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2022-12-05 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通用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三、组织管理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四、实施办法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1.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附件1~3);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统计及等级评定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六、评价总结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八、其它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11〕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2

  评价是数学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评价问题提出了新的理念与方法,倡导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小学数学学习评价制度,是推动小学数学课程改革的关键。为从实践层面上探索出一套科学、简便、易行、重实效的学习评价体系,我区在数学教学评价方面作了一些尝试。

  一、营造良好的评价氛围

  以往的评价制度过于注重纸笔测验,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其改进与激励功能,造成学生惧怕考试,丧失学习信心,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进行评价改革势在必行,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需要营造良好的评价氛围。

  (一)加强培训,形成共识

  我们利用学科培训时间,帮助学校和教师转变评价观念,大力宣传发展性评价的新理念,争取学校对教育评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形成新的共识。

  (二)制定方案,宏观导向

  为了让新的评价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我们每学期都尝试制订了《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在方案中,对评价的理念、评价内容和方式及评价注意事项都作了说明。为了给各学校在评价工作中留下实践探索的空间,在方案中指出了评价方式除书面考查由教研室统一命题外,其余评价方式由各学校教师结合评价内容及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情况,反映学生的进步历程。为帮助学校进一步掌握评价方法,我们召开了各校教学副校长和主任会,下发了方案,并建议各学校也制定出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评价方案。

  二、创造性地实施发展性评价

  (一)改革评价内容

  由过于注重知识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转变,评价的内容除学生的学业成绩外,还依据课程标准,从“情感与态度”“合作与交流”“课外实践”等非学业方面进行评价,丰富了评价内涵,关注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情感与态度”中考查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等;在“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中,考查了学生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的能力、质疑问难的能力、探究精神、合作与交流的能力等。

  在试卷命题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命题的指导思想:力求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基本理念。整个卷面试题类型要广,注重贴近于学生的生活。不仅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反映出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特别要考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编制试卷时,注意改变了传统的教什么就考什么,怎么教就怎么考的思维模式,力求从传统命题题型格式化、题材课本化转变为题型多样化、题材情境化的命题方式,使命题融入生活现实,符合学生需要,体现能力化、个性化和人文化的色彩,切实转变学生怕考、厌考的被动情绪。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命题体现了人文关怀。数学教学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数学学习水平,又要关注学生的情感与态度,体现关心人、尊重人、发展人的理念。因此,命题注意体现了人文价值,关注学生精神世界,关注学生的需求,使原本呆板的试卷成为学生与知识、情境、教师对话,心灵交汇、情感交流的载体。例如:对传统试卷的表述形式进行了“改头换面”,设计了卷首语。其中包含了教师对学生的热情期待与鼓励,促进了师生情感的互动交流,充满人文关怀。另外题目要求改变了以往的陈述形式,而是以亲切鼓励的口气表述,让学生充满了自信感。

  2. 命题体现了尊重学生的个性选择。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和富有个性的过程。考试不能视学生为被动检测对象,命题要给学生一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为学生提供一个激活灵性、张扬个性的平台。因此,在每学期命题时,都注意设计一些答案丰富多彩的开放性题目。例如:二年级试卷中,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在括号里填上时刻,并在钟面上画出时针和分针,目的是考查学生能否正确地认读时刻,在这里给了学生较为开放的空间。又如:根据题目中的数学信息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解答,不仅给学生创造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而且能满足不同学生对数学的不同追求,尊重了学生的差异,从而体现了命题的个性化色彩。

  3. 题目的呈现方式多样化,内容贴近了学生的生活。特别是解决问题呈现方式上有所突破,或者文字叙述、或者表格式、或者图画式等,体现了图文并茂。题目内容情境化,融入了现实生活。评价内容的确定与改革,对教学起到了一个指挥棒的作用,增强了教师依据目标进行教学的自觉性。

