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返程交通运输方案

2022-12-01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错峰返程交通运输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错峰返程交通运输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全国、全省防控物资暨春运错峰返程运输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县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力度,切实做好春运错峰返程运输工作,根据江口县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局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4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优先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2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法阻断交通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要商品保供稳价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黔交办(〔2020〕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和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两不误”(交通防疫防控工作不耽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不耽误)“三不一优先”(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确保“一断三不断”(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中断)。

  二、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节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兴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江勇,副局长

  陆承焰,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朝清,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饶刚,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崔德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罗军平,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人

  姜剑,安全法规股股长

  唐方,局办公室负责人

  罗应有,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尹杰,综合计划股负责人

  陈来群,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唐仕国,梵天联合交运公司经理

  唐海,江口县客运站副站长

  陈浩,铜仁全通公司江口分公司、江口出租公司经理

  徐强,恒通公交公司经理

  舒洲虎,梵净山出租公司经理

  杨毅,易行网约公司经理

  郭鹰,梵净山旅游商务服务网约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罗朝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崔德权、饶刚、唐方、陈来群负责具体办公,车辆调度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客运企业,做好交通领域组织管理、运输保障、运力调度等工作,并配合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运输组织工作。

  1.保障错峰返程运输工作:江口县客运站、铜仁全通公司江口分公司、恒通公交公司、梵天联合交运公司要及时保障营运车辆,并进行严格的消毒,根据错峰出行及农民工返程的数量,组织客运车辆,按照要求保障足够的营运车辆投入营运。

  2.保障重点群体运输。针对农民工、学生等规模较大的返程群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业和商务用工单位等部门提供用车需求,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需求提供运输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运输。

  3.科学调配运力。按照县委政府复工复产、开学等时间安排指令,紧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及发展情况及各地客流需求,对学生、农民工出行等信息数据进行预测,综合研判错峰返程客流需求,合理调配运输应急运力(全县储备春节后客流高峰及疫情应急运力22辆)。

  (二)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加强源头管理,客运车辆上必须配备1至2个垃圾桶,乘客上车必须配戴防疫口罩。由卫健部门为每辆运输车辆配一名随车义务人员,并协调体温测量仪,对乘车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体温检测。切实做好驾驶员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运输途中如发现有乘客发烧现象,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负责接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不得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

  (三)认真做好返程农民工及返校学生的信息登记。用工单位,教育部门提供返岗农民工、返校学生的信息登记表,未登记的或信息登记不全的一律不得上车。

  (四)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督促客运企业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实行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适当控制各类交通工具客座率,避免拥挤带来次生问题。

  (五)抓实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和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根据要求,应急物资运输由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质和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统一审核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各卡口按照备案要求和发放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携带相关手续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三不一化先”政策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交通运输行业各部门、运输企业要在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按照“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及时恢复客运站运营,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运输企业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压实工作责任,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深入运输企业,督促指导开展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上下联动、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错峰返程交通运输方案2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营造安全、卫生、优质、快捷的乘车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公交疫情防控与恢复运营指导方案》《河北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车辆恢复运营预案》和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和交通运输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新疫防指办〔2020〕1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觉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春节后返程高峰的艰巨任务,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做好落实保通保畅保运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好人员返程高峰期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一阻三通”(阻断通过交通运输传播病毒的渠道,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绿色通道”通达,保障市场供应必需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达,保障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正常生活生产出行、运输车辆通达),为全面恢复客运、货运、出租、公交、快递物流等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城出行需求,支撑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三、基础保障

  (一)强化客流预测。区交通运输、教育、工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掌握关于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综合研判错峰返程客流需求,科学组织春节后返程运输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区交通运输局要督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培训,普及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运力支撑。交通运输企业要根据交通运输需求备足运力,保证充分适用、及时到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维护,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确保乘客安全。

  (四)强化防疫保障。区交通运输局要督导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对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确保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需求。

