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申报方案

2022-12-08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错峰申报方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错峰申报方案1

  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73号)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部分重点工业行业20xx-20xx年冬春季开展错峰生产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错峰生产重点行业及企业

  (一)建材(水泥)行业。全县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电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行业。火电(自备电厂)等其他行业企业。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务

  (一)在错峰生产期间建材(水泥)行业水泥窑、粉磨站等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停产处置,不得提前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错峰生产期间,要按照《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程》要求,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电(自备电厂)及其他重点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县将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限负荷生产。限制负荷标准为10月22日前企业生产负荷基础上再进行下调。具体以发改局适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为准。

  (三)错峰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四)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则各错峰生产涉及企业需执行日上报机制,将当日错峰、压减产能的情况与每日17时前报送至县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错峰生产作为减少冬春季大气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践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执行国家错峰生产政策,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监督检查。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检查涉及停产企业准备工作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间停产,并在停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查。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涉及企业限负荷落实情况,及并对企业进行指导、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服务指导。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工作。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止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严格考核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不执行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同时取消企业享受各类奖补政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错峰生产结束后,各涉及企业于20xx年3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工作总结

  错峰申报方案2

  为落实教育部、江苏省、徐州市和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全力做好师生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助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此,学院结合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开学工作,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团总支、教研室各负其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办公室:负责传达学校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落实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学院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发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负责教职工重要信息(含日报信息)的上报工作等。

  教务科:落实学校延迟开学期间的在线网络教学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教学活动两不误;做好因推迟开学所引发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教学计划调整工作。

  学生科、团总支:负责开学前后各类学生的信息日报、汇总、分析、排查;确定分批返校学生名单;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下发学生返校须知;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隔离观察措施;积极宣传报道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弘扬传播正能量,树立校院良好形象。

  教研室:组织教研室教师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的在线网络教学工作;定期在网上开展教学研讨活动等。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负责,落实到人,严格管理。

  三、具体措施

  (一)学校规定的返校日前

  1、宣传教育

  (1)利用短信、微信、QQ等多种途径,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法律法规,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和学校疫情防控师生员工返校工作方案,做到人人知晓。

  (2)坚持“三个明确”:明确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明确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应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待相关禁令解除后方可返校;明确非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返校条件方可返校。

  (3)提前发布《开学须知》并确认送达,说明返校时间、方式、途中的防疫措施、报到要求及流程、到校后接受预防性防疫安排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4)利用江苏高校疫情防控培训平台和学校防控新型肺炎的通知、文件,全面加强师生员工的防控技能培训。

  2、每日信息摸排

  (1)学生

  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通过QQ、微信等每天统计同学动态,报告辅导员,学院汇总数据后统一报学校。

  (2)教职工

  教职工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

  3、返校条件

  根据当前师生员工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返校隔离、正常返校四大类。

  第一类:暂不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Ⅰ、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师生员工,一律暂不返校。

  Ⅱ、目前仍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员工,继续留在原地,暂不返校,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政府的疫情公告和防控指引再定。

  学院将为暂不返校的学生学习制订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第二类:暂缓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Ⅰ、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返校。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完成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检测体温,不与外人发生无保护接触。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且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者,需提供当地负责隔离观察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Ⅱ、返校前14天在疫情严重地区停留的或与从疫情严重地区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返校。须完成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Ⅲ、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返校。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对暂缓返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系,待条件符合方可返校。

  第三类:返校隔离

  Ⅰ、返校路途中乘坐过疫情防控寻人车(班)次,且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Ⅱ、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或腹泻等,特别是体温≥37.3℃(除额温或耳温测量外,还需用医用体温计进行专业检测),未能排除诊断但目前无需住院治疗的。

  Ⅲ、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

  第四类:正常返校

  除上述三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

  经审核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由学院以短信、电子邮件、微信、QQ群等方式通知,并以收到反馈的确认信息为准。学院提前收集返校师生员工返校行程,多方式、多途径向师生员工推送返程途中安全防护提醒信息。

  4、返校审核

  (1)建立学院返校审核机制。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返校条件,结合师生员工个人申报信息进行第一步审核,确定“正常/暂缓/暂不”三类返校师生员工名单,对“正常”返校的师生员工直接通知其返校;对“暂缓/暂不”返校的师生员工,分别报送至人事处、学工处进行第二步审核,如仍无法明确的,提交至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核确定。

  对于“暂缓/暂不”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系,待条件符合后根据通知返校。

  5、教学、科研安排

  (1)做好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教师的教学任务调整,周密制定好因疫情防控暂不、暂缓返校学生的在线学习指导和学习计划安排。

