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2024-02-23 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1

  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全市县乡村道路共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30人,受伤85人,财产损失2031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04%、15.38%、34.92%、2.01%,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农村群众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导致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建立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一落实三提升五到位一减少”的目标(简称“1351”),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甘政办发〔20xx〕169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甘交委发〔20xx〕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xx〕63号)和《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xx〕78号)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纳管率,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警中队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减少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彻底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交通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薛小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韩东武同志、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赵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办等事宜。

  三、工作任务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工作任务。综合整治工作期间,要按标准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任务,具体是:武都区171个、宕昌县84个、文县76个、康县87个、成县61个、徽县53个、两当县30个、西和县96个、礼县142个。其中建成固定式标准化劝导站390个:武都区72个、宕昌县50个、文县40个、康县42个、成县34个、徽县30个、两当县24个、西和县40个、礼县58个。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统一组织验收。二是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落实到位(武都区288万元、宕昌县187万元、文县161万元、康县153万元、成县139万元、徽县123万元、两当县84万元、西和县179万元、礼县241万元)。三是健全乡镇交警中队。按照一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公安交警机构(武都区36个、宕昌县25个、文县20个、康县21个、成县17个、徽县15个、两当县12个、西和县20个、礼县29个)。四是强化管理人员培训。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区政府负责举办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全面提高到位率、管事率。五是落实行政村村口视频监控。农村道路30%以上的行政村出村口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武都区205处、宕昌县100处、文县91处、康县105处、成县73处、徽县63处、两当县35处、西和县115处、礼县170处)实现乡镇党委政府远程视频监控。六是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乡镇交管站要明确专人汇总核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县区推广率达100%,乡镇交管站使用率达100%。

  (二)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运管、路政、公路、农机等部门,针对重点节点、时段、路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检查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组织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农村地区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车辆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报废,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通过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排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截止7月底,全市逾期未检验的农村面包车976辆。(武都区282辆、宕昌县60辆、文县185辆、康县60辆、成县157辆、徽县98辆、两当县11辆、西和县52辆、礼县71辆;逾期未报废的364辆(武都区59辆、宕昌县16辆、文县104辆、康县37辆、成县73辆、徽县34辆、两当县1辆、西和县17辆、礼县23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理念,用足手段,实行“以人找车”、“以车找人”、“一车一策”的'方法,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约谈等有效措施强制检验、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道路隐患治理。严格排查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县、乡道路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路一档”的要求逐条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是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加装反光镜、减速带、防护栏、防护桩、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电子监控装备,实施全程、实时重点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司法、公安、文广新、农牧(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广播、电视台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每周定时播出;县区、乡镇、村社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微信入群率要达到100%,在行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大喇叭”每天播一次常识;村口有一块警示、提示标牌;村里有一处宣传栏;学校和幼儿园有一处宣传板报;学校和幼儿园每周上一次安全课;学校和幼儿园签订一份责任书)。要针对本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制作并播放贴近农民生活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挂图。要指导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安全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职责

  (一)县区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设施,构建乡镇、村、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投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抓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养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

  (二)乡镇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管理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要明确村委会负责人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教育群众、管理群众的责任。

  (三)公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机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措施、质量、进度、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落实。

  (五)农牧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安全培训,落实驾驶人考试、发证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参与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农机驾驶违法行为。

  (六)教育部门: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农村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学校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七)财政部门: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扶贫部门:与同级交通部门共同摸清贫困地区村社道路尚未硬化道路底数,制定发展规划,确保道路建设到位和安全畅通;与同级交通部门联合下达贫困地区村社道路项目计划;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驾驶技术培训。

  (九)人社部门: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突出对本籍外出务工人员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特别是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季节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十)文广新部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安监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危险点(段)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行县区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政府领导包行政村的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对县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将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令整改;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综合整治办公室,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11月16日上报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2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现镇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伤亡少、宣传深入、监督有力的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镇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定国任组长,纪委书记章果和副镇长舒毅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信访办、综治办、城管办、农服中心、工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协调交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励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责任,分片包干

