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建设方案

2022-11-17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村振兴建设方案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村振兴建设方案1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四新”主目标和“四化”主抓手,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建、管、养、运、融”五大目标,健全完善“网络覆盖、管养保障、运输服务、制度政策、资金保障、技术标准、群众参与、融合发展、示范引领”九大体系,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带动发展的产业路、管护高效的平安路、服务便民的智慧路、风景优美的生态路,形成支撑交通强国贵州试点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模式,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锦屏新未来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建管养运融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建设实现新进步。有序推进县城至茅坪公路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使比例提升至65%以上,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等大幅提升。

  管理达到新水平。“四好农村路”工作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乡镇和村级的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实现“路长制”县乡村三级100%覆盖,管理养护100%纳入村规民约,高质量推进信息化管理,全面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有”(以下简称“五共”)治理格局,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养护取得新成效。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国试点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列养率100%,推行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市场化养护全面推行,养护机械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逐年提升,开发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众稳岗就业成效明显,优良中等路率提升至80%以上。

  运营得到新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A级以上,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提高至15%,农村客运公益性进一步凸显,力争快递服务农村地区覆盖率达100%。

  融合实现新突破。积极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打造马颈坳至固本、款场至熬市(八受至王家榜段)、乌坡至宰大溪、皇封至摆洞、启蒙至高贤、北门林场至乐安屯、平秋至铺口(敦寨至湖南交界)、卦治电站至三板溪、归朝至高座、平略至潘寨、河口至敖市、瑶里至三望坡和彦洞至新寨等美丽农村路265公里以上。巩固提升S503锦屏至高屯、敦寨至新化、新化至隆里、启蒙至钟灵、平略至河口(平略至文斗段)和里郎桥至弯麻6条美丽农村路共104公里,农业“因路而兴”、农民“因路而富”、乡村“因路而美”,支撑服务“四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更好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置要件办理,积极争取部、省、州项目资金倾斜支持;以“美丽农村路”和品质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八公开”和农村公路信用评价制度,严格项目业主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以安全“消危”为着力点,推进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危旧桥梁改造,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有效提升路网通行安全水平。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防护网络。到2025年,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5公里,新增2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公里以上、危桥改造5座以上,完成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视资金政策情况实施一批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逐步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养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养护作业的检查和考核、养护资金的计量和拨付、养护工作的总结和创新。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信息收集等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制定应急管理预案,鼓励企业参与应急抢险,提升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响应速度,充分借鉴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剑河模式”“凯里模式”成功经验,建立农村公路灾毁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调动市场优质资源,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对窄路基路段因地制宜增加错车道,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公路通行能力。到2025年,养护市场化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农业、能源等资源在农村地区融合,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电商、快递进村,扩大城乡消费和农产品出山进城,将交通运输发展优势转化为农村地区发展新优势,做强路衍经济、枢纽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促进乡村振兴。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补齐农村客运发展短板,建立起“以农村公交为主、定制班车和网约预约车为辅、运邮客货互通”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汲取省级“交邮融合+”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拓展和深化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客货运物流市场的良性发展。到2025年,服务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的“交邮融合+”网络体系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政策体系。着力加强制度政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融合发展、资金保障、绩效考核等政策体系,出台《锦屏县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锦屏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锦屏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巩固提升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到2025年,全面建立“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支持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一般债券等多种方式保障资金供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通组公路1500元/年·公里的标准执行,省州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州县两级按4:6比例筹集且两级合计投入资金不得低于省级投入资金的2倍。地方代养的普通省道养护资金不得低于县道标准,州县两级按2:8比例筹集。探索公路冠名、广告招商、企业领养、社会捐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坚持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燃油补贴等农村客运补贴补助资金。优化燃油税补贴退坡资金等使用效益,着重用于农村客运信息化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到2025年,全面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四好农村路”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构建完备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级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导性文件,持续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六个同步”和“三同时”实施要求,将混凝土硬路肩、排水系统、安保工程、错车道、公路绿化、管理养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因地制宜,结合公路沿线自然景观适当打造农村公路观景台、休息服务区等。通过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学习,开展现场实操培训等形式,提升技术软实力。深度应用“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设进度、督察督办、质量验收、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管理养护”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数据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公路全覆盖的动态检测机制,探索路况数据深度应用,建立完善以路况自动化检测技术为支撑的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农村客货运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到2025年,依托农村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深度整合建设、管理、养护、客运、寄递物流等各类资源,形成以“交通运输+农村新生活”为特色的新农村交通综合服务开放生态平台。(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整合财政、人社、乡村振兴、交通运输等部门资源,采取养护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按每3-5公里开发一个农村公路护路员就业岗位,引导和吸纳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农村公路监督和生产,促进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及建养增效。采取统筹一定比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或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积极稳定护路员队伍。积极宣传和推动将爱路、护路、护安要求纳入基层民主自治“村规民约”自我管理,构建“五共”农村公路工作机制。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农村党员、寨佬、退休职工、群众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农村公路工作监督。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口袋书”“微视频”,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群众院坝会等方式,提高群众岗位匹配度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新增一批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打造创新多元的融合发展体系。以农村公路为纽带,推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特色资源、体育运动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利用我县优势资源,将重要产业区、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旅游景区、传统村落、新农村等连点成线、成环成网,打造不同于省外、有别于省内其他县(市)的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鼓励农村公路和山地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提升通往乡村产业经济节点的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拓展农村公路服务附加值。积极推动农村客运与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发展新模式,打造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寄递物流、供销网点、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农村服务场站,实现“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客货同网”。强化生态保护,依法合理选择公路线位,避免大挖大填,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路域环境。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大旧路材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分类打造“路旅融合”“农特产业”“红色文化”“军屯文化”“生态康养”等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2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全面覆盖的示范引领体系。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县域、乡域、村域示范创建,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县,打造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在示范创建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到2025年,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锦屏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锦屏县“四好农村路”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贯彻落实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农村公路用地保障、生态保护、林地许可、设计审批、用水用电、砂石材料、公路绿化、资金保障、就业岗位开发、联合执法、路产路权、路域环境整治、应急抢险、资金审计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需要,积极提供临时砂石料场、建设用地,加强区域砂石、水泥等材料价格稳控和有效供给,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费用。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四)强化监督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跟踪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氛围营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建设方案2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部署安排,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原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就业优势,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总量不减”“标准不降”“量质双升”的原则,抓牢抓实就业帮扶车间巩固提升,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岗位送到家门口,就业顾家两不误”的目标。一是坚持车间“总量不减”,稳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持续激发就业帮扶车间活力;二是坚持建设“标准不降”,严格执行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努力扩大就业帮扶车间岗位供给量,增加人民群众就地就业机会;三是坚持既要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含脱贫人口的提升和务工收入的稳步增加),更要帮助就业帮扶车间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绥宁县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晨阳同志任组长,唐伯贫、罗兴、唐友柏、刘让文、贺恩森同志任副组长,陈先念、刘本廉、李立成、秦壬娥同志和17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恩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三、建设认定标准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主要包括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形式。

