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范文(通用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1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组长:陈寅,副组长:吴瑞爱、李俊,成员:梁琴、经德武、毛卫锋。分工范围: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副组长:李定义、肖波,成员:韩杰、黄文、吴学年、吴熹。分工范围: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
第三组: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张厚伦、李祥,成员:王智源、梁红华、胡伟、高明。分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5月8日至6月30日。
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2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3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4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5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6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督查对象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督查: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督查: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主要督查: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五、督查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六、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7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
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方案8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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