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2023-03-17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河道污水治理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改善金山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金山区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即:洁水、畅水、活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清洁水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行动,持续改善河道水质,稳步修复河网生态,维护河湖健康,不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针对河道淤积、水环境面貌差,水流不畅、水动力不足,水质较差、水生态脆弱等突出问题,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建管并举、标本兼治,到20xx年镇村级河道劣Ⅴ类水质水体从70。7%下降至65%,实现全区河道水环境面貌一年初见成效、五年大变样,形成“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河道水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洁水”专项行动

  实施“三清”专项行动,三年内突击清理,河道水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

  1、清河岸。以治理脏、乱、差、违为重点,清除河岸垃圾杂物杂草,清理河坡毁绿种菜。结合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关停沿河严重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封堵小作坊等非法污水排放口,确保垃圾不入河、污水进管网。结合城市拆违整治工作,加强执法,逐步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堆载、违章搭建,实现“新账不欠、老账加快还清”,到20xx年底做到“五无”:河岸无垃圾堆积物、无违章设置、无占绿垦殖、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实现河岸整洁。(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土地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工业区)

  2、清河面。清理河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打捞市政泵站口、水闸闸口两侧河面漂浮物,加大季节性水生植物拦截打捞处置力度,到20xx年底非通航河道河口、圩区排涝泵闸外侧全部建立拦截设施。(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工业区)

  3、清河障。清除河道内沉船、断桥、残坝、三无船只、倒伏树木、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开展非法网簖、违章停泊等涉河违法行为治理,到20xx年底实现河中无障碍物。(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区交通委,各街镇、工业区)

  实施“三治”专项行动,三年内持续治理,河道水环境面貌有明显提升。

  1、治理重点污染河道。结合水环境治理和清洁水行动,集中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通过截污治污、调活水体、营造水景、完善管理等措施,到20xx年底实现区内20公里重污染河道水质稳定,消除间歇性黑臭现象。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3公里、10公里、7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2、治理重点保护河道。重点治理全区24850亩设施菜田的周边河道,开展24公里中小河道整治,进一步改善区域内河道水质,确保蔬菜灌溉用水安全。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7公里、8公里、9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3、治理重点区域河道。结合金山新城、廊下郊野公园、美丽乡村、水利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的建设,集中连片、整体推进,配套实施20公里中小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升区域水环境面貌,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亮点。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10公里、6公里、4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二)开展“畅水”专项行动

  实施“三通”工程,为河流健康“疏通血脉”,让河“畅”起来,实现河网水系畅通。

  1、打通“断头浜”。通过实地开河、架设桥(涵)等措施,计划到20xx年打通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15公里,沟通断头浜河道与周边水系,增加水面500亩。20xx年整治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5公里;20xx年整治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10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各街镇、工业区)

  2、疏通“肠梗阻”。通过拆坝建桥(涵)、拓宽河道等措施,20xx-20xx年每年完成20座,增强河道引排水能力,提高区域防汛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各镇、工业区)

  3、畅通河网水系。到20xx年完成全区60%的镇村河道疏浚,其中20xx年完成土方疏浚155万立方米、20xx年完成180万立方米、20xx年完成18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工业区)

  (三)开展“活水”专项行动

  开展“两循环”常态调水,为河流健康“活血化瘀”,让水“动”起来,实现河网水体有序流动。

  1、实施浦南东片调水。自20xx年起,按照“北引南排、边排边引”的总体思路,发挥黄浦江、大泖港、掘石港等河道过境水量充沛、水质相对较好的优势,利用潮汐涨落规律,通过北部的大泖港、张泾河水利枢纽、叶榭塘水利枢纽、南泖泾水闸、紫石泾水利枢纽以及西部掘石港、惠高泾沿线的池泾套闸、中运河套闸、山塘河套闸联合调度,引入较好的水源,促使浦南东片内河道水体有序、定向流动,通过调活、稀释,利用南部龙泉港出海闸向杭州湾排出较差的水体,促进片内水体质量的改善。(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2、开展圩区调水。在水利控制片调水的基础上,按照“一圩一方案、一闸一方案”的原则,到20xx年底制定完善全区31个圩区调水方案,开展圩区常态调水,改善中小河道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机制。各街镇(工业区)要明确各自牵头部门及责任,抓紧制定本区域内“三水”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年底前完成方案编制。

  (二)落实协同推进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协同推进机制。水务部门要加强河道整治、疏浚、长效管理养护、水资源调度等治理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沿河畜禽养殖非法污水排放口治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废水、小作坊非法排放口的封堵,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拆违治理。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三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街镇(工业区)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行动进展情况。

  (四)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力量,加强对“三水”行动的宣传,发动、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三水”行动,主动接受水务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评议,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2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问题,在城市污水处理和河道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区河道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河道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沿岸旱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污染河道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为进一步防治城区河道污染,改善定西城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河道污染源基本情况

  定西城区河道主要由祖厉河水系关川河及其一级支流西河和东河组成,城区内河道总长17.4公里,其中东河河道长6公里、西河河道长7公里。西河、东河在城区西北气象桥北侧汇入关川河,至王家窝窝河道长4。4公里。

  定西城区河道内共有污水排放口130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112个;垃圾倾倒点23处,其中生活垃圾倾倒点11处、建筑垃圾倾倒点12处。