  (二)改革评价方式

  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转变。由于评价的自主权下放给各学校,下放给一线教师,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评价改革的积极性。各学校成立了教学质量评价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组织教师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评价的关键项目和指标,评价的方式及具体的操作步骤等。方案的形成过程,变成了深入学习教育评价理念的过程,变成了教师深度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聪明才智的过程。许多学校除进行书面考查外,还进行了口头评价、作业批注评价、课堂观察评价、单元测试评价、问卷分析调查、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式,把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励了学生不断进步。有的学校还将课内评价与课外评价相结合,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到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还有的学校将统一评价与差异评价相结合,但更多关注的是差异性评价,即给学生提供多次评价、多层次评价的机会,拓宽了学生的发展空间。如: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允许他们重考。对于作业、提问、活动、操作分为不同的档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评价层次,只要有进步就给与充分肯定,鼓励学生分层递进。此外,为了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有的学校还设立了单项奖、特长奖、进步奖等,让每个学生都捧着奖状回家,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三)改革评价主体

  由单一评价向多元评价转变。许多学校在评价中采用了学生自评、生生互评、家长参评、教师综合评定的民主的、开放的多方民主评定法,让学生成为评价的主人,使评价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动力,成为学生发现和调整自我成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在评价中,为避免教条的理解评价主体多元化,我们强调并不是所有项目评价都要多方参与,而应有重点。比如:知识领域的评价主要由教师、学生完成,情感与态度、学习方式则应由学生、同学、家长、教师共同给与评价,从而提高评价的效度,使评价真正成为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处理好评价的结果

  教研室对学校进行书面考查后,对考查的结果重在加强分析指导,及时召开书面考查试卷分析会及每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分析会,反思教学中的不足,同时为学校和教师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在对学生评价结果的处理上,建议各学校采用“等级+评语+成长记录袋”的方式呈现。

  三、评价改革带来的可喜变化

  (一)促进了学校、教师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转变

  评价的改革使学校和教师清楚地认识到,对学生的评价,不能仅停留在试卷、分数上,而要体现新的人才观和教育观,充分发挥了评价的诊断功能和激励功能,把评价作为促进学生自我反思和改进的过程。在操作过程中,虽然教师的工作量加大了,但却锻炼和培养了教师的能力,提高了教师素质。

  (二)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评价改革,充分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本,学生对评价形式感兴趣,主动参与,促进了学生情感、认知、思维和能力的发展。特别对于那些学习上暂时有困难的`学生,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学习的自信心。

  (三)改变了家长的观念

  评价改革,促进了家长教育思想的转变,使他们由原来只关心孩子的分数变为关注孩子各方面素质的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的质量评价。

  当然,在评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中,我们也存在一些困惑,如多次评价是否会使部分学生养成不刻苦学习的习惯,评价内容如何更科学、更全面、更客观、更简明易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进。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坚持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实施发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绩效领导小组由园委会成员组成,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两部分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幼儿园统筹安排,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五、实施方法: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贴发放标准(100元)

  班主任教师在教委工资中已经体现的,幼儿园不再考虑。其他兼职如会计、保健员每月给予工作量补贴30元,(此费用由幼儿园出)。

  (二)出勤奖发放标准(50元)

  教师在本月内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工、迟到现象视为全勤,全勤工资为每学期每月50元,按月发放。

  1.旷工:事先不请假,到园后不补假。或补假理由不充分为旷工;已经到园,班内时间不请假离岗外出视为旷工,且补假无效;旷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医生证明,否则以事假计算;病假一天为20元。

  3.事假:请事假必须事先通知,遇到情况确实无条件请假,要事后补假;事假一天为30元。

  4.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5元,20-30分钟以内扣10元。零星请假时间累计8小时为一天。

  5.婚、丧假、产假、按规定不扣出勤奖,超出部分根据情况扣出勤奖。

  6.女教师哺乳起定为一年,年内每天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

  7.例会:不参加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顶替正常请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师代班每代班一天奖3分。

