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

2022-12-09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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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1

  一、工作目标

  成立心理干预工作组,组建一支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开通一条心理热线服务,开展一系列心理干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发展过程中各类人群面临的心理应激反应和心理问题,提高疫情下心理健康服务应对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服务对象

  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医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等。

  三、组织体系

  在安宁市应对疫情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的领导指挥下,成立心理干预工作组,组长由市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卫健局分管医政、疾控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局医政科科长、疾控科科长、市疾控中心主任、市医共体总院长组成。工作组与医疗救治组合署办公,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组建一支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包括心理干预专业组、资料组、志愿者组,为心理干预提供资源与保障。专业组以精神科医师为主、心理治疗师、精神科护士组成。组长:钱俊;副组长:邱伟芬、潘本刚;组员:张海娜、赵艳、耿梦月、王静、杨婧、彭洪、王炳均、杨桂勤、王春娥。

  四、具体措施

  (一)发放疫情防控心理自助宣教材料

  对于受疫情影响人员及时发放有关疫情期间心理辅导及心理调节等宣教材料,帮助其在受影响初期能够认识自己的心理状态并能通过宣教材料学习到如何调整心理状态,引导其自我调整。

  (二)组织心理健康评估

  对于当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人群进行心理评估,对于发现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及时通过心理干预专业组进行干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于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介入治疗。

  (三)建立心理咨询服务

  1.线上服务

  开设抗疫心理援助热线,可以为处于疫情不同层面的大众提供心理服务,包括提供心理支持、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促进受助者情绪稳定,维护心理健康。

  2.线下服务

  设立心理咨询室,并由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对前来咨询人员进行服务,对于问题不严重,涉及问题较小的,咨询机构直接给与介入,评估稳定后服务结束。对于问题较为严重,需要治疗的,及时为患者提供治疗服务。

  (四)对于重点患者及一线医务人员介入措施

  重点患者:

  1、建立微信群,营造一个患者分享、交流的安全空间。

  2、鼓励患者识别自身生理和情绪上的不适。为患者提供政策宣教、教会患者自我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健康等与疾病相关的知识。

  3、与患者一起共同商定心理康复计划,培养规律健康的生活模式。

  4、引导患者书写心情日记,记录住院期间的想法、情绪、躯体的感受、事件等。利用康复时大量的空闲时间进行一些身心愉悦的活动(读书、听音乐等)。增强患者的自我觉察能力和建立稳定的生活状态。

  5、开展在线个体、团体催眠治疗。引导患者宣泄不良情绪,挖掘资源,让患者身心得到最大限度的休息和疗愈。激发患者的潜能、扩展积极体验及改善躯体不适。

  6、指导患者进行腹式呼吸训练,躯体放松训练等各种行为矫正与治疗。

  7、在病房内开展瑜伽、太极、乐眠操等躯体运动疗法,促进情绪的稳定和躯体的康复,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8、陪同患者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一线医务人员:

  1、一线医务人员休息区设立心理咨询室,重视疫情期间医务人员的心理状况,加强医务人员心理疏导,消除其孤独感。

  2、设立心理咨询室,由心理专家轮流值班,鼓励一线医务人员说出对疫情的顾虑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客观面对,分析对策。

  3、构建稳定的组织团队,带领团队成员描述睡眠状况、情绪及需要支持的地方,分享成功的工作经验、工作对生命意义的影响与改变等增加彼此的理解和支持。

  4、鼓励医务人员识别、表达、接纳自己所有的身心反应。采用催眠治疗如生命大树、赋能、安全处所、放松、清空等,也可以使用艺术表达性干预,如绘画、音乐等,在表达中联结,疏泄与释放。

  5、运用认知行为疗法提升医务人员内化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增强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自信心及掌控力,领悟到此次工作的价值。

  6、录制催眠音频让医务人员在睡前或休息时播放,改善睡眠质量,缓解身心疲劳。教会医务人员掌握一些简单的放松技术,如呼吸放松训练,使用腹式呼吸,轻缓、舒畅、深长、平静呼吸,达到呼吸8次/min,改善焦虑导致的生理反应,如减慢心率、降血压等,减少各种压力源带来的心灵和身体的耗竭,减轻穿防护服工作的不适。