  (一)企业排污口。共18个(东河12个、西河6个),其中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10个,分别为薯乡淀粉公司、市政料场、宏煊淀粉公司(南川厂区)、金龙路口、陇海乳品公司、超兴淀粉公司、马家岔沟口、宏煊淀粉公司、陇朊乳品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各1个;未接入管网的8个,分别为陇海乳品公司3个、超兴淀粉公司1个、张家湾王岗养殖场1个、原锌厂隔壁3家小型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点3个。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需要整改的是宏煊淀粉公司排污口。

  (二)生活排污口。共112个(东河50个、西河6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9个(水冲式公厕2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37个),未接入管网的73个(旱厕27个、水冲式公厕1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45个)。

  1、旱厕。沿河共有旱厕27处(东河14处、西河13处),分别为xx市政料场后1处,凤翔镇派出所楼西1处,超兴淀粉公司所属院内临河2处,南山新村4处,东中后临河1处,木材市场临河1处,永定桥附近1处,祥龙小区后2处,丁老四洗车行附近1处,友谊村所属清水桥侧和老西河桥侧2处,人行家属楼对面4处,公园桥移动公司附近6处,江夏名城对面1处。

  2、水冲式公共厕所。共有3处(其中进入管网的2处、未进入管网的1处)。xx市场公厕为免费公厕,中华桥头西侧公厕为收费公厕,两处公厕均已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区园林局所属玉湖公园公厕未接入管网。

  3、其他生活排污口。共有8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7个、未接入管网的45个,涉及500多户2000多人)。未接入管网且河道污染比较严重的有:凤翔镇居民所属10个,主要分布于西川园区机电学校至公园桥沿河居民居住区;永定路街道居民所属29个,主要分布于南山新村至永定桥沿河居民居住区;中华路街道居民所属6个,主要分布于解放桥至中华桥沿河居民居住区。另外气象桥两侧居民及餐饮业随意将污水泼入河道现象比较严重。

  (三)垃圾倾倒点。共有23处,其中生活垃圾11处、建筑垃圾12处。

  1、生活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1处。东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5处,分别是南山新村塑料厂后面、南山新村旧环卫站后面一直到鬃毛厂、市电信局对面、祥龙小区后面和中华桥头东端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西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分别是84514部队附近、西川园区附近、机电学校附近、玉湖公园隔壁、安居工程河道对面和东河水管所右边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

  2、建筑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2处。东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4处,分别是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后面、金龙路口、南山新村附近和飞天路口靠河边一直到驾校考训场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威远路业修路、附近居民搞建筑造成的。西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8处,分别是西川园区对面,西川园区内,西川园区河道,西川园区东端,84514部队对面,西水湾南侧,友谊七队、八队河道附近和气象新村附近河道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园区内部、附近住户搞建筑造成的。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划分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宏观监管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市、区住建、工信、水务、发改等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工业污水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实施。

  1、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把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力争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企业废水必须要做到三级沉淀。对达不到沉淀标准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8月底前建成治污设施;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

  2、对未进入工业污水管网的6户企业,实行责任包干,由市区有关部门督促限期将污水接入工业管网。区工信局负责督促陇海乳品公司在5月底前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督促宏煊淀粉公司对自由街南侧入网支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管网。区畜牧局、凤翔镇政府负责督促张家湾王岗养殖厂在5月底前接入污水管网。区环保局负责原众星锌业公司隔壁的3家小型塑料袋回收加工点在4月底前完成治理。坚决杜绝工业企业生产污水向河道直排现象。

  3、安定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管线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网管接口不符合标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改造,防止由于接口管径过小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疏通管网,确保工业污水管网的畅通。

  4、市工信委和安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定西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将原分散于城区各处的污水排放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做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

  5、安定区政府牵头,尽快启动实施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网向北延伸,对定西城区到口沿线的企业污水逐步统一收集到工业管网集中处理排放。

  (二)生活污水治理

  1、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责任单位将有条件进入管网而尚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尽可能在年底前全部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集中进行处理,将城区河道内生活污水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

  2、由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实施清源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实行雨污分流,解决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特别是对南山新村、气象新村、公园桥沿河等几个平房散住片带,居民生活污水要收集到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要配合安定区政府搞好马家岔沟口和自由街南侧两个排污口现有集排洪、排污一体的管道改造,保障污水接纳能力。

  3、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站配合,制定治理沿街小餐馆向街道乱倒污水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沿街小餐馆、食品摊贩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与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回收单位签订责任书,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对泔水统一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拒不改正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防小餐馆直接将泔水等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居高不下。

  (三)沿河旱厕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结合城区发展规划,责成相关部门在3月底前提出关于旱厕的治理方案,市、区两级财政筹措经费,适当给予补助,8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河旱厕的拆迁和改造。

  (四)沿河垃圾整治

  安定区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凤翔镇政府、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片区承包责任制和各类垃圾处置办法,确保各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填埋;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依法制止居民向河道内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河道综合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予公告。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xxxx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巡查员、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将污染物投放至指定地点,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等污染物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5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xx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6

  为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推进《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补短板,惠民生”的要求,现就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城乡中小河道黑臭的判定标准、分布和成因

  (一)河道黑臭的判定标准

  坚持感官评判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判定河道是否黑臭的标准为:一是投诉多、环境差、有异味;二是参考水质指标,主要有三项:氨氮大于5毫克/升、溶解氧小于2毫克/升、透明度小于25厘米。