  11.不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按病假执行。

  12.孩子、家属、直系亲属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顾连续一星期给予1天公假。

  13.教职工的出勤奖当月出现负数,从其它津贴中扣除。

  14.教师一学期未请过任何假为满勤,教师满勤每学期奖10分。(幼儿园经费出)

  15.批准权限: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园长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办幼教辅导员批,每月汇总公布。

  (三)效益津贴(150元)

  效益津贴发放主要通过德、勤、绩、能考评,以记分制表现每个教师工作中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具体评定方法:

  1.师德表现:(50元)按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考评;学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本项不得分:

  1.违法乱纪,违反园规园纪,不遵守社会公德,有损幼儿园名誉;10分

  2.体罚、变相体罚(罚站、罚吃、罚睡、推拉、打骂、讽刺、挖苦、起绰号)扣5分,情节严重的做出书面检查。

  3.衣着整洁,不留披肩发、超短裙、吊带服、拖鞋等,户外活动不穿高跟鞋。违反一次减1分。

  4.不吃不拿幼儿食物。不私分幼儿园财产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违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员言行要规范。不说不做对工作、对团结不利的话和事。若违反扣5分

  6.在幼儿面前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

  7.工作时间,职工家属及客人一律不准进活动室,寝室。发现一次扣2分。

  8.工作时间职工不打、不接与工作无关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1分。

  9.全体教师都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求大同存小异,不做不写、不诬告、不破坏幼儿园的声誉。违反一次扣20分

  10.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师工作质量奖惩(100元)

  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奖励以1分为单位,1分等于2元。

  个人奖惩标准

  1.幼儿园在参加区级以上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全体人员。

  2.在参加园级以上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标准:获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街道8分、幼儿园5分。

  3.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笔记、教案设计等获奖或交流,单位应给予个人奖励。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4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5

  摘要:针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了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评价办法,以及“评价系数”理论和方法。

  关键词:高校教师 教学质量评价 评价系数 参照成绩

  伴随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研究被提到了重要议程。能否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正确量化评价不仅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于段也是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1、目前教学质量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我院同其他各高等院校一样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采用领,听课扫一分、专家听课扫一分、同行听课扫一分、学生听课扫一分等方法。这些方法虽能从一定程度上较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但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1所有扫一分均是钊一对教学过程进行缺少对教学结果的考查还缺少对教师是否按大纲施教方而的评价。这样容易致教师在教学中只注重课堂效果注重学生是否喜欢听而忽视了教学难点内容或有意避开教学难点避重就轻。只顾教学过程扫一分而不顾学生学习效果会造成课堂上热热闹闹学生给教师扫一高分而期末考试成绩却不尽人意的结果。

  2领导和同行听课扫一分。首先是加大了领导同行的听课负担其次领i和同行与教师朝夕相处易存在各种关系和矛盾很难使被评教师心悦诚服。

  3学生扫一分。‘学生扫一分容易造成教师不敢正常对学生严格管理甚至出现有的教师与学生拉关系讨好学生的不良现象。

  4扫一分项目。扫一分项目不分学科造成扫一分没有学科、专业的钊一对性有时造成扫一分人员无法准确打分的现象。

  为解决以上诸多弊端特提出以卜教师教学评价方案将教学评价分为教学过程评价和教学结果评价两部分。

  2、教学过程评价

  教学过程评价是通过学生、专家对教师在教学的全过程中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及教学于段把握程度的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的方法得出教学过程评价结果见表2

  3、教学结果评价

  教学结果不仅与学生的入学成绩、学生的专业、班级的学风、学生的综合素质等因素有关还同课程性质、特点有关比较难以进行量化。为此设计了“评价系数”来对教师的教学结果进行评价基木解决了以上的难题。

  评价系数公式如卜评价系数二被评课平均成绩参照成绩其中“被评课平均成绩”指被评价教师所授课程的平均成绩“参照成绩”要根据具体课程特点依次选择“参照成绩’,表见表20

