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2022-12-09 方案

  为保证活动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从活动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活动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

  四、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

  成员: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

  成员: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

  成员: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二)实施救助内容

  1、

  2、

  3

  4

  5

  6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2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冬,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严寒天气较往年来得更早,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中办、国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制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州政府专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确救助原则,合理开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救助对象有自愿求助和放弃救助的自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提供无偿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其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现场劝导救助影像资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疾病隐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救助或帮助其返乡;三是秉承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动员基层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级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针对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夜间低温时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时做好巡查救助登记,文字记录、视频留存;二是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排查队伍、主动报告。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在本辖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各县(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将巡查排查工作广泛告知并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广度,及时储备救助物资

  一是各县(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对车站、广场、商场、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恶劣极端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须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站能够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救助车辆能够24小时外出救助求助人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外省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救助资金按时及时拨付,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冬季御寒物资储备工作,要整合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对寒冬救助对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救助物质采购储备充足,以确保满足站内和街头流动救助服务需求。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调研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对各县(市)物资储备、发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暗访。

  (三)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各地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设立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等,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救助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救助站要及时联系指导求助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实施应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站内管理和站外托养

  一是各县(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二是规范站内管理。各县(市)要结合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近期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机构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部门衔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按照照料服务达标专项行动要求,在站救助人员严格根据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状况等实行分区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卫浴、取暖、无障碍设施等相应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条件,确保其安全过冬。三是严格托养监管。对于发现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对在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半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各县(市)要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黔东南日报、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进行比对,加强省、州、县联动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各县(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门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六)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各县(市)要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二是各县(市)民政局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xx-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排忧解难;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好求助人员接待、安检、生活照料、管理服务、身份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各县(市)政法委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公安、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各县(市)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部门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各县(市)要充分压实街道(乡镇)、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发现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的县(市),必须于12月底前筹划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县(市)专项救助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州联席会议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调研检查,检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寒冬救助物资储备及发放情况。各县(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情况;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一的基本生存权益,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民电〔20XX〕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依法依规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城市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县乡(镇)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使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确保不冻死、冻伤一名流浪乞讨人员。

  三、时间及范围

  专项救助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结束,工作范围是我县行政区范围,重点是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县救助站要组织协调公安、行政执法、卫计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以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街头巡查和救助力度,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县救助站根据冬季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对街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均要劝导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再甄别协调接送返乡或安置。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易流浪乞讨人员、流浪乞讨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救助档案,切实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特别在降温降雪寒冷天气要加强夜间排查登记并做好记录和分类处置工作。

  (三)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县救助站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电话接听、救助接待、甄别查询、安全检查、值班巡视、跨省接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要求,把每一环节做细、做好,依法依规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四)做好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发自愿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同时,各乡镇要积极发挥村(社区)对群众宣传教育的功能,如遇到流浪乞讨现象及时拨打救助热线电话,方便救助工作及时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要指导县救助站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各项救助接待服务。遇到重大冰雪等恶劣天气或紧急救助事项,要立即启动救助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突发事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县局。

  (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县救助站要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工作风险隐患漏洞;重点做好防火、防盗、放食物中毒、防传染病感染等环节。

  各乡镇、县救助站要及时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XX年4月19日前上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的通知》(赣救助联办【20XX】5号)精神,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集中救助滞留在我县内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救助区域及对象

  (一)救助区域

  全县范围内,各街道、车站、农贸市场、桥梁、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滞留的主要公共场所。

  (二)救助对象

  1、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2、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

  3、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正在本县城区流浪乞讨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

  二、救助原则

  “寒冬送温暖”此项救助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1.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2..主动救助,引导求助的原则;3.政府、社会和家庭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各乡(镇、街道)每天下午要组织一次集中巡查。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由1名干部、1名专业社工、多名社会志愿者组成),统一进行街面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并及时报告县救助管理站,立即给予主动救助,发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先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台。加强与城管、公安、志愿者协会等单位互助信息,釆取发现流浪人员进行宣讲救助政策,同时利用张贴、巡回车等形式宣传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属于救助对象要及时开展施救,并发送食物、饮用水,帮助与其亲属联系。对本地户籍的,要主动联系其家人接回或帮助其回家。对被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且户籍不在本县的要及时送往县救助站集中救助。

  3、开展社工介入。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要发挥社区社工、志愿者作用,诚恳沟通,融洽互信,建立联系方式,开展主动施救。

  4、强化救助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街面巡查主动救助工作。各村委(居)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助。此外,要设置并公开救助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5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学生资助中心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及经费