  (二)黑臭河道的分布和成因

  按照上述判定标准,根据历年信访投诉、媒体反映、现场调查和水质监测情况,经市、区水务、环保部门反复排摸,并经各区县政府复核确认,确定全市名录内黑臭河道为471条段(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的56条段建成区黑臭水体),总长度631公里。其中,市管河道15条,区管河道23条,镇村管河道433条,覆盖9个国考断面和23个市考断面。在区域分布上,涉及15个区、127个街镇,主要集中在近郊结合部和郊区。

  经分析,造成河道黑臭的主要原因有:沿河违章建筑和直排污染源是河道污染的主要因素;农业面污染和禽畜养殖场点污染是影响郊区中小河道水质的重要因素;混接污水和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泵站放江是影响中心城区河道污染的重要因素;河道填堵和水系不畅也是影响河道水质的因素。

  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以20xx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为目标,动员全市上下打一场城乡中小河道水环境整治攻坚战,切实提升市民群众对水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卓越的全球城市筑牢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的底线。

  (二)基本原则

  1、源头控制、水岸联动。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将河道清淤、水质改善与岸上拆违、截污纳管、绿化造林相结合,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从源头上控制水体污染,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提高水环境治理实效。

  2、远近结合、统筹安排。统筹处理好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水环境改善与防汛安全的关系,将城乡中小河道黑臭整治与国考、市考断面和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紧密结合,既确保明年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又为20xx年全市河道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打好基础。

  3、条块结合、以区为主。严格落实各区中小河道黑臭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属地责任;注重发挥市级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强化协调推进、政策引导和监督考核。

  4、严格执法、注重长效。坚持科学治理与严格执法并重,切实加强水务、环保、城管执法等多部门协作,建立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河道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及时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等行为。落实定期巡查、保洁、管养责任,进一步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5、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坚持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让群众全过程参与黑臭河道的筛查、治理和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中小河道的水质监测结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治理结果以市民群众满意和考核达标为最终标准。

  三、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验收标准

  (一)治理目标

  20xx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为20xx年全市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打好基础。

  (二)主要任务

  列入本次水环境整治攻坚战的中小河道总计471条段、631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实施142条段、196公里;20xx年计划实施329条段、435公里。

  (三)验收标准

  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

  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具体措施为:

  (一)控源截污

  1、开展黑臭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黑臭河道两岸各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纳入市、区、街镇20xx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块,其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级、街镇级重点区块的选择须与黑臭河道整治相结合,按照“五违四必”的工作要求,实施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

  2、实施黑臭河道周边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完善。以黑臭河道两侧1-2个排水系统(或1-2公里)范围为整治单元,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20xx年内完成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方案制定。加大截污纳管投入力度,20xx年基本完成黑臭河道周边直排污染源的纳管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3、加大黑臭河道周边工业企业整治力度。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周边1000多家企业排污状况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予以拆除,通过截污纳管、调整关闭等方式消除直排污染源。推进绿色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对不符合区域和产业规划、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坚决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

  4、实施市政雨水泵站治理工程。20xx年底,完成武进、北虹南、交通南等14座中心城区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任务,工程由城投集团负责立项建设(涉及外排截污管网的,由各区县政府会同城投集团负责建设),列入20xx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市级城市维护计划。郊区于20xx年11月底前,明确提出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任务。针对与黑臭河道整治相关的其他市政雨水泵站,20xx年11月底前,按照“一站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混接点改造、就地处理和调度方案;加快研究制定市政雨水泵站雨天放江(包括初期雨水部分)污染负荷削减技术并加以应用,大幅降低泵站放江污染负荷。

  责任单位:城投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5、加强郊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黑臭河道周边3公里范围为重点,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对范围内规划保留的3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快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杜绝影响周边河道环境;对范围内88家规划不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一场一方案”逐一排出退养计划,确保20xx年上半年完成70%以上退养计划,三季度末完成60万头的退养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光明集团

  协调部门:市农委、市环保局

  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底,完成黑臭河道周边尚未收集处理的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任务。同时,加强周边村庄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养护。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7、实施船舶污染治理。对黑臭河道范围内存在的“三无”船只进行清理;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经营码头实施专项整治。加强通航管理,确保河道内合规码头、船舶规范作业。根据河道实际通航情况,采取水上移动收集或在沿岸码头集中收集的方式建设船舶、港口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并规范处置。20xx年11月底,完成内河船舶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

  (二)沟通水系

  1、开展黑臭河道中断头河治理。对黑臭河道范围内已确认的179条段断头河,20xx年底前完成分类整治方案,并通过拆坝建桥、疏通箱涵、实地开河等措施,沟通河道水系,增强水体流动能力。对市管道路、区管道路涉及断头河治理的桥梁(涵)工程,分别列入市、区20xx年交通维护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其他项目纳入水利专项组织实施。市相关部门要加大管线搬迁工作的协调支持力度,各相关管线单位要支持和配合断头河治理所涉及的管线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各管线单位

  2、制定水系连通工程整体方案。对易引发河道水质黑臭或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断头河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地区规划,20xx年底前,研究制定河网水系连通三年行动计划,逐年组织实施,防止因断头河水流不畅引发新的河道黑臭和环境恶化。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

  (三)生态修复

  1、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方案中水利配套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河道疏浚淤泥的分类处置方案,加强底泥清淤疏浚,因河制宜建设生态护岸。将河道综合整治纳入20xx-20xx年水利专项计划,20xx年底完成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2、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和配置水生植物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和生物措施,改善水质,逐步修复遭到破坏的水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四)执法监督