  评价系数是一种对学生学习同类课程能力的相对评价能较好地反映通过某教师的教学‘学生在该方而能力的变化。山于评价系数是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来计算因此它主要反映了学生取得知识的结果。现假定考卷很好地反映了教学大纲的要求那么评价系数就可以如实反映教师按大纲施教的效果。这样也客观地约束教师不仅要在教学于段、方法、形式上卜功夫还要在教学内容、教学体系上卜功夫深入研究教材和大纲使教学评价向良性方向发展。

  另外评价系数的使用很好地解决了不同年级学习基础不同考试成绩难以衡量教师的难题。山于评价系数所反映的是一种相对成绩变化它对不同基础的年级所反映的教学结果是一种变化幅度因此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时评价系数一也解决了不同课程之间很难进行横}句评价比较的难题。山于它采用对学生在木学科上成绩的相对变化因此它可以实现多学科之间的比较。

  虽然评价系数的计算所涉及的数据量较大但是山于学生入学的高考成绩及每年各科的成绩均已采用微机管理因此只要根各学科性质特点选好“参照成绩”少I=编一软件计算结果垂于可得。评价系大于l表明教学效果好评价系小于l表明教学效果相对较差。 山于在计算评价系数时参照成绩的选择直接影响评价结果为此在选择参照成绩时要尽可能选择与所评价课程性质特点相一致的成绩。

  4、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将教学过程评价、教学结果评价进行综合通过编制的软件见图1计算教师教学的综合评价。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数二教学过程评价分数+教学结果评价分数2

  教学过程评价分数二专家评分×40%+学生评分×60%

  教学结果评价分数二该教师所授课评价系数平均值木次评价教师的最高评价系数平均值×100%。

  教师可按综合评价分数进行排序划等A等30%P等40%C等20%D等10%。这样划分的目的不仅使教师等级按正态分布使分布史加科学合理而且也解决了大量教师因得末等而影响评职称的问题。

  5、结束语

  教学木身所涉及的教师、学生、教学条件、课程特点等因素繁乱复杂较难量化每种方案很难完美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全貌。木办法力求公正、客观易操作但一定也存在不足之处有待于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7月)、下半年(8-12月)两次考核造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30分、工作量1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师德(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共十项内容,每项2分.

  2、考勤(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扣50元)、矿工1天扣3分(扣100元),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3、工作量(1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三)不享受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非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3、有病或特殊情况不能顶岗用本人绩效工资的部分或全部用于雇佣人员工资。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7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为科学地计发课酬提供依据;为有效地实施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控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广东商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内容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同时担任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或同一门课中既有理论课教学又有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应分别进行理论课评价与实验课评价,再以理论课计划课时和实验课计划课时占总计划课时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该项评价于每学期结课前2周进行。

  2、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该项评价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进行。

  3、综合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0.75+教学、教改与教学研究成果得分×0.25"计算出受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得分。该项评价于次学年第1周进行。

  4、体育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四、评价机构

  成立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教学院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由评价小组委派2-3人任评价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前,校评价办要对评价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教学院系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评价前的动员与教育。

  五、评价程序

  1、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前,评价员应向学生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切内涵,并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问卷。评价者应随机抽取有关受评教师的有效问卷不少于30份作为统计样本。有效问卷少于30份的,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价。

  2、评价员收回学生问卷后,应当场用专用袋密封与签署评价员姓名。该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结课前1周将密封好的问卷交校评价办。

  3、评价问卷由校评价办统一进行计算机处理,计算出每位受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分和总分。再以教学院系部为单位,按总分高低顺序(若得分相同,开新课、新开课优先)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得分统计表",次学年第1周返各教学院系部公布。

  4、受评教师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填写"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评价小组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得分统计表"(见附件5)。该表应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公示。

