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1
一、摸排人员信息
对自主经营的食堂,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学校要通知承包经营公司负责人,完成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核实、登记。
二、返校返岗要求
市外未返广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广;返广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市外返广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三、检查设施设备
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3℃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四、环境卫生保洁
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五、开展安全培训
对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负责人和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六、应急物资储备
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要提前储备好食堂疫情防控各类应急物资,包括工作人员一次性口罩、手套、工作服,以及消毒器械和药品等。
七、开展就餐演练
学校要依据开学后就餐方案,提前开展食堂就餐演练,演练包括就餐服务人员岗位和错峰就餐流程安排、划定分餐配送路线、开展消毒作业等。演练后,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要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对方案作进一步完善。进校演练前,所有人员须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检测通过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后,方可进入校园。
市教体局在督查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时,将重点对食堂疫情防控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现就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行业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应按职能分工履行行业责任,加强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校外供餐情况,包括采用校外供餐方式供餐的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的具体情况。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校外供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文件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开展本行政区域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完善管理体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公开招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对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学校应当完善本校校外供餐管理措施,配备专(兼)职校外供餐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三、明确招标程序。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选定中标校外供餐单位,邀请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人员代表和家长代表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标过程进行公证,向社会公布中标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中标的校外供餐单位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社会信誉良好、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学校应当组织本校校外供餐管理人员和家长代表,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招标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中,投票选定本校的校外供餐单位,并对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学校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学校,要推行学校食堂供餐。目前采取校外供餐单位配餐的,还应遵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关于供餐企业(单位)准入、退出管理和招投标采购、合同履约等相关规定。
四、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安排专人负责配餐食品的查验和分发,对配餐食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做好各项记录。学校应当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反馈和解决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分餐管理制度,在教室分餐的,应当保障就餐环境整洁卫生,提醒学生做好餐前手部清洁。学校应当建立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校外供餐单位,要及时终止合同(或协议),报告属地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外供餐单位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应当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开展校外供餐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健全共治体系。
学校应当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社会公开供餐单位信息,组织家长代表对供餐单位进行抽查走访,鼓励师生、家长、社会共同参与学校校外供餐的监督和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提出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反馈。
七、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存在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情形,学校未履行校外供餐管理责任,由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相关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检查发现校外供餐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取消其供餐资质。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3
3月13日,张掖市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一行到我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主要针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落实和反馈。经过检查我乡各校(园)在食堂食品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主要问题
中心学校:
1、标明操作间洗消池标志(洗、消、冲)用途,标明食品留样专柜字样及样品名称;
2、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中心幼儿园:
1、操作间内设置的专用具、专柜按其用途进行标示;
2、操作间内灶台上方排烟口防尘设施已经破损,必须进行重新更换;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账、登记记录必须按记录要求详细规范的进行登记;
4、立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5、食品原料库房墙壁、屋顶必须用防水、防腐、易清洗擦拭浅色材料吊顶铺墙;
6、操作间内存放食用水的贮存罐必须定期、定时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登记记录。
沿河小学:
1、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
2、学校食堂没有取得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武家闸小学:
1、学校食堂未取得从事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学生就餐场所比较简陋;
3、未设置防蝇、防鼠的措施。
沤波小学:
1、立即停止学生营养餐供餐活动;
2、操作间内的屋顶、墙壁必须用防水、防腐,易清洗擦拭的浅色材料铺墙、吊顶;
3、餐具清洗水池要一洗、二冲的操作规程标示;
4、立即组织从业人员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和学校食堂餐饮许可证;
5、立即疏通学校食堂上下水。
永济小学:
1、立即组织从业人员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和学校食堂餐饮许可证;
2、未设置防蝇、防鼠的措施。
二、整改方案、时限及措施
(一)整改方案、时限
1、对于武家闸小学、沿河小学和永济小学食堂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乡中心学校已督促三所小学校长通知相关人员于3月17日之前都进行了体检,健康证正在办理之中,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中心学校已安排专人统一联系办理,要求3月24日前务必办理完毕。
2、中心学校、幼儿园、武家闸小学、永济小学存在食堂管理方面和防蝇、防鼠设施问题,要求在3月21日之前整改完毕。
4、沤波小学存在问题较多,学校将按照检查组意见。
⑴向乡政府及村委会提出申请,争取以上部门的支持,在一个月内完成食堂改造;
⑵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暂且没有确定,等乡政府及中心学校核定工资后,才能确定人员,学校将会督促其尽快进行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和餐饮许可证;
⑶学校食堂上下水不通,经与村委会协商,只能到3月底小康住宅楼工程动工后才能进行改造。
(二)整改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攻坚计划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一项民心工程。因此,中心学校王校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对3月13日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在检查反馈我乡各校(园)在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中心学校与3月15日专门召开各校校(园)长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在落实,要求各校(园):