  20xx年11月底前,环保、水务等部门制定专项联合执法方案。专业执法与部门联动执法相结合,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和法律资源,完善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协同执法的工作局面,对沿河违法排污、危害水环境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公安、城管、交通、海事、电力及司法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环保、水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环保部门依据国家及本市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中小河道周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对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和采取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等行为从严从重执法。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按日计罚,依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双罚制”。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水务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市涉水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中小河道周边企事业单位,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区域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置排(水)污口的,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五)长效管理

  1、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借助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河道水环境巡查监督机制和发现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并根据市民投诉或各区进一步排摸发现的`黑臭河道进行动态管理,基本符合判定标准的,发现一条,整治一条。其中:对水资源普查名录内的中小河道,补列攻坚战的计划;对水资源普查名录外的河道或水体,由区和街镇负责治理,列入区和街镇整治计划,做到城乡中小河道黑臭整治全覆盖。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2、加强养护和保洁。按照河道设施养护和河道保洁“两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落实河道维修养护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提高维修养护水平;加强水面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和落叶的打捞和清理,保持河道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3、加强引清调水。重点开展中小河道引清调水(微循环),在实施“大(引江济太)、中(一河八片)、小(圩区)”三循环引清调水的基础上,逐条分析黑臭河道与周边水系沟通情况和水闸、泵站配置情况,制定引清调水专项方案,通过增加临泵等措施加大动力引排的力度,巩固中小河道黑臭治理成效。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4、加强水质监测。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年内完成制定统一的水质监测方案,并对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开展全过程水质监测。整治前,开展一次背景水质监测;整治期间,开展每月一次的水质跟踪监测;整治后,开展三个月的水质验收监测,用科学数据准确评估整治成效。完善水质监测台账制度,定期发布水质监测通报,水质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5、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市、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指导职能,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视察和督察活动。畅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等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水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用足用好媒体资源,加强对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组织志愿者开展爱水护水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团市委、相关区县政府

  五、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

  (一)建立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协调推进机制

  市级层面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市水务、环保、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财政、公安、经济信息化、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新闻、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以及通信、电力、铁路、城投、申通、燃气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由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成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并细化和制定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各区为辖区内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由区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协调推进本辖区内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强力组织推进。

  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督导市级重点区块工作机制,把对应各区的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纳入市领导的督导范围,督促指导各区推进治理工作。对小吉浦、小涞港、芦胜河、界泾、西泗泾、机场围场河等6条治理难度较大的跨区域界河整治工作,在现有整治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由市联席会议协调推进。

  (二)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加快出台本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对列入本次攻坚战整治范围的中小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做到条条河道都有河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市的总河长,各辖区内的市管河道由区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区管河道由区其他领导担任河长,镇村管河道由街镇领导担任河长。

  将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纳入明年市政府目标管理重点专项,由市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

  现有河道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以及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政策向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倾斜,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资源,发挥政策联动的整体推动效应。针对本次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四个方面的政策。

  1、加快项目审批和招投标进度。按照“年内开工一批,明年一季度全面开工”的要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分区打捆列入20xx年市重大工程,参照或按照市重大工程相关工作要求,同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审批、证照办理、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流程。

  在项目审批方面,项目(包括河道、桥梁、市政泵站改造等)立项报告可采用工可带初设的一阶段审批方式开展,市级主管部门加快项目的审批工作。在河道、桥梁工程中,有条件的区(经申请同意后)可由市级主管部门委托区级主管部门开展审批工作。各区必须于11月上旬前,完成上报工作,市或区主管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审批工作。

  在项目招投标方面,依据有关项目情况和特点,进行打捆招标,开展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采用平行项目评审方式加快审批,对无重大调整的项目,即可开展施工招标登记、发布招标信息等工作,批复后办理中标结果备案;监理招标参照施工招标方案同步进行;中心城区项目由市招标平台实施招标,郊区在确保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也可由区招标平台实施,浦东新区项目由浦东新区实施。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重大办

  2、加大土地使用计划支持力度。河道两侧确需防汛通道的,对宽度不足6米的,按照农村道路进行建设;超过6米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由各区自行落实,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无法落实的区,由市级调剂平台予以支持解决。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可通过核销区级基本农田机动指标方式予以解决。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县政府

  3、完善对黑臭河道断头河水系沟通工程的补贴政策。对179条断头河中市、区管河道水系沟通工程,按照现有河道整治补贴等政策执行。新增镇村管河道水系沟通工程补贴政策具体为:

  涉及市、区管道路的,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桥涵工程及其附属管线搬迁等,由市、区交通部门列入维护项目计划,其中,市管道路按照市管道路大修项目流程执行,并纳入20xx年市路政局燃油税返还收入预算;区管道路纳入区维护项目计划,并根据各区实际情况,按照大中修项目流程实施,按照道路宽度进行分类补贴,A类桥(道路宽度≥30米),每座补贴3600万元;B类桥(12米<道路宽度<30米),每座补贴1560万元;C类桥(道路宽度<12米),每座补贴1020万元。资金来源为燃油税返还收入。

  涉及镇村管道路的,桥梁列入水利专项计划,管线搬迁工程按照实际发生数的5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列入20xx-20xx年建设的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4、明确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补贴政策。对郊区20xx年底前完成的,为现有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而配套建设的一、二级污水管网项目,按照规划管径实施的管网长度进行定额补贴。具体为:浦东、宝山、闵行、嘉定、松江、青浦补贴120万元/公里,金山、奉贤补贴180万元/公里,崇明补贴240万元/公里。补贴时限为列入20xx-20xx年建设的项目,资金来源由市级建设财力予以安排,补贴资金由各区统筹用于上述污水管网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7

