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2023-08-17 方案

  做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3 、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

  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

  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

  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

  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

  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赋分转换标准:

  优秀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4分。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

  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综合性评语。

  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2、健全相关制度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2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在该学段学业是否合格、准予毕业的.依据,也可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时的参考。现就田兰中学对初三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及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并向学生、家长、教师公布。学校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具体负责:

  组员:各班家委会成员等。

  二、评价细则

  (一)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

  “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包括热爱祖国、勤奋自强、诚信守法、文明礼貌、团结合作五个方面;社会实践包括学农学军、实践活动、劳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学科学习包括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智”的评价内容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四个方面。其中,学习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两个方面;实践能力包括实验操作能力、技术操作能力、学科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学习能力包括阅读交流表达、科学探究两个方面;学习成绩指标主要是各学科成绩。

  “体”的评价内容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健身锻炼包括活动参与、健身能力两个方面;身体健康包括体质健康、卫生习惯两个方面;体育学科学习包括个体发展、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美”的评价内容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两个方面。其中,艺术活动包括活动表现、审美欣赏两个方面;学科学习包括艺术学科的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二)评价办法

  学生自评:自我评定。学生要体现诚信意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客观评价自己。

  学生小组评:班主任组织9位学生(由班干部、普通成员组成)成立学生小组,学生小组成员本着对他人负责的原则对每位学生进行客观评价,之后选出班级中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的学生,学生评定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4。

  教师及家长代表评:由现担任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联合评定。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履行职责,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进行评价,教师小组评定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4。

  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通过学生自评、学生小组评、教师及家长代表评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三方面评价结果如果是三个优或两优一良,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如果是一优两良或三个良或两良一合格,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如果是一良两合格或三个合格,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

  基础型课程中非工具学科的学习成绩按任课教师评定的等级记录,工具学科的学习成绩教务处将统一以一定的比例转换成等级记录。

  拓展型、探究型课程按照当年教师评定的等级记录。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级。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

  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

  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

  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

  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教育处主任、教学处主任、团委副书记、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教育处主任、教学处主任。

  成员:团委副书记、年级组长

  职 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说明:

  1. 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 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级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5

  全面建立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学生、教师和广大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基本要点,明确下一步学校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评价小组)

  组长:黄明富

  副组长:张远冰、虞觉民

  2、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蔡刚

  成员:钱军、李伟及13位现任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邹天云

  成员:张正平、周有智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4、工作职责: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组织对班主任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

  (3)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监控本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各界人士的质询与质疑、监督与投诉,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强化宣传、操作细则

  1、利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向全校及社会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由教导处组织教师学习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文件,让全校师生和社会人士都关心关注此项工作,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2、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利用系统软件上机完成自评、互评和师评活动。由学生依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评定内容和参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地总结、分析和评定,并认真填写《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中的学生自我评价;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按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教导处汇总分析数据,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各项分数,下发给各班级,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组织认真填写《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的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等级、值得记载的情况(须附原始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教师综合性评语。完成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名,确认无误后交教导处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己、发现自己、完善自己,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4、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

  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

  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

  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歌曲演唱。

  美术: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7

  为了做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吸取试点学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讨论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制定学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操作办法;组织成立班级评定小组。

  2、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监察评价全过程;接受学生、教师、家长的咨询、投诉、举报;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

  3、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指导班级开展评定工作;制订各种表格;收集信息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负责数据输入。

  4、班级评价小组:

  职责:指导学生进行自评和小组互评;依据评定,内容与标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小组集体评议,形成评定结果意见;撰写学生综合性评语;填写相关评定材料;按照规定公示评定结果。

  二、衡钢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三、程序与办法

  (一)学生自评

  写出自己描述评语(200字左右);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作出客观的自己评分,再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自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的自评等第。

  (二)学生互评

  1、成立班级学生互评小组,每个班级随机分成6个小组,每个小组8-10人左右。

  2、小组互评。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小组成员对组内其他同学,就学生综合素质的维度进行评价并打出“互评分”,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学生“互评分”的.平均值,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互评等第。

  (三)师评:

  1、各班级评价小组按下列原则给出学生各维度的“师评分”:

  ①看学生在各维度是否有不良表现,若有评价细则所列出的各种不良表现,则按每项不良表现在相应的维度扣分。

  ②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一项维度中,前五学期中5次评为校“三好”的计100分,4次计98分,3次计96分,

  1-2次计94分,其他同学的评分不得超过92分。

  ③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一项维度中,在学校受过“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若在测评前撤销处分的计C等,若在测评前未撤销处分的计D等。

  ④在维度“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的要素“责任感”一栏“热心参加校内、班内的有关活动”这项中,担任过班干部、组长(课代表)且工作负责的分别计5分、3分,其它计1分。

