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2024-04-25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1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第x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xxx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xx”建设。

  四、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文明办、网信办、教育、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结合《xx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xx〕23号)精神,检查、落实以“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是否通报了“10.22”泉港、“11.13”永春两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观看了《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确认各学校是否已经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专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负责人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3、各地文明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张贴宣传,通过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式宣传栏、辖区楼宇电视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播放警示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签承诺书等方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对普通市民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4、各地交通、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内所有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观看专题宣传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和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全覆盖宣讲,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监部门要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二)组织“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

  各地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曝光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货车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

  各地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如交通安全教育的光盘和挂图等,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部分宣传品电子版附后)。

  (四)举办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部门要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举办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案例和“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2、各地各部门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以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活动为契机,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各地教育、司法行政、文明办要联合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等122协同治理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组织开展以路口引导、车站服务、扶助事故受害者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六)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全市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级部门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收集当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照片、总结等),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前期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22当天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实现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道路安全行为能力,使在校学生接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

  学校要建立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要建立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学校要切实担负起对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所有教师,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将道路安全教育作为内容,每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知识课堂教育。要鼓励教师在相关学科的教学中渗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可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同时要围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教育。小学生、幼儿要将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游戏活动中,以提高对交通安全的兴趣和认知,提高教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和水平;要教育师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生的安全牵动千家万户,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学校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促进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3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提高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市教育局宁教基[20xx]119号文件精神的安排,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在路上”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主任:xx

  组员:xx

  二、指导思想:

  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是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形成良好文明交通风尚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的有效载体。通过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全校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倡导和自觉践行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行为;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影响家长乃至全社会进一步强化交通文明意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2月

  四、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1、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宣传栏等载体,以遵守《“文明在路上”公约》(文明行路:不闯红灯、不走车行道、不乱穿马路、不攀越交通护栏、不沿马路并肩行走;文明乘车:不乱上乱下、不强行上下、不随意拦乘、不抢占座位、不乱掷垃圾;)为主要内容,建立多维一体的宣传氛围,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增强全员参与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利用好国旗下讲话的时间,以“文明在路上”为主题进行宣传教育,发出文明出行倡议,引导全校学生、教职员工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升文明出行素质,做到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

  3、邀请做交通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4、以主题队会、班会的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法规学习活动,让学生们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认识各种交通标志图、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礼让的交通习惯,为创建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5、由政教处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在路上”的征文比赛,积极引导学生与家长形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6、学校团员青年、大中队辅导员、普通教师要以身作则,遵守《“文明在路上”公约》自觉践行交通文明行为,做好表率作用。

  7、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体验活动。印发一份《“文明在路上”公约》,请家长践行《公约》成为孩子文明出行的好榜样。并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做家长文明出行的劝导者,提醒家长文明行车、乘车。

  8、组织学生在学校周围进行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班主任教师带领下,组织部分学生和学校“青年志愿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劝阻家长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总之,通过此次活动要加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带动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共同来做到“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4

  为开展好第x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黑龙江省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

  11月10至11月22日为活动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23日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达到宣传高潮。12月3日至8日深化宣传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活动措施: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各地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八进”(进部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人员密集场所、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施工队伍)活动,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

  (二)开展重点群体宣传。

  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重点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法人、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覆盖针对性的宣讲活动;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

  (三)开展部门联合整治。

  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四)开展媒体策划行动。

  12月2日前后一段时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组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企业和个人。组织新闻记者开展暗访报道或随警执法报道,曝光校车、旅客运输车严重超员、超速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运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在报纸报刊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活动。

  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龙江好交警”、“龙江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5

  一、活动背景

  交通安全是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头等大事。可是我们的小学生是否都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呢?面对青少年严重的交通安全问题,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就小学生交通法规教育进行探索,有必要对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现状和意识进行调查,并让学生亲身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学生提高交通法规的认知水平。

  二、指导思想

  (一)使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二)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

  (三)交通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

  三、班会活动准备

  问卷调查

  (1)你身边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有哪些?