  7、对于性格内向、不善表达的医务人员要重点关注,努力将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从紧张焦虑耗竭、无力脆弱状态,维护到更加温和、可以关照自己并尽力救治患者的生命状态。

  五、心理干预流程(略)

  六、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对干预服务对象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心理干预人员培训,规范服务,强化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前提下,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确保受疫情影响重点人群心理问题得到确实有效疏导,避免出现因疫情影响造成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2

  一、工作目标

  为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支持、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等服务,最大限度的减轻疫情导致的心理伤害,促进新冠肺炎疫情受影响人群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防治结合、分类干预。坚持重点干预与广泛宣教相结合,分类干预,对重点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对社会公众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遵循伦理、科学干预。提供心理社会康复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下心理社会康复相关专业伦理守则,提供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

  (三)资源整合、形式多样。加强各镇街、各部门、各专业机构与服务机构整合资源,共同开展对新冠肺炎疫情受影响人群的心理干预及社会支持服务。

  三、目标人群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以及无症状感染者、一线医务人员、入境人员、公安民警、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

  四、专家队伍

  继续按照《璧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璧肺炎组疫防发〔20xx〕21号)组建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做好目标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保持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常态化运行,必要时可联系市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评估

  各镇街、各部门按照属地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目标人群特别是治愈患者的摸排力度,密切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对排查出有明显失眠、烦躁、情绪低落、梦魇、闯入性回忆、回避等精神心理症状,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或其他有心理干预需求的目标人群,由志愿服务队提供心理干预服务,并引导其通过全区心理咨询热线接受心理干预服务,必要时应采取面对面干预及医疗措施。对排查出有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应及时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治疗。

  (二)强化人文关怀

  区民政局、各镇街要组织好社区工作者,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三)组织实施干预

  1.新发现的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对没有严重应激症状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每月开展2次,干预总疗程3个月。对有严重应激症状,如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障碍患者或干预效果不佳的.患者,干预总疗程延长至6个月,必要时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镇街配合)

  2.一线医务人员。对测评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医务人员,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方案,并共同开展线上+线下结合、个体与团体结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在轮休隔离期间由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组织开展巴林特小组、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筛查及诊断,并根据病情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干预周期根据干预效果,动态调整。(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人民医院配合)

  3.其他目标人群。对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公安民警、入境人员、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参照新冠肺炎患者干预措施执行。(公安民警由区公安局牵头,入境人员、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由各镇街牵头,各级医疗机构配合)

  (四)强化组织保障

  区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统筹协调“心理应急援助专家志愿服务队”、“心理疏导援助志愿服务队”、“基层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开展工作,并负责充实有关专家队伍。区人民医院负责提供技术指导,牵头做好全区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的值守,负责指导各志愿服务队开展目标人群的服务工作,对接市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区精神卫生中心、各镇街卫生院共同承担辖区心理社会康复相关工作,做好相关人群服务。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3

  一、目标人群

  (一)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

  (六)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

  (七)社会公众。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要将新冠肺炎心理疏导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对辖区内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心理疏导的统一管理。

  (二)分类干预。针对各类目标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导服务需求,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原则进行分类干预,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要覆盖全部目标人群。

  (三)综合施治。统筹调动我市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资源,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综合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加强专业督导,避免受助者受到再次创伤。

  (四)严格保密。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生活轨迹、家庭情况等信息。专人负责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并签署保密协定。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援助

  1.做好院内心理危机干预。我市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心理援助服务纳入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组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危机干预的人文关怀、感情抚慰作用,采取现场和电子媒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评估和处置工作。对于需要心理援助的患者,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必要时进行临床快速心理干预,指导患者进行放松训练等自我调适。对有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出现精神行为问题的患者,及时组织精神科会诊,并提供危机干预和精神科药物治疗。当本单位力量不足,无法独立完成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时,可向市心理危机干预办公室申请支持。要组织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2.加强院外随访管理。在患者出院时,定点医院要为患者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折页,告知患者院外心理援助服务相关渠道。对需要持续心理救援或精神科药物干预的出院患者,应当将精神科处理的信息记录在医疗文件中并转介到相应隔离场所,所在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精神科医生进行定期随访管理,确保治疗的延续性。解除医学观察人员经评估需要继续治疗的,要将信息转至其居住地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维持治疗。对于贫困患者,各区要及时组织辖区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做好医疗、生活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区心理疏导服务

