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薪酬方案

2022-12-08 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绩效薪酬方案范文(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绩效薪酬方案1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员工绩效薪酬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师标准周课时数为16――20节。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纳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设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满分分别为10分,学生测评(1—3年级由学生家长测评,其它年级由学生测评)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确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员工绩效薪酬方案3

  一、师德表现(5%)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1分)

  2、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1分)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1分)

  4、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1分)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a)受党纪或政纪处分者;

  b)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c)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d)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学期初能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且学期结束时,能根据所教班级情况,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得0、5分。

  2、能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实时组织各项活动,并有详实记录,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细致并齐全,得1分。

  4、教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状况“清洁”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学生的课间纪律、路对纪律,根据检查情况,“好”的得0、5分,其余等次不得分。

  5、教室内布置有国旗、《守则》及《规范》,课表及作息时间表。同时学习园地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得0、5分。教室内课桌椅摆放有序,每学期班级财产无损失,得0、5分。

  6、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产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红白喜事)不得超过10天(10天内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过5天(5天内每天扣0、2分);病假:以医院住院发票和住院小结为核定标准。常规性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难杂症)则根据中小行政会议核定。旷课不得超过5节(每旷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全期不得超过10次。

  3、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课时津贴(40%)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所授课程

  2、发放标准

  (1)以全乡授课最多的教师为标准(满分为40分)分别计算每一位教师应得分值

  (2)几种类型人员课时数的处理(计算时按最高靠不重复计分)

  a)未带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全乡平均课时数计算

  b)带主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实际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c)非教学人员(指有明确分工的)课时数按平均课时数计算

  d)毕业班教师的课时数按实际授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e)只带常识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平均数加2课时计算,若低于实际课时数则按实际课时数另加2课时计算

  f)超过45人的班级,每超5人,课时数另加1课时。不足5人按5人计算

  g)其他的按照课程表实有课时数计算

  五、教育教学过程(15%)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教学流程。

  2、发放标准与项目

  a)备课(含期初教学计划安排)4分

  b)上课与学生辅导4分

  c)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

  d)学生成绩检测与评定2分

  e)参与或承担公开课2分

  3、具体要求

  a)备课上课全期有计划有安排并能按计划执行,全期同步完成计满分,月查备课有滞后、缺项,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学任务计满分,月查每缺一节扣0、3分,建立后进生留守生档案,有计划、辅导有记载,计1分

  c)作业批改月查达标合格计满分。月查每缺少或错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两期对学生进行成绩检测,包括制卷、改卷、统计成绩册、试卷分析、评卷五个环节全部完成计满分,每缺少一个环节扣0、2分。

  六、教育教学成果(20%)

  1、奖励范围(1)09第二学期教绩(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奖励细则

  学年教学成绩奖(满分14分)

  a)全年级单课第一名14分,以后每降一名次减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础上连续上升4个名次以上计14分,后每减一个名次依次减1分,保底分7分

  c)未进行全乡评比的毕业班常识课和幼儿班教学科(限一科),按全乡平均分值10、5分计算

  d)未带课的行政人员同(3),带课的行政人员按最高靠。

  e)非教学人员按平均值10、5分计算

  说明:a、b两项取最高一项

  2、教育科研奖(满分6分)

  (1)优质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教学技能比赛奖、课题研究等(乡2分县4分市5分省6分)。

  (2)发表论文论文获奖(乡1分县2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3)辅导学生获奖(乡2分县3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注:

  1、发表论文刊物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管或主办,且具CN或ISSN刊号。全国公开发行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2、论文评选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且由学校组织评选产生的,其它一侓无效

  3、以上同项内容取最高,不同项内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员工绩效薪酬方案4

  一、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确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大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员工绩效薪酬方案5

  一、指导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行内的xx专柜、xx储蓄所及xx储蓄所。

  三、考核内容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工作业绩奖励指按该所柜日均存款较年初净增额的x%所计提的奖励工资。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行风行貌、文档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行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单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1、上班时间不穿行服,男、女员工不打领带,不按规定佩戴员工标识牌的扣1分

  2、配戴饰物不得体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员工长发未扎起或漂染异色头发扣1分;男员工剃光头扣3分;

  4、在办公椅靠背上挂衣物、在操作台上堆放非办公用杂物,扣1分

  5、办理业务用机具、赁条、文件、报表资料、安全防卫器具、纸篓等摆放不整齐、办公区域地面不洁,扣1分;

  6、营业时间坐姿不端、行为不雅,扣1分;

  7、服务时不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或使用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扣1分;

  8、员工接听电话时不说‘你好’扣1分;

  9、柜员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事情,不允许与其他员工闲聊;如必须接听电话,一定要告知客户,请客户稍等。凡在办理为业务中接听电话超过2分钟,扣2分;

  10、营业室内有客户时,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11、办理业务效率低下使客户极不满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时间外,临柜员工离开操作台时间超过15分钟,扣1分;

  1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办公区域吸烟,扣5分;柜台内发现有烟头,每根扣5分;超过三根,扣8分;

  14、营业网点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15、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10分;迟到、早退扣2分;

  16、储蓄网点员工无故离岗扣10分;

  17、工作时间看报纸、吃零食、打瞌睡扣1分;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扣10分;

  18、环境很差,柜台内外桌椅物品不干净整齐,客户随地乱扔的烟头、纸屑不及时打扫或在营业场所堆放摩托车、自行车及其他杂物,扣1分;

  19、不熟悉安全常识或违反安全制度规定,营业时开封包、调缴款不在监控下双人办理,下班时不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电源的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撤设防,扣1分;

  20、柜员名章、柜员卡、重要单证等不按规定保管的,扣5分;

  21、业务检查时发现缺少业务凭条,扣2分;凭证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经同意不参加社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1分;

  23、网点未按规定使用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未按规定及时报修的扣5分;

  24、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25、因服务态度不好或不保证营业时间被客户投诉到上级行,调查属实的,扣5分;

  26、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银行声誉的重大客户投诉事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扣25分;

  员工绩效薪酬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职责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贴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供给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景,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局、人社局。

  经县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职责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经过,考评细则一旦经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经过上述程序经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局认为贴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景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景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团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经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职责,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职责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理解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经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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