  四、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

  (一)强化运输保障

  1.合理安排运力。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步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道路客运方面,结合群众出行需要和疫情形势变化情况,报请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县际、市际、省际逐级恢复运营,进京道路客运车辆与北京市同步恢复运营,其他省际线路条件成熟一个恢复一个。城市客运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做好客流分析研判,统筹安排运力,优先安排新能源车辆参与客运服务。对于客流增加较大的线路増加发车班次,减少乘客候车时间,保证运力与客流量相匹配。城市公交、出租车结合疫情实际情况,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逐步恢复运营。区交通运输局加强执勤和巡查力度,待允许出租车恢复运营后,及时做好全区出租车运力调度和保障工作。将冀州汽车站划为运力监控重点区域,利用监控系统动态监控区域内的出租车总量,当重点区域内运力不足时,通过出租车公司微信群引导周边区域出租车前往该区域营运。道路货运及快递物流方面,有序开展对货运企业、快递物流行业复工复产,注重绿色配送,优先安排绿色货运车辆开展配送服务,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运输车辆进入市区。

  2.保障应急物资。区运输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工信等部门要强化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及时响应、及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实施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运输需求第一时间受理、响应。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完善与沿途收费站、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便捷沟通机制对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各类防疫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政策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要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绿通车辆检验速度保障快速顺利通行。要保障电煤、春耕、农资等生产要素和重要物资的运输通畅。涉及跨区域运输的要畅通沟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准备应急保障车辆80辆(其中普通客车30辆货运车辆50辆)确保应急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做好应急准备。

  3.开展定制化运营。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返程群体制定运送方案有针对性提供定制化服务,确保直达目的地。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记直接送达目的地。强化一体化协同统筹本地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出行信息做好与目的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遇有车辆通行受阻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准备20辆公交车用以解决定制需求。区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工信等部门的定制需求由区交通部门解决。定制公交按照免费政策提供。每辆定制公交除司机外需配备专职检测体温人员1名负责对上车人员体温测量并利用公交车摄像头将上车人员身份证件统一录像同时组织乘客填写信息登记表由目的地单位留存做好溯源准备。

  4.压控运输工作客座率。交通运输企业要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在售票环节安排乘客在交通运输工具内分散、隔位就坐预留车厢后三排座位为隔离区张贴隔离区域标识供途中留观使用逐步扩大停站点增加运营车辆公交车始发站载客率不超过50%车内司乘人员保持间距。所有公共交通车辆内必须配备喷雾器做好消毒工作。

  (二)加强交通检疫

  1.加大体温检测筛查力度。区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上级工作指南要求严格规范和加强公路卫生检疫站体温检测工作严格落实进出场站、服务区乘客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的发热定点医院联系方式就近联系当地医院由定点医院派车运送发热乘客。各乡镇、社区等人员流出地要指导做好农民工、学生出行前体温检测工作确保农民工、学生不带病出行。各乡镇、社区、高新区等人员流入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学校做好集中到达人员的体温检测降低感染风险。道路客运车辆和城市公交需配备专职检测体温人员1名负责上车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

  2.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衔接服务与联防联控。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调度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旅客差异化、多样化出行需要。着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公路客运站等主要运输节点的衔接重点加大公交站点体温检测筛查力度根据需要配备和增设发热乘客临时隔离安置点。汽车站务必须按照省、市要求配备全自动红外线体温监测仪。

  3.做好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的发热定点医院联系方式就近联系当地医院由定点医院派车运送发热乘客。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经营者加强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配备确保乘客使用流动水洗手、消毒司乘人员在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

  4.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的乘容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区卫生健康部门。

  (三)确保路网畅通

  1.落实“一阻三通”。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断国省干线公路、县级公路等措施农村道路要确保至少2.5米宽应急道路畅通。加强交通管理对已设立的检疫检测点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确保检疫效率和通行能力防止出现车辆拥堵、旅客聚集的情况。驻点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要引导车辆有序进入检测站点,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检疫秩序,及时发现、依法査处、严厉打击运输宿主动物车辆。对来自湖北地区人员,严格按照“不发热的劝返,发热的严格移交”执行,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2.提高管理效能。通过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平台及时受理大件运输许可申请,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为大件运输承运单位运输需求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妨碍公路畅通因素,为生命通道和返程交通的畅通保驾护航。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制度,积极开展流动治超,加大对辖区内桥梁、高速公路入ロ及重要路段的巡查力度,确保公路安全运行。

