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2023-07-19 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品质量管控方案(通用2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

  一、活动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从我做起,告别昨天的陋习,树立良好的职业习惯,营造出人人关心质量,事事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通过员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新突破。

  二、活动时间:

  05月20日—6月30日

  三、活动的口号:

  1、质量活动的口号:以精立业以质取胜质量第一百年大计。

  2、加强班组长质量意识的口号:端正质量态度规范质量行为树立质量风气。

  3、提高员工质量的口号:重视高质量创造高质量服务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四、活动的指导思想:

  产品质量源自员工的精心操作;精心操作体现员工的职业道德。

  五、活动目标:

  1、半成品内容物一次报验合格率100%。

  2、出以后的质量投诉不超12次(市场投诉4次、成品库投诉8次)。

  3、产品质量事故为零。

  六、活动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活动的安排及考核的内容:

  (一)宣传贯彻期5月20日—31日

  (二)考核时间为6月1日—30日

  (三)考核评比活动总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可为负分。

  (以下员工不合格项按管理规定进行惩罚,由班组长开据罚款单;班组长不合格项,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工段长的不合格项由生产办开据罚款单)

  1、班组长考试员工现场提问共占20分:

  (1)班组长占10分(考试成绩乘以15%),考试80分一下的罚款20元扣2分,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对班组长进行考试内容为:班组内的工艺参数、操作规程、班组内各岗位的注意事项、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员工占10分一项不会扣0.5分,只扣分不罚款。每个班组抽四名员工现场提问本岗位的注意事项,以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现场交接问题占10分

  (1)各岗位生产情况及异常情况交接不到位扣2分(罚责任人)

  (2)交接时工器具、拖布不全或多或少摆放混乱扣1分。(罚班组长)备注:接班时,少或多且摆放混乱没有及时上报,扣罚当班班组长。

  (3)工器具收尾时班组长通知督导员,由督查员确认签字,未确认的每次扣2分(罚班组长)

  (4)备齐的物品不得丢失,比如标识、看板、各种挂牌、内存卡等一次扣1分(罚班组长)

  3、违规操作占40分:

  (1)违规操作:技术部投诉每出现一次扣3分违规自查项一次扣1分(罚违规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2)联查时发现的违规操作项和野蛮操作出现一次扣2分(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按规定进行罚款)

  (3)成品库投诉每出现一次扣4分(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由技术部开据罚款单)

  (4)市场投诉的产品每出现一次扣5分(按规定进行处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方面各占20分:(由主管.品控员.督查员.质检员等)进行检查

  (1)由联查小组对现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参照各班组卫生区域的标准)扣0.5分(检查当天检查一项不合格扣当事人2元,班组内超过4项罚班组长10元、工段内超过10项罚工段长20元)检查结果由督查员通知到各工段

  (2)由联查小组对工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扣分、罚款(按照QS认证的标准进行检查)

  A、人员工作服、雨鞋脏以及有过多的汗英油腻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10元)

  B、不按要求穿工作服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C、口罩、帽子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把鼻子盖住,头发外露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D、生产器具清洗干净,无残留痕迹,不合格一项1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10元)

  F、生产的原材料接触地面后,不清洗后使用不合格一项扣2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罚工段长10元)

  G、生产过程中从洗罐-灌装-装笼-行车-杀菌-卸笼-包装不得有罐体脏、报废罐及不合格饮料进入成品区域,或有剩余的罐子,一项不合格扣相应班组1分,接班人发现不报者扣本班组2分(罚相应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工段长10元)

  H、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各工段、班组长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分(罚工段长20元,班组长30元)

  5、工作记录的填写、班组长报表及各巡检记录表的'填写的真实性占10分。

  1、不定时检查工作记录的填写情况及书面整洁干净情况发现不合格一次扣1分。

  2、班组长报表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分。

  3、各巡检表填写不及时或提前写一次扣1分。

  4、各表装订要按顺序,不按规定装订发现一次扣1分。

  以上情况每天日查超过2次不合格,罚班组长20元,超过4次罚工段长20元。

  6、质量事故

  1)一般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200-2000元)一次扣10分。

  2)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一次扣20分

  八、奖罚标准:

  1、活动最后各班组推荐一名质量标兵候选人,每工段由活动小组成员评定出一名质量标兵奖励150元(依据考核内容的五项进行评比)

  (1)本岗位的注意事项及流程熟知

  (2)现场交接到位

  (3)无违规迹象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保持良好

  (5)工作记录的填写及时准确无误

  (6)无质量安全事故

  2、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

  (1)第一名的班组长奖励200元

  (2)最后一名班组长罚款100元

  3、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第一名的班组奖励600元,最后一名的班组罚款300元。

  4、工段考核分数取本工段六个班组的平均分数的值:

  (1)第一名奖励300元

  (2)最后一名罚款150元

  5、活动期间提出关于质量隐患的合理化建议,视情况给予奖励。

  6、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没有造成损失的已经挽回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7、各工段、班组发现质量问题以及存在质量隐患苗头不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直接淘汰,并且严肃处理。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2

  根据总行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江苏省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众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苏银监发〔20x〕265号)和省联社《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信联〔20xx〕47号)的通知要求,总行决定在全行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为主线,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创先争优、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服务发展、服务客户,为我行加快实施“二次创业”提供基础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力争从思想和行动上达到“三个转变”和“三个提升”的目标要求,即做到转变理念、提升管理,转变方式、提升效率,转变作风、提升形象。着力推进服务用语标准化、服务礼仪规范化、服务环境优美化,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内涵,赢得社会和客户的满意度,努力打造一支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职工队伍。