  1.开办条件。1.县内外具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和纳税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须依法在本县进行工商登记开工生产。

  2.认定标准。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在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并已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以上(含)可认定为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脱贫劳动力建立产品加工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名以上(含)脱贫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认定为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

  四、主要内容

  1.新建就业帮扶车间。根据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至少建成一家就业帮扶车间的要求,关峡乡三板桥集中安置点、红岩镇红岩村集中安置点、金屋塘镇主溪集中安置点和寨市乡寨市村集中安置点要按照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在9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认定。

  2.已建就业帮扶车间。做到三个不少于,一是2021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20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人数;二是2021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20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人数;三是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收入“稳中有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的就业人员收入增速不低于本年度该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水平。

  3.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21〕10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2018〕75号)文件要求落实政策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帮扶车间。

  五、考核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两次实地考核,实行“一月双考核、一月双通报”制度。具体按照《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将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组织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专班负责,认真制定自查方案,落实落细考核指标。县发改部门、县人社部门和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开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确保形成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稳就业、促增收、助振兴的有效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就业帮扶车间基本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底子明,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销号制”管理。坚持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问责,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抓好提质增效。各部门和各乡镇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充分发挥好就业帮扶车间就地就近就业优势,确保其成为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乡村振兴建设方案3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和《吉安市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精神,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五个“作示范、创一流”的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兴农、品牌兴农、科技强农、数智强农,以实施“七大行动”为抓手,按照乡村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要求,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做强农业特色品牌,提高现代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我县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迈进,在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走前列、拔头筹。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62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2.85万元。培育产值百亿元产业1个(泰和乌鸡),产值超10亿元产业4个(稻虾、井冈蜜柚、大品种蔬菜、肉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更加巩固,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农业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模拓展行动,做大农业生产总量。