  (2)利用多种通讯方式,及时发布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最新通知。

  6、疫情防护心理支持

  开展师生员工防护知识普及和心理建设,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引导学生向校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心理援助。

  (二)学校规定的返校日当天

  1、返校途中个人防护措施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口罩。

  (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肥皂或者皂液和流动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清洁手部,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3)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5)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学生,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即可,不得进入校园。

  2、报到时间安排

  按学校统一安排,分批次返校,具体报到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开学返校后

  1、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管理

  精准掌握学生动态,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出校,确有必要的,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要求学生一旦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以及呼吸困难或腹泻,特别是体温≥37.3℃(除额温或耳温测量外,还需用医用体温计进行专业检测),要立即报告宿舍楼长、辅导员。

  (2)信息报送

  建立“学院-班级-宿舍”三级管理体系,动态了解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与防护技能、引导学生树立科学防控理念、提振战胜疫情的信心。

  班长做好学生到课、健康情况、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并及时报告辅导员。

  辅导员每日按时完成所管理学生身体健康情况搜集,由学院审核、汇总后报学校。

  (3)学生工作会议组织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召开学生聚集性会议、班会、学生组织会议等。

  (4)校园文化活动组织

  暂停组织聚集性的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

  (5)暂未报到学生的后续工作

  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报到的学生,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零报告。返校时严格把关,符合返校条件,确认身体健康后,方能返校复课。

  (6)体育活动

  对没有身体健康方面问题的学生,建议每天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做到防控、健身两不误;室外运动应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如运动场等;不接触或逗玩遇到的动物。

  2、教职工管理

  按照学校要求加强教职工管理。引导教职工尽量减少外出。建议教职员工乘坐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和室内活动(如确需召开的,会议应不超过20人),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教学管理工作

  按学校统一安排,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4、重点场所及设施、人员的管理防护

  (1)办公场所管理

  工作期间,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电脑专用,不使用他人电脑及公用电脑;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2)教学场所、实验室管理

  做好实验室值班值守、巡检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袋进行处理。

  教师、学生、教室管理员在教学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如果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教学区域。

  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3)宿舍区管理

  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早晚通风和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班级学生干部、寝室长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5、疫情防控心理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返校学生疫情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增强学生对疫情引发的心理反应的科学认识。

  针对不同阶段,指导学生建构疫情防护心理健康教育与支持的“家庭-班级-学院”三级网络:

  (1)家庭层面

  学生认真完成线上学习任务同时,学习疫情防控的科学知识,做好家人的科普宣传,不信谣,不传谣,和家人倾诉感受,彼此支持。

  (2)班级层面

  班长、团支书和心理委员做好班级同学心理科普宣传工作和心理情况的动态日报制度,对防控期间班级中存在的“三比”(与自己前一段时间比、与同龄人比、与社会正常人比)不一样的同学及时汇报辅导员老师。

  (3)学院层面

  心理辅导员组织对学院各班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统计学生心理动态情况,对班级报告的心理问题学生采用适当方式及时联系,发现或怀疑有心理问题学生时,及时会同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学生进行心理问题评估,发现心理问题学生时做好转接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涉及心理危机者要及时启动学生心理危机应急机制。

  6、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1)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疫情防控预案,按照学校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第一时间上报,在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疫情发生后的联防联控措施

  一旦有疫情发生,积极配合当地疾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相关部门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

  稳定师生员工思想,参照“心理辅导方案”,做好全院师生员工心理辅导。及时通报准确信息,关注网络舆情发展。

  加强全网疫情专题舆情监测,发现重大舆情及时通报,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协同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错峰申报方案3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二、基本原则

  1.统筹保障安全。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开展错峰生产。

  2.统筹保障民生。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保障民生的其它类企业,按照保障需求开展错峰生产。

  3.统筹稳增长。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4.统筹应急管控。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要优先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好衔接。错峰企业在秋冬季期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在预警管控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三、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各县(区、市)错峰生产可采取轮开轮停方式或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因行业、因企施策。

  五、错峰生产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涉气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

  (四)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地方方案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联合制定本行政区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企业名单,确保清单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区、市)错峰生产方案及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至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媒体和同行的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区、市)可根据民生保障等情况按照原则适度调整错峰生产名单和错峰生产措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巡查检查,严查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建立错峰生产工作调度制度(自20xx年11月起,每月4日前各县(区、市)报送上月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行政区内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指导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各县(区、市)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统筹做好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避免引发不安定因素。

