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2022-12-06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通用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全面落实我县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运输企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过运输企业合理错峰运输,合理降低企业物料运输负荷,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县重点运输企业(名单见附件),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错峰运输(除民生保障类、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外)。

  三、主要任务

  各重点运输企业专人负责建立错峰运输措施和自有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确定排放阶段,提前做好非自有车辆中国五车辆的运力保障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切实落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错峰运输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室办要落实监管责任,各重点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室办要以最实的措施、最硬的手段、最坚决的行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问责,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室办之间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落实本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各重点运输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抄告。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室办要对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错峰运输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统筹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加大秋冬季交通运输调控力度,实施重点运输企业错峰运输,合理降低企业生产和物料运输负荷,切实降低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减少重污染天气,促进我市空气质量环境持续改善。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市局成立秋冬季运输企业错峰运输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运科,办公室主任由苏文兼任,具体负责冬季运输企业错峰运输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资料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错峰运输工作时间

  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任务

  (一)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和泽州县范围内从事有关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化工等领域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运输企业和营运货车。

  (二)工作任务

  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开展摸排筛查,根据生产企业大宗物料运输及储备能力,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秋冬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允许重型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等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到大宗物料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根据辖区运输企业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特点,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全面排查各重点运输企业车辆情况,建立错峰运输车辆台账,制定辖区内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并公示辖区内运输企业名单。二是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按要求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并进行备案。三是落实错峰运输各项措施,及时跟进督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落实到位。在太行日报、电视台、晋城在线等新闻媒体发布错峰运输相关报道,充分发挥新闻机构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宣传错峰运输的重要意义,争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违反错峰运输的车辆和企业,引导企业落实整改,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问责追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错峰运输期间,要积极联合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市道路运输主要通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错峰运输规定的企业和运输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实施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市局错峰运输工作领导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错峰运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错峰运输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执行措施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督查问责的通知》,进行问责追究。

  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3

  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解决道路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问题,做好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派出所所长同志、分管道安的领导同志、分管安全的领导同志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镇道安办、安办、矿山巡查队、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道安办:一是对各矿山治理企业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常态化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治理企业加大对企业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运输意识。二是联合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治理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从源头上管控运输车辆,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台账、整理完善内业档案资料,并严格按其上报的错峰出行方案执行。

  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一是积极参与镇政府部署的联勤执法,对各相关企业运输车队进行查纠并处罚,确保企业按照错峰出行方案运输货物。二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置。

  安办:一是切实发挥安办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巡查,严防企业私拉电线、加工设备负荷生产、安全设施老化缺失,警惕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督促矿山治理企业按照县石材矿产综合整治指挥中心会议纪要的要求做好机制砂、碎石和石制品的减量生产,从而减少运输车辆进出。

  矿山巡查队:一是继续加强矿山巡查,对重点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一般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二是充分利用矿山监控系统加强管控,发现有未按错峰出行方案要求运输货物的,及时上报交警中队,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内容

  做好治理企业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市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县合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6家治理企业运输车辆错峰出行,做到治理企业运输车辆每天早上7点-8点、中午11点-12点、下午4点-5点不前往,缓解金涵路口拥堵问题。同时要求治理企业与码头对接,在码头租用堆积存储场所,便于运输车辆调控,避免集中出行。

  四、6家治理企业错峰出行安排

  (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至方向:第一趟7:30-9:00发车,9:00-10:45抵达,第二趟15:30-16:30发车xx:30-19:30之前抵达。若干车辆司机在自有意愿走第三趟次的情况下,安排在该时段高峰期过后出行。

  (二)建材环保有限公司:

  上午5:30-6:30、中午9:30-10:30、下午14:30-15:30,以上时段方向车辆禁止离开矿山。

  (三)市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上午5:30-7:00、中午9:30-11:00、下午14:30-16:00,以上时段方向车辆禁止离开矿山。

  (四)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上午6:00-7:00发车,9:00之前抵达,11:00之前回到厂里;下午12:30-13:30发车,16:00之前抵达,19:00之前回到厂里。