  5、评价小组根据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分计算受评教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该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平均得分×0.75+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统计表"与按预定比例提出本单位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所提候选人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无异议,由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受评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评价小组投诉。若不服评价小组裁决,可向校评价办投诉。

  六、评价结果使用

  1、赋予课堂教学质量得分适当的权重计算教师课酬。

  2、以综合评分为根据评定各级教学优秀奖。

  3、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60分者,由教务处亮红牌,暂停其上课资格一个学期,一学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确认其上课资格;被亮红牌后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晋升职称的申请,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75分者,由教务处亮黄牌,院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找其谈话,次学期的授课时数应限制在每周6学时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学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各教学院系部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推广。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8

  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全方位评价教职工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连云港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大庆路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估条例》,以人为本,科学合理。从学校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大庆路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注重过程考核,定性评价定量统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连云港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师绩效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高效创新,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绩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成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考核机构

  1、学校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由15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政领导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其中,教师代表民主推荐4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

  3、完善老师学年度、每学期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职工考核档案体系。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核项目

  主要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教师绩效综合性考核;二是教师单项奖励考核。

  教师绩效奖励综合性考核。考核对象全体教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记分四舍五入,保一位小数,考核项目及分数设置要求如下:

  (一)职业态度(10分)

  1.规范要求与得分标准:

  ①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安排,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格执行“六严”规定。(4分)

  ②工作态度端正,勇于创新,教育教学及教学科研成绩突出。(3分)

  ③团结协作、关爱集体、仪表端庄,谈吐文雅,有教师风范

  2.扣分标准:

  ①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在校外兼课、兼职,违反其中一项规定,本项考核不得分。

  ②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如有违反要求不得分。教师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学生,故意为难家长,擅自赶走学生一次扣5分。

  ③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享受奖励性津贴。私自乱收费、搭车收费、截留费用一次扣10分,并按规定退还钱款。

  ④违反计划生育要求超生不得分,没按计划生育要求采取措施而怀孕扣10分。所请假按事假处理。

  ⑤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一次扣10分,经协调仍然不服从安排不享受奖励性津贴,并建议在教职工评聘时不予聘用。

  (二)教师出勤(10分)

  1.规范要求:

  ①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考勤,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教师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长室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电话请假需要补齐相关手续,特殊原因请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教师小假为一个学期一次累计。累计超过8小时按事假处理。离校时必须打卡。

  ②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出成效。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外出或参加有关会议,一律实行外出登记,写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实去向。凡不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擅离岗位处理。病假必须出示三级以上医院病假条。

  2.得分扣分标准

  ①一个学期出满勤、干满点得10分。以学校考勤统计数据为准。学期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例会、升旗仪式、值班等一次扣除5元。一个学期迟到早退累计10次本项不得分,累计15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师请病假一天,课务完成扣10元,课务未完成扣20元;教师请事假一天,课务已完成扣20元,课务未完成扣30元;每学期累计请病假达45天,事假达20天以上者不享受绩效奖励。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等,发现一次扣30元。

  ②教师公休假:晚婚标准: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晚育标准:女24周岁,产假90天,晚育奖励30天,剖腹产外加15天,提前请产假的产假时间从实际产前一周起算。丧假(直系)3天。

  (二)工作总量(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实际上课节数和兼职工作折算。学校按实际确定平均工作量,满课时数分值为10分。超课时附加1分/课时,不足课时减1分/课时。附加分值不超过原分值的50%。

  ①标准工作量,根据人事部门下发的要求核定学校教师的工作量,学校的平均工作量为12节。一二年级为13节,三四年级为12节,五年级为11节,六年级为10节。

  ②对工作量实行量化标准制度。凡是列入课表的科目,1课时作1个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兼职折算方法:教研组长2个,备课组长1个,大队辅导员4个,团支部书记1个,心理咨询2个,报帐员4个,体艺卫组长2个,图书管理员3个,音体美器材管理1个,仪管员2个,微机管理员2个,卫生员1个,档案管理1个,妇女主任1个,印刷3个。专职保安工作量为8个。未列入部分按实际量计入其它类别中。如享受津贴则不计算工作量。

