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2023-02-21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形象,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12日起至年底,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开展交通文明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二、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交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采取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2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辖区交通管理水平、道路交通秩序“三提升”,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反恐大队、网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海防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治安办)等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林贵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联络员:方士宾。

  三、主要任务

  1.违章停车: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占压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靠、乱停乱放、车向停放不正确等现象;对违停车辆,利用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与车主联系,敦促车主及时规范停车,对不听劝阻及经屡劝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与交警大队警务机动中队汤逸东联系,拖离违停车辆。

  2.交通“乱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斑马线上不理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照上路行驶。

  3.交通安全宣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动员志愿者、沿街商铺业主劝阻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整治重点

  9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五、具体安排

  (一)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

  第一组:

  责任单位:巡特警反恐大队

  责任领导:蔡本城

  责任区域:元光路(建设局至原武装部)

  云平路(原武装部至江滨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领导:陈宝群

  责任区域:城元路(宝城路实验中学路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网安大队

  责任领导:邱汉俊

  责任区域:君宝路(宝城路交界处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森林警察大队

  责任领导:周宝平

  责任区域:云东路(云漳路中段环岛至漳江大桥)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

  责任领导:方建生

  责任区域:江辉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六组: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领导:张育文

  责任区域:育英路(楼仔脚中段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七组:

  责任单位:海防大队

  责任领导:蔡荣辉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鼓山路口至渡头岩)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八组: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责任领导:陈东健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渡头岩至金霞红绿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九组:

  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责任领导:林青山

  责任区域:宝龙路(顶溪路至宝龙小区北面)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组:

  责任单位:禁毒大队

  责任领导:吴镇界

  责任区域:宝龙小区北面(将军大道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一组:

  责任单位:政工室

  责任领导:柳志林

  责任区域:人和路(福锦)(将军大道至溪云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二组: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责任人:沈志林

  责任区域:政通路(宝城路至将军大道)

  宝城路(新政府边)(人和路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三组: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领导:吴伟庆

  责任区域:顶溪路(国道324线(双溪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四组: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责任领导:方光辉13605036766

  责任区域:顶通路(政通路至顶溪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二)交警大队

  第一组:

  责任单位:警务机动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沈汇森

  责任区域:陈政路(将军山公园至陈政路环岛)

  将军大道(金霞红绿灯至竹仔前)

  公园路(金霞路至陈政路将军山公园)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下河中队

  挂钩领导:吴建勋

  责任人:吴旺金

  责任区域:金霞路(元光路建设局路口至下河乡政府)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城区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施福山

  责任区域:宝城路(金霞路交界处至美霞大道交界处)

  绥阳路(陈政路环岛至原振云大酒店)

  云漳路(迎宾门至旧武装部)

  云漳路(旧武装部至江滨路下坂步行桥)

  复兴路(搂仔脚中段至江滨路交界处)

  江滨路(九尾桥下至翰林江景)

  人员安排:警力1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火田中队

  挂钩领导:陈德生

  责任人:施耀龙

  责任区域:江滨路帝景湾(下楼居人山至漳江大桥)

  绥阳东路(原振云大酒店至阳下村部)

  开漳州大道(和田路红绿灯至国道324线)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常山中队

  挂钩领导:张少龄

  责任人:赖惠斌

  责任区域:马山大道(益宝山至马山村)

  彩龙大道(御史岭324国道交接口至御史岭公园)

  G324国道(竹仔前至疏港公路路口)

  人员安排:警力6名

  (三)派出所(治安办)参照以上方案在各自辖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做好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积极为整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明确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履职,全力维护所管辖路段交通秩序,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四)强化督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督察大队将实地督导,通报、问责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五)强化宣传。要借助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措,宣传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创建氛围。

  (六)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于9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员排班表发送至交警大队邮箱。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扎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现道路交通设施全面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协调联动更加顺畅的工作目标,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助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伟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宏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明办以及各乡镇板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1.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责任单位:住建局、莫城街道、虞山街道

  2.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无违法停车及被违规占用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3.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无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公安局

  4.确保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含乱设摊点、乱停车、设置的设施占用);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沿路商家、店铺无占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二)主要交通路口