1、立即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的会议,经常组织学习食品安全以及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三不:一不喝生水,二不买、不吃过期食品,三不吃发霉变质食物。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要求学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晒衣被,懂得季节性病菌、病毒的传播与预防。促进学生养成较强的意识和良好的习惯。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及《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水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企业供餐过渡为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招标,不得对外个人承包租赁。
供餐企业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自备水需经卫生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药监督部门颁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供餐方式: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两荤一素一汤,食谱由学生营养监测专家组审定,成本由物价部门核准,依照4元标准,由食堂提供午餐。
(二)操作模式:按照“五统一”要求,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食谱、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米、面、油等在常温下易储存且保质期较长的主食品,由供餐企业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供货商统一配送;新鲜肉食、蔬菜等副食品,根据学校分布情况进行设点,就近采购,按照销售营养监测专家审定的内容,统一食谱。
(三)资金预拨:学校依据实际在校学生数编制预算,中心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将专项资金拨到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账户。中心学校将国家补助资金建立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专帐结算,滚存使用”,做到“日清、周平、月结”。民办学校的国家补助资金拨付到所在辖区中心校账户,并接受中心学校监管。
四、食堂管理
1、提高食堂供餐水平。接受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并对辖区学校进行监督考评。
2、建立健全学校组织制度。学校成立领导组织,把食堂管理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建立食品采购、食品出入库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并制度上墙。
3、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按照上级要求配置,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4、实行校长陪餐制度。学校要细化校长陪餐制度的具体环节和要求,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费用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5、成立膳食委员会
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村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年一届,报县营养办备案。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要在学校食堂或其他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6、实行“供餐日志”记录制度
建立学生营养改善供餐日志,详细记录每天食谱以及食品的品种、数量、单价和来源,分别由采购人员、记账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学校安排1-2名安全管理员对食堂进行管理,在日志上记录就餐学生数、陪餐情况、管理情况等,交学校值日领导审核签字。
五、食品安全
严格按照《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食用、留样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生进熟出、单一流向”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食品采购。对所需米、面、油、蛋、奶等主副食品要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等程序确定供货,蔬菜、肉禽类副食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索证索票。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品及营养制品,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学校要设立食品验收员,对主副食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食品贮存。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贮存场所;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及台账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贮存食品,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并配置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实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周边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食品加工。食品加工间必须吊灯、贴满瓷砖,安装排气设备;不得加工使和使用腐败变质迹象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加工工具、餐具不得混淆使用,使用前使用后要安全要求做好消毒工作,食品操作人员加工前要净手消毒,着装上岗,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间;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根据性质分开存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已装好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在地上,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保持烹饪调料器皿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学生就餐前,用紫外线灯对餐厅提前半小时消毒。
5、备餐供餐。备餐供餐前,工作人员应对手部进行二次清洗、消毒,并认真检查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异样的不得供应;食品供应时间不得超过烹饪后2小时,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供餐前应检查餐具是否洁净卫生。
6、食品留样。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表明留样食品的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清洗消毒。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保洁设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盛放调料的容器定期清洗消毒,定期检查消毒设备。
8、视频监控。供餐学校要在食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食堂全方位监控。
六、资金管理
1、严格资金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收支行为。食品采购验收清单填写要完整规范准确,供货双方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生效。供货商凭借发票(有效凭证)和验收清单到中心校办理结算手续,中心校不得自行采购营养食品,不得直接与供货商发生资金结算关系。
2、规范资金核算。营养餐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设立营养餐资金专项账簿,中心校财务人员承担账目的核算工作,营养餐专帐实行复式记账,财务人员要按文件规定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及时将收支凭证进行处理,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3、完善实名制系统。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学生信息要完整、准确,学生异动要随动随报,严禁冒领和套取资金。
4、健全内控机制。学校要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定期组织人员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校成立了谭棚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堂供餐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职能组织。按县相关要求,成立谭棚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营养改善办公室、资金安全监督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
3、广泛宣传。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供餐的宣传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工作,提高质量。
4、加强督查。学校领导将不断督查各级组织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定期检查并听取汇报,确保工作高效实施、安全实施。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基地食堂安全供餐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广大科技人员身体健康及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堂员工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每天严格做好上岗前、下岗后身体健康状况测量并造册登记,确保工作人员各项身体健康指标符合上岗条件。
2.为避免更大范围接触外界人员,饭堂食材由专人采购,且外出采购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回到基地后及时做好洗手、更换衣服等清洁卫生工作。
3.除采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外出,离开基地。
二、确保食堂食材供应链安全
1.食材须在指定超市购买。采购人员在选购食材时必须佩戴口罩,尽量与陌生人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采购时尽量做到快进快出,在超市等人员较多地方不要长时间停留。