  (四)严格内部防控

  严格落实客运场站设施消毒、通风及人员防护措施。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做好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对公交站台、座椅、充电桩、电子站牌等设施要每日进行消毒、擦洗;对车辆内座椅、扶手、吊环、地板等要无死角消毒,做到一趟一消毒一通风,落实首末站消毒要求,对车表进行擦拭清洗,做好车辆卫生保洁工作,对停车场区域卫生进行无死角清理消毒。车长出车前和收车后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登记。所有乘客乘车必须佩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测试。做好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优先保证一线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全系统内不出现一人感染,不出现一人伤亡。从事省际市际道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需要采取自我隔离观测14天的措施。

  (五)强化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切实加强日常养护。区养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巡路机制,加强养护巡査,利用公路养护智慧管理平台,提高公路巡查效率,及时排査影响正常通行的各类状况。加大国省干线桥梁和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每天巡査不少于1次,发现路面病害运及时进行处置。要加强路面清扫保洁,城市出入口及周边干线公路要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每天不少于1次,根据气候情况适当增加清扫频率。及时清除公路遗撒物、障碍物,保持路容路貌整洁。备足备齐各类除雪保畅物资和设备,提高应对冰雪等恶劣天气能力,避免因积雪结冰而导致道路长时间阻断,保障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的领导。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党委发挥主体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领导干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同时,充分认清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属地责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向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请示汇报,及时提出优化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措施的意见建议,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节后运输工作,加强对本辖区错峰运输和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运输工作方案,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的衔接,有序组织工厂开工,合理安排人员到岗。区政府要压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责任,加强进出村车辆查控。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持续加大春运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监管,加大高速公路入口及周边区域的巡査及流动治超力度,加大对大型客车、面包车安全检査力度,加大对非法营运、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疫情防控期出租车借机加价、不使用计价器、无正当理由拒載等劣质营运行为从重处理。要全面压实责任,在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确保运输和防疫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运输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到位,对由于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疏漏的,迫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协调联动。在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教育、公安、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工信等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联动,统筹企业、院校运力需求,研究提供车辆保障,加强配合协作,提供优质服务,共同保障春节错峰返程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严格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双人在岗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来文来电和突发事件,凡涉及疫情的文电,均按紧急文件处理。严格落实信息零报告制度,坚持日调度、日汇总、日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部门如有运力需求,及时填写复工复产复课运力需求定制表,报区交通运输局统一调配车辆。

  (四)加强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统筹利用政府的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載视频等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社会與论,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妥善做好群众情绪安抚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强化疫情與情监测,主动开展與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及时发现并妥善汇报处置苗头性问题,有效处置负面與情信息,严厉打击造谣生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社会與论,消除恐慌情绪,维护正常秩序。广泛挖掘和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在疫情防控、重点乘客服务、应急运输保障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线执法检査人员、从业人员的感人事迹,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营造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

  错峰返程交通运输方案3

  根据《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疫情防指办〔2020〕15号)和《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新疫情防指办〔2020〕2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职工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现就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2月10日—2月16日)

  (一)出行需求: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超市等零售类企业及批发企业;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其他零售类百货企业。

  (二)运输保障:10条主干线公路城市公交正常运营。

  二、第二阶段(2月17日—2月23日)

  (一)出行需求: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二)运力保障

  1、城市交通。在10条主干线公路城市公交正常运营基础上,每条线路配备至少1辆后备车辆。市区内复工复产有人员运输需求的单位,可预约定制公交服务解决其需求。

  联系人:新乡市交通运输局白云涛

  电话:13683736542

  2.长途定制交通运输服务。对需要长途运输的复工复产的企业,可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系,提供获得批准的复工复产复学证明和在新人员名单,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及时安排运输计划。

