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班级之星评选方案

2022-12-06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班级之星评选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班级之星评选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审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增强班级凝聚力,促使我校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二、评选项目

  全能之星,守纪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诚信之星,文明之星

  三、评选标准

  (1)全能之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诚实,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2)守纪之星: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模范地遵纪守法,当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在做好自律的同时,能配合班主任开展纪律工作,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监督。

  (3)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乐于探究,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进步之星: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科学,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并能及时总结经验。

  (5)诚信之星: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6)文明之星: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校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有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并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人际关系好,具有中学生的良好形象。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1、班级中每周评选“班级之星”。由班长周末提名,星期天下午自习课进行评议表决。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组“每月之星”的评选,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报送年级组,由年级组评选出“每月之星”。

  3、每周各班评选出的“班级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范围内予以表扬并在班级公示栏张榜公布;年级组评选出的“每月之星”由学校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

  4、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评选工作。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班级之星”、学校“每月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

  初中班级之星评选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文化立校,体艺增色”的办学理念,实现“凝聚正能量,再铸西中辉煌”的奋斗目标,张扬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个性、特长和先进性,激励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依据学校确定的“培养健全的现代人”的育人目标,为每个学生终生发展奠基。学校通过完善学生评优制度,丰富优秀学生的内涵,鼓励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使全体学生在西乡中学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评比类别和条件

  优秀学生分为综合类优秀学生、学习类优秀学生、特长类优秀学生

  1、综合类优秀学生(德育处李伟钢负责,具体安排见附表)

  (1)十佳学生:按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在全校范围评选十位优秀学生。

  (2)德育标兵:按学校“学生礼仪常规”评定。

  (3)优秀学生干部:按学校“优秀干部评选条例”评定。

  (4)环保卫士: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

  (5)三好学生:按“三好学生评选条例”评定。

  2、学习类优秀学生(教学处刘日光负责)

  (1)学习标兵: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前20名获奖,其中1—6名为一等奖,奖励每人价值3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7—12名为二等奖,奖励每人价值2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13—20名为三等奖,奖励每人价值1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并颁发获奖证书。

  (2)学习优秀奖: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21—10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

  (3)学习进步奖: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进步幅度年级前2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奖励每人价值1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

  3、特长类优秀学生(以下4个项目上报的人数不超过各年级班级总数)

  (1)艺术之星(音乐部:刘玉峰负责;美术部:张盛军负责)

  音乐类: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能通过欣赏音乐或参加文艺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学生要参加学校文艺演出并在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

  美术类(包含传媒):具有良好的美术素养,能通过欣赏作品或参加美术创作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术科竞赛、宣传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者。

  (2)阳光少年(体育部:钟卓兴负责)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强健的身体,保持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积极参加学校跑操,坚持参加体育锻炼,乐观向上、朝气蓬勃,在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中或参加校级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起带头作用者。

  (3)科技之星(教学处:罗晖)

  爱学习,勤思考,思维活跃,开拓创新,知识面广;在集体科技活动中经常有思想、有点子,并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在校级以上科技大赛中获奖者。

  (4)文学之星(语文科组:罗代国负责)

  积极参加语文学科竞赛和第二课堂活动,且成绩比较突出。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学校“阅读之星”评比中获得等级奖;

  ②在《大榕树》校报或其他报刊发表作品;

  ③在校级以上语文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级奖;

  ④担任语文科代表或文学社负责人。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综合类评比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方案,指导班委会发动学生经民主评议,评选出获奖学生,经年级审定名单,上报德育处。

  2、学习类评比由年级组按教学处要求评定获奖学生后上报教学处审定名单,由教学处统一报德育处。

  3、特长类评比由各相关部门按类别组织专业老师进行评比,与年级组协调审核后名单由年级统一上报德育处。

  4、学校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并出专栏向全校学生介绍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

  5、奖励用的奖品、奖状和荣誉证书由相关评选部门准备和颁发。

  6、有关奖项指标每年由学校下达。

  初中班级之星评选方案3

  一、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分别填写登记表,经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

  五、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初中班级之星评选方案4

  一、宗旨:

  为表彰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发扬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鼓励更多的同学为建设文明校园发挥更大作用,特设立此奖项。

  二、参评范围:

  ①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校学生社团学生负责人

  ②年级团总支委员

  ③各班级班委

  ④各团支部委员

  三、参评条件:

  ①现任学生干部

  ②品质高尚,热爱集体,乐于奉献,以身作则

  ③学生工作成效显著(一学年),有实绩

  ④工作能力强,威信高,有号召力

  ⑤学习成绩优异

  四、评选方法:

  ①每学年评比一次

  ②每班原则评选一位

  ③评选必须由班级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推荐上报

  ④政教处综合考评后审批准

  初中班级之星评选方案5

  班主任、年级组长要高度重视各种学生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步骤要求,确保公正、公平、公开评选,保证学生成绩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按条件、步骤操作,准时完成各种表格材料上交任务。

  一、评选条件

  (一)初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同海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75分以上含75分)。(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育课成绩优良: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注:免体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二)高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同海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75分以上含75分)。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注:免体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2.承担班级(班委、中队委、团支部委员)或年级(团总支委员、年级学生会成员)或学校(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成员)的学生干部有资格参评。

  (四)"学生标兵"评选条件:三好学生中的优秀者方可被评为"学生标兵","学生标兵"是全年级学生学习的楷模,不仅是学习成绩好,各方面都应该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是全班学生学习的楷模,从班级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中推荐,每班推荐1名责任心强、品学兼优、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工作能力强、全面发展的学生(只限非毕业年级)。

  (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二、评选名额分配及奖励:

  1.先进班集体:不超过本年级班级数的二分之一。(各年级尽量兼顾班级层次)

  2.学生标兵:每年级3名。

  3.校长奖学金:非毕业年级每班1名。

  4.优秀学生干部:

  (1)校团委、校学生会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并征求班主任、年级组长意见后推荐并在校级学生干部中投票选举。不占用班级名额。(校学生会、校团委各5名以内)。(校学生会郭院丽负责,校团委于晓冰负责)

  (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会、年级团总支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并在年级学生干部中投票选择,不占用班级名额。(每年级3名以内)

  (3)班委会或团支部的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投票选举。(每班1名)。

  (4)三好学生:各年级组长按年级学生人数的30%,根据各班符合体质、学习成绩条件的人数按比例下派各班评选名额,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投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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