2.供货方根据指定地点及时配送食材,供应的食材必须提供食材安全检验证明及相关安全卫生材料,确保购买的.食材卫生安全。
三、食堂场所安全保障措施
1.饭堂投入使用前,安排专人对食堂厨房、餐厅、卫生间等所有场地进行全面系统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规定要求,必须每天对餐具等进行餐前餐后卫生消毒,对餐厅桌椅等也要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
四、用餐人员安全措施
1.用餐人员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一律佩戴口罩出入餐厅。用餐时尽量保持距离(参考距离约2米)。用餐完成后现场不遗留残羹,不随意丢弃垃圾,自觉有序离开。
2.食堂实行分餐制,暂停圆桌集体用餐。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6
为此根据学校制定的疫情期间开学工作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校如下错峰就餐工作方案制度。
一、实施范围
4-6年级学生及全体教职工。
二、就餐点及桌椅、餐具安排
1、学校安保处根据各年级就餐人数和错峰放学时间划定各就餐时段及就餐区域,分年级分班错峰就餐,每班进食堂就餐间隔5分钟,设行专人专座。
2、为预防学生就餐时不发生交叉传染,在餐桌上设置隔离挡板,左右隔凳就座,前后左右就餐位间隔1米以上。
3、全体学生要求自带带盖餐具及湿纸巾。
三、就餐秩序安排及要求
1、学生要求自带带盖餐具,在正、副班主任带领下(分别在学生队伍前后)先食堂外等候处保持生与生之间的'间隔结合排好队,然后在食堂洗手槽处按“七步洗手法“洗手后,再按地面导向线间隔1.5米排队分班依次进入自己的餐位上坐下,摆好打开餐具。
2、由正副班班主任组织好学生就餐纪律后在食堂分餐窗囗领取本班饭菜,对本班学生进行分餐。
3、严肃就餐纪律,不得在食堂中喧哗,除就餐时以外不得摘除口罩。
4、学生就餐结束后不得离开座位,待全班学生就餐完毕后收拾好餐具由班主任(副)带队以班为单位从食堂出口处离开,建议清除剩菜剩饭后再用自备的消毒湿纸巾擦拭餐具后收好回家进行清洗和消毒。
5、各班由正、副班主任根据时间安排带领学生就餐,不得迟到或早到,每班间隔5分钟进入食堂。
6、每日3名值班教师参与食堂就餐值勤(具体人员由当日值日教师领队协调安排):1人负责食堂外等候区管理秩序,1个在食堂入口处负责秩序维持;1人在食堂出口处的负责秩序管理(如倒剩菜饭、离开通道方向)。
值日行政要每日午餐到场督查,及时纠正不良就餐行为。
四、学生午餐错峰就餐时间安排:
1、六年级1班就餐时间:11:35-11:55,六年级2班就餐时间:11:40-12:00,六年级3班就餐时间:11:45-12:05。
2、五年级1班就餐时间:11:50-12:10,五年级2班11:55-12:15,五年级3班就餐时间:12:00-12:20。
3、四年级1班就餐时间:12:05-12:25,四年级2班就餐时间:12:10-12:30。
4、教师就餐:12:40-13:00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7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以此为契机,拟定对食堂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具体改造方案如下。
一、对食堂的外墙进行改造
食堂的过去一直没有粉刷,需重新全部粉刷,面积为:135 平方米,按照单价:32 元每平方米计算,所需资金4320 元。
二、对食堂内部顶棚、墙壁进行重新改造。总面积为440
平方米,按照单价15元每平方米计算,总造价为6660元。
地板砖28.8平方米,按照单价70元每平方米计算,造价为xx元。
三、添置食堂餐桌椅,冰箱、消毒柜、配套饭锅和更换门
窗等设施。我校食堂门窗破坏严重,原有的'设施远远达不到要求,需要更换或添置。
门窗更换:2460元
冰箱:3500元
消毒柜:1500元
配套饭锅:3000元
餐桌椅:5000元
四、增加一个清洗池,重新安装水电1800元。
以上初步估算均属于包工包料性质,也许与当前的物体、工资等有出入。但我校确定需要对食堂进行改造更新,恳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完善食堂设施,为师生服好务。计划需3万元左右。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了便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如果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条件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武宣县相应的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包括:信息公告、开标评标、采购结果公示等,均依照《采购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4.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武宣县相应独立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各学校所在地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对配送企业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要经常性的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4.县发改局: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价格监测工作,联合县教育部门、配送食材的学校代表一起定期走市场了解食品原材料价格,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相应的`食材配送的价格,同时做好相应价格等的备案工作;
5.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6.各相关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台账,且按年度保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同时拉黑名单,五年内不能从事武宣县内的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其它
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9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增强学生健康生活意识,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特制订xx市实验中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科室、年级组正、副主任及全体班主任
下设机构:
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指导思想
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xx、建设美丽实验中学作出积极贡献。
三、学校垃圾分类
1、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
废电池(鎘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学校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环保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运和处置。硒鼓、墨盒等有害垃圾,鼓励由硒鼓、墨盒供应商回收,供应商不能回收的投入有害垃圾收集箱。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学校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适量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和临时储存场所,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同时委托所辖区环卫部门或相关企业定期收运,并承担收运和处置费用。
2、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
(1)主要品种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学校应根据内部生活垃圾产生特点、投放习惯,在相应位置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其中玻璃应需单独设置容器进行回收。可回收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3、园林绿化垃圾
(1)主要品种
绿化作业产生的枯枝败叶,树枝树干等绿化垃圾。
(2)收集及处置
学校绿化垃圾大多是季节性或集中作业产生,应由学校绿化承包企业自行单独收集,运送至处置点,并承担相应费用。区域内未建成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置点的,必须自行处置,严禁混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进行处置。绿化垃圾需设置临时堆放点的,应相对固定集中,由专人清理,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建筑(装修)垃圾
(1)主要品种
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砖瓦陶瓷、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2)堆放及收运处置
学校应根据需要设置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牌,避免生活垃圾混入装修垃圾,由专人管理,避免临时堆放点产生扬尘等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堆放点的建筑(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由经核准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5、大件垃圾
(1)主要品种
在教学、实验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旧大型家具类。
(2)堆放及收运处置
学校应根据需要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明显标志标牌,避免在堆放点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应
由专人管理,避免堆放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大件垃圾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统一收运,进行破碎,分拣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6、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
除上述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灰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2)容器设置及收运处置
学校应根据其他垃圾产生的数量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xx市的相关规定。必须委托区域内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采用焚烧或填埋进行最终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具体实施
1、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学校要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
2、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要根据高中学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