  ③学科工作量测算:兼带二个班数学为满工作量。音乐、美术、科学、信息等满课时数为14节,兼实验指导、兴趣小组辅导等;体育学科满课时数为14课时,兼兴趣小组辅导、大课间活动等。满工作量的得满分,工作量超出的,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由校长室核定计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学校规定的跟班人员应及时跟班。

  (四)职业能力(40分)

  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包括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和做学生思想工作等情况;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标和教材、组织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情况;

  具体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市区局“教学六认真”要求进行教学操作,全面贯彻“三案六环节”要求,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备课三案:(10分)

  ①具体要求:备课环节齐全,书写工整,教案设计新颖,教学程序清晰,体现教改理念。体现备教材,备学生活动,体现学科特点,环节齐全,教后反思具体充实,体现教学情况(详见学校备课要求)。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备简单教案,所备内容必须符合市、区局相关要求。

  ②评分方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2分,每缺少一篇学案、巩固案分别扣1分。

  2.课堂教学(10分)

  ①具体要求: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教学环节完备,教法恰当,符合课改要求;教师语言规范,精神饱满,衣着整洁,教态自然,因材施教;(详见学校课堂教学要求)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

  3.作业批改(10分)

  ①相关要求:实行一课一作,作业布置体现课标要求,精选适量;体现教法,面向全体学生;作业批改及时,批语简练具体,富有指导性,作业整洁,书写规范,强调正确率。(详见作业批改要求)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艺体、科学等教师应积极组织并辅导兴趣小组、大课间、科学实验(实验内容要上传)等活动。

  4.教师其它业务要求:(10分)

  ①教师需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相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得满分,没按时完成后补完成得一半分值。没有完成不得分。

  ②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双方各2分,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凭单上课;上课迟到15分钟视为旷课;

  ③教师应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替别人代课以临时性津贴给付。每课时5元,保质保量上好课。

  ④教师按要求参加各种竞赛与评比,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⑤小学教师以专科学历为合格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加4分,本科学历加2分。

  5.总务后勤、专用室人员:无法用量化考核方式的专业教师(10分)

  ①相关要求: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管理好财产,使用好校产,定期检查校舍校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固定资产、图书阅览、仪器实验、艺术体育、微机网络等室必须有总帐、分类帐、使用记录等台帐(标准参照相关要求),其它业务情况考核按要求执行。音乐、体育、美术、电脑等考核学科,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并计算,兼代多个班级由考核人员临时抽取班级。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导处、总务处会评、校长室总评相结合按3:3:4比例得出个人得分。

  (五)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30分)

  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能力为教师成长及发展的主要指标,也是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本项目可以超出定额附加得分。

  1.教学奖励部分:

  ①教学奖励:每学期学校统一测试、阅卷的学科,教学成绩计算方法:优秀率*30%+合格率*30%+平均分*40%=考核成绩。与所教班级原始测试考核成绩相比较,考核成绩提升量乘以10得考核分,考核成绩降低量乘以5扣除。连续保持年级第一名的任课教师奖励10分。

  ②有考核任务的科目,教学成绩按笔试40%与面试60%合计得分,个人成绩按优秀率*30%+良好率*30%+合格率*20%-不合格率*20%累计得分。基准分值为90分。超出分值*3为个人得分,多班级抽二个班取平均分合计。

  2.教育科研部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和科研论文等情况。本校的全体教师都应该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①短期课题在市级教科所立项,结题分别加5、10分。综合课题在市、省级立项课题负责人加(10―15分);按期通过中期评估加(10-15分)完成结题加(15―20分);课题组其它人员由课题负责人酌情加分。