  三、活动范围

  “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在全行全体员工中开展,各支行和机关各部室全员发动,全面部署,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总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刘加兵同志任组长,杨顺龙、李纪荣、李成彬同志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在人力资源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检查督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活动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各部室要对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抓好督促落实。

  五、主要内容

  在目前金融行业竞争十分激烈的形势下,服务质量将最终影响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是实现我行跨越发展的重要前提。本次活动的'重点不仅仅是端正仪容仪表、改进服务态度等基本服务内容,更重要的是要求全员在服务思想上、服务意识上、服务观念上进一步提升转变,从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增强服务透明度,向社会公开“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公开办贷程序、服务范围与办结时限,并设立公示牌,开辟“绿色通道”,公示服务标准,规定文明服务用语;佩戴工号牌、在醒目位置摆放服务卡,亮出身份;通过电子显示屏或设立公示栏、展示板等形式,公布承诺内容;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等便民举措。坚持从客户最关心、最急需、最直接受益的事做起。围绕满足广大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强化自我约束,多渠道亮身份、全方位树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以创建学习型班子、学习型员工、学习型队伍为抓手,加强岗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各单位要着力加强全员的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业务知识、服务技能、科技应用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营造浓烈的“比技能、比作风、赛业绩”工作氛围,组织岗位练兵、技能比赛,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操作技能和服务效能;着力培养一批服务明星、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在总行机关积极开展比贡献看业绩、比执行看效率、比服务看满意、比创新看特色的“四比四看”活动。以机关服务全局、服务客户、服务基层为基点,提升机关部室及员工对业务经营、岗位履职的贡献度,自觉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效,发挥机关在服务质量提升年中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三)为保证活动取得实在效果,各单位要强化服务理念,扎实推进优质服务。要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服务工作专题讨论,在思想上认识到目前单位和本人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在哪些地方还有待改进和提高。根据金牌员工和标杆网点服务礼仪培训要求,准确、规范运用文明用语和肢体语言。对照我行文明服务规范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努力为客户提供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做到营业大厅内外宽敞明亮,整洁卫生;服务设施统一规范,摆放有序;宣传物品统一制作、合理布置、及时更新;柜面服务器具配备齐全;标识标牌、安全设施、办公机具定点合理摆放;自助服务区标识醒目、设备完好齐全,运转正常。全员必须着装统一,仪容、仪态得体规范,严格执行营业纪律。在业务处理上必须做到微笑、站立、双手接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和规范用语;办理业务时要准确、快捷、高效率,认真回答客户咨询。总行将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末位强化培训等措施提高员工的服务效率,力争使每一位来行办理业务的客户都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围绕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创一流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展阳光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竞赛,争创群众满意单位、满意窗口和满意岗位,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

  (五)将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作为本次活动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多角度听取整改意见。各单位要对外设立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网点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簿,公示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客户投诉受理部门和办理投诉时限。进行客户满意度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认真抓好群众意见的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六、时间步骤

  (一)动员布置阶段(5月)

  总行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落实,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对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根据礼仪培训要求,通过每日晨会和具体工作实践,坚持礼仪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从基础做起,将刻意的礼仪动作及礼貌语言变为下意识的工作言行。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月)

  各支行、总行各部室要通过外学内比、内外结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扎实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1、深入排查。各支行要强化内外部环境整治和形象排查,实现门牌标识、对外宣传及凭证使用规范化;对照活动内容及规范化要求,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组织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会议,走访有关服务对象,了解本单位服务现状和存在问题,使查纠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2、自查自纠。各部室、各单位要对照各自活动计划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评,找准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整改。

  3、组织检查。活动期间总行检查组将进行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以现场和非现场方式进行。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尤其是机关和外勤人员加大监控力度,实行现场督查、“神秘人”暗访、远程监控、96008和88880000多方联动,对发现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三)总结评价阶段(11—12月)

  1、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总行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评价,并与年终考评挂钩,对服务工作出色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对在这次活动中排查出的综合服务质量较差的人员在11月份统一实行待岗培训,费用自理,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上来,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保证“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在总行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等相关工作。各单位是具体实施主体,要将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将活动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为“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各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抓出成效。同时要扎扎实实、深入持久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保障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3

  根据《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要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围

  各乡镇要对本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排查房屋进行安全性初步判断,对初判认定存在安全风险的农村房屋,及时协调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估鉴定工作。要依据《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报告必须明确整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整治。

  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及时录入全国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三、排查方式

  各乡镇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定期巡检制度,设立巡检专班,每半年至少巡检一次。及时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疑似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处理。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形成管理闭环,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县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核查,督促各乡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时限

  (一)重点整治。20xx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为C、D级危房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县直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由产权人(或使用人)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落细具体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细则,要逐项明确责任人、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时限,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二)定期上报。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每周三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乡建科)。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行政村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肃纪律。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要切实将具体问题排查出来,将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后扔出现漏洞,应整治未整治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质量立校为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以教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走出“功利主义,形式主义”的误区;摆脱“学生苦、教师累、效率低”的现状;实现“教师提能、课堂提效、质量提升、学生减负”的目标。

  二、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

  落实两个重点:一是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二是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加强三项研究:一是加强先进教育理念的研究;二是加强校本课程的研究;三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研究。

  实现四个提高:即教师教研水平明显提高;学生书写质量明显提高;课堂实效价值明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三、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课程管理。