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
要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内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3、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
要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有毒有害成分垃圾的分类处理。要严格区分教学和实验中产生的普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对普通垃圾,学校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尽可能做到垃圾资源化;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坚守安全红线、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源头分类,设立临时贮存场所,规范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各学校应当将实验室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10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建设“清廉衡南”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在全县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清廉衡南”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标“清廉学校”,把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规则、清廉文化等融入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锤炼清正担当的干部队伍,建构清廉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塑造品正气清的“四有”教职工队伍,培育知廉守信的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质量提升衡南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举措
(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履责纪实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履责留痕、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党支部书记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坚持阳光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4、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清廉、实干导向。严格组织程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加强执行力建设。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三公”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
(二)建设清净校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学校。
1、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党员发展纪实制,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责任到人。积极创建教育系统“五强党支部”,不断提高学校党建水平。
2、推进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与排查,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后勤基建、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切实发挥教育内审职能,实现轮审全覆盖,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
4、不断优化校园服务机制。全面梳理学校面向师生和社会的管理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层级,拓展“互联网+”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师生的办事负担。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校园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长信箱管理,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以省委巡查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整改、加强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阳光食堂”、“阳光人事”,坚决遏制招生招聘招标等教育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对学校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围绕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6、抓好“小微”权利管理。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校工作中的顽疾。明晰教工职责,规范教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夹私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不只关注学习好的学生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抽查审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落实学校领导与学生同吃学生餐制度。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
7、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
(三)营建清正教风,树立清明正派的教育形象。
1、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教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教师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教师岗前和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落实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注重提升德育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素养。
3、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使用聘任、评价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
4、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和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新锐等各类先进评选办法。完善班主任工作长效激励机制,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予以通报表彰。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纪监督,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加大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爱教师、尊重教师。
(四)营造清新学风,建设清雅阳光的美好校园。
1、加强立德树人。坚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育优良学风。在社会实践教学等重要节点开展“清廉学校”专题教育,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
2、优化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和其他学习确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学校”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各县属学校要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廉建设各项工作,研究细化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学校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学校”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清廉学校”建设的压力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在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学校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清廉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典型人物评比和经验交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11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建立健全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遵循“公开透明、安全为先”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体系,筛选一批物美价廉、诚实信用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供学校食堂选择,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公开招投标。
三、组织机构
政府为加强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西乡塘区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志海(兼)。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施对象及实施时间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用一个学期时间在西乡塘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肉类、蔬菜、调味品等)。将西乡塘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分为3个片区进行试点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片区分别为城东片区(包括安吉街道、北湖街道、华强街道片区)、城西片区(包括衡阳街道、西乡塘街道、上尧街道、新阳街道)、郊区片区(包括三镇一办)。20xx年春季学期后再推行至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午托机构,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品原材料配送全覆盖。
五、实施方式