  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

  (三)公共广场

  确保广场及周边地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四)背街小巷

  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五)农贸市场

  确保市场门口或周边无乱设摊点经营现象,市场周边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板块综合执法局)、公安局

  (六)车站

  确保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疏导有序,周边车辆有序停放,无“黄牛”倒票拉客、“三小车辆”非法营运等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七)公园景区

  确保主要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八)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确保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有文明交通引导,秩序井然。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

  (九)城市公共交通

  确保公交车内有投诉电话、驾驶人持证上岗,公交车按规定停靠(进站停靠、无溜站)、驾驶人系安全带、无接打电话等行为,乘客有序候车、依次上下车,车上乘客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出租车驾驶人言谈举止文明、服务规范,行车时驾驶人系安全带、无接打电话、发信息情况,出租车内有服务卡的,驾驶人服务讲话文明、无吸烟、吃食物或乱吐乱扔情况,出租车无拒载的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主动出具票据情况;公交车、出租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十)乡镇板块

  确保辖区主次干道、集镇区域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四、实施步骤

  (一)完善交通设施,创建良好环境

  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市住建局、公安局和各板块要全面排查整改交通设施不规范不合理问题,进一步完善路口路段交通设施,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和主要交通路口的车道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线齐全、规范、清晰,行人、非机动车信号灯和禁停等标志规范齐全,不存在缺失、被遮挡等现象,同时,再次排摸挖掘停车资源,缓解停车资源紧张压力。

  (二)全面宣传倡导,营造文明氛围

  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市文明办要协调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直播平台等媒体,策划开展集中宣传行动,组织开展高密度、多频次、大声势的宣传报道。市公安局要重点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停车越线、逆向骑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9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建立交通违法曝光机制,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通过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专题深入报道、组织互动讨论等形式,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外来人员聚集区等,开展以“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逆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要设置有针对性的`宣传(警示)标语,利用电子屏等播放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警示宣传片,形成严管严罚警示氛围。从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专业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入手,组织、指导机关、学校、企业、专业运输单位等开展“带头礼让、模范守法”主题活动,组织外卖、快递等行业开展文明交通倡导行动。

  (三)强化执法整治,优化交通秩序

  从现在开始至迎检结束,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路段为主战场,以9类不文明交通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严查严管执勤执法行动,确保打出声势,树立规矩,坚决遏制路口、路段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多,交通秩序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

  对交通流量大、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突出、执法管理难度大的重点路口、路段,以及交通问题突出的乱点、堵点,要加强统筹,整合公安与交通、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力量,成立机动执法小分队,针对哪里违法突出就整治哪里,哪里力量薄弱就增援哪里,集中优势力量,逐项攻坚整治,并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曝光,坚持整治一个、震慑一片。要滚动推进整治工作,对集中整治初见成效的路口路段,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固化机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常态长效管理,确保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问题重复、违法反弹。

  五、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督导检查曝光追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整治效果不佳、行动措施不实等情况进行曝光追责,强力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二是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公安、宣传、住建、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板块)

  三是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沿街各单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现象。(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惩戒机制。探索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和曝光制度,对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的单位或多次违法的个人通过媒体曝光处理。推动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将交通违法记录与职业准入、薪资待遇等相挂钩,落实行业自律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明办)

  五是树立政府机关模范带头榜样。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公务出行要主动遵守“一盔一带”要求,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并能够主动礼让行人,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通过自身不断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坚决确保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深入研究创建标准和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将每项创建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收集、分析研判、面上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难点、共性问题,要加强会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治理。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文明交通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4

  为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切实增强公民交通、法治、安全和文明意识,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县文明办《临泉县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特制定城南街道文明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导向,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交通行动为抓手,直面问题,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文明交通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完善,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局面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活动内容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五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杜绝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毒驾、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设施大完善

  1.加快辖区内5处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各类停车场所,鼓励辖区内停车场停车位有富余的,实行收费停车,缓解机动车停放压力。

  2.在辖区集市入口处各建设一处临时停车场,有序引导各类车辆临时停放。

  3.加快辖区内“天网”工程建设。完善省道、县道交叉口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建设;在辖区道路主要交叉口、事故易发路口,分步骤、分阶段制定建设计划,逐步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视频监控。