  1.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严守耕地红线,健全耕地抛荒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成或提标改造高标准农田60万亩,积极推行项目区“田长制”管护模式,引导项目区耕地规范有序流转,培育壮大粮食经营主体,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用足用活产粮大县奖补、稻谷价格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大力推行水稻政策性保险。积极实施粮食绿色高效技术示范,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力度,确保到2025年全县粮食播面稳定在130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10亿斤以上,其中优质率达80%以上,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加快推进县级粮食储备库建设,抓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落实地方政府粮油储备规模,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巩固提升生猪产业、落实用地、环保、贷款和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建立生猪生产调控机制,引导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合理安排产能,发展现代化屠宰加工,到2025年全县生猪存栏达到60万头,母猪存栏8万头、商品猪出栏75万头。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抓好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到2025年新增设施蔬菜15000亩,新建城郊蔬菜基地2500亩,蔬菜播面达到26万亩,总产40万吨,蔬菜自给率稳定在80%以上。加快推进肉牛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力争到2025年全县肉牛出栏达到18万头,水产品产量达到2.8万吨(特种水产达1.23万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2.打造百亿泰和乌鸡产业。立足泰和乌鸡资源、品牌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围绕“抓两头、带中间、延链条,深研发、建标准、树品牌”的发展思路,以泰和乌鸡保种场为主体,依托中科院、浙大、江西农大、江西农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加大泰和乌鸡选育力度,开展泰和乌鸡提纯复壮、“两白”净化等工作,加快傲昕公司24万羽泰和乌鸡一级扩繁场繁育基地建设。在澄江、塘洲、冠朝、马市、沿溪等重点乡镇建立泰和乌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发展林下生态养殖,加快推进傲昕马市西洲、西昌凤翔冠朝儒社、一方净土等泰和乌鸡养殖示范园建设,引导泰和乌鸡养殖由传统型向工厂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启动泰和乌鸡科技产业园建设,精准对接国家级龙头企业,打好产业招商攻坚战,鼓励县外代理加工泰和乌鸡系列产品的企业落户园区,扶持半边天药业、白凤酒业、汪陂途等县内重点泰和乌鸡加工企业做优做强;加快推进浙江大学泰和乌鸡产业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平台建设,鼓励加工龙头企业与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等科研院校合作,研发泰和乌鸡“食”字号、“健”字号、“药”字号系列新产品。紧紧围绕“吃住游购娱养”等领域需求,推进泰和乌鸡与旅游、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泰和乌鸡元素主题餐厅、特色民宿等,培育一批网红产品和网红打卡点,巩固发展连锁经营、直营、加盟等营销模式。力争到2025年全县泰和乌鸡种鸡饲养规模达100万羽以上,培育万羽以上养殖企业50家,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的省级以上泰和乌鸡龙头企业6家以上,年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实现泰和乌鸡产值100亿元,将泰和乌鸡打造成为真正强县富民的支柱产业。〔责任单位:县乌鸡产业发展中心、县高新区、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3.培育壮大富民产业。实施富民产业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提质增效行动,深入实施井冈蜜柚(橘)高质量发展工程,抓好井冈蜜柚(橘)标准园建设,低产桔园改造,蜜橘品种更新和品质提升,强化果后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和贮藏保鲜库建设,提高优质果、商品果比例。在泰垦、苏溪、马市、塘洲等低产桔园进行提升,从2022年起每年低产改造0.2-0.3万亩,到2025年全县井冈蜜柚(橘)新增种植面积2.36万亩(总种植面积达到9万亩),总产达到10万吨,产值8亿元以上。持续推进特色蔬菜“大品种”战略,重点打造“县域系列”(泰和竹篙薯)和吉安系列(泰和萝卜)两大系列品牌蔬菜,巩固提升万合竹篙薯标准园建设,引进龙头企业做好竹篙薯包装、贮藏、保鲜、速冻工作,加快系列产品开发;大力发展萝卜加工,扶持“泰和酱菜”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全县竹篙薯、萝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万亩和1.5万亩。加快推进标准茶园建设,培育茶叶产业领军企业,力争到2025年有机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创建一批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力争到202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大力发展以毛竹低改、油茶产业、楠木种植为主的特色竹木产业,推动竹木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年全县完成毛竹低改3万亩、油茶低改3万亩,新增高产油茶面积1.5万亩。做大做强稻虾产业,2022年新增稻虾平养3000亩,到2025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扩大到2.6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二)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厚植产品质量优势。

