实现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100%达标,道路客运企业90%以上达标,中心城市公交企业和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80%以上达标,2015年底前实现全行业企业100%达标。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积极参与达标创建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高效便民的考评信息管理系统作用,严格规范考评机构、考评员、考评过程的管理,确保考评的公平、公正、高效。(厅安监处、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2、规范驾培机构、提升培训质量。提高驾培机构准入门槛,新申请准入的驾培机构需具备“100辆以上教学车辆,教练场地为自有土地”的资格条件;积极推进驾培机构整合试点,福州、厦门、泉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整合方案,三年内落实整合目标,其他设区市积极推进整合工作。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力争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管理系统于20xx年10月在全省部分设区市启动试运行,20xx年在全省正式运行。强化对培训机构执行培训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培训内容是否涵盖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等防御性驾驶技术;省运管局每年至少牵头开展1次全省抽查,各设区市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各设区市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3年内驾龄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对驾驶培训机构进行排序,对前3名的驾驶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暂停或取消培训资质,严重的吊销资质。(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二)强化“三关一监督”行业监管职责

  1、强化企业的经营资质管理。对所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经营资格。通过三年整治,确保全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100%符合法定要求。(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2、全面排查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对全省道路客运企业聘用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年龄、交通违法记录等从业资格条件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审查,不符合从业资格的,督促企业一律予以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的客运驾驶员。继续加强客运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客运驾驶员及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交运发〔20xx〕339号),强化对营运驾驶员的资格准入审查。20xx年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必须经客货运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审核合格后,企业方可聘用。(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3、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结合车辆二级维护,对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落实营运车辆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4、加强客运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客运站按照定人、定位、定岗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把旅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作为出站检查的一项内容。(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三)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管理

  1、强化客运市场的安全管理。联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加大对客运车辆违法违规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不按规定上下客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客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有关部门,作为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2、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要配备2名以上客运驾驶员。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3、强化旅游客运的安全管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安全监管总局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旅游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和旅游客运驾驶人3个100%全面排查整治到位。在20xx年旅游客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措施。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持续开展道路旅游客运专项整治活动,排查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经营资质条件和旅游客车安全技术情况,严格旅游客运驾驶员从业准入条件,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安全、健康发展。(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4、强化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严格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对县境内需要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线路的,应当由县(市、区)政府牵头,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联合对拟开通的线路进行实地调查,联合提出道路通行条件、农村客运车型、载客人数、运行限速、通行时间等安全指标后方可开通。严禁客运车辆22:00至次日6:00期间在三级及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运行。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七厅局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指导意见》,加大对农村客运的补助力度,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率;实现通村公路符合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100%开通农村客车,到20xx年底全省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7%。“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000万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更新农村客运车辆,新增、更新农村客车1500辆。农村客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90%。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摸清农村公路通车情况,建立通车台账,做到“一村一档”,切实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xx〕490号),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公交优先、城乡一体、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工作要求,推进石狮市、仙游县、连城县、清流县的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拟于20xx年下半年起逐步建立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5、加强客运车辆夜间行驶安全管理。严禁省内班线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通行;积极调整省际班线发车时间,推行省际班线凌晨2点—5点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6、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全省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和危货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农村客车安装率达90%以上,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率达100%。对上述车辆未按标准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应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抄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毁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7、健全奖惩机制。持续开展三年无事故先进企业和百万公里无伤亡事故星级驾驶人表彰活动。落实“不适岗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和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客运驾驶员进行6个月—3年的停岗处理。各设区市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有关要求,依法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四)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1、强化国省道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完成国省干线安保工程6700公里,20xx年底前完成3000公里整治和下一阶段3700公里干线公路排查,20xx—20xx年完成3700公里整治。根据省预防办下达的任务,逐年完成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其中20xx年完成553处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任务。对新排查整治的项目省级按工程造价的60%(沿海地市)、70%(山区地市)给予补助。加快推进危桥改造任务,其中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300座,20xx年完成380座,20xx年完成剩余的危桥改造。(省公路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2、实施农村公路年万里安保工程建设。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20xx实施6000公里,20xx—20xx年每年实施不少于5000公里,重点向山区和未通农村客运的建制村倾斜。各地要切实摸清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推进情况,全面建立安保工程台账,做到“一村一档”、“一桥一档”、“一路一档”,确保工作落实的到位。(省公路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3、建立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确定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由县级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及乡级政府,对农村道路(重点为山区、城乡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路段(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开展联合排查,并按已通农村客车路段和未通客车的建制村优先整治原则,提出分阶段整治方案。排查结论报送省预防办并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安保工程建成后,必须由县级政府牵头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及乡级政府联合验收。(省公路局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4、强化高速公路安保工程排查整治。高速公路制定路面排查整治三年计划,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护栏、标志、标线、线形诱导标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汇总,委托专业设施咨询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整治方案,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实施。根据咨询机构的意见对临水临崖路段的护撞护栏适当提高防撞等级。对全省已通车路段的隧道水泥混凝土进行路面抗滑处理,根据轻重缓急,优先对事故多发、弯道、陡坡路段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白改黑处理,在3年内完成全部隧道的路面抗滑处理。对新建高速公路隧道全部采取沥青混凝土复合式路面。(省高速公路公司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5、试点建立新改建公路安全通行条件评估机制。新改建公路交工通车前,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进行全面安全通行条件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项目业主根据评估报告及整改意见限时组织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准予通车。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不合格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6、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严禁超过限载标志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底超限率降至4。5%、20xx年底降至4%以内。(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五)强化内河渡运建设和安全管理