  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课程、课时计划,决不随意增减课时。学校对每天的教学活动实行全天候管理,正副校长、教育主任、值周教师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私自调课、不按教学常规上课,课堂环节脱节、不完整,随意上自习课等现象,都作为教学事故记录在案,并根据学校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2.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是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要根据各年级、各学科学生的基础和不同特点,制定教学目标,使“向40分钟要质量”的口号真正落实到每一堂课,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

  第一,把功夫下在课前。教师上一堂课并不难,上一堂有质量的课就不容易,经常上高质量的课就更不易,其功夫应该下在课前。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仔细备课。必要时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备课。备详细教案、备教学目标、备教学环节、备可能出现的教学中的意外情况、备教法和学法、备板书设计。

  第二,把力量放在课内。教师每堂课尽可能做到优质高效,必须遵守几点原则:

  (1)必须明确本堂课教学目标;

  (2)必须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3)必须当堂检查、反馈和巩固。

  学校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管理办法是:

  (1)随堂听课,不打招呼,听后个别交换意见,提出要求和建议。

  (2)组织教师评优质课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全校教师都可以听,然后进行评课,共同研讨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第三,把补困加在课后。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全体学生完全掌握所学的知识是不现实的,总会有那么几个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跟不上。教师决不放弃每一位学生,不仅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疑难问题,而且更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

  (2)任课教师必须对任课班中的后进学生做到心中有底,教学时要分层次教学;

  (3)教师须利用课余时间对后进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4)经常与后进学生谈心,鼓励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只要他们有所进步,就给予肯定和鼓励。

  第四,精选课堂教学例题、习题、作业题。我们要求教师对课堂教学的例题、习题和学生作业题做到精选精改,注重效率。

  第五,加强过程管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除了平时的常规检查,随堂听课外,加强对个别教师不安心教学的管理。采取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转变其思想,提高其业务能力。方法为:一听(听课堂教学);二看(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三座谈问卷(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四总结提高(在上述调查基础上,指导其总结成功的教学经验,以发扬光大;指出其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全面解决"教"和"学"之间存在的.实际问题,保证学校教学活动有秩序地正常开展,培养全体教师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教学作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3、加大对后进生转化力度,提高整体成绩。

  后进生是影响我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后进生的转换方面再作具体安排。

  第一、建立档案。根据考试分数和任课教师平时观察,确定后进生名单,建立档案。

  第二、抓两头保中间。一年级和五年级任课教师要高度负责,不能从一年级起,就出现学困生。不能使学困生在毕业时还没有脱困。中间年级教师要避免产生新的学困生。如果学困生档案中有新名单出现,该任课教师要承担责任,并在教师工作量化评分中扣分。

  第三、分层转化。转化后进生共分四个层次:

  1、学校监控:学校将制定《后进生转化制度》。对学生而言,学校每学期期末在后进生中开展评选“学习进步奖活动”,凡学习进步较大的后进生均可参评,并在学校大会上隆重表彰。通过建立制度,使后进生转化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重点监控。确立五个重点:重点年级、重点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重点教师、重点学生(自己不学、家长不管,成绩特差的学生)。

  3、加强检查。学校按规定对后进生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并及时反馈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四、制度保障

  1、进一步完善教学工作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全力推进课堂改革步伐,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管理人员严格把住五关:

  (1)备课关;

  (2)上课关;

  (3)作业关;

  (4)检测关;

  (5)评价关。

  并把上述五个方面纳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方案中,与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

  3、全体教师结合本学科实际全员参与,及时总结,及时反馈,促进全校各学科教学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5

  质量是教育事业的生命线,是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旋律。为全面贯彻全国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我局根据滁州市教育局统一布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学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全市教育系统各校领导教学为本的意识,认真分析各校教学质量现状,理清工作思路,研究提升教学质量策略,探索建立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使我市中小学办学水平,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面提升全体学生的素质和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制度,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

  以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为重点,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管理水平。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以规范管理保障和促进教学质量提升。转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方式,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形成“管、办、评”分离的新型现代管理机制。转变学校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学校管理思想,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学习服务。优化学校内部管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切实改变我市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不断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为教师和学生创设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逐步完善校长队伍管理机制,建立校长队伍“人才库”,加强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评选奖励优秀校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加强常规检查,督促各中小学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强化教育局业务科室的视导作用,经常深入学校,定期、不定期对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狠抓教风的转变,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课堂,加强常态管理与监控,经常性地对教师教学常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教风的转化,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保证。