  1、镇干部包村(社区),按照镇领导、镇属部门联系挂包村(社区)落实包片措施,即珠山村由章果、唐达建、山星社区由叶晓明,鞍山村由张云秀、张志毅,四圣村由廖红梅、任彦霖,南坝社张云秀、张黎,渠光社区由舒毅、毛道行,北门社区由张建强、张文莉,两路社区由张建强、余志琼,后溪社区由黄云明、薛雄、解放社区黄云明、黄伟,胜利社区由章果、董军,四合社区由欧华、王泷,南桥社区由欧华,谢汇渠,和平社区由欧华,徐濛,南门社区由张建强、罗毅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包干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村(社区)所辖负责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同责,即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须落实专人管理,专人管理者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实行包组包户。

  (三)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平台以及院坝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橫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求援制度。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村(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处置预案。

  6、推进“路长责任制”,“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既守点又管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三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缓堵保畅明显提升),切实增强人民尊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一村(社区)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一路一专员”管理机制模式。由辖区村(居)委会主任任路长,各驻村(社区)负责人为监督员,专职路管理员为社长,网格式路长制。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镇交管办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奖优罚劣。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村(社区)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售货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8、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配合职能部门治理,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院坝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10、建立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预防和防治货运从辖区源头超限超载,特别是南坝社区的上、中、下码头,山星社区码头。必须由专人监管,将责任压紧压实。从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交通工作再上一新台阶,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更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3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方法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公安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4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三)强化安保工程建设。县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

  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全省、全市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各村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切实规范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排查治理道路:农村各类马路市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

  (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农村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超员、“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城管、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一次农村各类马路市场清理行动,消除路面隐患,引导入驻农贸市场,划行规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对农村客运班线通行公路进行逐一排查治理,加快推进公路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进度,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

  要加快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交通设施基础,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要全面排查农村地区4、5吨以下轻型货车和低速货车,公安监管部门在把好车辆年检关时,督促车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逐车清理货车制动系统不良、非法改装加装等问题隐患。

  (二)加强重点车辆动态运行监管。交通站要切实发挥动态监控和4g实时视频监控功效,加大农村客运车辆4g视频抽查力度,发现农村客运车辆存在超员、严重超速、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固定视频证据,并在10日内通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要严格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管理并实行联合惩戒,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农村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超限超载治理。交通站要加强研判会商,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力度,对超限超载的货车应当引导至本市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罚;

  要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超限检测站驻站警力,未实行驻站执法的要科学安排勤务,细化对接流程,确保及时到站处罚;

  要全面排查货物源头装载点,检查督促企业场站落实源头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四)加强农村重点车辆治理。新村办要切实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逐车清查整改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站要定期组织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借助农村派出所、农机管理站力量,深入乡镇农村,加强对县乡村道路的`执法巡查,进一步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特别是变形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劝导查纠力度。

  (五)加强学生接送车治理。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加强巡逻检查,严肃查处一批校车超员以及“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违法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把“9.22”重大事故和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向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点对点推送,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要在农村集会广场、主要通道、公路沿线、中小学校、社会微信平台,用好各类宣传阵地资源,做好“送安全进农村”等系列公益宣传活动,重点加强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一老一小”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宣传。交通运输部门对本辖区农村客货运企业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项教育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农村客运违法违规处理情况,有效防范农村客运安全事故的发生。交通站、人保财险部门要大力推广警保合作模式,将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保险员日常业务工作,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集市圩日、田间地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严防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督导,提升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对整治成效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也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6

  一、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的统筹牵头作用,发动组织村社劝导员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做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逗硬的格局。

  二、突出三个层面

  (一)设计规划层面。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直七个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州)实际,认真全面做好工作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地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乡镇交管办建设标准;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办法;

  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点联系制度;

  6.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7.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勤执法管理规定;

  8.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度;

  9.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规定;

  10.农村客运发展总体规划。

  (二)操作实施层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负总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州)人民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执行落实层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基础工作台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乡(镇)交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三、落实保障机制

  (一)落实专门机构。每个乡(镇)要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

  (二)落实专职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乡(镇)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按三类(下同)划分,落实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一类乡(镇)不少于5人,二类乡(镇)不少于4人,三类乡(镇)不少于3人。

  (三)落实专项经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给予乡(镇)基本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一类乡(镇)不低于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3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2万元。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基本经费和劝导员补贴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专门装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交管办的日常办公和执勤执法提供保障。

  (五)落实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四、落实工作机制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总体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标准对所有乡(镇)交管办进行验收。