由政府主导,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各片区中标配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实施学校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配送,凡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竞标,参与竞标的配送企业凭投标报价、综合实力、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单位获得配送资格,综合排名四、五、六名的作为候补单位,每个中标单位配送一个片区,配送合同期限1年。
六、集中采购、供应范围及配送要求
(一)集中采购重点供应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等。不宜采购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蘑菇、熟肉制品及直接入口食品等。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三)采购价格约定
1.中标配送企业每周依据教育局制定的一周食谱进行报价,需罗列清楚完成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南宁市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当期价格,涉及日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市场价格为准,每次报价请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当价格往下波动超过5%时,则由城区物价局知会城区教育局,并联合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调价格申请,经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当价格往上波动超过5%时,则由供货商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上调价格申请,经城区物价局和城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后,认为符合调整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供货价格调整幅度以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准。
(四)食品安全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账记录。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配送企业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各学校与配送企业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配送企业每月应能提供3至5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供货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配送企业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配送企业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集中采购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城区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中标的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飞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日前对完帐,7日前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2.付款方式
(1)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集中采购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实施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信息、配送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开发布,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配送企业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由城区教育局牵头,明确采购人,采购人受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的委托,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要出具委托书。采购人可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入库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也可以选定城区定点的代理机构,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各片区中标的配送企业。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配送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配送企业竞标评分标准细则》(附件2)对竞标的配送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打分决定中标配送企业。中标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完学校食堂所需的供应品种,不能转包分包。
(三)招标程序。投标公司按照标书要求准备招标材料及审查现场,招标公司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审核,实地现场情况与标书描述一致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标审查阶段。如投标公司现场与标书描述存在较大差异或应标配送企业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食品原材料的招标工作。
八、投标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入围资格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企业均可参标。投标人所投标的项目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上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相符合,有配送中心及有生产基地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1.个体工商户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集中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或者授权书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每年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竞标的配送企业必须与所有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及厂家代理商、肉类加工中心、蔬果基地及代理商)有采购合作协议,配送企业自营的生产中心、肉类加工中心或蔬果基地必须在材料中附上明确加工中心及基地与配送企业的法律关系文件。
(七)签订合同后,除非教育局、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八)配送企业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九)订单商品出现问题时,收货单位将按照问题商品订单按约定的条款处理。
(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供货商退出机制
(一)配送企业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区教育局可与配送企业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质量保证金,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城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配送企业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二)如果中标配送企业在运作一段时间后,未能达到学校及监管单位的要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单个学校收货单位,配送企业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时,学校有权书面向城区教育局提出更换配送单位申请,食药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接替的配送企业从其他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选择。
2.当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确实由于片区配送企业的原因造成的,领导小组有权撤销片区供货的配送企业,并从候补的配送企业名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替补选择配送单位。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食药部门有权力向领导小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的建议。
4.在城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企业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但配送企业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十、工作职责
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城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城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落实、使用及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城区审计局:负责对实施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城区物价局:负责西乡塘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料价格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城区工商和质监局:负责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的企业信息对申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发表意见。