  4.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全面完成县域内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建立全县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保护名录,健全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加大泰和乌鸡保种育种和产业开发利用力度,完善提升泰和乌鸡国家级保种场,引进龙头企业利用省厅“泰和乌鸡种质资源保护和提升”项目启动国家级乌鸡保种备份场建设,重点在武山垦殖场建设乌鸡种质资源生态保护区。加强良种繁育基地、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县域内特色良种资源的繁殖扩种、提纯复壮和选育改良,争创国家级种业产业园(泰和乌鸡、生猪),规划建立3个面积在500亩以上井冈软粘、泰和竹篙薯、井冈蜜柚等良种繁育基地和2-3家水产良种繁殖场,与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江西农大合作开展竹篙薯脱毒繁育、提纯复壮等技术攻关。加大常规种子的提纯复壮及新品种试验示范力度,加快种质资源推广应用步伐。加大对种业企业用地、信贷等支持力度,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骨干企业,推动地方特色品种商业化、产业化开发。加强种业执法监管,规范品种培育、审定和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5.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围绕水稻、果蔬、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制订完善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抓好省部共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工作,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链,稳步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力争到2025年全县“两品一标”农产品总数由2021年的33个增加到50个以上(其中有机产品达23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全县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局,各乡镇场〕

  6.改善优化农业产地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广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技术,建立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加快推进傲农有机肥厂项目建设,建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一流示范基地。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的生态立体农业循环养殖模式,推进稻虾(鱼)综合种养,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立健康稳定的田园生态系统。扎实推进千烟洲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试验区加快成型,抓好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达到国家质量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场〕

  (三)实施主体扶强行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7.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加大农业招大引强力度,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海西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对接交流,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冷链物流等短板弱项,深入推进“三企入泰”、“三请三回”活动,吸引国内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投资我县农业领域。建立健全农业龙头企业分级培育、动态监测机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用地等问题,重点发展一批领军型龙头企业、壮大一批成长型龙头型企业、培育一批雏鹰型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鄱阳湖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心镇等项目建设。以绿色食品大健康产业链发展为着力点,加强优质大米、肉牛、生猪、泰和乌鸡等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集群建设,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建设种养基地。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委统战部、县工信局各乡镇场〕

  8.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空壳社”常态化清理,加强示范社评选、认定和监测,创建一批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健全名录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指导服务,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抓好家庭农场联合会巩固提升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实现由“单打独斗”到“抱团发展”;支持专业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建立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鼓励新乡贤回报家乡、振兴家乡,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以上,省级示范社10家以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统战部,各乡镇场〕

  9.培育高素质乡村人才。持续推进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招生工作,聚焦农业产业发展,开展“我为家乡代言”农产品电商直播带货等系列活动,分类分层分模块开展培训,培育一批职业农民带头人、种养业发展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头人、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持续巩固提升“田教授”品牌,常态化开展“田教授”技术服务,推动“田教授”和“洋教授”精准对接,运用好“田教授”智慧云APP,持续完善农技人才在线服务、积分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促进产才融合、高层次人才与农村实用人才融合。优化乡村创业环境,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离退休人员、专业人员等到乡村创办企业、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组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场〕

  10.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主体多元、功能互补、竞争充分、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产销合作,推进农产品“两上三进”“进京入深”,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农校对接”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允许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鼓励“田教授”“土专家”等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参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推广嘉农惠农机合作社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烘干收储等服务模式。围绕粮食主产区建立一批工厂化育秧和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到2025年,其中稻谷机械化烘干厂由2021年的50多家增加到100家以上,实现乡镇全覆盖,建成省级综合农事服务中心5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场〕