  为规范河道清淤、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深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管的有关要求,立足“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目标,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运行通畅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巩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河道清淤疏浚和采砂工作,依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防止出现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杜绝各种巧立名目、规避监管的采砂行为,重拳打击各种盗采河砂行为,确保河道清淤,采砂管理秩序良好,河势稳定,维护河道良好水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级河长为副组长,水务所、安监站、自然资源所等为成员单位的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务所,办公室主任由张向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采砂标段、堆砂场、砂场运输车辆等项目和场所。

  (二)整治步骤:专项行动从20xx年1月中旬开始,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xx年1月中旬)。镇政府结合实际,全面部署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作出具体安排。

  2、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1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中旬)。全面排查整治阶段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

  (1)审批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运砂车辆证件是否齐全、司机是否持证上岗等,采砂作业单位是否具备从事采砂、运砂作业等资质。

  (2)监管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疏浚物的处置是否合法合规,河道采砂、清淤是否设置公示牌、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有无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采砂,砂石和清淤物料是否按照批准地点堆放,运砂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运输,河道清淤、采砂是否污染水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等。

  (3)打击整治环节:重点打击无证开采河砂、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清淤疏浚工程和采砂标段超时间、超范围、超量开采,以村民自建房屋为名进行非法采砂、“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对非法采砂行为要真正做到联防联治,露头就打,依法严惩。

  3、巩固提高(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镇河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执法有效经验做法,防止出现时紧时松、虎头蛇尾的现象,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

  五、工作分工

  (一)各村委会: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清淤、采砂整治主体责任,加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制定本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二)镇、村级河长:镇、村级河长要把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镇级河长:将所挂河流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并监督检查村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

  村级河长:将辖区内河流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负责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发现水事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汇报;配合上级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满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清淤、采砂整治工作进行调查处理。

  (三)水务所:

  (1)负责河道清淤和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要对全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审批、现场监管、疏浚物的处置进行自查自纠,对河道采砂标段要加强监管,防止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

  (2)负责河湖管理工作,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阻止非生产生活和非河道管理需要的车辆进入河道管理范围,防止违法采砂行为的发生;

  (3)负责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遇到的突出问题上报镇政府和县级河长办;

  (4)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平台优势,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案查处。

  (四)派出所:

  (1)负责查处河道清淤、采砂及其管理活动中的治安管理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运砂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

  (2)负责对违法采砂的组织者及违法采(运)砂逃逸者、暴力抗法者、涉及违法采砂黑恶势力等进行打击、追查和处理;对违法改装、套牌的运砂、采砂车辆等作案工具及时进行查处。

  (3)负责查处交通道路上运砂车辆违法超限等行为。

  (五)自然资源所:协助水务部门对河道范围内违法采砂

  行为进行查处,对砂石渣料堆放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监站:

  (1)负责农用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对河道周边村庄无牌无证的采砂拖拉机及时进行查处;

  (2)会同水务部门对由河道清淤、采砂活动引起的.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细抓实,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治理主体责任。特别要发挥镇、村两级河长作用,要将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建立河道采砂清淤巡河问题台账,每月20日前上报至镇水务所,水务所要根据各村上报的问题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并一一落实好整改要求。

  (二)加强沟通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村级河长要与镇级河长加强沟通配合,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强力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镇成立督导组,对各村、职能部门开展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典型非法采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监督,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建立问题清单及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该上报的上报、该处置的处置、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该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绝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紧硬”,见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沟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一是深入村组对村民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让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各村委会要与镇水务所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三是各村、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材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等)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巡查员、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将污染物投放至指定地点,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等污染物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9

  根据《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本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对对口xx镇专项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聚焦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下决心打赢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总体目标

  20xx年底全区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三个明显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众获得感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建河湖健康生态环境。

  2、主要任务

  根据《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8条段,总长度54.36公里,均为镇村级河道。其中国家考核的黑臭河道共5条,7.84公里,全部位于xx镇。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3条,46.52公里,集中在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5街镇。

  3、整治措施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联动、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则,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化推进、系统化治理,推动水岸“违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绿、水体全活”,有效解决河道黑臭问题。

  4、验收标准

  黑臭河道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二、监督内容

  按照《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学社xx区委对xx镇开展对口监督。xx镇共有5条,7.84公里河道,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分别为杨巷港、康家桥港、姚河浜、骑龙港和苗泾港。监督内容包括:

  1、本区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标任务;

  2、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3、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4、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

  三、监督形式

  1、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2、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区委、区府决策部署,以及水务、环保等条线工作要求,向相关街镇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一份调研检查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调研检查报告。

  2、形成一份监督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3、推荐社内专家学者2名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五、监督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分管副主委为副组长,若干社员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背景资料收集与学习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3)xx区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4)《xx镇中小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5)xx镇5条黑臭河道情况资料。

  (二)调研检查阶段

  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7月。

  内容:

  1、中小河道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控源截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沟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态修复等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方案制定情况。

  2、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包括执法监管,动态管理机制,长效养护管理,引清调水,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

  4、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包括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形式: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调研检查2次。计划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开2次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以及社会代表人士、群众等等。计划3月份开展1次,6月份开展1次。

  3、开展2次社会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计划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现场走访。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现场走访,工作组联系街镇水务所进行。