  (二)交通堵点大整治

  1.以102省道行经辖区内路段街道、道路交叉口为重点。依据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群众反映等渠道对辖区道路各“堵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尽快改变混乱状况。

  2.以辖区内光明路、城中路、交通路、解放路、兴泉大道、四化路、建设路、霞光大道、教育路9条重点道路;社区、学校、医院、银行、企业、客运场站、市场、购物中心等人员聚居场所周边为重点。排查“堵点”,限期整改。

  3.对辖区骑路逢集易发拥堵情况进行调研,由社区建设专门集贸市场、明确各个易发拥堵路段日常驻点管理劝导员,常态化开展社区交通秩序管控。

  (三)文明交通大宣传

  1.要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各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发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书,倡议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号召2公里以内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每名工作人员要向身边的10个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形成“交通宣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

  2.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形成立体式交通宣传教育模式,大打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战。

  3.以街道“法治主任”为骨干,组织精干宣传队伍,深入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大培训。

  4.各社区都要张贴、悬挂文明交通标语、横幅等,制作文明交通知识和典型交通违法、事故宣传内容。

  5.号召辖区内志愿者积极行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和企业、社会各界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宣传、引导,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交通违法大严管

  1.联合执法部门,集中清查各重点部位秩序混乱问题,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摆摊设点等一些久禁不止、影响交通畅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2.建立义务交通劝导员队伍,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对各自辖区重点路段划分劝导网络,通过“定人、定路段、定时间”的形式,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对劝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规范城区劝导员工作内容和流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参加劝导活动志愿者的监督,达到预期劝导效果。

  五、保障措施

  实施“文明交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构建和谐社会,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推动“文明交通”健康顺利开展。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城南街道文明交通三年计划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做出周密部署。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把实施“文明交通”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三)加大投入,强化宣传。财政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要专款专用,统筹管理。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要严格落实“文明交通先进乡镇(街道)”和“无严重交通违法村创建”评选活动,街道纪工委要对县考评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通告问责。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5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部门联动参与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志愿服务中心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不文明出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志愿服务中心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潜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网络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6

  为深入推进全市文明创建长效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统一部署,现就市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xx年7月至9月集中宣传,之后转为常态宣传。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提高专项整治宣传知晓率。

  1.加强媒体宣传。各新闻单位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所属新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制作刊播视频音频公益广告、邀请行业专家解读等方式,做好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进行重点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行为危害性,持续报道我市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措施和意义。同时,要对本方案提涉的各单位、各部门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开展媒体曝光。各相关媒体单位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超速、违停等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利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马鞍山电视台以及“马鞍山交警”“文明马鞍山”“马鞍山发布”“今日马鞍山”等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每周开展曝光活动。

  3.加强舆情引导。市网信办、新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时收集掌握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舆情,认真分析、妥善处置,并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掌握,方便指导下一步整治和宣传侧重点,完善整治工作措施,争取赢得市民和社会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提高专项整治宣传针对性。

  1.加强源头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电动车销售点、改装点宣传电动车加装车篷(伞)的危害性,责令其停止违法改装和加装车篷(伞)行为,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从销售和改装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车辆安全隐患和上道路行驶。

  2.推动示范引领。市直机关工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领公职人员率先践行文明交通,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内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群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特别是要求本单位人员迅速拆除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模范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文明有序停乱车辆。

  3.强化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组织社区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LED屏、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媒介向居民宣传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特别要加大宣传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闯红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采取“进(车)棚入户”宣传(宣传一封信见附件),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拆除加装的'车篷(伞)。

  4.开展行业宣传。市交运局组织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营管理单位,在车辆显著位置展示“礼让斑马线、守法文明行”标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协会指导快递、外卖企业依法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自行拆除电动自行车上安装的车篷(伞),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引导外卖派送员安全守法,文明行驶。

  5.加强执法宣传。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七进”、设置执法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在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的同时,对电动车驾驶人加装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宣传,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抄写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参加交通劝导等方式,督促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三)组织文明志愿服务,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驾校新学员、满分教育驾驶员;市交运部门组织客货运单位驾驶人,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团市委组合“青春志愿行文明安全路”活动,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志愿者;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对接辖区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重点对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违法载人、安装车篷(伞)等违法行为开展劝导。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7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对照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必胜信念,全警动员参与,全力以赴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坚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建任务。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市驻地城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主干道,以及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背街小巷等区域,市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斜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攀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5、出租车乱穿乱行、急停猛拐、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打非治违大整治