  (二)把握关键,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课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构建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各校要强化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意识,全面优化课堂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探究、学会合作。引导广大教师以课题研究为切入口,主动研究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落实中学以学科组为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的集体备课制度,教研分会要牵头开展分片、分校、分类的集体备课活动,每周每学科学校集体备课不得少于1次,特别要针对当前薄弱学科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大力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加强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搞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测,创建“有效课堂”,要使绝大多数学生当堂达到教学目标,对个别听不懂、没学会的学生,要通过课后辅导及时帮助解决。各中小学要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教研分会、学校为单位探索新授课、讲评课、复习课等不同课型的结构特征,努力探讨各种课型的最佳模式,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要创造一切机会,积极开展全员听课、说课、评课和上观摩课活动,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以研究课、观摩课、示范课等多种形式的公开课为载体,引导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实践和研究,并将具有先进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推广,以期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得效益的最大化。每学期每校组织的各种类型的公开课不得少于教师人数的一半,每位任课教师全年必须至少上一节公开课。为确保公开课质量,每位教师的公开课必须提前安排,并确定不同课型人员和比例,要有公开课教案、听评课记录,要真正把公开课作为深化教研、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举措,同时将公开课的最新成果运用到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力戒走过场、搞形式、完任务,对弄虚作假的学校、教师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局教研人员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农村中小学,下移到课堂、教师和学生中,采取随堂听课、评课、当场反馈的方式,密切关注教师的课堂活动,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定性、定量的检测,以此引导教师全力追寻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同时积极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推广具有先进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课堂教学示范,以期在更大范围内获得效益最大化,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立足根本,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采用专、兼职教研员相结合的办法,充实教研力量,提高教研水平,切实发挥教研对教学工作的导向、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校本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举办农村中小学校管理人员骨干培训班,加大农村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和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适应现代教育的能力。建立健全城镇支援农村教育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城区中小学教师轮流到村级小学或教学点任教、城区学校派教师到农村学校蹲点指导、农村学校派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等工作。健全教师评优制度,定期评选优秀教师,树立先进教师典型,开展优秀教师巡回报告活动,提高广大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四)优化手段,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各校要强化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识,进一步加快学校现代化建设。紧紧抓住城镇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已经初具规模和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全面覆盖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媒体教室、电子备课室和教学资源库,加强系统设备维护、提高设备使用率、定期更新补充设备。抓好远程教育资源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应用,确保先进的教学手段得以充分利用,避免闲置和浪费。优化辅助教学手段,运用形象化教学手段组织指导课堂教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课堂教学的效果。重视加大教师运用现代教学技术培训,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和提高,使城镇学校90%以上的任课教师、农村60%以上的任课教师能够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卫星传输系统搜集、查找和获取优质教育信息和资源,能够独立或相互帮助制作开发课程软件和教学软件,进行电子备课和教学设计。

  (五)着眼大局,建立良性的循环机制。

  树立“小学质量幼教找,初中质量小学找,高中质量初中找”的理念,统筹好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段的关系,提高幼教覆盖面,夯实小学教育基础,抓实初中教学质量,突破高中制约“瓶颈”。统筹好优等生、中等生和学困生三类学生之间的关系,各学校要根据本校现状,制定补差、推中、提优策略,寻找教学工作着力点,落实分层推进措施。要切实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重点是各初中阶段学校,要全力抓好因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控辍工作。

  (六)注重引导,建立完善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制度。

  我局将建立由行政管理科室牵头、教研室密切配合的工作组织,针对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教学特点和教育规律,围绕新课程标准要求,注重有利于推动教法学法改革、学生能力培养、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质量提高等关键环节,制定形成科学的、易于操作的学校教学质量和面向全体学生发展水平考核办法,按学期、年度进行检测与评估,由市教育局组织每学期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教学质量检测,并对结果进行诊断、指导,建立全市中小学段成绩监测数据库。改革小学毕业考试组织办法,由招生的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全市统一阅卷,并对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初中段每学期由教育局组织对初一、初二部分学科进行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进行跟踪诊断、干预指导、适时监测。初三年级按毕业会考成绩建立全市各初中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监测数据库。高中阶段每年由教育局组织对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实行联考,建立以学校及班级为单位的成绩跟踪监测数据库,对学生学业成绩实行质量跟踪管理。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学业成绩监测数据库建立后,以此为基础确定下年度质量提升的新目标。各学校要研究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建立学业成绩质量跟踪检测制度,定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组织召开学生或家长参加的教学反馈座谈会,逐步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与反馈机制。教师的教学成绩作为教师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时间和步骤

  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与发动阶段(5月—6月10日)。召开全市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滁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各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明确我市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组织各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围绕教学管理、课程改革、教学评估、教师素质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查找制约提高教学质量的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研究策略,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详细的学校活动工作方案,并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会、讨论会,对本项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校工作方案要有具体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并于6月上旬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11日—8月)。扎实开展各项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并对每项活动进行广泛地讨论交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不同方式呈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益的成果。

  第三阶段:推广与深化阶段(9月—20xx年1月)。针对在实施与展示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与差距,各校要制定具体的对策意见,形成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办法、措施,总结提升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

  第四阶段:总结与表彰阶段(20xx年2月)。我局将组成“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检查组,采取过程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之中。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加强对全市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决定成立明光市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教育局建立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和科室负责人分片包校制度,深入基层学校加强指导,开展听课活动,督促工作落实。教研室以课堂教学为抓手,深入课堂,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各中小学校长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策略和方法,真正把精力投入到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上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力度,努力促进全市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3、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我局将根据各校的活动计划安排,经常性组织督查人员对各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各阶段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评比学校的一项重要指标,以确保质量,务求实效。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6

  为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强化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全面提升我校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活动为载体,以狠抓教学质量为主线,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手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强化薄弱环节,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教学质量持续、均衡、快速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更新教学理念,深化教学改革,狠抓常规管理,推进有效教学,优化评价方式。通过开展活动,使教学质量有较大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纪平兼.