  (五)县合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早上6:00-7:00发车,8:30-9:30之前抵达,12:00之前回到场地。下午12:00-13:30发车15:00-16:00之前抵达,19:00之前回到场地。

  (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暂无进入金涵路段车队,后续如有后续再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治理企业错峰出行的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作,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6家治理企业运输车辆错峰出行进行检查,做好相关台账,对没有按照错峰出行安排规定执行的企业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xxx市大气办《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x县交通运输局《20xx--20xx年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公司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运输工作,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采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加大采暖季交通运输调控力度,实施进出厂货运车辆错峰运输,切实降低采暖季交通运输污染排放,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错峰运输方案:凌晨4:00-6:00,保证生产运行需要的运输车辆除外,其他时间严禁出入厂区,并保证国四及以上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错峰要求:供应部、销售部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及出厂车辆的调配,合理安排运力,调控客户优先选择排放水平较好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错峰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避免因错峰运输影响正常生产。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组织实施

  成立错峰运输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错峰运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 电话x 小组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错峰运输的指导和协调,做好采暖季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公司错峰生产思想引导工作,营造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浓厚氛围。

  公司对本方案所设目标任务,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因管理不善,被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造成后果的,公司将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18〕222号)工作部署,按照区政府要求,全面落实我区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我区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实施错峰运输。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车辆除外),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管控企业。按照《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工作方案》,经研究确定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管控。

  (二)成立领导机构。为做好此项工作组建错峰运输工作组,组长由副区长殷学武同志担任,成员由区运管局、区工信委、区环保局、交警津南支队、葛沽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运管局;工作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及督促检查,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分析数据。

  (三)召开部署工作会议。召集相关部门及重点用车企业召开区错峰运输专项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要求企业科学调度,采取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错峰运输具体实施工作。(区工作组办公室)

  (四)制定“一厂一策”。落实重点用车企业错峰运输工作任务,结合企业错峰生产要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确定重点用车企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荣程钢铁)

  (五)排查自有车辆。企业对自有车辆要进行逐一排查,针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封存,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一律确保达到国Ⅳ和国Ⅴ排放标准,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不含加装DPF装置经检测合格的国Ⅲ车辆)的车辆不得承担运输任务。(荣程钢铁)

  (六)通告运输企业。重点用车企业要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向运输企业及原料供应企业书面通告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排放标准要求(中型或重型柴油货车加装DPF装置并经检测符合要求的国Ⅲ车辆可承担运输任务)。承运车辆排放标准须在运输服务合同明确载明并严格执行,确保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100%。(荣程钢铁)

  (七)科学储备原材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科学安排原材料错峰采购及库存时间,重点排查涉及企业安全生产运行和社会民生保障的物资采购储存情况。(荣程钢铁)

  (八)严密组织废弃物运输。要认真排查企业生产废弃物和加工产品储存和运输情况,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运营的废弃危化物品的储存和处置情况。(荣程钢铁)

  (九)优化货运结构。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铁路货运比例,逐步改变过分依赖货车的状况。坚持科学调度,合理安排运力和运期,最大限度降低燃油货运车辆使用量。在合理消减运输量的前提下,鼓励采取LNG、CNG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运输大宗物料。(荣程钢铁)

  (十)严格门禁管理。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门禁管理制度,做到企业各出入口24小时视频监控和门禁管理,严格记录进出货物运输车辆牌照、运输物品和物品重量,门禁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2个月。(荣程钢铁)

  (十一)落实预警禁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运输车辆禁止进出厂区任务。影响企业安全生产运行的应急保障运输需求,要提前向区工作组申请备案,合理安排运输保障物资。(荣程钢铁)

  (十二)开展巡查检查。葛沽镇政府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审核把关企业报送的“一厂一策”,报区工作组。错峰运输期间,要通过场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巡查检查重点用车企业错峰运输方案执行落实情况。

  (十三)严格报送制度。重点用车企业要按照工作要求,执行周调度报送制度,定期将错峰运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上报葛沽镇政府。葛沽镇政府汇总后报区工作组,区工作组办公室汇总企业情况形成《津南区重点用车企业周运输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级工作组。