  1、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机关民警高峰岗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压实创建责任,加大路面管控,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2、重点聚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常态推进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毒驾等治理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管出习惯、管出自觉、管出文明、管出秩序。

  (二)交通组织大优化

  3、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深化实施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城区10条主干道40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采取合理渠化设计、优化交通流线、合理分配通行权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4、针对区域交通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拥堵问题,按照指挥中心整体统筹、路面民警协作配合等原则,采取流量均衡的区域交通组织措施,确保路网交通总体运行顺畅。

  (三)交通设施大改善

  5、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指路标志设置不明确、路面交通标线不清晰、指路标志和路面标线设置不匹配、交通隔离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配时及相位设置不协调等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引导车辆依法文明出行。

  6、持续提升交通信号机智能化程度,安装使用精准的.流量评估系统,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等参数,实时调试自适应绿波协调控制平台,优化交通信号联网控制,实现主干道绿波配时更精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交通志愿大劝导

  7、在市区各主要路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占军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城区执勤大队、开发区大队、东昌府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胡全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城测评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执勤,共同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领导带头、分工包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战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及时汇总攻坚战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报送,认真总结阶段性经验做法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8

  积极响应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吴家山街各社区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的社会风尚,营造“知荣明耻、摒弃陋习、践行公德、共建共享”的文明和谐氛围,展现良好的社区形象和精神风貌。现拟组建以志愿者为主体的交通文明导队,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普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区居民公德意识,规范社区居民文明交通行为,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增强居民们自我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文明城市的创建作出应有贡献。

  二、参加对象、组队方式

  交通文明劝导队的参加对象以中老年人为主,实行自愿报名,推行义务服务。参加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按报名人数多少进行合理分组,确定劝导地点进行轮流值勤。

  三、交通文明劝导队职责

  交通文劝明导队的'主要职责是上街值勤,纠正、制止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宣传、劝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具体是:对各种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负责对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有意损坏公物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劝导和制止;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

  四、工作方式

  1、交通文明劝导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文明行为劝导员”袖章,针对社区公共场所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监督劝导。

  工作时间:(初定)早上8:00—11:00;下午14:30—17:00 。

  2、对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文明行为劝导队成员要及时行劝导,对于同一个人的不文明行为发现第一次的予以口头劝导,第二次书面记载。

  五、劝导内容

  1、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说脏话、粗话

  2、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

  3、随意张贴广告、乱发传单

  4、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

  5、公共场所行为举止不规范

  6、随意在公共场所放养猫、狗等各种宠物

  7、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

  20xx年12月13日,我校团总支组织十余名学生团员志愿者赴丹阳社区,积极参加“倡导文明,我做文明劝导员”义务交通协管活动,在社区主干道十字路口、公交站台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借以倡导文明新风,争创文明城市!

  本次活动得到了丹阳学校党支部、横溪街道共青团工委、丹阳派出所的高度重视,在活动过程中,执勤民警对参加服务的志愿者同学给予了很好评价。通过交通文明劝导员的实践活动,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百姓,体验社会不同岗位,同学们不仅增强了自我交通安全意识,也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宜昌人。

  二、组织领导

  组长:马惠平鞠宾

  副组长:韦亚丽马小茂李铁峰杨才运

  组员:葛永山黄江陈龙谢翼飞刘伯杰冯占军张逸刘敏于娟牛珊珊刘媛媛田杨阳马芳少先大队干部(20人)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每周六上午10:00-13:00,每次安排3个小组。

  四、活动区域

  西子西环午小北三路北二路路路路

  五、活动安排组长组员

  一组:黄江陈龙刘敏葛永山

  二组:刘伯杰张逸刘媛媛冯占军

  三组:马芳田杨阳于娟谢翼飞

  六、活动任务

  1、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常识。

  2、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快车道、带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3、对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4、对过马路有困难的行人(如孕妇、老人等),要帮助他们安全过路口。

  5、有行人问路,如有知道可直接告知对方,若不知应热情引导其询问交警或其他人。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活动部署准时前往指定区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能提前结束。各班认真学习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本次志愿者活动各班对志愿者进行组织和培训。