城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依法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1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管理工作,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健康、营养”的工作理念,全力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快学校教育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践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家长需求,解决城区学生中午上下学家长没时间接送的问题,不断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的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内涵建设,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规范我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校校食堂持证经营,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严格饮用水管理、普及全区食品安全教育、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我区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供应科学规范实施、食堂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大力推进“校农结合”工作,集中采购本地农产品,确保如期完成省市区规定的采购本地农产品占比达85%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内容及实施方式
(一)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
1.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遵循“年度平衡”原则,实行专帐核算,统一管理。义务教育阶段5元/人/天,学前教育阶段3元/人/天,按200天/年拨付资金;营养餐资金实行财务公开,学校每天要把资金使用情况(配餐标准)通过公示栏公示,开学初第一周内公布学校享受营养餐学生名单,每月公布上月营养餐资金使用明细,每日11点前公示带量食谱。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还要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
2.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区学校午餐供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xx〕18号)文件精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由学生自行出资,学校组织有就餐需求学生家长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统一供餐标准,由家长承担学生餐费,委员会向有需求学生家长收费,按照家长自愿参加、自愿交费的原则,供开设午餐使用。根据实际就餐学生数和供餐天数据实结算。城区学校开设午餐的资金由膳食委员会统筹,统一收取、管理、支付。为防止资金被挪用、挤占、盗取等,学校在组建家委会时,家委会资金管理成员须通过政审,并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统一上交区教科局核算中心,每月完善票据手续,到营养改善服务中心审核后,由核算中心统一支付。
3.营养餐试点学校要单独建立营养餐账目,每月进行一次账目核对,营养餐原始票据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报账一份,原材料票据有二人以上验收签字、入库员签字、校(园)长签“属实”字样。
4.各校(园)报账每月结算一次,时间为次月的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
(二)加强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1.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清洗、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贮存:各校(园)按要求建贮存库房,配备专兼职库房管理员,完善库房的防鼠设施、通风设施和安全设施,库房管理实行专人专锁,食品贮存分类、分架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有效遏制储藏中的风险隐患。库房管理员不但要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入库和出库,还要确保营养餐原材料与寄宿制原材料分开存放。
加工:食堂工勤人员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每期开学前培训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加工食品时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等。食堂管理员要从食品原材料出库、择菜、清洗到切配、蒸煮、备餐环节,环环相扣,严格把关。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的食物。
留样:学校按要求购买标准留样柜,食堂留样双人双锁,留样量达125克以上,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标准留样柜内48小时以上,留样容器及时清洗和消毒。
清洗:自办自管的学校,学生餐具食堂统一清洗、统一消毒、统一存放。按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法进行消毒。若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选择校外团餐的学校,由配餐单位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要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2.强化内控管理。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十个严禁”管理规定。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加工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严禁各类学校制售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采购加工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过期、变质、感官异常和“三无”食品。
验收:一是明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负责人。负责人应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正派,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相关规定,具有辨别食品原料感官性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能力。二是营养餐学校应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确保每次验收不少于两人。三是严格对食品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把关。对“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商标)、劣质、有感官性异味的食品迅速退回供货方,及时有效地将食品安全隐患拒之门外。食品验收合格后,学校要及时做好食品原材料的入库工作,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和入库记录,确保学校食堂食材新鲜、卫生、安全;四是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的监督,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该督促整改的要坚决督促整改,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区教育科技局;五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供货商配送到校的食材来源要有记录且真实完整,有据可查。同时,学校对供货商配送的食材要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接受监督。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配齐配足工勤人员,强化培训管理。
1.学校食堂严格按照学生人数与食堂工勤人员数1:100的比例标准,配齐配足学校食堂工勤人员。
2.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一期一聘,由学校自行聘用。聘用前对工勤人员做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坚决杜绝问题人员进入学校食堂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3.工勤人员管理实行一期一考核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建立工勤人员管理档案,实施“一人一档”。平时动态考核和期末静态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检查工勤人员作业时着装、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首饰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等。对玩忽职守、不认真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的坚决辞退。期末由中心校或中学组织对辖区内工勤人员静态考核。具体考核奖惩办法由各中心校和中学自行制定实施。
4.中心校和中学组织食堂管理员和学校食堂检查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学习培训,每学期不少于2次,提高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的能力,提高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每学期开学初组织辖区内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组织观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视频,要求能熟练掌握食品加工的操作要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勤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5.各中心校、中学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时为食堂工勤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因超龄、身体等原因不符合用工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并做好维稳工作。因工作不力,引起社会矛盾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水质监测,保障饮水安全。
一是学校要利用现有的食堂资源增设健康饮水设施设备为学生提供开水,确保学生能够喝上经“煮沸”消毒处理的饮用水,并加强学生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二是各校(园)要把学校学生是否喝上安全饮用水列为对学校考核的指标之一,各中心校每期组织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三是学校食堂建有储水池,属于二次供水的,必须加强对储水池清洗、消毒力度,有清洗消毒记录,确保二次供水卫生、清洁、安全。四是使用桶装水的学校,每批次必须严格索取水质检测合格证明。食堂饮用水,必须安装净水装置。
(五)深化“校农结合”,巩固脱贫攻坚。