  ⑤在维度“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要素“学习方法”一栏中的评价依据以初三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参考,根据班上A等指标数,期末考试成绩在A等指标数内计20分,后10名计12分,其他计16分。

  ⑥在维度“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要素“探究与创新”一栏中,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或活动获市一等奖以上计20分,获市二等奖计18分,获市三等奖的计16分,其他同学的评分不能超过14分。

  ⑦在维度“运动与健康”要素“习惯与技能”一栏中,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计30分;参加校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6名计28分;其他学生根据两操的出勤评分,但不能超过26分。

  ⑧在维度“运动与健康”要素“身心健康”一栏中,以体育测试成绩为计分依据:A等计40分,B等计36分,C等计32分,D等计28分。

  ⑨其他未作特殊说明的,则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进行计分。

  2、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维度的师评等第。

  (四)、评价结果的认定

  根据自评分、互评分、师评分按1:2:7的比例合计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各班A等指标数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的学校认定等第。

  (五)、根据小组集体评议结果,以班主任为主给每个学生撰写综合性评语。

  (六)、班主任填写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附后)

  (七)、班级评定小组集体评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有重大分歧的问题应提交学校评定领导小组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级评定小组的评定结果。

  四、各班A等指标及B、C、D等级的比例

  1、学校A等指标数:296人×30%=89人

  2、A等指标分配:

  92班:29人93班:15人94班:15人

  95班:15人96班:15人

  3、B等比例为58%,C等不低于10%,D等控制在2%以下。

  五、工作时间安排

  ①5月9日(周二)第七节课,召开初三全体学生大会,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动员。

  ②5月15日晚自习,每个初三学生写出自己描述性评语(200字左右)

  ③5月16日上午第四节课,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收集学生自我评语,作为师评参考依据之一。

  ④5月17日下午2:30,各班公示学生自评、互评等第结果。

  ⑤5月18日(周六)上午8:00各班班级评价小组对本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⑥5月19日各班公示学生自评、互评、师评及学校认定等第结果。

  ⑦5月20日,各班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等第登记表”到教务处。

  ⑧5月20日-21日学校将各种数据输机;班主任填写《毕业生评价表》。

  ⑨5月31日,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和信息软盘,初中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统计表、综合实验活动、艺术学科学生成绩登记表和信息软盘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xx〕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己、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方法与程序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己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

  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自己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

  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自己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

  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己陈述报告、学生对自己·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5.形成档案。

  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己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自己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己、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己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五、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设计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

  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xx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xx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办法于20xx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xx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9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xx]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xx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指导思想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

  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

  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

  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

  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四、评价内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xx]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xx]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见《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xx]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 10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积极性高、条件具备的区域,开展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较好、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的区域中,遴选30个左右的区域开展试点工作。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百万级规模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基础数据库,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成长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形成数据驱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解决方案,客观总结我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规律,确保评价正确方向,完善评价内容,强化技术支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区域应积极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具备较好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具有区域统一的教学管理平台,常态化信息化教学应用效果较好。

  2.申报区域应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拥有一年以上的评价数据积累和组织实施经验。

  3.申报区域应配备足够的人员、条件和经费保障,能够有效组织学校、师生配合参与测评活动,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4.申报区域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本区域的信息化服务厂商和相关平台,支撑做好数据汇聚工作。

  5.申报区域原则上以地市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可以由省域或区县进行申报。优先考虑参与试点工作的辖区、学段、学校覆盖面广的区域,原则上不少于50%的学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认定

  1.申报推荐。

  符合条件的`申报区域填写《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申请书》(附件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查遴选工作,填写《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区域的申请书一并报送至教育部。每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2.遴选认定。

  教育部在各地审核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符合条件的30个左右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并予以公布。

  (二)组织实施

  1.组建专家指导团队。

  试点工作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组建专家指导团队,负责落实教育部的相关部署,为试点区域提供理论和技术方案支持,并对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2.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试点区域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区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进度安排,在专家团队的统一指导下按计划、分步骤制定数据采集与汇聚方案,落实数据采集工作,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制定数据安全使用方案,落实数据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3.提升专业测评能力。

  由专家团队牵头,组织对试点区域开展平台、工具及活动组织的专业培训,分享测评经验,实现区域间资源和经验的共享,培养一支数据驱动的综合素质评价专业队伍。

  4.优化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由专家团队牵头,为试点区域提供综合实践测评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分析服务,并组织试点区域凝练实验成果,形成优化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以及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政策建议报告。

  5.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发挥试点区域的引领作用,推广优秀成果经验,优化教育评价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三)过程考核

  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在试点工作结束后进行终期验收。考核采取审阅工作报告、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综合素质评价的典型案例、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活动、合理应用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分析结果、凝练数据驱动下的综合素质评价范式。

  四、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管理职责

  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认真组织好试点区域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为入选试点的区域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

  2.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撰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申报单位要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报送纸质盖章版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二)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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