  2、保障活动安全:在活动开展前要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在往返途中加强组织管理,注意交通安全;在责任区域开展活动时,师生只在人行道上活动,不得进入机动车道;注意防暑等。

  3、志愿者要求:

  (1)所有志愿者佩戴志愿者标识(团市委配发的'小红帽)。

  (2)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请讲普通话,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出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3)志愿者服务式要注意文明礼仪规范。

  4、及时总结,反馈情况。活动结束后,各班须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图片信息资料)报至综治办。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0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深入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升学生文明素质,倡导文明规范的出行习惯,我校决定发起“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小学生”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

  二、活动方式

  中高年级学生组成班级志愿者小队,对学校大门口乱放的车辆进行规劝,学生出入校门进行有序引导。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监督,值班教师进行指导。

  三方共同完成服务志愿表的填写。

  三、志愿服务时间

  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时间:20xx年4月1日——6月底

  志愿者服务时间:每天早上7:35—8:00

  中午12:40——13:15

  四、服务地点

  学校大门口

  五、工作要求:

  1、按时上岗,佩戴好红领巾。

  2、认真履行职责,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3、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尤其对屡次违反文明出行的家长做好车牌、姓名登记工作,并将家长名单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对屡次不遵守规劝的学生,将名字记下并反馈给班主任。

  六、志愿者服务名单

  四年级:姚灿朱蒙蒙少先队干部:杨振辉

  五年级:凌文谢文雨少先队干部:朱媛媛

  六年级:王黎娟黄鹏少先队干部:梁月康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1

  一、活动的背景及意义

  从4月1号开始,在金华市区5条重点整治路段,包括八一北街(通济桥-通园路);八一南街(环城南路-城南桥);双龙南街(环城南路-解放西路);李渔路(双龙南街-东阳街);回溪街(通园路-五一路),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也将现场被罚款5到50元。据报道:金华全市每天200名交警忙碌在市区各大路口还不够,还要再从警察学校抽了30人。做为大学生我们应该为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献出一份绵薄之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文明劝导”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更好的'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文明交通行动为抓手,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管理水平,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交通管理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特开展此次活动。

  二、活动主题

  “ 中国式过马路”之文明交通劝导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8号,4月20号

  四、活动地点

  八一北街(通济桥-通园路的各路口),回溪街。

  五、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志愿者大队、自强社、交通运输协会、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六、活动参与人员

  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志愿者大队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交通运输协会会员、自强社社员40名。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联系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排此次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2、招募此次活动志愿者的35名;

  3、印制此次活动宣传单150份,绶带条35条,志愿者帽子35顶;(已经准备齐全)

  4.制作交通安全的宣传展板一份,并配备一名解说人员。(需要配备个扩音器,请求交警队支援。)

  (二)活动开展

  1、4月18号和20号上午8点钟在桃源食堂门口集合,坐校车到人民广场;再由相关交警进行活动安全知识培训;(何时及怎样培训,等待商议)

  2、上午9点钟在交警安排下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志愿者们身上穿有印着相关标识的绶带,头戴志愿者帽子,

  3、中午11点30活动结束,大家一起回来;

  (三)活动结束

  1、做好小红帽、志愿者证回收工作;

  2、做好志愿服务时间认证工作;

  3、做好活动新闻报道工作。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2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和要求,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公司决定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氛围,形成创建合力取得创建成效,促进交通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有效实施,公司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及基层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全机务部,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交通”创建的协调工作。

  (四)参与人员:

  公司全体员工

  (五)活动内容

  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体,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生产标准,不断强化公司积极参与达标创建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严格落实公司主体责任。

  1、“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与其他安全活动紧密联系,按照《一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细则》要求,自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治理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等,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排查、处理和防范工作。

  2、景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制定车辆卫星动态管理制度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全使用规定,确保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完好并正常使用,建立公司监控制度和动态监控台账,配备专职人员监控所属车辆行驶动态,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3、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对驾驶员和调度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建立驾驶员、调度员考核机制,定期对驾驶员和调度员进行考评;三是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力度。