  1.统筹各方资源。各区要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等,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为治愈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要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歧视,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2.发挥心灵驿站作用。各区要积极推进辖区各街道(乡镇)心灵驿站建设工作,组织具有心理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其日常工作经费由街道(乡镇)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保障。心灵驿站工作人员应掌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心理疏导技能,为辖区居民提供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服务,排除居民心理困扰,疏导紧张情绪,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对来访者建立心理疏导个案信息,涵盖基本情况、自我评价、导致心理挫折的生活事件、心理辅导建议等。

  3.建立高危风险处置机制。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心灵驿站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识别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政府报告,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好诊疗工作。

  (三)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1.强化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各有关区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统筹辖区资源为其提供社会支持、生活帮扶、心理干预服务,引导他们宣泄哀伤情绪,帮助他们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应成立由单位工会人员、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确定专人对接,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社会支持、关爱帮扶和心理疏导,做到一人一档。要定期评估病亡者家属心理健康状况,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应协助他们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

  2.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各区要利用辖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资源,组建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相关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向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介绍新冠肺炎相关的科学防控知识、心理健康相关内容络平台服务二维码(如天津精神心理V平台、一亩欣田等)、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等心理援助渠道,引导隔离人员主动寻求便捷的心理筛查、评估等服务。

  各区要组建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隔离点医护人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相关专业志愿者等共同组成的工作团队,建立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线上服务群,对接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通过视频讲座、团体辅导、电话(视频)连线、发放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隔离人员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减轻心理压力。每200名隔离人员建议配置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6—9人。

  3.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各区要加大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等的帮扶力度,要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络修复等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好上述人员排查,使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区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强化小组成员间信息共享、季度例会、工作协同等机制。着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信访心理工作室建设,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上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四)开展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服务

  1.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利用辖区内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通过讲座、团体辅导、络平台、心理援助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放松训练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市心理危机干预质量控制中心要整合全市心理卫生服务资源,统一调动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组织做好我市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培训,为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疏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提出支援需求的区和单位提供帮扶。

  2.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各区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各系统心理服务资源或社会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的渠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印发心理健康宣传材料等形式,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各区要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普及大众心理健康知识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及时疏导群众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要为大众发放心理健康服务宣传材料,提供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心理支持络平台二维码等支持性资源,帮助社会公众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组织专家通过媒体、视频、络授课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介绍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消除歧视。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服务热线建设,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疏导。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2.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依托络、APP、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完善心理援助平台,提升市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能力,坐席数增加到4部,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各区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心理援助热线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公众采取拨打热线的方式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热线接听人员要以有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精神卫生、心理学专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接受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纳入辖区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建立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强化不同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区要统筹使用资金,对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三)强化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梳理登记在册的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清单。各区要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开展督导评价。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对辖区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开展心理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五)树立典型先进。各区要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对具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加大激励力度。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4

  一、工作目标

  针对镇辖区内治愈患者,提供人文关怀和关爱帮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服务,普及疫情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努力减少疫情相关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后续关怀。由驻村领导、镇社事办、村居工作人员组建基层服务团队,定期对治愈患者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要加强对治愈患者的人文关怀,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对生活上有困难的治愈患者家庭,申请区民政局协调落实救助康复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要对发现的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时进行疏导干预。

  (二)加强宣传力度。要运用群众院坝会、微信、QQ、村村通广播等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引导村社区居民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特点。镇社事办和卫生院要积极组织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科普宣传进村社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科普知识讲座,介绍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方式、求助渠道等内容,帮助患者及家属掌握心理自助和识别早期心理异常的方法,促进其主动求助。