营养餐供餐菜谱提前一周征求两至三个乡镇的中心校和中学意见后实施。各学校要结合地方农产品类型和学生口味实际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食谱,确保优质供餐。同时,要严格验收把关,严格索证索票,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要规范建立验收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备查,确保采购本地农产品比例达8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六)强化监管监督,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坚决贯彻落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认真执行《七星关区教育系统厉行节约制止校园餐饮浪费工作方案》,加强学生文明就餐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和食育教育,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强餐厨剩余物的监管,坚持科学无公害化的处理餐厨剩余物。严禁将餐厨剩余物填埋,严禁将餐厨剩余物提供给养殖场、农户饲养生猪。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一)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是学校(园)建立校(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各中心校校长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区直学校的食品安全负责,中学校长对本校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负责。二是各校(园),坚决落实学校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全体教职工协助抓的责任体系。学校领导要组织食堂管理员及教师每天对食堂进行巡查,组织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餐前及餐后管理,及时排查各种食堂及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三是中心校、中学学校领导班子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措施并跟踪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将具体职责落实到个人。每月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详见附件1),每次督查要有督查记录,根据督查结果当面下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并后续跟踪,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将督查报告(详见附件3)在月底前报区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四是学校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中心校(中学)和区教育科技局按比例“双随机”抽查。重点是食品安全风险点较高的学校。
(二)加强资金安全监管。一是开设供餐的学校,寄宿制早晚餐和营养餐资金要分开建账;二是城区学校开设午餐学校要独立建账,分开结算。
(三)营养改善计划坚持“公益性、零利润”原则,学校食堂自办自管。一是试点学校食堂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二是已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非营养餐试点学校合同终止后,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三是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已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要成立管理机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
(四)坚决落实学校领导自费陪餐制。学校领导必须坚持自费陪餐,并制定陪餐计划,做好陪餐记录。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管好陪餐资金,开学前将餐费统一上交区教育科技局核算中心。
(五)严格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学校周边用房管理。一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已签订合同但未到期的,合同到期后立即退出,无合同的立即退出);二是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和牛奶食品;三是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六)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学校干部任用考核重要依据,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纪律处理;二是每学期开展一次对供货商、工勤人员和食堂管理的民主评议,全方位了解掌握食堂运行情况;三是在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对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和不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工勤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工作
(一)大力推进社会共治
1.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作用。一是按省市区要求,打造透明厨房,实现阳光操作,确保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20xx年11月底前安装完成率达100%;二是利用“明厨亮灶”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师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监督;三是积极利用“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
2.鼓励社会监管。一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二是家长委员会推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公正的家长代表参与检查;三是家长委员会代表要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四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例行检查的频次和具体日期;五是学校对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整立改,条件不具备的,做出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
3.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对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校外食品流动摊贩、农村学校二次供水等监管薄弱点和风险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二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常规教育,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各校每期有计划地组织一次“节俭养德,从小做起”、“文明餐桌”等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每年6月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三是加大社会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筑牢食品安全社会防线。
(二)学校食堂持证经营,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提质升级。一是各开餐学校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在开餐前办理到位,确保全区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二是中学及500人以上小学积极筹备,在当地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积极改造食堂,争取年底前食堂达“B”级标准;三是各校加强食堂文化的建设,营造对学生感恩、节俭教育的文化氛围,打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堂文化。
(三)建立业务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及时上报资料。一是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中心校、中学每月30日前将督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3)按要求交区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对不按时上报资料的责任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三是食品卫生安全考核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内出现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事件的,一次性扣除单位年终考核分5分,取消单位年度评优选先资格。日常工作实施动态考核管理,未按时上交资料一次扣0.1分,拒交资料一次扣1分。在上级督查检查中,被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区级一次扣0.3分,市级一次扣0.4分,省级一次扣0.5分,国家级层面的一次扣1分。被通报表扬的,区级一次加0.3分,市级一次加0.4分,省级一次加0.5分,国家级层面的一次加1分。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1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惠民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小学、教学点。
(二)采购项目
大米、食用油、肉类、禽蛋以及蔬菜等农副产品。
(三)经费来源
义务教育学校的营养餐统一采购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支出,在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以及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招标任务及配送期限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1家企业,负责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期限为五年,五年后重新公开招标。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采购方式
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企业统一提供配送到学校(包括各镇初中、中心校、村完小和教学点)。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货企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食用油、禽蛋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中标企业每种原料需提供2个以上(含2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每期定点采购供货资格为五个学年。每学年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对中标企业的日常监督采取明查暗访或抽样检查的方式开展。如果发现中标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要求,导致老师、学生、