  (四)实施动能提升行动,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11.加快数字农业发展。深入推进省提出的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强化数字赋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施数字乡村试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建设工程,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农机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数字大田、数字果园、数字牧场、数字加工车间。以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大力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接好“大北农集团”数字农业项目(此项目将打造品牌化、标准化、科学化、生态化四化数智新农村,构建智慧农业云平台,优质农产品全溯源的中国农业4.0),带动汪陂途都市农场、西昌禽业有限公司、万合火爆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实施区块链应用发展三年计划,针对泰和乌鸡、有机茶油、有机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加快推进“区块链+农特产品”应用试点,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推进12316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职业农民培训在线化,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升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乡村治理工作中使用“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实现村村全覆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网信中心,各乡镇场〕

  12.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依托江西省“1+2”智慧农业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溯源试点,建设泰和乌鸡等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监管中心,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主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围绕良种选育、农机智能装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开展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与中科院、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校对接合作,建立农业科技研发平台,推动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重大专项。主动对接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积极引进农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建设农业创新性人才队伍。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和农技指导员制度,积极推广“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力争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各乡镇场〕

  (五)实施产业集聚行动,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13.做强园区平台。加强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大力推进武山现代农业示范园、螺溪鑫润荣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和螺溪瑞泰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园申报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级畜禽种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统筹提升生产、加工、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市场主体向园区集中,将其打造成集“科技集成示范、绿色智能生产、田园山水休闲、E商互联互通”有特色、高水平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引领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14.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依托本县资源禀赋,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的原则,在全县设立四个产业振兴示范区,即环井冈山机场示范区(包括螺溪镇、禾市镇、南溪乡,以打造螺溪蔬菜产业园、螺溪万亩稻虾基地、绿色巨农禾市生猪养殖小区、傲农南溪生猪养殖小区为主),苏马线示范区(包括苏溪镇、马市镇、武山养殖场,以打造原种泰和乌鸡、佳和肉牛养殖、蜀口生态旅游、苏溪百合、苏溪牧歌滩尾等农旅产业为主),沿澄线示范区(包括澄江镇、沿溪镇、泰和垦殖场、万合镇、塘洲镇,以打造竹篙薯、绿色蔬菜、有机果茶为主),泰兴线示范区(包括冠朝镇、上模乡、沙村镇、老营盘镇,以打造绿色大米、生猪生态养殖、生态果园为主)。同时,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巩固提升“一村一社一基地”建设,形成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的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六)实施三产融合行动,拓展乡村产业新业态。

  15.大力发展精深加工。聚焦泰和乌鸡、稻米、果蔬茶、油茶、肉牛、生猪、水产等绿色食品产业链,按照“高大上”“链群配”的思路,引进培育一批“高精特新”农业龙头企业。落实省厅“强链争先”文件精神,到2025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质优、量增、链全”。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国内乃至世界知名企业开展资源、资本、技术、人才合作,推广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业品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清洗分拣、烘干储藏、杀菌消毒、产品包装等延时类初加工,以及干制、腌制、熟制等食品类初加工,打造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优先在中心镇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打造一批农产品流转加工中心,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场〕

  16.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设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建设蔬菜、水果田间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大力推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高效集中配送模式。利用好世行贷款等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泰和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建设,在交易中心建设现代化农产品集散平台,配套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运输设施和农产品集散电子信息系统,以粮食、蔬菜、水果、泰和乌鸡、肉牛、生猪等系列加工产品为主打产品,将其打造成农产品产地、销售综合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场〕

  17.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深入挖掘农村特色资源,拓展农业生态、休闲、文化等多种功能;开发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综合体验项目,大力发展创意农业、体验农业。加快实施春浮园田园综合体、蜀口生态岛、亩基岛等旅游项目,引导春浮园、蜀口生态岛创建国家级、省级田园综合体品牌,重点打造石山晨海乡村游、上圯乡村田园综合体(石田村)、老营盘高垅坑植物园、水槎西阳山畲乡民宿及天湖山旅游景区、苏溪八一八康养项目,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场〕