  组长主要负责全校”教学质量提升”活动全面协调、监控工作;副组长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的动员、活动过程的指导、评价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校“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操作。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1.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制度,用制度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教学。

  2.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教研组、每一名教师,抓好制度的落实。

  3.在制定和运用过程中,逐步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出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

  4.严格考评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强化教学质量的监控,实行教学质量责任制管理,明确教学质量具体责任分工,建立奖处激励机制,公平、客观地运用考评结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学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1.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严格按照部颁课程计划,开齐科目、开足课时、开好课程,加强校本、综合实践、及音体美等课程的开发与管理。

  2.狠抓教学常规管理,规范课堂教学,创新教学方法,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下功夫。

  (1)备课:严把备课关,注重备课质量,加大对备课的过程性督查,杜绝应付备课和突击备课。教师应做到:备好课标、备好教材、备好教学手段、备好教法、备好学法;吃透重点、难点、知识点、教学点、能力点;优化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

  (2)讲课:严把课堂教学关,向课堂教学要质量。教师应做到教学目标明确、具体;教学内容设计合理,符合学生实际,容易被学生接受,对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德育的渗透;教学过程安排要井然有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恰当设疑,引发思考,鼓励为主,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教学方法手段要灵活、适用,适时有效,注重学生学习方法的传授和指导,充分利用直观的、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主动参与;教师语言要规范、文明、准确、简练严密、清晰易懂,教态要端庄自然,富于激情;教学效果要明显,课堂教学气氛要活跃,学生基本能够理解和掌握当堂所学知识,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达到拟定的教学目标。

  (3)作业批改:严格做到作业内容要精选,作业要求要严格,处理要及时,批阅要规范。同时做好作业的讲评,讲评要细致到位

  (4)辅导:辅导要耐心、细心、热心、诚心,积极采取“抓两头促中间”,注重后进生和学差生的辅导和提高。

  (5)练习:要采取多元化,多层次,内容丰富的练习方式,恰当、科学地设计练习,注重练习的有效性。

  3.加强听课、评课工作。学校领导要听齐30节课、其他教师要听足20节课,听课做到有记录,有评析。

  (三)、扎实开展教学活动,用活动推动教学。

  1.扎实开展好校内研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讲座等教学活动,学校领导要深入其中组织教师做好听课、评课,注重活动的质量,充分体现活动的`效果。通过活动让教师全员互动,主动参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能力和质量的提高。

  2.把教学活动与教学常规检查相结合,以检评为载体,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使广大教师在活动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3.为配合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活动,学校将继续扎实做好突破项目,组织各项教学竞赛活动,并通过此次活动达到激发教师钻研业务、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强化校本培训。

  1.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扎实做好校本开发、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工作,有目的按步骤地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2.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校本集中培训,把重点放在解决教师专业水平和自身素质提高的培训和教研活动。

  (五)加强教研工作,落实课题研究制度。

  要求全体教师增强教研意识,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学校要求所有授课教师必须写出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教导处认真做好每月教学工作的常规检查,帮助指导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建立完善教学评价制度

  1.加强各学科质量验收工作。要求授课教师对学科期中期末质量检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从中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2.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有效的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寻求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管理方法。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3月)

  召开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教学质量提升的是实施方案,动员和教育全校教职工提高对“教学质量提高”活动和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3月—20XX年7月)

  根据教学质量提升年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有关制度,开展各种学习、教学、培训、检查、评比活动,每学期选出教学质量提升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单项表彰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

  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选出本次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7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对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强力推进质量品牌渔业强市建设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苗种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苗种生产秩序。3-5月份,在全市水产苗种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地要加强检打联动,及时组织实施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查处追溯率达100%,苗种繁育期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三项记录”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督促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补充完善苗种生产数据,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销售制度。

  2、开展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产品养殖安全。6-12月份,以我市养殖主导品种和市场消费大宗品种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补充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对发现的“三项记录”不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使用过期或者冒用国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证书、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对使用有休药期渔药的水产品,严防提早上市,切实保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会同公安、食监等部门,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3、开展执法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强与生产、质检、推广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渔业职业兽医和建立用药处方方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水产健康养殖。4-10月,各地要结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选取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执法示范活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xx〕30号)要求,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渔政站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和追溯制度,对定量检出的阳性结果,市渔政站会同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处置并件件有结果,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上报我委渔业处。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开展好抽样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快速检测。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及区等4个重点县(区),要按照《20xx年省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和水产品种特色,科学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产品和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扩大建设快速检测室,加强有关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规范仪器设备、实验室制度等方面的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三)、制修订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申报工作

  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修订各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一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水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渔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对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进新标准、新规范的贯彻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创建项目。按照《省水产养殖管理记录(试行)》(苏海渔〔20xx〕64号)格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管理记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3、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公室将于今年8月和10月分别对新申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或产品组织认证评审,请各地提前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请材料。5月17、18日,苏北片区内检员培训班也将在我市举办,请各地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淮时参加培训。同时,落实好市农委下达的新增无公害水产品面积分解工作,该任务作为20XX年市对县(区)渔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今年是我省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年,条件成熟的渔业重点县(区)要积极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有效的县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进一步抓好盱眙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基础上,洪泽县要积极争取成为今年新增一批可追溯试点。建立健全推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制度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五)、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1、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抓住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十二五”规划》重大机遇,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2、提升镇村监管水平。建立镇有监管员、重点村有信息员的'镇村监管队伍,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升镇村监管工作不平。

  3、加快质检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渔业重点地区“本地产品本地检”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质检体系检验检测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落实年终工作考核。要主动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人员、经费、装备等支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基层渔业公共服务中心、渔用投入品经营店等平台,采用积极宣传、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正确有效引导舆情舆论,引导水产品生产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签订不使用违禁投入品承诺书,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兽医、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不合格苗种等水产品销毁补贴制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制度;统筹好渔业部门内部力量,明确行政部门和技术、执法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强区域间渔业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总统计各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农委渔业处和市渔政站报送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总结、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8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宣传引导。积极通过报刊、电视、渔业信息网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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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局决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 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股。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0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五)、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2011年,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另行行文制定。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1