  (十四)实施督查抽查。区工作组组织相关单位定期深入街(镇)和重点用车企业,组织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督查抽查企业错峰运输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属地责任,葛沽镇政府应认真落实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工作部署,在本方案主要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产业特征、所处区位和错峰生产要求,分别制定错峰运输的具体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错峰运输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推动落实。区有关单位在市重点企业基础上,排查区有关企业情况,逐一深入企业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情况,要坚持“一厂一策”,严禁“一刀切”。要做好应急情况下企业运输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要建立工作联系人和信息汇总制度,按时将工作落实情况及周调度表报送区工作组,形成“企业-镇政府-区工作组-市级工作组”联动机制。

  (三)严格督查问责。区政府将对照本方案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错峰运输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将错峰运输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以及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实施问责。

  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6

  为有效改善秋冬季期间空气质量,按照《唐山市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唐政字〔2018〕105号)、《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8〕210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的通知》、《滦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倴政发〔2018〕3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用车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根据生产计划,科学合理制定秋冬季错峰运输方案,切实减少运输量。要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以上标准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任务。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确保错峰运输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禁止汽车运输。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严格责任落实

  经过对全县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确定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唐山东方炼焦制气有限公司、唐山盛财钢铁有限公司、唐山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全县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运输重点企业,各职能部门要做好管控,指导企业“一厂一策”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落实错峰运输各项措施,要统筹协调运输企业科学组织运力,保障重点用车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禁运要求;环保部门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公安、交通运输、环保部门要加密上路检查频次,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重点查处错峰运输的违章行驶、超载超限、货物飘洒、非法营运、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联合督导组,加强对错峰运输的检查督导,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错峰运输措施制定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错峰运输工作宣传,统筹做好错峰运输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对不落实错峰运输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予以曝光。

  (三)各错峰运输企业要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本企业秋冬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县交通运输局要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落实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错峰运输实施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市大气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的通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济宁市2019-2020年秋冬季港口码头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港口码头车辆错峰运输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减少不利气象季节运输环节污染物排放为目标,通过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港口码头实施错峰运输,推进运输转型升级,减少秋冬季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贡献港航力量。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执法中队具体负责属地港口码头柴油车辆管控业务工作;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秋冬季重点任务:各港口企业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及以上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封存自有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或不与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签订运输服务协议,保证秋冬季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含燃气)占比不低于80%,鼓励大型港口企业提高占比。

  (二)重污染应急期间重点任务: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港口企业要承担起重型载货车辆管控工作主体责任,黄色、橙色、红色应急期间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在装卸无扬尘货种时,严格执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对于柴油车辆运输管控要求。

  (三)调查摸底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牵头开展摸底调查,调查辖区港口承担运输的车辆排放阶段、使用频次尾气排放污染控制等情况。按照“一港一台账”的原则,明确秋冬季错峰运输安排,分别建立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清单台账(附件1)。

  (四)执法监管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秋冬季期间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占比不达标、重污染应急期间违规使用柴油车辆的港口企业要严管重罚。对查处的涉嫌伪造、变造车辆行驶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秋冬季污染防治面临严峻形势,将错峰运输工作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与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二)做好宣传动员。局港航管理科牵头召开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现场动员会,传达柴油车辆管控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柴油车辆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港口企业签订承诺书(附件2),进一步夯实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主体责任。印制港口码头柴油车管控明白纸(参照附件3),将管控要求一次性告知,明确管控时段、管控要求、管控重点。畅通各类投诉通道,在港口码头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采取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三)抓好工作落实。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港口码头柴油车辆日常执法检查,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凡涉及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出的港口码头必须全部纳入管控清单,应按照市智慧环保平台对接标准和功能要求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车牌识别和监控系统(记录保存三个月以上),在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采取管控措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等单位要落实好监管责任,要把柴油车辆管控工作作为业务督导的重点,压紧压实各执法中队、各港口企业的管控责任,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柴油车辆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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