家长投诉,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严重影响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食堂食品供应,并记入不宜参与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工作黑名单。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凭祥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价格。
(二)采购要求
1.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要求。
(1)禁止供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禁止供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禁止供应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禁止供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5)禁止供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禁止供应四季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冷荤凉菜和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米、面、油、米粉等食品。
在同等条件下,中标公司选择食品原材料供商应优先选择当地供应商,优先使用当地的扶贫产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
2.中标企业资质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经营企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
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
②投标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③投标企业必须在凭祥市有结构布局合理的经营场所,设有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包装、仓储、冷藏、保鲜、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④采购价格不高于凭祥市平价超市的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⑤投标企业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有专业证书的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周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⑥投标企业应调设有监控装置、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网上下单平台;
⑦每个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中标供应商必须缴纳30万元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暂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合同期满后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按要求返还供应商;
⑧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赔偿能力。
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三)操作程序
1.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签订定点供货合同;
(2)发布中标企业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食品原料供货企业;
(4)供货企业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安全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确保所送食品原料新鲜安全。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供货企业于每月月底开具正规发票交采购学校;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教育核算中心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2.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同时向定点供货企业提供采购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学校不得在定点供货企业以外私自采购规定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否则将对学校领导及采购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采购申报。粮、油、禽蛋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粮、油、禽蛋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配送,原则上中学、中心小学、村小和教学点每天配送。
(4)原料配送。供货企业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于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9点前将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餐按时加工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200—1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安全配送,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资质;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等相关情况;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等。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货企业应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3.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报账员结算。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相关文件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中标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立即取消供货企业的供货资格,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安全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累计3次(含3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货企业有义务及时向市发改局和市教育局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或相关的食谱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14
学校食堂“6T”工作实施方案学校食堂的工作是学校的重点工作,也是关乎学校生存的生命线。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学生食堂“6T”无视管理推广工作计划的通知和保山市教育局转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特制定学校食堂“6T”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教育厅11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提升学生食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的管理模式,推广“6T”无视管理,实现食堂管理现代化,确保食品安全,改善服务,保障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奠定坚实的而基础。通过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王回兰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即领导小组:组长:王回兰副组长:杨丕仪杨双明组员:袁艳张金龙王庆丽章永启
郑朝卿张会芹等,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校长:王回兰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分管副校长:杨丕仪
1、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审核师生进餐食谱。
3、负责食堂食品质量卫生的监督管理。
4、食堂领班的聘请。
总务主任:杨双明
1、具体抓食堂的生产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组织师生进餐,抓进餐服务质量。
3、负责组织食堂管理员及工人培训。
4、审核食堂采购。
5、抓常规记录,建立食堂管理档案。
6、负责食堂财务管理。
定菜、验菜:郑朝卿张会芹
1、负责食定菜验菜工作。
2、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3、负责食堂原材料的保管。
4、验收登记采购的原材料。
3、发放原材料。
4、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工人领班:郑朝卿
1、全面负责食堂生产服务管理。
2、组织生产队伍,负责工人管理。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人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工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打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并对餐具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精细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消毒柜、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
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铁皮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
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操作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生进、熟出最好做到分台操作,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
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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