  为提高全县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杜绝无证违法生产汽车配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所有汽车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切实强化监管工作措施;

  (二)督促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强制认证证书)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综合管理股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措施与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时间安排:20xx年8月25日-8月31日

  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省局、市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

  2、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建立档案

  时间安排: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汽车配件产品基本分类参考表》、《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目录表》(见附件1)的相关信息,对辖区所有汽车配件的生产企业进行逐家调查、现场核实,要切实摸清企业数量、产品类型、质量管理状况等情况。对每家企业的调查情况,要认真填入《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见附件2)。

  2、在开展企业调查摸底的同时,要建立汽车配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档案要一企一挡。档案内容应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监督抽查(含定期检验)报告,属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还应有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集中整治

  时间安排: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1、落实企业承诺。要求每家汽车配件企业提交《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承诺书》,要明确承诺: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法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具体承诺内容。

  2、定期组织巡查。在整治期间,应组织监管人员每月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巡查。一查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查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三查属于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四查产品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五查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监督抽查。省局将制定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抽查计划,安排省级质检机构负责具体抽查检验工作。要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协助工作。

  4、做好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公布12365投诉电话,加强汽车配件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消费者、相关部门、媒体反映的我省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的,要认真受理、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理。

  5、严格问题查处。对调查、巡查、抽查、投诉、媒体及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对标识标注等一般项目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二是对实物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三是对涉及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召回产品;四是对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升

  时间安排: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监督科。

  2、做好迎接省局、市局对落实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

  四、其它要求

  (一)要主动与工商、交通部门沟通、配合,及时通报监管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汽车配件行业相关质量信息。

  (二)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宣传。

  (三)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按照市局要求,在每月底28日前将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局监督科;专项整治中遇到涉及制假制劣的案件,需要协调的,可直接报请市局稽查队或省局执法处支持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平,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平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3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改进学生学习方式,提升学生学习品质,促进高效教学,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提升中小学生学习品质,促进学生高效学习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推进课程改革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提升学生学习品质,促进高效学习”这一主题,引领全体教师立足课堂、创新教法、着眼学品、指导学法,减负增效;引导全体学生主动求知、锻造学品、创新学法、增强学能,高效学习,进一步优化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活动目标

  1、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学生学情状态,发现学生学习方面存在的优点与不足,建立健全具有我校特色的学习常规要求,促进优质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构建和谐校园。

  2、找准学习品质教育的切入点,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着力建构规范高效的学生自主学习管理模式,优化对学生的学法指导策略,逐步实现对学生学习品质研究的规范化、系统化、理论化。

  3、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在学生中积极倡导“锻造学品、高效学习”的思想,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给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锻造学习品质,为学生终身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4、通过开展专题活动,逐渐形成学生、教师和家长三位一体,共同参与提升学品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实现学习方式的有效转变。

  5、使“提升学生学习品质,促进高效学习”的活动成为教学增效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有效校本教研,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具体措施

  (一)组织专题学习。学校课程处组织教师学习教育局文件精神,帮助每位教师准确把握“提升学生学习品质,促进高效学习”的意义及内涵。教研组活动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搜集整理经典的学习方法向教师进行推介。集体备课中要充分考虑学法指导,要求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要善于给予学生提示、点拔、引导,教学学生思维的方法,提升学习品质。课程处采用讲座形式,分年级向学生有计划、系统地讲授学习方法的基本知识和学习的基本规律。

  (二)建立学习常规。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课程标准》等教育教学法规文件,制订具有本校特色的《中小学生学习常规》,并组织教师学习、研讨。每学期开学初,将《学习常规》与课程表一同张贴上墙,并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进行学习、讨论,使每个学生能够熟知常规,并能在学习活动中对照执行。同时利用班级七彩星激励机制,各班级树立优秀学习品质榜样,为有进步的'同学加星,形成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专项研究。以活动为主题,申报市级专项课题,组织本校教师广泛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活动,从教育的基本过程和学生素质的基本内容上着手,探索学生在学习过程形成学习品质的基本规律。分年段确立子课题,组成学校课堂教学研究小组,以突出学生主体为方向,开展课题研究。对本校所有专任教师进行有主题的课堂教学分析和指导,逐步建立带有本校特征的基本课堂教学模式,制定课堂教学达标验收标准和验收计划,及时梳理总结,形成本校《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简介》。

  (四)促进交流互动。每学期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让实践智慧在交流与互动中不断提升:召开一次专题研讨沙龙,请优秀教师介绍成功经验,交流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集体交流讨论,寻求最佳解决路径;组织一次“学习之星评比”活动,分年级评选优秀学生,将他们的学习心得、学习方法在学校进行宣传推广;组织一次“优秀学习方法”展示活动,总结数名优秀学生具有普遍意义的学习方法在本校交流,整理《学习方法汇编》;开展一次专题论文评选活动,促进每位教师在常态教学中不断研究、反思,寻求学习指导有效策略。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4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市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不少于5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各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品种,开展几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务量。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农业生产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将违规农产品生产单位列为百日严打行动的重点对象,由局属各职能科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生产单位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蔬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

  (五)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对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xx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规定情况的,公布一批农产品生产者“黑名单”。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重点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2.重点打击饲料生产销售、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一以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以养殖大户为重点,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3.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为对象,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对生猪注水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等自检制度落实。