  (二)召开联席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三)实行定点联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实行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

  (四)开展宣传教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利用媒体宣传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整治办”)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劝导、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定点联系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治办”)、市(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整治办”)不定时深入乡(镇)和劝导点进行暗访抽查。

  (六)推广经验做法。市(州)整治办要适时总结、提炼、固化农村道路执勤执法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并组织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七)设立工作专栏。市(州)整治办应在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网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栏,适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八)实行每月通报。市(州)整治办每月对本市(州)工作开展和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小结,于当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省整治办。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上报的工作小结,结合查阅专栏和日常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

  五、严格考核评价

  (一)对县(市、区)实行每月考评。县(市、区)整治办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本县(市、区)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上报市(州)整治办。

  (二)对市(州)实行季度考评。市(州)整治办每季度末,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结合本市(州)季度工作情况上报省整治办。

  (三)实行季度排名通报。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考核情况,通过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结合每月通报和暗访情况,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7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xx]32号)精神,全面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关爱生命、文明交通”为主旨,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大禾创造良好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夯实道安基层基础,至2018年底,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两年年平均率稳中有降,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1.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基层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驾驶人考训质量不断提升,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入,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3.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安机构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资源互通共享,联勤联动更加密切,道路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4.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有效落实,“法、礼、德”交融的文明交通风尚广泛传播,有序通行、文明礼让理念深入人心。

  二、任务分工

  (一)道路通行保障提升工程

  1.常态推进道路隐患综合治理。完善隐患路段排查整治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和专业化。推进各村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夜间照明设施建设。清理并规范我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将当年内排查的道路重点隐患纳入下一年度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2.持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严格执行《xx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与既有公路、通信等线路交叉的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完善限速标志。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建设。(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二)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提升工程

  1.做好农村“五小车辆”(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全村“五小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帐资料,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村、道安办组织实施)

  2.严格机动车维修店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我镇机动车维修店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对发现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承修报废汽车、擅自改装汽车的,移交有执法权部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取缔无证无照机动车维修站点。(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三)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提升工程

  1.强化农村地区“五小车辆”、面包车、短途客车等日常监管,各村要积极发挥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协管员作用。结合墟日、农忙等时期交通特点,适时开展针对显见性交通违法的教育劝导。清理并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治理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2.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完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总结提升应急处置预案。(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四)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

  1.夯实农村道安管理基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每个建制村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制定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优化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配置要求,落实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2.推进“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根据县道安办制定的县级创建安全示范村乡标准,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乡创建,确保xx年、xx年、xx年分别实现30%、70%、100%的创建村通过县级标准验收。(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3.推动交通管理惠农政策落实。贯彻落实中央部委出台的惠农政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1.完善交通安全宣教长效机制。全面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整合传统和新兴媒体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督促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社会责任。(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2.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落实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课时;

  组织派出所、综治办人员开展全乡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道安办、派出所、中小学组织实施)

  3.创新农村道安宣传教育形式。实现全镇95%以上行政村开通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100%行政村建有1处宣传墙体、板报或挂图,100%学校、幼儿园设置宣传栏。落实农村“五长一员”宣教职责。(道安办、各村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级道安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综治副书记任副组长主抓道安工作。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年度对从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道安办、派出所组织实施)

  2.落实监管职责。明确各村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逐步提升道安综合整治成效的考核比例权重。(党政办、党建办、文明办组织实施)

  3.完善保障机制。各村要将道路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道安办日常运作等“三年专项行动”相关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资金筹措机制。除省级补助外,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足额保障。并及时兑现到位,落实情况抄送同级道安办。(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4.严肃责任追究。镇道安办联合派出所、安监等部门制定道安工作问责实施办法。对整治不到位、事故多发的,进行通报、警示、约谈,直至倒查追责。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和义务,提升全员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罪”,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单位于12月1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四、工作要求(一)联合开展专题部署。各单位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

  的`一项重要工作,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开展专题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打造宣传声势。

  (二)积极推动宣传创新。各单位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围绕年度“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特点的主题活

  动,发动社会资源,开展公益安全活动,积极开展有效宣传。通过主题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在交通安全知识方面得到新的认识。