  1、进一步改善内河渡运条件。20xx年底前完成134道内河渡口改造,更新163艘内河渡船,让群众乘上放心船,过上平安渡。督促落实内河渡口渡船“三长四级”责任制,实现规范管理;设立渡工专项补助资金,逐步提高渡工收入、改善渡工队伍结构,3年内实现渡工持证上岗率100%,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100%。(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落实)

  2、规范内河水上交通管理。建立完善渡口、渡船档案。掌握渡口渡船情况,建立合法渡运一船一档、一渡一档、一人(船员)一档;短途客船参照渡船管理。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督促船员、船主、船公司加强对乘客的宣教力度,提高乘客自救能力。建立健全不同水文气象条件下的禁航和限航规定、特殊时段的监管规定等。针对不同季节特点和气象状况,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组织有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处置能力。(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落实)

  3、强化港口生产安全工作落实。积极履行移交后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职责。推进港口生产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重点督促危险品码头、港区危险品储罐、集装箱码头、客运码头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工作,省级对申请核验企业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抽查。(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分别牵头,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4、加强对台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督促从事台湾海峡航运的企业和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禁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禁止滚装运输车辆、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分别牵头,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5、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强以“一溪两江四湖”为重点水域,以客渡船、旅游船、施工作业船舶等为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严厉查处违规航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渡船超载等行为,加强内河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内河通航安全。通过有力措施确保内河水上交通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内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六)强化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

  1、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对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隧工程以及隐患较多工点实施重点监督。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促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化交通建设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格问责。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管理,不得以赶工期为由违规变更施工方案,确保不因施工方案的变更增大施工安全风险。(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局落实)

  2、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交通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评定,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交付使用。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验收时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对指标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不予通过;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严格按照部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3、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对水上施工、路基爆破、现浇桥梁浇注、梁片吊装、隧道开挖、隧道初支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原则不得在晚上22时至上午6时组织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经论证满足安全要求并采取经批准的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组织夜间施工。施工人员每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遏制疲劳作业。(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4、深入推行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从20xx年开始至20xx年底,对交通运输部要求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桥梁、隧道工程必须全部开展评估;20xx年起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高等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应全部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5、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隐患整改“四不放过”机制,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将其等同于安全事故,实行“零容忍”管理。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四不放过”要求的隐患点不得批准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不得计量支付;建设单位还可运用信用考核、重点督查、挂牌督办等手段督促整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督查,督促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健全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大力推行“一市一校、一路一班”和“送教下基层”培训模式。(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局管理落实)

  6、创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手段。促进质量安全监督手段信息化。到20xx年底,高速公路预制梁场必须全部完成监控视频安装;20xx年及以后新开工项目内1km以上的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应安装“门禁系统”;20xx年8月以后新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将安装“门禁系统”的要求写入招标文件。积极鼓励参建单位尝试和推广使用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坚决淘汰质量安全隐患大的落后设备和施工工艺。(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7、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三个关键人”(即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考核。健全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必须与项目审批、资金补助挂钩。严格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的县级、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抄送所在县、市政府领导。(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七)建立严格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

  1、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即日起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管理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奖励。(厅财务处、安监处、厅直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分别落实)

  2、建立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五挂钩”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交通运输安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与项目审批相挂钩、与省级补助相挂钩、与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相挂钩、与企业资质评级相挂钩,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县(市)或企业,要通过上述5个方面予以制约。(厅综规处、建管处、财务处、运输处、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落实)

  3、建立安全生产监察机制。三年行动期间,厅安监处、驻厅监察室将牵头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和有关部门实行内部责任倒查,重点严查亡人事故,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进行约谈检查。(厅安监处、驻厅监察室分别落实)

  4、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督查机制。健全厅领导分片挂钩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牵头开展春运、重大社会活动和应急处置时点的安全生产督查。同时,厅领导分别组织厅直相关单位开展专业领域内的专项督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建立“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有关机制,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力度,督查情况必须建立完整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发文通报挂牌督办。(厅安监处牵头、厅直有关单位落实)

  (八)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有效机制。开设《福建交通信息——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刊》;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每周应将工作动态报厅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刊发。在《福建交通》杂志开辟“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栏”,积极报导厅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综合整治行动举措、整治工作成效和工作特色等方面的信息。积极在《福建日报》、《中国交通报》、福建电视台、福建交通广播、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组稿报导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落实专项宣传经费。(厅办公室、财务处、安监处、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分工落实)

  2、强化交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厅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必须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省厅牵头制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总体方案,突出三个月集中整治大会战、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举措,结合道路运输、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建设质量安全等重点内容,认真部署安排。(厅办公室牵头,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厅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转变作风,不走过场,突出工作实效,积极创造利于交通运输大发展的稳定环境。省交通运输厅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李德金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直相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各级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周密组织、细化方案。各设区市要认真学习国发3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的落实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一要认真落实信息月报和年报制度。各厅直有关单位和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应于每月30日前向省厅报送月度报告,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厅报送年度报告。二要建立三年行动专项台账。认真搜集综合整治行动的会议纪要、检查记录、工作月报、音像资料等素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各地各单位台账建立工作将作为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督查的重要内容。三要完善沟通机制。各地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上报先进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省厅沟通。省厅将对三年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6篇)12-13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12-08

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2-09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11-22

铝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5篇)12-12

医院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6篇)12-12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通用24篇)12-12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通用14篇)12-09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范文(精选8篇)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