  18.积极培育新型业态。大力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法律咨询、信息中介等乡村新型服务业,推动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提升农业资源附加值。加强传统工艺和“非遗”手艺的保护与传承,培育传统产品制造、手工业基地,壮大乡村文创产业。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引导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积极培育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延伸乡村物流网络,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瞄准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领域,大力开展农业招大引强,到2025年引进农业知名领军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分公司,各乡镇场〕

  (七)实施品牌创建行动,提高特色农产品竞争力。

  19.创优“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紧抓江西鄱阳湖稻米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的契机,大力推进“井冈山”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和白凤品牌建设,加强稻花香种业与白凤米业、江南香米业等企业自主品牌建设,促进品种与品牌相结合,发展“井冈软粘”、“井冈虾稻”、“井冈香稻”三大产品。同时发展特色果业(井冈蜜柚、井冈蜜橘)、大品种蔬菜(泰和竹篙薯、泰和萝卜)以及井冈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健全“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营销体系,实现统一商标使用、统一质量管理、统一市场营销,着力将“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成国内知名品牌。到2025年,纳入“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种类达到10个以上,认证授权经营主体30家以上,实现品牌价值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各乡镇场〕

  20.加强产销对接。主动对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积极融入“赣鄱正品”“湘赣红”产品宣传,推动优质农产品进园区、进景区、进社区,扩大泰和农产品影响力,力争到2025年创建赣鄱正品8个(到2021年全县已创建泰和乌鸡、半边天、嘉泰3个)。持续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地产销合作,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与省内外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果蔬连锁品牌等农产品流通企业有效对接,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到2025年全县入围大湾区“菜篮子”生产企业由2021年的1家增加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各乡镇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强对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调度、督导,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推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二)完善政策措施。县财政要在农业产业化经费中安排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品牌建设、产业保险等方面。落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金融服务,充分利用“财政惠农信贷通”、“地押云贷”、“白凤贷”、“乌鸡保”等融资渠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菅权抵押贷款。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惠政策,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农机库棚、休闲农业等设施农业建设用地上给子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泰和支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分类指导,梳理并解决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共享,提升产业竞争力。将乡村产业发展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关项目资金安排挂钩。〔责任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四)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挖掘乡村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宣传推广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创新创业等典型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县乡村产业发展成效,营造社会参与崇尚创新的乡村产业发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乡村振兴建设方案4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22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2.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村(区)要提高交通设施、供水保障、环卫工程、市场服务、数字乡村一体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通村率、供水保障率、饮水达标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内至少建一座标准化无障碍公厕,村庄常态保洁,建有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集贸市场,行政村建有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内实现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现乡村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示范村内至少有一家运行正常的益农信息社或农村淘宝网点。(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等)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就业服务一体化。示范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招引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乡村卫生院(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00%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示范乡镇等)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示范乡镇建有体育“三个一”工程(一个1000平方米室内健身中心、1个2000平方米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示范村建有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敬老院,示范村建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可与残疾人之家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加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各乡镇等)

  4.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化。示范乡村(区)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达到线上有看点、点上有亮点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加快农村杆线整治,有效遏制"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有关通讯网络公司,各乡镇等)加快交通沿线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主次干道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按照“六有"标准,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保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等)

  (三)聚焦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1.政治引领。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扩面选点建设,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置一个党内政治生活馆,每个村至少选配一名年轻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宿松“好支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2.自治为基。示范乡村(区)要建立村民议事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明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等)

  3.法治为本。示范乡村(区)要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不出现重点信访户,配有法律顾问,到2022年底,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4.德治为先。示范乡村(区)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示范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乡镇,示范村要争创市级文明村庄,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积分制度,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5.智治支撑。示范乡村(区)要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每个自然村监控探头不少于2个,中心村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开展数字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整合数字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主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

  六、示范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班子战斗力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村(社区)内无重点信访户,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产业基础较好。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产业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3.资源优势突出。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条件较好,农村环境优美宜居。