  5、个别访谈。对若干名代表人士进行个别访谈。

  6、查阅资料。结合部门调研检查进行。

  (三)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写调研检查报告;

  2、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3、梳理汇总书面意见和建议;

  4、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影像、调查表等材料;

  5、推荐1~2名九三学社专家学者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按照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县建设“中国最美乡村”、“世界最大生态文化公园”的目标,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注重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走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到五年的时间,完成我县饶河源头保护区内沿河、沿库1公里内的村庄及全县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向全县逐步推广,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的目标,把我县农村建设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加大县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2、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充分考虑城乡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污水排放现状、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

  3、因地制宜,加强指导。结合各地经济条件、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4、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结合我县各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先环境敏感区后一般区域,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条件的村庄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三、治理模式(生态塘技术)

  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则上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生态塘技术”治理模式,该治理模式尤其对含氮磷较高的农村生活污水有较好的去除效率,同时具备结构简单、投资成本低、能耗低和维护管理简便等特点。

  1、根据江湾村生活污水特点和我省“十二五”减排计划的要求,省环保厅已明确该村选用“氧化沟”污水治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

  2、对村庄内有分散式旅游服务区、农家乐、宾馆等的污水处理应以企业主体为单位,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并经处理达到生态塘接纳标准后,引入生态塘进行污水净化,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3、对分散居住的村庄可以依据当地地势等实际情况设置多个小型生态塘处理。

  4、对于个别无法实施生态塘治理模式村庄,亦可根据实际选用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内的其它治理模式。

  以日处理100吨废水规模为例:(以下不含管道建设造价)

  ①调节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30m3(造价不明),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②接触氧化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20m3,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③生态塘选择:

  生态塘类型选择:采用将植物移植在轻质材料载体并飘浮于水面的生物浮岛,浮岛构建主要采用毛竹围栏水生植物的方式。

  生态塘址选择:一般在地势低洼的地方修建,也可对农村原有的蓄水塘进行改建,在施工中需注意防渗治理和暴雨径流导流明渠建设。

  生态塘植物选择:植物有宽叶香蒲、美人蕉、梭鱼草、鸢尾等。

  生态塘规模选择:按5人/m2要求计算塘面面积。

  生态塘造价:总造价按180元/m2计算(塘体造价按150元/m2,浮岛生物按30元/m2),塘面面积440平方,则生态塘造价7.92万元。

  四、项目资金

  1、资金预算

  在深入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参照我县沱川乡河西村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经专业工程师核算,婺源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涉及11个乡镇,共72村庄(名单见附件一),常住人口45953万,建设化粪池、生态塘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共需筹集资金5000余万元(不包括由业主自行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资金)。

  2、资金筹集

  该项目建设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式交付使用后,运行和管护费用,由乡镇统筹配套资金解决。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

  成立婺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指导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督促实施和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利用宣传车、报纸、有线电视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行动。

  3、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阶段

  有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所有行政村、自然村所采取的处理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报县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落实。按照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县领导小组要选择几个条件成熟的村庄为试点,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分阶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4、督察考核、总结提高阶段

  对有关乡(镇、街道)、村组实行动态考核制度。运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集中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各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纳入乡(镇、街道)、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领导挂帅,组织得力人员认真落实;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生活污水收理、运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广泛宣传。要利用有线电视、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农民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步实现乡风文明。

  4、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逐步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各村应配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人员,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负责建成后运行管理。

  县农工部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负责卫生改厕,并做好与生活污水治理终端设施的管网衔接;

  县发改委参与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县建设、规划局指导编制城乡污水治理规划,指导纳管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并负责指导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县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治理模式中承建单位的资质审核、业务指导和考核验收,并牵头负责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及污水治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治理设施建设的土地报批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与污水管网建设的相互衔接;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疏浚任务分配、业务指导和的实施。

  县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及督促检查;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11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xx年底,各县(市、区)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到2023年底,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人口相对集聚地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以下统称双达标);到20xx年底,所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达标,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分步实施。遵循城乡发展演变规律和人口流动趋势,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优先解决重点区域治理问题。

  ——因地制宜,精准治污。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特征、生产生活特点,科学划定纳厂处理、集中设施处理、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范围和对象,实现全域精准治理。

  ——稳步推进,质量为上。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项目周期,进度服从质量,严格把好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防止运动式、一刀切。

  ——数字改革,提升效能。将数字化改革贯穿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和决策分析全过程,加快推进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水质监测动态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各地要彻底摸清县域内行政村、自然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情况(以下简称农户接户)等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等数据,梳理各类问题设施清单。20xx年8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收集和录入。

  (二)明确技术路线。各地要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方式。对城镇建成区周边区域和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纳厂处理方式;对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设施处理方式;对边远山区且人口较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合理采用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方式。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应满足应接农户70%以上接户、管控农户100%管控的要求。各地要根据处理规模、排放要求,优先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20xx年9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

  (三)编制规划计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统筹考虑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需求和能力,以县域为单元,以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组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20xx—20xx年)。建设规划须经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报县级政府审批同意。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根据建设规划,编制5年实施计划,明确每年目标任务和实施项目。20xx年9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报省建设厅备案。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不折不扣、举一反三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山区闲置处理设施整改工作;xx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闲置处理设施整改工作。对因项目烂尾造成的问题设施,要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设施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限时完成整改。