  联系人:新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杜晓晨

  电话:13839080775

  3.物资运输定制服务。一是定制物资运输服务。对有物资(含危险品)运输需求的复工复产的单位,可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系,并提供获得批准的复产复工证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及时安排运输计划。联系人:新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樊光亮,电话:13803809591。二是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复工,保障各类货物运输和车辆维护保养。主要程序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申请。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联合审核小组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承诺书和必要的申请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填写《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查验。审核通过的,向企业下达《企业复工复产通知单》,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第三阶段(2月24日—3月1日)

  (一)出行需求:其他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星级宾馆以外的住宿类、餐饮类企业(不提供现场就餐服务);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二)运力保障

  1.城市公交。恢复20条城市公交线路,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加密班次;开通定制公交服务。

  2.长途定制包车。

  四、第四阶段(3月2日起)

  (一)出行需求:科技服务企业;以及获批准复工复产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运力保障

  1.城市公交。恢复30条城市公交线路,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发展需要和市民出行需求,逐步有序恢复我市公交线路,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2.长途客运班线、旅游客运。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经批准后分步实施:逐步开通市内无疫情或疫情较轻区域内客运班线、新乡市周边非疫情市际线路、省内解除重点疫情市际线路、省际线路及省内其他线路以及旅游班线,在全国各地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的前提下,恢复省际旅游包车。

  3.巡游车、网约车。在疫情解除前严格遵守关于暂停出租汽车出市区营运的要求,严禁接受乘客出市区预约订单,严禁派发车辆提供出市区运营服务;严格遵守网约车运营规定,严禁通过线下交易方式(接受路面扬招)违规提供营运服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防控措施。运输服务保障单位要严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为返程人员和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

  (二)严格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返程人员和群众乘车体温检测、车辆消杀、客座率不超过50%等相关要求;发现重大疫情及时上报。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运输服务保障督导检查,对擅自运营、不按规定做好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运输保障单位要从重处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错峰返程交通运输方案4

  为科学应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后返程高峰,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扩散,现就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最佳状态做好交通运输保障服务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下同]

  2、确保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知识技能;提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择优投入运营,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上路,同时配备好车辆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执法,严管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3、加强防疫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含邮政快递人员,下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复工条件的快递企业,要抓紧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交发集团)

  4、科学调配运力。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的农民工、学生、医务人员出行需求,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细化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运行线路、驾驶员配备、途中休息点和安全运行措施等内容;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运输企业要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登记,直接送达目的地,降低感染风险,并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付目的地单位,做好溯源准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

  二、以最实措施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场站及人员的自我防护。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见附件1)要求,做好道路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和客运场站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2、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疫情防护。卫生健康部门要安排卫生健康人员到客运场站以及包车客运企业指定的场所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工作,经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放运营的客运场站和包车客运企业要积极配合派驻的卫生健康人员落实好进出场站以及包车运输上车乘客体温检测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对体温超过37.3°C的发热乘客要按程序第一时间移送定点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3、交通运输工具设置留观专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应在车厢后部预留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4、认真登记乘客信息。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的乘客,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应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釆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驻场站卫生健康人员。乘客信息登记基本内容见附件2。(责任单位:交发集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道路客运企业要督促司乘人员对运输途中发热的乘客,按照《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并将发热乘客安排至车厢后部预留座位,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移交驻站卫生健康人员处置。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原则上只允许到长株潭范围的客运站、机场、火车站接送客,特殊情况下在接客入潭时由卫生健康部门指派卫生健康人员跟车对上车乘客开展测温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

  6、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宣传解读。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载视频等多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7、引导乘客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对于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交通运输经营者要提供口罩给其佩戴乘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三、以最优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通行顺畅

  1、坚决落实“一断三不断”。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通道不能断)的要求,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适时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对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应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组织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成立疫情应急车辆,专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防疫物资供应企业职工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视疫情发展情况,经报请市委疫情防疫领导小组同意,适时恢复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3、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工信部门疫情应急物资调运的需求,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车辆,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各类物资,以及医护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强化部门、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交发集团)

  4、加大防疫物资供应。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的供应,满足一线从业人员口罩和交通运输工具、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的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需求,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交发集团)