  (二)申报程序

  1.策划申报。除洲头、趾凤两个乡镇外,每个乡镇申报1个行政村作为创建示范村。

  2.编制方案。对入选示范创建名单的示范区、乡(镇)以及村(社区),要编制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及子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并按时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审定,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批准,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探索成立资金整合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指导专班,全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村(区)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创建。按照县领导联系乡镇分工建立县领导联系示范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短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县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各示范乡村(区)建设进度,按照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县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示范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30%,并做到应整尽整;各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鸠江区、上交所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示范乡村(区)倾斜;鼓励各乡镇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创建,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示范乡村(区)建设用地,保障用地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信贷资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加大对示范乡村(区)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为示范乡村(区)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单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取得明显创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创建工作进展。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规、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和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建设方案5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一些城市周边的中心镇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经济发展、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以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多数小城镇还存在着综合承载能力不强、产业聚集能力较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城乡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形成以镇带村、以建促产、以产富民、以治促管的新局面,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到示范镇建设上,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贯通、精准施策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规划先行。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树牢全域规划理念,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推进“多规合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长春都市圈、其他城市周边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口,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因地制宜、稳步协调开展示范。

  坚持“三生”融合。尊重群众意愿,以完善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保留古树、历史建筑,严禁搞破坏性建设,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海绵城镇、节水型城镇、园林城镇建设,努力营造安全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坚持建管并重。构建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管理,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幸福家园。

  三、工作目标

  从2022年开始,在全省遴选30个产业基础良好、发展空间较大、人口聚集力强的建制镇,建设以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村人居环境、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力争到“十四五”末,示范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服务乡村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镇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成为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建制镇示范样板。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提升造血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产城一体、镇园融合。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园区发展规模。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乡村旅游、新电商等服务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建设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2.加快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为企业投资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示范镇聚集,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等“吉字号”品牌,依托秸秆变肉工程,着力培育和形成“一镇一业”特色产业,搭建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二)推动市政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3.推进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尊重居民意愿,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镇区住宅以低层为宜,应具有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推动老旧住房改造,完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保证供水水质。有条件的小城镇推动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乡镇燃气工程建设,积极拓展乡镇燃气覆盖范围。推进集中供热,改造提升老旧供热设施,确保供热质量安全。推动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屯延伸。示范镇政府可按照市场机制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办法,鼓励民间资本以个人独资、合资等方式建设经营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商业等基础设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和管理。

  4.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推进镇区与县城、村庄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对公路、乡镇客运站等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完善路灯及信号灯、人行道铺装及镇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5.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尊重原有地形地貌,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升级。完善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示范镇垃圾转运能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发展清洁能源供暖。坚持以城带镇,加快示范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专业化管理和稳定运行。

  (三)推动公共事业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6.提升养老育幼能力。健全与村级建制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适老、适幼化改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功能型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访+互助”养老模式,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利用闲置公房、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7.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接纳农村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为重点,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教育、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四)推动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宜居水平

  8.强化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在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城市设计,实现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着力加强小城镇出入口、步行街巷、街头广场等重要街区、地段和节点的整治项目设计,不断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坚持应留尽留,不随意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严禁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保护修缮老建筑,保留传统风貌,有机更新现存的传统街区、传统民居和老厂房,努力形成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展示浓郁的东北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9.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全面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及时清雪除冰,有条件的镇可购置机械化清雪设备,减少人工作业和融雪剂的使用。强化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保持水体清洁。

  10.规范镇区生产生活秩序。推行县级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在示范镇派出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合理划定停车场,规范机动车通行和货车停放,治理占道停车。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整治乱摆摊点摊位,规范经营秩序。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和整治力度,治理私搭乱建。规范户外缆线架设,做到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治理线网乱拉。加强沿街立面整治,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

  11.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纳入千村示范创建范围的示范村,要全部达到“九有六无”标准,并确保验收通过。

  (五)推动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12.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投入,撬动社会资金,赋能乡村振兴。市级财政统筹使用现有渠道资金支持示范镇建设,县级财政将示范镇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13.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选派规划建设专业人才到省级示范镇挂职或任职,加强对镇区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对作用发挥明显、表现突出、综合考评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设计方案相关行业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

  14.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省直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对示范镇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帮扶作用。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产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联手经营和产业扶持,盘活线上线下资源。大专院校要通过校地人才合作,引导专家、教授送技下乡,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产业致富。引导建筑师、设计师和优秀团队下乡,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5.建立基层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等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共治,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示范镇。突出长春都市圈和其他城市周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要节点镇、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选定打造一批示范镇,每个市(州)至少2个省级示范镇,全省确定省级示范镇30个;每个市(州)至少2个市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市级示范镇4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1个县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县级示范镇50个以上。由市(州)组织各县(市、区)上报候选示范镇基本情况、“十四五”期间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22年4月底前,综合考虑规划布局、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因素,选定产业比较兴旺、人口相对集聚、地理位置优越、道路交通便利、具有发展潜力和区域带动作用的`示范镇。