  (2)你认为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时的心理是什么?

  (3)你知道的.交通标志符号有哪些?

  四、活动过程

  1、首先播放一些违章的视频节目。

  2、让学生自由发言,说出其中的违章行为,对交通违章先有个感官的认识。

  生:早晨上学没有交警值勤时,违章违规率大大高于傍晚,而下午有交警值勤时,几乎无人违章。违章现象表现有以下几种:

  (1)、闯红灯;

  (2)、并行骑车聊天;

  (3)、骑车带人;

  (4)、突然拐弯,左转弯不打手示意等等。

  生:“‘红灯停,绿灯行。’这个多么简单的道理,如果每个学生,每个人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那么还会出现多少这样的事情呢?”

  3、介绍学生应该注意的一些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学生畅谈体会。(时间大约15分钟)

  五、老师总结发言

  通过今天的安全教育中关于交通安全的主题班会的开展,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与学习,特别是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的安全,时刻记得今天的班会开展的内容,并能在同学之间相互交流。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且合格的小学生。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6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不断提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涉及小学生的事故发生,我校安全领导小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安全从少儿抓起”的工作思路,以维护全校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为载体,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以及自我防护和学法、守法水平,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自觉提高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涉及小学生的事故发生,为少年儿童生活、学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完备,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全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限度预防和减少小学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及主要任务:

  (一)落实“三个一”工作要求。一是每年组织开展1次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周”活动;二是每月为学生安排1堂交通安全课;三是寒假、暑假两大假期前和开学后组织1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执行“个人、班级操行评比”制度。对于小学生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学校采取通报、教育等处理措施,并纳入学生个人和班级集体的操行评比。

  (三)加强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学校周边环境和实际需求设立护校岗,在学生上学、放学等人流高峰期安排专人做好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疏堵保畅工作,确保学生安全、顺畅通过马路。

  (四)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平台,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教。定期组织学生走进本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系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指导学生家长要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车时,要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接送孩子时,不能为了赶时间超速行驶,到学校时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的人行道或靠边停车,不强行掉头、超快拐弯,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要经常对孩子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走路要靠右边行走,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着急、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无人行横道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直行通过;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不勾肩搭背、互相追逐。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对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要切实履行上下学接送义务,不能贪图便利省事,合租或让孩子乘坐无接送学生(幼儿)资质的非法客运车辆和超载的车辆。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严禁骑车上学。对骑车上学的孩子,要经常检查车况,确保孩子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小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同时也是带动全社会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不断提高的有力抓手。我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和评先创优等各个环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经常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广大学生健康学习、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坚持求实创新,不断实现突破。学校积极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在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以及具体措施等方面实现创新与突破,推动全校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四)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和新闻宣传。各班级要将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特色活动和突出成果,及时总结上报学校。学校统一宣传报道,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少儿成长,事事关系交通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7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xxxx〕xx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五、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向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定期通过现场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和单位,县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8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现镇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伤亡少、宣传深入、监督有力的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镇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定国任组长,纪委书记章果和副镇长舒毅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信访办、综治办、城管办、农服中心、工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协调交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励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责任,分片包干

  1、镇干部包村(社区),按照镇领导、镇属部门联系挂包村(社区)落实包片措施,即珠山村由xx、山星社区由xx,鞍山村由xx,四圣村由xx,南坝社xx,渠光社区由xx,北门社区由xx,两路社区由xx,后溪社区由xx、解放社区xx,胜利社区由xx,四合社区由xx,南桥社区由xx,和平社区由xx,南门社区由xx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包干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村(社区)所辖负责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同责,即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须落实专人管理,专人管理者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实行包组包户。(三)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平台以及院坝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橫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求援制度。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村(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处置预案。