  (三)扎实开展“安全日”教育活动。一是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车队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公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用车、优质服务的工作。二是加强车队内部管理,完善和健全车队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公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各类隐患的发生。三是收集社会上重大交通案例,对本单位驾驶员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并组织开展讨论,分析存在的原因,引以为鉴。四是定期进行包括驾驶技术、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比武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五是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使大家牢固树立出行安全、行车安全的思想。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并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厅办公室。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9

  为贯彻“2.22”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20xx年全区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公路交通安全整治,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保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制定20xx年全市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围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牧区公路三条战线,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和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以通行混乱、隐患突出、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整治为导向,持续开展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和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确保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持续好转、农村牧区交通安全管控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三个明显下降、三个零发生”目标、保持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作出贡献。

  二、持续开展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一)突出重点违法。我支队管理的呼大高速要根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客运车辆违法上下客、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货车超载、车辆运输车违法装载等10类容易肇事肇祸的违法为重点,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常态严管氛围。

  (二)突出科学勤务。要针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时段、点段,科学安排勤务,尤其要加强22时至次日6时的管控,补强夜间管控薄弱短板。要针对高速公路省际收费站今明两年基本取消的实际,积极探索、调整高速公路勤务管理模式,加强重点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查控。

  (三)突出精准查控。要坚持交通监控系统发现预警、集成指挥平台调度指挥、交警执法站和高速公路出口拦截检查“三位一体”的勤务模式,网上网下结合,对视频巡逻发现、缉查布控预警的车辆,及时精准拦截查处。

  三、持续开展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

  (一)强化通行秩序管控。以净化国省道通行秩序为切入点,严查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重点路段管控。结合国省道交通事故分布情况,全市以G109、G110、G209及省道为重点,加大警力、装备投入,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大力净化公路通行秩序。我市要以G209国道为重点,打造通行秩序良好的示范国道。

  (三)强化货车靠右行驶。要扭住货车通行秩序这个牛鼻子,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加强提醒纠正,并设置相应交通组合标志和电子抓拍系统,促使货车逐步养成国省道也要靠右行驶的意识和习惯。

  (四)强化超限超载治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主要发生在普通国省道,要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精神,推广学习山西治超经验,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应用国省道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引导货车进站检测。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大力整治“百吨王”。

  四、持续开展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安全整治

  (一)深化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治理。紧紧抓住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治理不放松,切实加强源头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提高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和录入率,从严查处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涉及农村面包车的重大交通事故。在加强农村面包车治理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执法小分队,动员农村派出所,加大对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的查处力度。

  (二)深化农村牧区“两站两员一长”建设。学习推广重庆等地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用好警保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牧区“两站两员一长”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作用,深入开展农村牧区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

  (三)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上半年,要组织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牧区劝导员、路长集中采集录入农村牧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隐患以及“两站两员一长”等基础信息,做到基础信息应采尽采、具体细项应填尽填,夯实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下半年,要充分利用农村系统APP,发挥移动端方便、快捷、精准的优势,实现“多点采集、分级推送、提示到人、闭环管理”,驱动交警大中队与“两站两员一长”协同作战,做到交管数据与劝导工作情况双向推送、精准指导,实施在线部署、监督预警、考核评价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管控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谋划。公路是预防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20xx年公路交通事故占比超过6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公路上。各大队要将公路交通安全整治作为稳定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整体统筹、细化安排,摆布好三条战线的整治行动,同时统筹其他整治工作,优化配备警力、形成整治合力。

  (二)坚持集中整治。每月“逢五”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5日、15日、25日)、“逢十”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农村牧区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10日、20日、30日),各大队要同步行动、同步打击,集中掀起整治高潮。

  (三)坚持周末夜查。不论是高速公路还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牧区,夜间都是事故高发时段。要针对性部署勤务,加大周末夜查力度,提高夜间管控力度,增强震慑效果。

  (四)坚持区域联动。要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协作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联动开展区域整治。针对区域共性重点,明确整治目标、职责和任务,联动整改突出交通安全隐患,联动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动策划宣传活动,同步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G209国道各管辖大队要多开展统一联动。

  (五)坚持宣传先行。要坚持全媒体融合推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的矩阵优势,高频密集开展宣传,曝光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要定期将查处的“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源头管理和行业监管。