  错峰申报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和晋中市统一部署,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确保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晋中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市工信产发〔20xx〕79号)工作要求,结合《介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介政办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差异化管理,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工作,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钢铁、焦化、水泥、耐火材料、砖瓦窑、石灰窑、陶瓷行业企业。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介休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正茂兼任。负责协调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错峰生产工作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对全市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同时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防治联防联控;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完善工作措施,协调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具体工作,督导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报告工作小结。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陶瓷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管。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错峰运输工作。

  3、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措施。按照领导组要求,提供被列入错峰生产清单内企业的每月用电量情况。

  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负责按照《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署,制定和更新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清单,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对未达到环保治理要求、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相关企业实施停产治理等措施。

  5、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工业企业专项错峰生产方案;配合领导组完善和细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按照错峰生产方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对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好错峰生产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错峰生产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根据晋中市大气办《关于做好20xx年工业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完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错峰生产部分:制定错峰生产方案,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的调整。

  (二)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含项目清单),充分运用晋中市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评估结果,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生产、运输结合起来,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按照企业评估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制定各单位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行动专项方案,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办公室。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备案或擅自调整的,按未落实错峰生产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运输方案,督导检查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三)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年度环保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20xx年10月1日起,由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予以停产治理。

  (四)以下企业不予限产:一是被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二是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五)钢铁、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季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企业,限产3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

  (六)20xx年10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

  (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能力确定限产比例,以热定产方案由领导组批准后实施。国家和山西省、晋中市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错峰生产限产比例影响到生产安全的,由企业确定安全生产负荷,提供相关报告佐证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晋中市政府。

  (九)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十)执行错峰生产时,可以实施停产错峰的企业,限产比例按照停产天数折算,在制定错峰生产清单、“一厂一策”时进行报备,停产时间不得更改。行业集群企业可以釆取轮停的方式进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时,不在停产时间企业按照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和错峰运输措施。

  (十一)对于拒不配合执行错峰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1、钢铁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烧结机达到超低排放,完成无组织超低改造的企业限产40%。

  2、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 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限制类限产40%。

  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实施停产。

  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要求制定以热定产方案。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涉及居民供暖的焦化企业,应提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3、砖瓦窑行业治理设施使用湿电除尘和脱硫,安装高精在线监控设施且验收后稳定达标2个月以上,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别稳定达10和35毫克/立方米。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2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以在线监测数据计)。使用纯煤矸石、仿古砖、加气块的生产线不错峰。

  4、水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粉磨站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使用清洁能源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 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5、化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涉及安全生产负荷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报告,由领导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大化工不参加错峰生产)。

  6、耐火材料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且使用清洁能源的,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7、石灰窑、铝矶土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 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 限制类限产40%。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运输

  对钢铁、电力、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原则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柴油货车进出厂区和国四及以下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区(其中错峰运输清单中备案的保民生和保安全车辆除外,特种车辆和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重点用车企业要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错峰运输要密切结合《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标准明确精准施策

  本方案管理范围只限于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内的行业企业,内容只限于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工作,其他事项以《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准。各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维护企业产品质量、尊重工艺流程,制定科学性、可操作性高的方案。

  (二)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

  错峰申报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开学中、开学后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同防”,引导全校学生安全有序返校,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1]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和“一地一策”“一校一策”、“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特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错峰返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条块协同联动、师生全面覆盖、家校密切配合的工作原则,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分时错时错峰返校各项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学生返校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生返校工作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指挥长:李琳琦

  副指挥长:杨正清(常务)、赵辉、陈永红、左小云

  成员为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所有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返校工作组,负责落实学校实施方案和校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三、学生返校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1.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秋季学生返校时间为2021年9月3-5日。

  2.分批错峰返校批次安排

  (1)第一批:9月3日,2018级全体学生;

  (2)第二批:9月4日,2019级全体学生;

  (3)第三批:9月5日,2020级全体学生。

  3.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提前返校,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及时将学校返校要求通知到每一名返校学生。对有竞赛等教育活动需提前返校的,请各学院到学生处申请并备案。

  (二)严格返校条件。

  1.在皖师生非必要不出省,并做好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身体健康者可正常申请返校报到,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返校报到,并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2.在省外低风险地区的高校师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返校报到,并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3.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4.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5.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学生,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三)学生返校前注意事项及相关流程

  1.学生按要求做好健康检测,所有学生还要做好返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

  2.学生向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返校,并报告健康情况和返校行程;

  3.学校确定返校批次后,提前通知学生。学生将乘车类型、班次、时间等信息报送给所在学院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汇总后于9月3日前统一报送学生处。