  (三)建立健全治愈患者信息档案。黔江中心医院按照“出院1人,交换1人”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将治愈患者出院信息交换至居住地街道(社区)、村(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级要将治愈患者纳入重点人群实施格化服务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及时与辖区内的街道(社区)、村(居)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并将治愈患者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及时安排家庭与治愈患者协商签订服务协议。目前我镇辖区内无该类对象。

  三、职能职责

  (一)镇卫生院负责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的统筹协调,建立治愈患者档案数据库,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危机干预,提供业务指导及心理服务资源支持。

  (二)镇社事办、村居负责动员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为治愈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治愈患者实施救助做好监所内特殊人群中治愈患者心理疏导。

  (三)镇文化服务中心要统筹协调各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介绍心理服务求助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镇社事办要整合不同部门的心理服务资源,设立1名或以上镇级心理专员(附件1),各村社区设立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附件2)。

  (二)镇社事办要对辖区内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及时总结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经验和特色做法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5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xx防控防指[xx20]xx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络服务的通知》(xx教办学函[xx20]xx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第二级:疑似患者;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第四级:普通大众。

  二、具体实施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xx”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xx”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xx。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6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心理状况,为更好帮助全校学生以更积极的心态投入开学复课后的校园学习,进一步促进学生科学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必要的心理调适方法,形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引导学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增强耐挫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决定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注心理健康,奠基幸福人生

  二、活动宗旨

  通过集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2—6月

  四、活动内容

  (一)注重衔接,全面排查分析学生心理状况。

  学校要提前分析研判学生可能存在的适应不良问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开展疫情防控、生命安全、卫生健康等主题的“复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积极引导学生总结、分享居家学习生活期间的学习体会和成长感悟,增强学生对未来的期待和信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采用学生自我报告、日常观察、访谈、心理绘画或其它专业心理评估等方式,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全面摸底,筛查学生心理问题,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问题。心理排查应坚持尊重学生隐私、遵循保密原则,关注疫情对学生心理状况影响可能存在的长期性和隐蔽性。

  (二)创新形式,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

  学校要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通过举办“心理专家心理讲座”、手抄报、同伴互助等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向自制力好、意志坚强的同学学习,促进自我成长。各学科教师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渗透。

  (三)关注差异,针对不同年龄特征和学段特点提供心理指导。

  学校和教师要注重结合学生的不同年龄特征、不同学段特点与个性差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小学阶段,以组织开展游戏或心理拓展活动为主,在游戏、活动中鼓励学生表达,指导学生学会识别情绪并加以调节;针对毕业年级学生,要提供教育、教学和心理的全方位支持,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提供考前情绪指导,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和团体心理辅导,引导学生调节身心状态,树立信心,积极备考。

  (四)实施干预,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

  学校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完善心理危机预防、识别、干预、转介机制,搭建心理危机干预的服务平台,促进心理危机干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别关注在疫情期间出现沉迷电子产品或行为偏差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干预性心理辅导,开展行为矫正,协助其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特别关注情绪波动较大的学生,提供陪伴性心理辅导,建立同伴互助小组,协助其接纳和调节自己的情绪,促进其转变认知、优化心态。

  (五)加大宣传,增强学生心理正能量。

  学校要及时向学生传递权威政策信息,提高信息辨别和独立思考能力,降低焦虑情绪。通过学习疫情期间身边优秀榜样事迹、抗疫斗争中各战线表现突出人员等,帮助学生汲取正能量,塑造积极向上的成长型思维,增强自信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手段,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以及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沟通指导,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学校要畅通与家长的沟通渠道,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知识及方法,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提高家长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和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进一步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七)长远谋划,扎实推进,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学校要结合新形势,系统谋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心理辅导室等硬件建设,注重全体教师、专兼职心理教师心理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开展,活动内容要丰富、针对性强,紧密结合疫情给学生带来的影响,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形式要多样,增强活动吸引力;参与要广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注重实效,打造品牌。

  学校在开展活动时,要紧密结合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寓教于乐,注重实效,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要注重品牌活动的创建,积极打造活动精品,使之持续开展,常做常新;要注意积累相关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重视总结,提炼成果。