  (五)规范项目实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设计环节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单位,严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关。项目施工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重点抓好接户、材料、隐蔽工程、终端设施、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处理设施进水正常、出水达标。严格禁止使用无产品标准、无法定检测报告、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鼓励聘请村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六)强化运维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以县域或片区为单位整体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运维,单个处理设施不得拆分运维。xx年底前,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推广以落实村级、乡级站长工作责任为重点的'站长制,完善包括县、乡、村、农户、第三方运维单位在内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城乡一体化运维、一体化管理。完善企业自检、政府委托检测和监督性监测的水质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明确运维环节产生的污泥、栅渣、油脂等废弃物的处置方式,20xx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并实施。

  (七)深化数字化改革。各地要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要求,同步做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和本级监管服务子系统的配套建设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构建省市县乡一体联动,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辅助决策全方位赋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xx年底前,日处理能力200吨以上处理设施率先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

  (八)引导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运维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各地可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制定实施细则,支持运维企业做强做大,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运维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积极鼓励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适用成果,严格限制和禁止高耗能、高耗地、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技术产品,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在重点风貌区、休闲旅游产业园区探索开展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抓手,明确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抓好推进。省级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省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意见和用电收费优惠政策;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新建改造处理设施所需的土地指标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抓好历史遗留问题设施的梳理和整改。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谋划,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省级财政适当安排奖补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公众参与污水治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全省美丽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突出的予以激励。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送技术、送服务下乡活动。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建好户内设施、履行维护责任、依法依规排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12

  为改善我县农村卫生环境面貌,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闽政办〔xxxx〕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全面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水污染有效处理,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长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我县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

  二、建设任务

  (一)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

  对收集入厂处理的xx个村已建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新收集纳入相关污水厂进行处理的x个村,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支管及农户接户管。

  (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长泰县“全民综合治水、共建美丽长泰”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县需要新建污水设施的总计xx个村,各行政村(居委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其中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应作为建设重点。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已建的xx个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处理设施无进出水、设施渗漏及管道破坏严重等问题,应根据其各自存在问题加以改造提升。

  三、实施计划

  (一)计划实施目标

  xxxx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及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包括县域范围内旅游农家乐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含提升改造已建设施xx处),同时建设收集及接户管网约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分年度如下(详见附件):

  (1)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2)xxxx年计划:建设xxx处。

  (3)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二)污水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根据区位条件,因地制宜,选取建设模式。

  1、区位条件方面。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应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鼓励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工艺选型方面。根据村庄聚集程度和污水产生规模,选择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农户,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三格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含水田地或农地)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兼氧滤池等组合处理工艺;拥有自然池塘或闲置沟渠且规模适中的村庄,规模不大于x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等组合处理工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人口集聚程度高、经济条件较好有乡村旅游产业基础的村庄,宜采取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工艺。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较高要求的村庄,处理规模达到xxxx吨/日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

  四、建设模式

  按照三年建设计划,xxxx年—xxxx年拟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计划总投资约x亿元。针对目前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资金短缺、运营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xxxx]xx号)文件要求,探索性地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参照PPP模式常规做法,结合我县基本情况,由县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将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捆绑打包成x个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资金实力强且有污水PPP投资经验的社会投资者进行全额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中标单位成立专门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与管护工作,县政府根据招标约定价格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资商支付建设费用及适当投资回报,并在达到合同签订年限后将污水设施及其所有权、运营权移交县政府。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由PPP投资商投入,还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全额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县城建局作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依法依规,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好选址、征地等各项工作。

  2、加强配合,保障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合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县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要按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3、加强管护,确保效益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落实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治理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完善保障措施,补齐环境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永城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采取新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等方式,优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xx年12月底前,完成8个乡镇(街道)雨污管网设施配套及升级改造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沿沱河、包河、浍河、王引河的蒋口、裴桥、大王集、双桥、黄口、新桥、龙岗、卧龙、刘河、李寨共1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xx年6月底前,将我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街接,对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乡镇(街道),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做到应纳尽纳。纳管或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要与供水、道路建设、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统筹衔接,实施系统治理,减少重复施工。对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要做好管控,避免产生新的黑臭水体。

  (二)全面摸清底数。开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生活污水现状摸底调查,根据乡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周边水体等情况,将乡镇(街道)分为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正常运行类三个类别。新建设施类是指目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整治提升类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无法满足当前需要,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需要进一步整治提升的乡镇(街道);正常运行类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运行稳定,满足当前生活需要的乡镇(街道)。摸底调查要全面扎实、深入细致,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要建好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

  (三)科学谋划安排。以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乡镇(街道)为重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原则,根据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乡镇(街道),明确目标任务和牵头部门,细化责任举措,定准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工作部署变成“施工图”“计程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快新建设施。尚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调研乡镇(街道)的规划定位、人口规模及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和工程内容。xx年12月底前全面启动建设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进水试运行,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延伸覆盖,优先选择纳管处理模式,加快推进重点乡镇(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作。在人口较多且居住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的,以厕所粪污为重点,采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导向的治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前需全面调研、科学论证,采用符合实际、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技术和管材设备。拟搬迁乡镇不建议新建设施,重点做好污水管控,可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站)处理。