  4.重点打击初级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排查在苗种生产、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

  1.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

  2.禽畜养殖场、收购贩运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3.水产养殖基地;

  4.屠宰场所。

  (三)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林产品(食用菌);

  2.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大户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里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各地及局属各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辖区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 “黑作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局各职能科(站)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将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监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百日严打”行动进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和局相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击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二)规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市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附件),每月向农经局质监科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于20xx年8月初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科。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5

  一、背景

  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健康具有极其紧要的作用。在当前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必要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1.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们的健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环节中的监管

  三、重要措施

  1.订立政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层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农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联动,确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2.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罚款并受到行政惩罚。

  3.推动质量认证

  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扬工作的力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宣扬工作,提高公众的一般学问水平,推动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扬教育。

  5.建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制

  通过订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制,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力度,除去社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实施机制

  1.各部门应明确各自承当的职责与任务,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加强协作搭配,组织实施实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意识到变化中存在的风险,适时实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开展定期的检查考核。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健康进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够从宏观上遏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供应的问题,为农夫制造更大收益。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6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市、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解决我镇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突出重点区域,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农产品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的后续监管,严肃查处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下降;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杜绝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防止进一步污染。

  责任单位:农技中心

  配合单位:食监所、质监局所、工商所等

  ㈡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好市场准入关。加快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经营性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镇40家企业中凡生产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产品(初级农产品除外)的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其余企业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推动量化分级监管。全面执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开展技术攻关,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100%完成镇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量化分级工作,为x年的有序有效监管打下基础。

  3、提高日常监管有效性。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大监管频次,落实回访,对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过程到产品出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夜间巡查、错时检查,保持食品生产监管高压态势,要求超额完成x年的巡查监管频次。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重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开展后处理,加大食品召回工作力度,对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提高抽查工作有效性。

  5、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强化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严格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解决企业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6、大力整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帮扶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规范化食品加工园区(点)建设试点,整合具有区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一律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工商部门配合下,坚决予以取缔。

  7、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利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严惩。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推动食品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健全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小企业、小作坊向规范化、正规化发展,到今年年底,列入区目录产品的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加工园区(点)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㈢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负责开展辖区内超市卖场、集镇区和农村食杂店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配合工商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专业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检,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和监督工作,加大对餐饮卫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3、配合所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会同镇农技中心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猪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流通消费环节。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大型卖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村、街道、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记录货物来源;基本消除销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遏制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和广告发布。

  责任单位:食监所

  配合单位:质监局所、工商所等

  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10类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以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电线电缆、人造板、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实施分级监管;加快推进重点产品中的名优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

  2、开展证后监管。加强对发证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3、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国家、市、区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严格执行整改复查和复查情况上报工作。对发现存在区域性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汇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

  4、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严把原材料、基础元器件、外协件入口关,严格工作纪律,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品出厂质量把关。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巩固提高,到今年年底,完成10类产品质量档案建档工作,10类产品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区域内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责任单位:质监局所

  配合单位:食监所、工商所等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㈠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协调有关重大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研究整治行动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等,为镇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本镇行动方案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目标和整治方案实施细则。

  ㈡健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并督促检查。对产品生产集中的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区域整治,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在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政府、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屡教不改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依法查处。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责任。

  ㈢强化行政执法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重拳出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城区联动的综合打击局面和强大的打击合力。各职能部门发现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送其监管部门,有关处理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㈣加快制度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奉献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㈤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全面质量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树立政府狠抓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㈥全面督查推进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方法》,将各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今年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并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进行检查、抽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各单位每月3日和18日(逢节假日顺延)必须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汇总后,报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时间节点

  ㈠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3日-9月19日)

  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分工,明确责任,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根据辖区、职能范围内的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和认真的工作部署。

  ㈡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11月30日)

  全面落实整治方案和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督查组,现场指导、督查督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㈢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总结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

  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

  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10月份。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体现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9―11月份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安排:9―12月份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配合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配合和协作。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强化违法广告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坚决依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理。要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专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和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将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汇总统计表格报送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科室单位按月上报,各单位于12月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8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检查涵盖农产品生产领域和农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药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

  2、“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瘦肉精”的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方面内容。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兽用抗菌药中的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内容。

  4、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5、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茶叶的农资经营、安全生产、产品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6、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病死猪的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督查小组,挂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指导和监督该领域大检查工作。

  2、检查办法

  检查评分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组对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评分,最终得分由督查小组根据自查得分(占总分40%)和检查评分(占总分60%)相结合计算,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辖地域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五、检查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的归属职责进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评分,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日前上报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建立长效机制。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1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添加剂监管,促进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新洲区水产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水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顿规范水产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水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水产苗种药残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其中水产苗种的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重点水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跟踪检查,积极排查全区主要水产品生产和加工行业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水产养殖板块基地及重点养殖企业的“三项记录”的检查,建立完完善和健全的水产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推行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400批次。

  四、整治措施

  (一)重点产品

  突出监管小龙虾、河蟹、黄鳝、鳜鱼、草鱼、鲫鱼、鳊鱼、黄颡鱼等国内外市场主销品种及水产品加工企业产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五氯酚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

  全区主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获“三品”认证和名牌认证的水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苗种繁育场等。

  (三)重点区域

  全区大中型农产品集贸市场和超市,主要水产板块养殖基地,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水产食品加工企业。

  (四)重点整治

  对“无公害水产品”监督管理,检查认证水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监督管理,加强产地监测和资质确认,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