  活动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工作。各班要根据学校要求开展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和成效,提炼优秀成果,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对暂时不能复课的学生,学校要密切关注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通过线上心理辅导、线上心理主题班会等形式,指导学生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保持良好的心态,提升学习效果。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7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x月xx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xx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x省、x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x省、x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x省、x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x省、x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x省、x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x省、x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8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疫情心理疏导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组长:统筹管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副组长:协调心理健康负责人(刘倩倩)及各科室、班主任、科任教师对于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关工作。

  组员:

  刘倩倩:

  1、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2、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1、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2、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寻求帮助并向刘倩倩老师和学校领导通报情况。

  二、心理疏导的对象:

  我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师生及家长。

  三、心理疏导的方式:

  (一)、平台互助。在开学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引导我校师生及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及时关注情绪,做好情绪调控,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合理看待疫情。各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及家长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开学后,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刘倩倩)、各班主任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团体辅导课,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积极面对学习生活。

  (二)、技术支持。尝试开通络心理支持服务,开通心理热线、微信群等沟通方式,积极为广大师生及家长做好服务。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刘倩倩)、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及家长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戒者进行电话咨询(电话:xxx。),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师生心理状态。

  四、心理疏导内容:

  1、疑似感染师生: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5)、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戒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习、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及家长: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3)、对交流、适应性行为进行指导,引导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积极的自我对话、正念冥想、行为放松等),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适度选择娱乐活动,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沉迷上等);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五、心理疏导流程: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心理辅导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问题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疫情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5、后期跟踪

  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6、危机处理

  一旦发现在校期间,我校师生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隔离并送诊,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做好消毒工作。师生住院要有医院证明,同时做好跟踪记录。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9

  为舒缓情绪、减少心理压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做到有效预防、及早发现、专业辅导,降低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心理应激危害程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应对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三、工作目标

  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工作目标人群

  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班主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向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反映。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上级部门。

  (二)健康测评

  采用络平台问卷收集的形式,对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定期提交心理测试报告。同时筛选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并进行回访,在线进行心理疏导。

  (三)心理辅导

  开展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

  1.为师生提供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

  2.开通心理支持服务热线开通心理热线电话,为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师生提供服务。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10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控制师生中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部署教育系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领导与规划我校师生疫情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疫情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建立校、院、学生三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络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具体实施

  (一)心理防护知识宣传

  1、通过‘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心理科普文章,针对性地推出‘心理处方’,转发国内权威部门及有关学校发布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信息,积极宣传科学”抗疫知识”。

  2、发放心理防疫手册。汇编整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心理防疫手册》,传播心理防疫的科学知识,为师生提供科学合理的心理调适方法。

  3、开展“桂航青年,携手战疫”主题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利用绘画、视频、设计宣传图片等形式引导学生们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疫情。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培训

  组织参与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进行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

  (三)开通心理援助热线

  1、学院热线。各二级学院建立院级心理辅导工作QQ热线,积极发挥心理委员的作用,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

  2、学校热线。学校开通心理援助热线,QQ号:xx,我校师生如需要可在线语音咨询、文字咨询。热线QQ均由经过专项培训的心理咨询师接听,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桂林高校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xx高校抗击疫情心理援助热线xx。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xx市公益心理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桂林市公益心理热线,心理热线:xx,QQ在线咨询:xx,服务时间:8:00至22:00。

  5、疫区热线。身在疫区师生如有需要亦可拨打xx大学抗疫心理援助热线寻求免费疫情心理援助:xx。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8:00至22:00。

  (四)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建立‘心理委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三级联动关爱援助、信息沟通机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心理晴雨表制度’,由心理委员负责联络本班学生,每周汇总并上报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

  (五)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跟踪服务工作

  密切关注从疫区返校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师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11

  在这个特殊的假期,每一位学生不仅要面对严峻疫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还要应对在线学习的挑战。复学以后,如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学生的心理“复位”,是摆在所有学校和每一位心理健康教师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共同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复学后建立三级预防机制,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三个方面协同开展,系统推进。