  6、推进“路长责任制”,“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既守点又管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三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缓堵保畅明显提升),切实增强人民尊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一村(社区)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一路一专员”管理机制模式。由辖区村(居)委会主任任路长,各驻村(社区)负责人为监督员,专职路管理员为社长,网格式路长制。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镇交管办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奖优罚劣。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村(社区)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售货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8、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配合职能部门治理,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院坝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10、建立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预防和防治货运从辖区源头超限超载,特别是南坝社区的上、中、下码头,山星社区码头。必须由专人监管,将责任压紧压实。从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交通工作再上一新台阶,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更安全。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9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三)强化安保工程建设。县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

  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10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宜宾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县交安[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道路运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站安全形势稳定,为交通行业稳定发展创建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影响和威胁道路交通的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的治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我站成立以站长蒋科金让任组长,副站长吴成宏、曾义光任副组长,各办公室班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站安稽室,副站长曾义光任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时间

  20xx年3月22日至5月31日

  五、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全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各班组要立即组织开展岗位自查活动,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二是站安稽室负责组织开展好全站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包括客运站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场所等方面,要重点落实对车辆安检、“三品”检查、出站检查、站场安全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履责情况的排查和重点场所、设施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落实相关责任人员落实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管理。三是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部门对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相应的客运班次调整或取消。

  (二)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排查整治一是要严厉查处站务人员违章操作行为,对发现的站务人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等违章行为要严格按制度顶格处理。二是要加强参营车辆违章行为的查处,按照参营协议约定的处罚标准严格落实处罚。三是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政部门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形成严防严管理严查严处的'“四严”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落实参营车辆和驾驶员资质的排查工作安检组要对报班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要在落实日常安检证照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建立专项排查登记台帐,杜绝安全设施设备不符要求、配备不足、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驾驶员资质不符、驾驶时间不符合规定参加运输现象发生。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稽室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以及饮酒驾驶、无证驾驶、乘座违法车辆、携带危险品进站乘车等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抵制交通陋习,增强防范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技能。

  六、整治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隐患排查阶段(3月22日至4月10日)。各办公室班组按照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第二阶段不隐患梳理阶段(4月11日至25日)安稽室要在综合排查的基础上,汇总各班组的自查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为整治验收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对排查出隐患开展整治,并做好整治效果的跟踪检查和验收,形成总结迎接县交通局的检查。

  七、整治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站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务求实效。

  (二)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于5月15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11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县学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形成政府牵头、学校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对驻城学校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四支队伍到位(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运)、三方责任压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职责,学校主体责任)”的标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4.实行错峰上学放学制度。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5.加强学校门口值勤管理。强化学校门口值勤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教职工机动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6.坚持小黄帽路队制。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实行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7.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在校园门口按照规范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8.加强沟通协调。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在周末学生放学回家时,提前与辖区交警、公安等部门联系,告知具体放学时间,确保按时到岗,维护交通秩序。

  (二)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

  1.县教体局:承担沂南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学校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长期有效。

  2.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岗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20xx年底前城镇以上学校“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3.县交警大队:严格规范校车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两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严肃查处学校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定期对城区道路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根据需要安装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4.县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管控,及时做好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查处和整治。按照《山东省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划合理停车泊位,设置幼儿、学生、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

  5.县交运局:根据城市规划,负责校园周边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的行业监管,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坚决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县乡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6.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管辖范围内国省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三)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责任

  统筹发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责任,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原则,组织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乡村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牵头抓总,组织相关科室协同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一乡镇(街道、开发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各驻城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安全指导科。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12

  为全面落实县安委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要求

  根据县安委办的目标要求,我镇力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分一以上,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辖区内的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校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问题;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学校放假回家及返校乘坐或师生外出社会实践包租无营运资质车辆等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五、整治措施

  (一)各村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镇辖区所属学校加强对校车安全监管和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二)各村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

  (三)各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村村通”广播、拉横幅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发挥村级“两站两员”的宣传劝导教育作用,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各村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丁书涛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宋瑞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安委办、综合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镇辖区所属学校、镇卫生院等部门及单位的负责人和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镇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细化责任分工。

  镇交通安全站: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排查、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安委办: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集镇内的摆摊设点治理和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配合综合执法中队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及查处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车辆。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氛围。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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