  (六)坚持规范执法。要教育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密执法管理和业务监督,深化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加强执勤执法全流程监管,防止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要坚持宽严相济,重点查处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一般轻微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严禁过度执法、挑毛病罚款。要加强安全防护教育提醒,落实安全防护装备、措施,特别是加强夜间安全防护,严防民警辅警伤亡事件发生。

  (七)加强信息报送。各大队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落实,在全区统一行动、周末夜查时段,各大队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战。每月24日前上报《战果统计表》、工作总结等信息,报送地址:xx市局邮箱。25日前整理上报厅交管局,将对我支队整治情况在全区排名通报。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10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近期事故的和警示和预防举措,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如下:

  一、城建科新建道路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时间: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完成

  方式:巡查、整改、复查

  三、检查重点

  (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不能丝毫大意,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第一时间开会,要求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个人财产免受损失,强化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意义,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并落实到工程实际施工中。

  (二)开展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挡土墙、深路基高填土路段边坡、桥涵、雨污检查井、雨水井篦、管线保护、管道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进行检查。

  1.落实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和人员配备情况,工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围挡,进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与主要施工场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地主入口设置交通疏导、警示标志。

  3.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有临边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网使用。交叉作业时,处于上层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棚。

  4.施工用电。检查外电防护、接零保护与防雷、配电线路与配电装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机具。驾驶员须有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专人对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车辆作业人员进行统一指挥。摊铺机、挖掘机等机械要有操作规程保养记录。

  6.基坑。检查沟槽开挖是否按要求落实支护或放坡情况。检查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

  7.起重吊具。检查起重机有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等情况和钢丝绳、索具端部固接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在国家先行标准允许的作业环境下才可施工。

  8.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井施工、清淤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9.检查井盖、雨水篦等设施。安装井盖、井篦或采取措施防护措施,必须设置反光锥或临时围挡等,避免影响交通,出现事故。

  (三)工程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11

  一、工作目标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目标,即:确保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道路运输事故占比持续下降(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平稳向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行集中办公,莫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罗克俊、袁野、李清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翟培松、王明忠、谭昭龙、吴杰、罗淑琴、宋诗韬、彭杰、周杰同志组成专班,承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市整治专班、县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调度督查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机制不畅、管理力量配置不到位、经费无保障、工作不落地等现实问题。乡、村两级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工作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按照每个行政村配置1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常住人口每人匹配1元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乡(镇、街道)要制定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每月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协管员、劝导员等开展现场劝导管控,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等问题。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公安、教科等部门调研农村群众出行现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农村群众出行运输服务体系,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农村学校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教科局要深入调研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网约车、营运客车等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措施的实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决策。(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5.严格监管运输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6.严格监管货运安全。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货运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税务局牵头建立健全源头治超监管系统,推动源头装载规范化管理,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从严处罚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并抄告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

  7.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8.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9.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全面排查辖区道路隐患(包括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一是陡坡、弯急、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等路段;二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渠沟设计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三是县、乡、村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减速设施,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季度更新隐患排查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平交路口,临水、临崖、临坎等危险路段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推动类似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改,2022年4月底前完成分级挂牌督办并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5处、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20处、公路管理段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或校园周边增设震荡带20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标识标牌安装10处,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或路段,全部完成“三必上”或“五必上”改造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公路管理段和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公路桥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30公里、公路管理段至少完成2公里、综合行政执法局至少完成2公里、各乡镇至少完成2公里公路防护设施建设或提级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等安全区域,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活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5.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完善“非法营运”信息情报共享机制,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6.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7.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两站两员”要提升上路率、管事率,定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8.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教科局要牵头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9.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0.健全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2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卫健、公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探索“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降低事故死亡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优化程序、提升救助效率。(牵头部门:市银保监分局大方监管组、县公安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各乡<镇、街道>)

  (八)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我县国省道科技化投入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共治能力提升。在国省道连续长下坡路段、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县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4.推动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整合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年内完成1条国省道科技化设备投入建设,实现事故多发点(段)区间测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村民大会、集中宣传教育、观看事故案例展板、文艺演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周边村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严防行人上高速行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7.强化宣传诱导提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强化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段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各级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台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推进建立县、乡两级分管安全责任人交通安全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比照县级模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和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上层设计,帮助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畅,制度缺失等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大方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重新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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