  二、紧抓契机,开展生命教育辅导

  不经历生死,难以真正理解生命的可贵和价值。在这次抗疫战争中,无数医护人员、民警、防控人员和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奋战抗击在一线,成为最美“逆行者”,生动体现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切都深深感动着包括所有学生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心。经历过这样的全民战疫之后,学生对生与死的体验深刻,这正是引导学生思考、探寻人生意义的窗口期,是青少年学生人生意义辅导的大课堂。通过开展有关生命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探索生命的本质,理解生命的价值,珍爱生命,将生命中的爱和潜能充分展现出来。

  三、营造积极心态,提升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传染病疫情迅速蔓延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广大中小学生带来了恐慌情绪。当前,中小学生的积极心态对自身健康和疫情防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积极平和的心态可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增强对病毒的抵抗力。研究表明,情绪状态可以直接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情绪低落、忧郁,会导致免疫功能的下降。相反,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会提升免疫系统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心态可以使人提高警惕,做到自觉防护,阻断病毒的传播,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疫情危机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利于培养学生积极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强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四、个别和团体辅导相结合

  抗疫情期间,学生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部分学生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如紧张、焦虑、恐惧、忧郁、丧失兴趣、敌对、自卑和失眠等。因此,迫切需要精准分析,实施个性化的心理辅导。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包括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

  五、排摸重点,开展危机干预

  复学前期,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只有早发现,早干预,才能帮助学生迅速摆脱困扰,克服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

  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循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12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师生如何做好自我心态调控至关重要。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和家长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保持健康心态,结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方案》,特制订《xx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卫健委20xx年1月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肺炎机制发[xx20]xx号)的有关要求,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全市中小学20xx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心理教师指导师生加强心理防护工作,引导师生和家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休闲与学习活动,学会自我调节与放松,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应对疫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三、干预人群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级人群:疫情感染的师生(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师生直系亲属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师生(密切接触者、疑似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师生。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师生、易感师生。

  四、建立领导小组

  为保证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落到实处,整合学校领导和心理学科队伍等力量,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心理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心理健康教师(xx)、全体班主任(xx)。

  (一)区域负责:由xx具体负责。

  (二)主要分工: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班主任、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络,班主任负责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由班主任将情况汇报学校疫情防控小组,报鹿建平老师处。

  (三)具体分工:

  1、组长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掌握学生基本情况。

  3、心理教师接受电话来访,进行心理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心理健康教研组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5、心理干预结束后,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观察和随访。

  五、强化具体措施

  (一)利用络优势,加强宣传教育

  为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研组、体育组,利用学校事务群和班主任群发布防护宣传视频、心理健康辅导视频、居家锻炼动作及饮食计划等权威宣传资源,鼓励教师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以积极心态应对疫情。

  班主任及时将资源转发至家长群,通知家长了解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保持和谐友好的亲子关系等科普知识,例如定期推送10节合肥市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微课,主题涵盖家长关注的典型话题,如面对疫情,如何做好心理防护?如何安抚恐慌情绪?如何增进亲子关系……引导、帮助广大家长理性面对并解决现实的心理困扰及问题,科学、适度安排学习、生活和锻炼,以确保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二)加强家校沟通,做好早期预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师生心理干预工作。班主任作为学生信息第一收集人,德育处要求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进行摸底,实行“一对一”服务制度,通过班级QQ群、电话、视频等途径与学生主动沟通,明确班级学生动态,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变化,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保持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爱护,一旦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教师,主动进行心理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开学后,根据疫情变化趋势,面向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室,联合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心理微课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和教学有序开展。

  (三)提供心理援助,进行危机干预

  依托学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健康教研组教师,适时推送心理健康教育视频,开放心理热线电话等方式,为全校师生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等心理援助服务。如果发现仍然无法调整对方的情绪,学校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转介专业机构,以实际行动去改变自己当前的状态。

  六、强调应急心理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应急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干预过程中,指定专人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填写合肥市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上报表(附件2)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13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我校制订了《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通心理咨询热线