  5.精准实施错峰返程。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导督促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对应部门摸清属地农民工、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市城区、园区(示范区)报对应市直部门汇总,由市直部门明确专人及时反馈给市交通运输部门;县市由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认真研判,科学制定方案,指导企业和学校错峰返程,适时分学校、分企业、分批次向农民工、企业员工、学生发布返回时间,避免人流过于集中,确保错峰返程保障有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依职责分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赵光日,1397520xxxx)

  四、以最严要求压实交通运输保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运输过程安全与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对司乘人员等关键岗位要逐人逐岗明确责任、细化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开学、复工人员健康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所有流入人员均要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加强本地区错峰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错峰返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体系,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要加强流入流出人员管理、检测,防止疫情输入和带病出行。

  3、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尽职履责,加强信息互通和沟通协调,妥善解决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4、严肃追责问责。凡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令不行、阳奉阴违、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错峰返程交通运输方案5

  为按照部、省、市关于做好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统筹做好全市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春运返程高峰延续,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的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保运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有序做好返程人员运输组织工作对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以及做好全社会疫情防控工作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春节后错峰返程的决策部署,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按照“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坚决遏制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

  二、加强安排部署

  (一)做好客流预测。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客流方向和需求,尤其是农民工、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出行规模和高峰时段,科学组织春节后返程运输工作。

  (二)制定运输方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全面摸排辖区内运输经营者运力、人员、物资等各项工作准备情况,并将摸排结果及时上报市局和当地政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运输服务保障方案,报当地政府或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同时上报市局。

  (三)保障装备精良。各有关单位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投入运营。

  (四)强化人员培训。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防疫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要会同发改、卫健等有关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对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的保障。要提前为一线从业人员准备口罩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剂,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

  三、细化实化措施

  (一)严格落实消毒通风防护措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运管所、市客运办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参照有关规定,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

  (二)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测温工作。各地开放运营的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或客运车辆下交的发热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在公路卫生检疫站做好驾驶和乘坐小轿车、货车等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

  (三)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应在车厢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四)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出行的乘客,交通运输经营者应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卫生健康部门。

  (五)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道路客运司乘人员要提前掌握全程沿途检疫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检疫站。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司机和旅客在乘车途中全部佩戴口罩,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或用肘臂遮挡等。

  四、做好路网保畅措施

  (一)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要求,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要严格落实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申撤销县市区自行设置检查点的通知》以及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5号令的要求,除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批准确定的检查点外,市域内其他检查点一律撤销,县(市)区之间不得限行,确保县域之间交通畅通。

  (二)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尽快梳理形成辖区已暂停运营的班线客运、公交、出租等运输服务恢复运营的时间安排和运力投放计划报市局。在严格落实交通检疫措施的同时,优先恢复连接交通枢纽、城市中心城区、主要生产生活区域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分阶段采用灵活发车车次的形式,制定运营恢复方案报当地政府或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省、市际客运,目前仍采取停运措施。暂不具备恢复条件的县(市)区,要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五、加强重点人员运输保障

  (一)加强组织化管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在本地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领导下,会同教育、工信、人社、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联动机制,摸清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需求。

  (二)开展定制化运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应根据农民工、学生出行需求,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细化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运行线路、驾驶员配备、途中休息点和安全运行措施等内容;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要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登记,直接送达目的地,降低感染风险,并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付目的地单位,做好溯源准备。

  六、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在当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领导下,统筹利用政府的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载视频等多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

  (二)引导乘客做好防护措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通过各类渠道,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

  (三)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各单位要广泛挖掘和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在疫情防控、重点乘客服务、应急运输保障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线执法检查人员、从业人员的感人事迹和敬业奉献精神,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营造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

  七、保障应急运输畅通

  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优先保障各类应急运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物资的运输。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持有“疫情防控物资应急物资及要人员运输车辆运输证”的车辆,予以优先便捷通行,确保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八、全面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应及时拿出优化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措施;要积极做好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优先保证向直接接触乘客的司乘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涉及跨县(市)区运输的,要畅通沟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运输过程安全与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对司乘人员等关键岗位要逐人逐岗明确责任、细化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因客运量短时剧增导致的防控措施落实不严现象,确保运输与疫情防控工作环节紧密衔接,有效防范人员大规模流动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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