  (二)组织实施建设。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等要求,加快示范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区人居环境,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三)开展总结交流。尊重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示范镇建设经验和发展模式,每年9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示范镇建设成功经验。2025年,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示范镇建设工作成效亮点,推广、复制成功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相关省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示范镇建设。省级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示范镇建设日常工作,按照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机制化落实、模板化运行方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省负总责、市级督导、县抓落实、镇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州)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2022—2025年,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示范镇谋划一批镇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以及环境治理领域的高质量项目。市、县在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优先安排省级示范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省级示范镇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且单项工程投资规模超过500万元,省级予以重点支持。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一般债券予以安排;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且收益能够覆盖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专项债券予以安排。示范镇享受省级有权决定的相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示范镇的对口支持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建立“1+N”政策体系。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依法合规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示范镇建设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省级示范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

  (三)严格考核考评。建立示范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示范镇建设进展情况,每年按照标准严格督导考核,对综合考核前5名的省级示范镇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省级示范镇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连续两年考核靠后的予以淘汰,由考核优秀的市级示范镇递补。

  (四)做好宣传引导。市、县政府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传统手段和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示范镇的先进做法,形成良好舆论环境。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州)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市、县两级示范镇建设工作。要建立本地区示范镇名录,择优申报省级示范镇,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示范镇建设。

  乡村振兴建设方案6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红安县率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9号),工作成效明显,成为脱贫攻坚阶段全国共同缔造活动的典型经验样板。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继续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阶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力争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样板。

  二、工作目标

  2022-2023年,开展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全县行政村及省内外推广,力争在部分领域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标杆。到2025年,建成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省内外推广,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样板。到2035年左右,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匹配,实现全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乡村振兴阶段,将乡村建设从盆景式打造转为“示范片区+重点村庄+分类引导”的发展方式,结合红安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根据发展条件、工作基础及创建意愿,将七里坪镇盐店河村、柏林寺村、七家畈村、张家湾村、八一村、观音阁村,城关镇曹家畈村、小丰山村,杏花乡两道桥村、龙潭寺村,高桥镇程河村、六家边村、长丰村,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叶河村、椿树店村、喻畈村,华家河镇阳台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太平桥镇回龙寨村等20个村庄作为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第一批示范村。根据村庄发展基础、条件及意愿,每年遴选增加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

  (二)编制规划方案。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编制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内容包括资源基础、村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前景、目标定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引导、配套提升工程、实施保障机制等。

  (三)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完善村庄设施,营造村庄美好环境。

  (五)产业分类引导。坚持把产业振兴放在首位,根据各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按照农特产业推动型、红色旅游带动型、农旅融合发展型、企业投资拉动型等模式进行分类引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六)实施配套工程。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实施“十二个一”乡村振兴配套提升工程,即配套一条旅游道路(风景道、绿道与步道)、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套标识系统、一套旅游设施体系、一套主题装备雕塑、一个展陈场馆、一处文化传习场所、一家旅游商店、一家主题餐饮、一家精品民宿、一处旅游景区(点)、一处特色农业基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胡广同志任组长,高伟、杨俊、余品祥、丁洪建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天台山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陈晏斌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彭锋、何春芳、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有计划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学者来红安开讲授课,开展基层干部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推进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规划水平。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设计工作坊,邀请国内具有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经验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来红安组建设计团队,采取共谋、共建、共评、共享的方式,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与效果,形成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设计经验。

  (四)广泛发动群众。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车等加大对共同缔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五共”理念深入人心。

  (五)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多方资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共同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乡村振兴新样板。

  (六)强化激励机制。列入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第一笔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30%-4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笔根据核算工程量与资金预算额度的比值排名,排名靠前的村庄适当奖励,排名靠后的村庄核减资金,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60%-70%作为竣工结算资金。

  (七)加强监督督导。推进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的规划方案编制,强化过程监管、技术监管、质量监管、工程核算、资金监督,确保共同缔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作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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