  ②论文奖励: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市级公开发表的,依据文章的稿酬(以邮局正规的稿费单为准)学校给予同额的奖励,省级1.5倍奖励;国家级2倍奖励(费用从临时性津贴发放)。没有稿费的按市、省、国家级按(5、10、15)分奖励。单项协会类刊物发表视同交流;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获区级(8、6、4);市级(12、10、8);省级(18、15、12);国家级(25、20、18)同类获双奖或双交流取最高奖次。出资参赛获奖不得分。(教海探航、五四杯、师陶杯上获奖上浮50%)。

  (六)附加奖励部分:

  ①教师受到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30、25、20、15分。

  ②教师个人参加学校各种评比竞赛活动获奖的,根据不同名次加5、4、3分,获区基本功比赛分别加(15、10.5);市级基本功比赛(30、20、15);省级基本功比赛(40、30、24);优质课评比为基本功类减半。兼任学校兴趣小组责任人每学期按考核标准加10、8、6分。

  ③教师承担省、市、区、校公开课,所任教师分别加15、10、7、5分。受学校选派外出交流上课区内5分,市内10分,省内15分。

  ④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团体前三名(含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7、5、3分。学生个人参加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辅导教师加3、2、1分;学校运动会按年级取团体成绩前二名依次给班主任加5、3分。学校组队参加区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给辅导教师加40、30、25、20、15、10分。市级比赛获前三名加30、20、15分。区田径运动会团体成绩上升一个名次给辅导教师奖励30分。下滑一个名次扣20分。依次类推;语、数、英、科技、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组队参加区级团体(5人以上)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给予辅导教师20、16、12分,市级比赛加30、20、15分。无团体名次按学生获奖情况以(5、3|、2)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市级不超过20分;辅导学生参加区级竞赛或在市级以上发表(教师获辅导奖次的)分别给辅导教师加8、6、4分;市级为10、8、6;花钱参赛不加分。协会类获奖或交流不加分。

  ⑤学校在区验收、评比、竞赛中获集体一、二、三等奖或优秀的,给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合计区级30分奖励。市级为50分;省级为80分;学校按团结协作、成绩差距、执行纪律、贡献大小等方面评选优秀级部,奖励200元。

  ⑥分管后勤工作及为学校创收按学期计算,纯利润达每10万元相关人员共加20分,依次类推。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由校长室核定奖励。教师承担学校其它工作的奖励办法由校长室考核奖励。

  教师绩效单项奖励考核。主要设立管理岗位津贴、临时性奖励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学校管理、教辅岗位等人员的绩效奖励考核。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

  (七)考核办法与程序

  1.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定量统计;教研组评议、职能部门考核、校长室综合评议相结合。其中,教研组评分占10%,职能部门评分40%,校长室综合评分占20%;考核小组打分占30%。

  2.教师平时考核由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学期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3.考核以积分方式统计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5%-20%。考核小组依据教师绩效考核最终得分高低自然评出优秀等级的人选。

  4.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①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②组织民主测评;

  ③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得出考核得分;

  ④学校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⑤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5天),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

  ⑥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如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最后确定考核结果。

  6.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每学年考核两次,即每个学期一次。

  (八)结果确定和运用

  1.设置单项奖励性绩效津贴:管理岗位津贴(指副校级、中层干部、班主任、年级组长)、临时性工作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分配办法:

  ①获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的班主任奖励津贴按1的考核权重计算;副校级、中层主任、副主任等分别按1.3、1.2、1.1的考核权重计算应享受的奖励性平均绩效津贴。年级组长按每月40元享受奖励性绩效津贴。

  ②临时性工作津贴(指多代课、学校分配加班、突击性事务等)、按实际完成的质量确定奖励数目。

  ③教职工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取得突出成绩的,由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2.计算办法:由学校根据本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减去“管理岗位津贴”、“临时性工作津贴”和“突出贡献奖励津贴”,然后依据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职。

  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9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xx教人〔20xx〕4号)和《xx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

  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六、考核组织和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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