  1经费支持

  本次活动所需经费从各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划拨经费支出,具体剩余可支配额度请参看“资助工作联系老师”QQ群共享。

  2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建议发放棉衣、棉被、毛毯等御寒物资,避免发放样式统一的保暖衣服,物资发放要求多样化、精准化、个性化,避免单纯的现金补助发放形式。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11月24日前完成此项活动,12月8日之前完成经费报销工作。

  三、活动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着力将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作为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惠生工程”抓紧落实,让活动发挥实效。各学院要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对于特殊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人、学生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类型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和优先帮扶。

  2认真总结,积极宣传。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特别是要总结具有本院特色的送温暖活动的经验材料。请各学院在活动结束后,提供-张活动图片及00字左右的活动介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邮箱xx对于好的经验做法,资助中心将在全校范围内推广。

  未尽事宜,请与资助中心沈老师联系。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7

  一、活动的意义

  经过初期的调查走访,我们发现,现在的农村寄宿制学校中有一些贫困学生,因为家庭或者生活贫困,他(她)们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有待改善,同时,他(她)们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

  通过此次,“暖冬行动”公益助学行活动,我们南宫市志愿者服务队,将从本次公益救助对接学校:大村小学的一到六年级的班级:筛选出符合我们南宫分部,进行公益推广的贫困学生。同时,也筛选出品学兼优的孩子;给予物质和生活上的救助。

  让他(她)的童年充满阳光,更好的完成学业。

  二、活动主题:

  “让这个冬天不再冷、暖冬爱心公益行动“

  三、活动时间:

  xx年12月1日(周六上午8:30到达指定地点大村小学)

  四、参加人员:

  我爱邢台公益网、南宫分部志愿者以及汽车人俱乐部南宫车友会人员。

  五、车辆保障:

  汽车人俱乐部南宫车友会

  六、活动流程:

  9:00“冬日暖阳”公益助学行活动仪式开始,由校方领导和分部负责人分别致辞。贫困学生将得到由爱心企业捐赠的过冬衣物等爱心物品。

  9:30公益心理讲堂开课。由邢台市畅想心理咨询中心的心理专家张银梅老师,为孩子们和志愿者上一堂别开生面的心理辅导课。

  10:00与学生进行互动、游戏等环节。

  10:30对重点家庭贫困学生,进行家访。

  11:30活动结束。

  七、活动后aa制就餐。

  【就餐饭店待定】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8

  一、活动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倡导行善举、献爱心的良好风尚,发扬共青团组织联系青年、服务青年的优良作风,集中开展青少年服务月活动,使广大青少年感受到团组织的温暖和关爱。结合团市委《关于开展全市共青团“暖冬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经校党支部、团委研究决定,在两节期间开展20xx年全市共青团“暖冬行动——青春在基层”活动——“暖冬行动”。

  二、活动主题:

  家在太仓,情暖娄城,青春在基层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日——2月20日

  四、活动地点

  太仓市实验中学,太仓市卉贤小学,太仓市城厢四小

  五、活动口号:

  有爱,就有温暖;有行动,就有未来!

  六、媒体支持:

  太仓市实验中学校园电视台,太仓市实验中学微博,太仓市实验中学团委微博,太实中团委QQ群,校刊《敢立潮头》

  七、活动具体内容以及参加人员

  1、卉贤小学送培训

  具体内容:送培训到校,为卉贤小学班主任培训

  参加人员:校党支部、团委成员

  负责人:方志文(校团委书记)

  2、卉贤小学献爱心

  具体内容:为卉贤小学学生送上文具

  参加人员:校党支部、团委成员

  负责人:黄菊(校团委宣传委员)

  3、看望扶贫帮困结对子学生。

  具体内容:看望我校扶贫帮困结对子学生,城四小:朱颖,并送上学习用品以及慰问金。

  参加人员:校党支部、团委成员

  负责人:王维菊(校团委组织委员)

  4、看望贫困生

  具体内容:看望学校贫困生6人,送上慰问金。

  参加人员:校党支部、团委成员

  负责人:方志文(校团委书记)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9

  一.前言:

  大爱无言,真情无疆。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身处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得到心灵的慰藉;爱是一片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

  二.活动主题:

  “情暖冬日,爱暖夕阳”

  三.活动目的:

  随着寒流的到来,长春已经迎来了数次降温,然而,我校保卫处以及我校周边几个轻轨站协管老人和环卫工人仍奋斗在工作的第一线,此次活动,在萧瑟的冷风中,将热水送到他们手中,让他们即使在冬日,也可感到春天的温暖。