  学校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开通针对疫情的心理支持电话热线咨询服务。

  二、提供针对性心理服务

  为积极落实教体局的要求,围绕外出和从外地返回的学生,建立针对性心理服务制度,班主任进行摸底,要求各班级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即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主动沟通,了解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如果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进行心理干预,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三、充分利用络优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咨询室利用各年级学生管理络平台,发布权威消息,通知学生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等科普知识,以确保学生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四、拟定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

  根据目前疫情的变化趋势,学校心理咨询室拟定了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将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热线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14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为能够科学、及时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危机干预专项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学生心理伤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环境和谐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分级干预,干预过程中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再次创伤。

  三、干预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积极预防、减缓疫情给学生带来的不良心理影响。

  2、为在疫情中受影响的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

  4、继续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在疫情期间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学生,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2、综合应用各种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做好心理中心重点关注学生的管理和干预工作。

  4、指导和支持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三)干预对象

  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将干预对象分为四级,干预重点从第一级学生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覆盖到第四级学生。

  第一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学生;

  第二级:肺炎疑似症状的学生或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学生;第三级:有亲人、朋友、身边的人患病的学生;

  第四级:受到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健康学生、心理易感学生等。

  (四)针对不同级别学生的危机干预要点

  第一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抑郁、失望、抱怨、失眠、攻击、孤独、恐慌、绝望、濒死感、无助感等心理特点,工作原则为支持、安慰,及早评估自杀、自伤和攻击风险,注重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鼓励使用心理热线等干预方式。

  第二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求治、频繁转院等心理行为特点,工作原则为减压、减少应激为主,鼓励尽早求治、正确防护。

  第三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等心理特点,工作原则为宣教、安慰、减少焦虑为主,鼓励规律作息,鼓励拨打心理热线进行专业咨询。

  第四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恐惧、易怒、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心理状况,干预以健康宣教为主,正确提供信息及进一步咨询服务的信息,指导其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五)工作预案

  1、学生返校前

  (1)开通抗疫心理络咨询服务,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中心自2020年1月30开通络心理咨询热线,针对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出现不良情绪的同学提供服务。

  (2)加强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络和对接工作

  为辅导员班主任提供抗击疫情学生心理服务工作指导,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受疫情影响的四级学生进行摸排,对有需要进行心理援助的学生进行电话预约安排,通过采取络咨询的方式开展具体工作。

  (3)加大络宣传和课教育力度,传播科学知识

  心理中心专职教师利用心理委员微信群、QQ群,每天更新、推送防范疫情的相关文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授课老师利用课给学生们提供心身安全防护、心态调整和合理规划居家生活学习的建议,提供科学有效的防疫知识等,在疫情抗击期间给同学们带来温暖与力量。

  (4)建立心理委员联络机制,发挥朋辈支持作用

  帮助心理委员在做好自我身心调适的同时,组织开展“抗击疫情”朋辈络心理支持,将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念传递到每一位班级同学,帮助同学们建立坚定勇敢平稳的心态,收获心理成长;同时加强心理委员与心理中心的密切联系,必要时将需要心理援助的同学及时转介。

  (5)重视络咨询师的专业学习

  引导络咨询师做好危机干预技能培训和相关伦理工作的学习,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咨询服务的质量,避免二次伤害。

  (6)向全体学生发放疫情心理应对手册(电子版)

  2、学生返校后

  (1)开展心理问题高危人群排查工作

  对全体返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摸排,除了要密切关注既往罹患精神障碍或出现过心理危机的学生,还要全面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特别是身处疫区及疾病多发地区的学生),根据受疫情影响的四级学生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及时疏导、有效干预,确保学生能平稳过渡,安心上学。

  (2)继续开展络咨询或面对面咨询服务

  心理中心将视疫情发展情况,继续开展络咨询服务,如果条件允许开展面对面咨询服务;结合心理危机的排查结果优先保障最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

  (3)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

  开展“战‘疫’下的温暖和感动”优秀作品征集等活动,引导学生思考社会和人生,思考生命的意义,进一步体会生命的价值,学会热爱生活、珍爱生命。

  疫情下的心理辅导方案15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湖北武汉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湖北省、武汉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湖北省、武汉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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