  (五)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打击力度

  1、是开展渔业生产资料打假活动。积极与工商、畜牧、饲料等管理部门沟通协作,互相配合,联合行动,开展渔业生产资料的市场检查,发现有禁用药物销售、违禁添加剂饲料销售的典型案例,从重查处,净化投入品的流通环节。

  2、是检查养殖环节使用投入品的情况。对使用违禁添加剂饲料、禁用药物的生产单位和生产者,强制收缴违法物资,追查源头,并通报相关联动单位依法查处到位。

  3、督促重点水产生产单位和生产者。健全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开展“三项记录”检查,对记录不全、不实的,除依法处理外,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六)加强能力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在全区水产板块基地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实施质量安全预警,提前化解安全风险。

  二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处置。加强媒体、互联网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跟踪,强化与新闻部门的合作,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舆情应对水平。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农产品质量有关法规,结合区统一部署,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制度,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

  五、整治内容与安排

  全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

  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添加济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电话:89353906),广泛张贴国务院食安办等九个部门公告,发动群众举报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水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二)调查本底及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对各街镇重点水产品生产和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入户调查,摸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建立全区水产品添加剂基本情况档案。

  加大日常监测和抽检力度,通过快速检测,对水产品中添加剂进行日常检测筛查,发现问题及时送检。充分利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线索,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水产品添加剂及在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个人。

  (三)规范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健全和完善水产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非法水产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水产品添加剂问题发现机制和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洲区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水产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具体落实质量监管工作。

  (二)细化实施方案。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水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明确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工作制度。结合水产实际,制定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制度。下达水产品检测任务,层层签订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水产品养殖和加工的各个环节的非法添行为和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加大节假日的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抓好宣传推广。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加强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形成推动新洲区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20

  一、目标任务

  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把握好农资供应、规模化服务、基地建设、品牌培育、产销对接等关键环节,打造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抓手。

  二、重点工作

  (一)通过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打造安全放心农资经营品牌

  1.提升农资配送效能。进一步完善提升各大农资公司配送服务功能,适时开工建设农资配送中心二期等工程。要用足用活政策,借助各级对农资经营配送网络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尤其是配送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农资农家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借势发展,借力提升。

  2.规范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按照总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和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农家店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配送中心、农资店等经营网络,农资连锁店保持在600家左右,“十二五”期间市场占有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

  3.增强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农资、农资、农资、农资、农资、三农物资等农资经营骨干企业,提高整体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抓住农业生产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资惠农活动,叫响“供销农资无假货”,打造“诚信供销、合作兴农”品牌。

  4.开展联采直供。整合系统资源,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市县两级农资公司、基层社之间的联合合作,形成区域品牌优势,扩大联采直供规模。

  5.加强农资经营监管。进一步抓好农资采购、销售、运输和库存各环节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企业进销货台账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农资商品从进货、入库、配送、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有效、无缝监管,建立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杜绝违禁和假冒伪劣商品通过供销社经营渠道进入市场。要特别加强对挂靠网点和挂靠企业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靠前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要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不得私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借与其它企业使用或以供销社标识谋取私利。

  (二)通过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省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威办发〔20xx〕14号),按照《全市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服务的规模化促进农业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结合我市实际,从花生、果品、西洋参、大姜等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入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规模化服务方式。重点打造紫薯、花生,文登苹果、西洋参,大姜、苹果,市直花生、玫瑰花等规模化服务亮点。20xx年服务面积达到8万亩,到20xx年突破15万亩。

  3.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依托农资公司、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测土配方、化肥农药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

  (三)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1.制定完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与全国供销总社科技推广中心和青岛农业大学的技术合作,按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要求,根据农产品不同品种和市场定位,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

  2.发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基层社或专业合作社,围绕花生、小麦、玉米、苹果、地瓜、西洋参、大姜等农业优势或主导产业,每个市区社都要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发展一批单个面积不少于5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使用统一标识,确保生产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3.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全程记录化学投入品使用时间、数量和方式方法等信息,并与信息化手段结合起来,为形成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奠定基础。

  (四)通过搞活农产品流通、培育农产品品牌,形成优质优价的农业生产和市场消费导向

  1.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按照“一种产品进入多个渠道、一个渠道融入多种产品”的思路,主动与大型超市、采购商、批发市场、厂矿企业、部队学校等各类终端市场对接,不断扩大网络辐射带动力。要重点借助“中国的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中国海峡两岸海洋食品展销会”等展会,运作好市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海洋食品展销中心、三农物流配送中心等产销对接平台,培育好中国海洋食品集散基地、中国(文登)名优特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销、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特色鲜明、品种齐全、辐射力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

  2.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大投入,升级技术,扩大规模,拓展市场,重点培育壮大副食品、泓达食品、瑞昌食品、国香斋食品,供销社农产品、文登汇润果品,春江源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

  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质量安全为前提,积极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农产品“三品”认证、GAP认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重点培育“圣农”、“创新”、“绿源丰收”、“国香斋”、“汇润”、“大姜”等农产品品牌,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品牌辐射带动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到20xx年,每年取得质量认证的农产品不少于2个,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的注册商标总数不少于20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农资、农产品经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管理,打造良好形象,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各市区社要根据市社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加强调度,推进落实,确保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点的监督管理,在参与中融入,在融入中发展,在创新中体现供销社价值。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列入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定期调度,严格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基层社,在项目资金申报时要给予倾斜。系统上下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坚定发展目标,加快联合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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