  四.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此次冬日阳光送温暖活动,使工作在第一线的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感受到了大学生志愿者对他们的关爱,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了轻轨老人、环卫工人在工作中饮水困难的问题,时刻将弱势群体冷暖记在心头,以达到送温暖的活动目的。在今后的日子里,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青鸟”志愿者团将广泛开展各类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更扎实、更细致作好送温暖工作,传递真情,传递爱心,把关爱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

  五.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31日

  六.活动地点:

  长春理工大学校内以及周边

  七.活动计划参加人员:

  “青鸟”志愿者团全体成员

  八.活动形式:

  以“送一杯热水,温暖一颗心”的形式将温暖送至工作在第一线的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心中。

  九.活动前期准备:

  准备暖壶、茶杯茶叶等活动工具

  十.活动宣传:

  无

  十一.活动流程:

  1、12月1日下午12点30分准时集合,男生打热水,女生整理茶杯茶叶为活动做最后的准备;

  2、下午一点钟活动准时开始,全体人员按照预定的顺序将热水送到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手中;

  3、整理活动物品,活动宣告结束,全体人员开会进行活动总结。

  十二.活动要求:

  全体人员准时集合,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形象参与进此活动中。

  十三.活动影响:

  此次活动虽然规模不大,但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让那些在寒风中仍旧坚持工作的轻轨以及环卫工人感到了温暖,同时展现了长春理工大学学生的良好形象,可以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参与进此活动中。

  十四.可行性分析:

  此次活动规模较小,活动的场地就在学校内以及周边,可谓是近在咫尺;而参与活动的人员由本团人员组成,约有十几人,队伍并不庞大。因此,本次活动成本较低,人员不复杂,而且大家对活动场所较为熟悉,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并且此次活动具有较高的意义,实施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冬日送温暖主题活动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好特困人员、孤儿、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的生活,做好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民生的关注,使特困人员、孤儿、福利机构的老年人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困境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救助保护,银川市民政局拟从2016年11月1日起开展寒冬送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为全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孤儿(以9月1日统计报表数据为准)发放两节生活补贴。

  (二)为全市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

  (三)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拨付两节生活补贴。

  (四)对全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地毯式巡查,及时实施救助保护。

  二、资金及物品分配

  此次寒冬送暖活动准备筹措资金10万元(2016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

  (一)用88万元,为全市分散供养的86名特困人员和40名孤儿发放两节生活补贴,每人00元,其中兴庆区468万元、金凤区20万元、西夏区22万元、永宁县786万元、贺兰县729万元、灵武市144万元。

  (二)用42万元,为全市90户(每个县市区1户)因重特大疾病自付费用较大,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每户000—000元,每个县(市)区7万元。

  (三)用49万元,为全市21家社会福利机构发放两节生活补贴,根据机构入住人员情况,每个机构给予0万元——万元不等的补贴。具体资金分配见附表。

  三、资金拨付

  (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两节生活补贴资金由市民政局直接拨付到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核对人数,通过银行发放形式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二)因病致贫家庭临时救助资金由市民政局拨付到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救助家庭进行认真筛查后通过银行发放形式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三)社会福利机构发放两节生活补贴由市民政局直接拨付到各机构。

  (四)银川市救助管理站及各县(市)区救助机构,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和外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避寒场所,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收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告知详细的救助方式。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通知精神,根据核定的人数、标准,及时准确地将生活补助发放到位,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并于12月2日前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的银行发放册、因病致贫救助家庭名册(加盖单位公),报银川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备案。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认真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严禁侵占、挪用。银川市民政局、财政局将会同监察等部门,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而影响发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银川市救助管理及各县(市)区救助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桥梁涵洞、银行取款处等地开展地毯式摸排,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和外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避寒场所,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收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告知详细的救助方式,后续定期进行跟踪劝导。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困境未成年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护送返乡,对临时查找不到户籍地的,由救助机构在站临时看护或临时寄养,确保其生活不受影响。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注重调动民间信息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积极主动提供救助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同时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做好排查工作,确保救助活动取得实效。

  (四)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民政局、银川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多种途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宣传和报道。

  结束后,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报市民政局救灾科。

  (五)各县(市)区民政局在两节期间开展各类形式的慰问、走访、送温暖等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冬季和两节期间的生活得到保障。

  (六)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社会福利机构于2016年12月2日前到银川市民政局财务室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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