  4.学生按学校发布的返校时间和流程按时返校,注意做好返校途中防护,如报到当天,途中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辅导员和校医院。(校医院联系电话:)

  四、学生返校前工作

  (一)学生情况摸排

  实行学生返校审批制。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面摸排学生情况,按照《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判定标准》,划分高、中、低等三类风险人群,确定返校学生。对不适合返校的学生逐一告知推迟返校,并将信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学院做好登记工作;学生必须对自身健康状况和旅居、接触史进行诚信申报并签订《学生承诺书》;对不配合或瞒报行程和病史的学生,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二)返校批次确定和信息发布

  1.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按照学校整体统筹、“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科学确定学生返校批次,并提前14天发布。(责任单位:校防控办)

  2.制定《淮南师范学院2021秋季学生返校须知》,明确返校途中注意事项、要求、进校流程等。(责任单位:学生处)

  (三)学生管理实行包保制。各二级学院组织力量对所有返校学生进行包保制管理。包保制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学习生活情况、行为轨迹、心理健康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辅导员“三进”工作要求,定时巡查学生学习、生活、就寝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关注网络舆情,防止学生在网上发布不正当言论。(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四)广泛宣传教育

  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校园网、易班、易通达、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普及教育,确保将疫情防控政策、防控知识等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校医院、各二级学院)

  (五)心理援助与咨询服务

  制定《淮南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图》。引导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持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持续开通咨询电话(心理咨询电话18055492110,政策咨询电话:05546862883),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当前疫情防控、教学管理、生活服务等问题的关心关注,解答学校有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学生处、校防控办、教务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各二级学院)

  (六)落实防控保障措施

  1.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要求,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备足防疫所需物资。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和教职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对已经储备的物资要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及时按需补齐。(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3.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在开学前,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食堂、宿舍、厕所、垃圾箱房、电梯、阅览室和隔离区域等的卫生消毒,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有效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结合校园环境整治,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安全。(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保卫处)

  4.隔离区安排。学生隔离观察区设在伴月池边独立二层小楼。隔离观察区相对独立、设施齐全,防护防疫用品配备到位,并明确了隔离办法、要求。积极落实与淮南市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校医院)

  5.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检查食堂和校园供水设施设备,配齐配足洗手设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材物料进货渠道定期摸排和冷冻冷藏食品定期检测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6.积极推进疫苗接种。继续做好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等工作,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师生“应接尽接”。按照“属地管理、知情自愿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对未接种疫苗的学生,要积极联系当地医院和接种点,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切实筑牢校园防疫屏障。(责任单位: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7.做好线上教学准备。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五、返校报到期间工作

  (一)信息跟踪

  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等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返校日行程动态,进一步摸清、准确掌握返校学生返程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做好对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接站(待)工作。加强学生返程安全提醒,制定旅途防护措施,推送给每位返程学生,指导学生自觉加强安全防护,并主动配合沿途疫情防控工作。科学预测返程高峰及时间,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及线路。鼓励有条件的家长用私家车送学生返校,即送即走。(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二)健康监测

  1.身份和“健康码”核验。学生在进入校门前须间隔一米以上,进行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验。注意要快速检测,减少学生在门口的拥挤,身份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后,学生迅速离开检测点。

  2.校门测温及行李消毒。身份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后,进入体温测量通道。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设置好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快速进入校园。在校门入口处安装热成像测温仪,设置测量体温处(搭建帐篷),对返回校园的学生全部进行体温测量及行李消毒。送行学生家长等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在校园出入口增设医疗服务观察点,做好特殊情况的问询、登记、处理工作。准备好应急车辆和专用送医车辆,车辆驾驶员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车辆每次使用后消毒,接运发热等异常的学生期间,车辆不作其他用途,车辆仅乘坐相应学生、驾驶员、医护人员。在9月3-5日学生报到期间,各学院安排辅导员到校门口协助解决进门检测事宜。(责任单位:保卫处、校防控办、各二级学院)

  3.材料验收。各二级学院负责收集核验《学生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归类存档。(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交通疏导管理

  所有自驾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保卫处协调交通部门负责校门口送行车辆停放,确保停放规范、学生通行有序,加强对校门口不能进校的家长自驾车辆的疏导。(责任单位:保卫处)

  六、开学后工作

  (一)严格落实校园管理

  坚决落实“非必须不离淮”“非必须不离校”的原则。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1.外来人员确因公务需入校的,须提前联系学校并获批准后,由学校按照健康标准确定入校人员名单;严格执行入校时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工作对应部门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并落实卫生措施,避免人员之间手部及身体接触。

  2.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员工进出校门,要严格落实身份查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测等流程。对缺勤人员及时追踪登记。