  (五)提升现有设施。对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要精准识别问题,分类改造提升。对污水收集率低、设施“吃不饱”的,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完善入户管网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对设计规模小于实际污水产生量的,要尽快扩容扩建设施,确保满足现阶段需求;对出水不达标、污水来源发生变化或处理单元过于复杂的`,应及时改造处理工艺,调整运行参数,确保设施达标稳定运行;对设备老化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对进水水质异常的,要推进雨污分流,避免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等,防止生产生活垃圾、雨水、景观水等进入收集系统;对管网淤堵的,要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修复更新老旧破损管道,清理管道及检查井内淤积杂物,确保管网通畅。目前,全市8个乡镇(街道)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配套管网不完善,4个乡镇(街道)因设备老损等原因需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市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快整治提升工作,于xx年12月底前完成进水调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六)严把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达到一定投资额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应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充分考虑防洪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结合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特点,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全过程监理,强化对进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管理,规范程序管理和施工工艺,做好隐蔽工程影像验收留存。筑牢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沟槽、基坑、高大模板等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强化运行管护。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化、专业化、市场化,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行管护,择优遴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建、管、运”。积极探索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单位)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加强设施运行监督管理,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统一运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城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保障措施,切实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政策,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治,推广先进实用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成熟稳定、实用低耗、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方式与处理技术。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通过政府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逐步构建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机制。

  (四)发挥群众力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群众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村镇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凝聚群众智慧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等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严格督导调度。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评估的重要内容,将乡镇生活污水等突出环境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结合我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调度督导,对工作滞后的专项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帮扶,对工作突出的通报表扬,确保任务完成。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按照《xx省水利厅关于开展xx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河湖〔20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厅关于河道非法采砂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集中利用半年时间,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挖和铲除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及“保护伞”,全面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有效整治非法采砂乱象和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积极构建规划科学、开采有序、监管有效、整治有力的采砂管理新秩序,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坚决打赢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攻坚战。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彻查非法采砂问题。

  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以沿沙河、唐河乡镇(街道)为单元(附件1),持续开展排查,逐河逐段明确排查责任人,全面查清非法采砂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无遗漏。

  1、持续深入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河长牵头,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抽调专门力量,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采取拉网式排查、不间断暗访、常态化巡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从河源到河口,从入境到出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问题。

  2、突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未经许可非法采砂问题;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问题;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采砂问题;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处置工程弃砂问题;以“蚂蚁搬家”形式实施小散乱式偷采问题;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土问题。同时,结合采砂管理工作实际,对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3、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治台账(附件2),逐个问题明确整治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经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报省水利厅。市河长办、农业农村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问题排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排查不到位、漏查漏报、故意瞒报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排查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在全面持续排查非法采砂问题的同时,依法严厉查处、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对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查处的非法采砂问题,在参考第三方技术单位专业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依法立案查处。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修复河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10万元(含)以上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查处非法采砂过程中,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2、强化生态损害赔偿。对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按照《xx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河道非法采砂量在100立方米以下的,可委托专家评估并出具专家意见,也可根据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监测报告等资料综合作出生态环境损害认定。对河道非法采砂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要成立调查组,对生态环境受损范围、受损程度开展调查,其中非法采砂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经调查符合索赔条件的,尽快组织磋商,磋商不成的,及时提起诉讼向违法行为人进行索赔,修复受损河道,案件办理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报省水利厅和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规范采砂管理秩序。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既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又要完善监管措施,全面规范合法采砂管理秩序,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强监管,事后严验收。

  1、加强采砂现场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治河采砂现场信息公示制度,按要求公示采砂许可证、监督举报电话、监管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管、车辆计重、视频监控、登记统计等制度;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执法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对不按要求治河采砂、堆砂场设置不符合规定、环保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理。

  2、严格治河采砂验收。年度禁采期前,市农业农村局要督促企业将治河采砂机具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及时平整修复河道。依据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对治河采砂河段进行验收。

  (四)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河道采砂监管、执法责任机制,构建集约开采监管新模式,推进河道采砂长效长治。

  1、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县乡村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确保有砂河道每段都有人看、有人管,实现无缝衔接;加强“四个责任人”监督管理,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培训、检查、考核等制度,督促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非法采砂问题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人的同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河长统一领导,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打击效果。

  3、完善砂石集约开采机制。坚持疏堵结合,统筹砂石供给,综合考虑区域河道治理需求和砂石资源条件,完善集约化、规模化统一开采管理机制,全面取缔小散乱采砂,将河道治理与河砂开采相结合,以砂石资源换取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对河道疏浚、水库清淤等工程产生的弃砂,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工程弃砂综合利用方案,进行统一处置,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机制砂,缓解建设用砂供需矛盾。

  三、推进步骤

  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定州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

  (二)攻坚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月31日)。各乡镇(街道)依据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排查非法采砂问题,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及时移交涉恶线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xx年11月起,各乡镇(街道)每月1日前按要求填报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治台账和整治专报(附件3);20xx年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水利厅。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31日)。各乡镇(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成果、亮点、不足,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于20xx年3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水利厅。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非法采砂整治常态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日常调度,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健全市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河长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牵头组织问题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做好查处工作,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定州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协调联动,集中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手段。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采砂问题,结合全省河湖视频监控系统,对有砂河道实行全覆盖、全天候、全智能监控,在重点河段、问题多发区域沿岸主要交通路口及河道治理采砂现场加密布设监控系统,做到第一时间预警报告、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劝导制止、第一时间打击处理,不断提升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河长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予以通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对非法采砂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在河长制考核中予以减分处理;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走过场、采砂秩序混乱的地方,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活用宣传载体,通过报刊、宣传册、移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临街显示屏等形式,普及河道保护和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法律法规知识。设立河道非法采砂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充分运用媒体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河道保护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的良好氛围,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创造有利条件。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顶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广泛宣传,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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