  3.学生返校后,要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因考研复试、就业招聘、生病医治、校外走读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需经学校学生处批准,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学生外出回校按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登记。(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二)密切监测学生健康状况

  1.继续落实晨午晚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宿舍配发学生体温计,返校学生每天按照要求测量体温,各班安排专人负责对本班学生体温测量结果进行统计,并报告辅导员,检测结果实行每天通过疫情上报系统日报告、零汇报。如有发热(达到或超过37.3℃),应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

  2.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通风消毒,严格执行食堂和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浴室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责任单位:校防控办、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各二级学院)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严格实行入校人员资格审核、测温亮码和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维修、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对公业务等确需进入的校外人员,需同时查阅防疫行程卡。(责任单位:保卫处)

  2.加强校园重点场所管理。加强校园内部各功能区域及楼宇间管理,减少不同区域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对门卫区、教学区、运动场所、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职工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加强防控监管。各场所做到合理安排,控制人数和流量。

  3.全面排查校舍隐患。要在开学前,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园周边等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遭受水灾洪灾学校的围墙、校园楼宇地下室、学生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检查巡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校舍安全。

  4.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开学前,聚焦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人群,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管理,防止宗教、邪教向学校渗透。(责任单位:保卫处、教务处、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团委、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物业公司)

  (四)统筹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1.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制定教育教学应急预案。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工作方案,确保新学期教学如期进行,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

  2.统筹做好实践教学安排。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根据条件,分批次合理安排,减少聚集,逐步完成,保证实践类课程和活动开展时所需的防疫物资必须到位。校外实习实训,要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并安排专人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制定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的食宿住行等,尽量做到“两点一线”,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

  (五)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1.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返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减少和消除学生间恐慌、猜忌和歧视行为,稳定学生情绪,努力形成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理解的良好风尚。

  2.科学组织开学典礼。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取线上、户外、分批错峰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学典礼,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安全健康。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严防“疫后综合征”。完善心理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和教职员工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4.上好“开学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安全教育、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5.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经排查确定辍学的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6.落实精准帮扶。对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和建档立卡的学生加强帮扶,制定帮扶方案;实行“一人一案”,帮助其完成学业。

  7.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要求,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审批与管理。原则上在校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以及有外省人员或外籍嘉宾参与的活动暂停或推迟举办;必须举办的需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和活动主管部门报批,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学生军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工作方案,配备好学生军事训练必要的防疫物资,按计划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学生处、各相关单位、各二级学院)

  (六)切实做好日常生活服务

  1.保障食堂、校内超市、理发店、浴室等生活必需服务单位的正常开放,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涨价,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要求校内超市物资准备充足,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保卫处)

  2.在校门口处设立专区用于快递存放,学校可帮助联系物流公司为学生提供服务,加强对快递人员进校的管控。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倡导学生减少网上购物。(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保卫处)

  (七)持续加强宣传教育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消除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提前制定舆情应对与引导预案,警惕负面舆情发酵。及时发现和报道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气。(责任单位: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八)加强应急处置

  1.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卫健、疾控等部门的联系对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的高效运行,确保疫情防控措施细化到岗,责任到人。(责任单位:校防控办)

  2.制订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要结合实际,制订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责任单位:校防控办、保卫处)

  3.加强值班值守。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管,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輿情引导与管控,提前做好风险排查与处置预案。(责任单位:校防控办、相关责任单位)

  4.加强异常情况处置。对返校时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学生,立即报告校医院,由校医院按照《淮南师范学院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对符合返校条件但未按规定批次提前返校的学生以及“暂不/暂缓返校”却提前返校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与家长保持通讯渠道畅通,精确统计到校学生人数,发现应返校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立即联系其家人,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防控机制严密到位、防控措施严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要落实个人防护责任,配合学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2.工作落实落细。各部门各学院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做好开学前的安全检查、信息发布、调查摸排等工作准备,全面落实开学期间的报到安排、返校预检、出入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开学后的健康监测、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卫生消毒、生活服务等工作要求。要建立与淮南市疫情防控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等单位的工作网络,实施联防联控。

  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学生返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部门各学院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梳理居家、路途、学校等各项工作接口,紧盯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流程,明细操作标准,规范具体要求,做到精准到事、精准到人。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要严明工作纪律,严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学院包保责任,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到“点对点”、“人盯人”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形成严密的责任闭环、管控闭环、工作闭环。

  3.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成立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组,从信息排查、方案制定、条件保障、安全排查、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件件落实落细,实现闭环管理、精准防控。建立健全开学后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筑牢校园防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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