  (六)实施步骤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从20xx年11月起至20xx年10月止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平安交通”活动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间。通过文件、会议、LED屏、传奇报刊等多种有效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门及员工积极参与“平安交通”活动,在全公司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组织创建阶段:在“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能责任分工开展工作。“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利用安全生产例会,班前会(晨训会)等途径加强员工业务培训,让员工知道创建活动的实际内容,相关标准和操作程序。

  3、全面推进阶段:重点抓好未达标的工作,同时抓好已做工作的巩固提高,确保达到“平安交通”标准,全面实现建设“平安交通”目标。

  4、结果考核:各级管理人员要对“平安交通”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部门每月进行一次总结,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创建领导小组派员指导,时间安排在每月的30号(2月安排在28号)。安全机务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

  要通过经常性检查,切实加强对“平安交通”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3

  为保障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开展,调动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夯实我镇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安全基层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根据《关于专职交通协管员、兼职交通安全员补贴发放的通知》(浦道安领导小组〔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交通安全劝导队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职责

  劝导站人员必须服从镇道安办领导和任务分工。

  1、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不文明行路行为;

  2、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

  3、宣传、引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减速避让,劝阻不文明驾驶行为;

  4、使用照相机、摄像机对以上违法行为人或车辆进行录拍,记录违法行为并上传至农交安app系统;

  5、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6、劝导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有越权行为。

  二、工作要求

  1、劝导员应当树立文明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在群众中倡导安全交通、共建交通安全。

  2、在开展交通劝导和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循劝导的操作程序,遇有工作疑问时,向派出所,交警,道安办请求帮助。

  3、劝导员上岗期间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及劝导制服,配备的相关装备应齐全,请勿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执勤时不聚岗、溜岗、闲谈等。

  4、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时报告,一旦有紧急情况,请速拨打“110”报警电话。

  5、语言规范:使用统一宣传用语,礼貌用语,文明宣传。

  三、岗位设置

  原则上劝导员由村干部兼任或责任心强的党员或群众担任,上岗劝导由镇道安办统一安排。为了杜绝劝导员占岗位混补贴不作为现象,镇道安办采用月份考核的办法,对考核不合格、拒不上岗出勤履行职责的.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劝退予以取消劝导员资格。

  四、管理成效

  1、因工作不力,未按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开展劝导工作,受到镇道安办通报批评的,视为不合格;

  2、积极按照镇道安办和县道安办要求开展工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良好的为合格;

  3、因劝导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劝导职责,导致劝导点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高发的,视为失职;

  4、考核结果受到镇道安办通报表扬的视为优良,受到县道安办通报表扬的视为优秀。

  五、经费保障

  本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岗位工作经费补贴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支出。补贴发放按绩效考核和实际出勤时间计算。补贴方式借鉴其它乡镇做法,统筹县财政年度预算的全镇劝导工作经费,建立绩效考核办法对劝导员工作进行量化,采取扣发、增发绩效报酬的形式管理劝导员,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推广或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物质激励。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确保劝导站正常工作运行,有效发挥作用。实施量化后的劝导补贴标准和方式如下:

  1、劝导基础补贴:每月100元

  必须做到除镇道安办统一安排劝导值班外,每月自行组织1次上路劝导,并将图片发至道安办存档。

  2、绩效补贴:每月100元

  每人每月需登录农交安APP28天,150条劝导日志。

  以上工作内容统计由镇道安办于次月5日前统计并给予通报,对职责履行不达标人员扣除绩效以及当月工资。劝导补贴以月份考核结果为标准实施发放。

  六、考核办法

  1、以月为周期,由镇道安办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并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2、由镇道安办人员组织对每次劝导带班出勤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月底汇总得分;

  3、镇道安办次月5日前统计农交安APP使用情况,汇总得分;

  4、镇道安办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劝导员实施奖惩:

  失职:视情节扣除劝导员补贴、绩效、直至开除(月平均得分50分以下)。

  不合格: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劝退(月平均得分51至70分)。

  合格:继续强化培训引导(月平均得分71至94分)。

  优良和优秀:给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月平均得分95分以上)。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及《南海区“创文”志愿者交通劝导工作意见》精神,让学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以体验教育和志愿服务为途径,通过志愿监督等文明交通志愿活动,提高个人文明交通素质,营造志愿服务、文明礼让、关爱互助的良好氛围,为“创文”迎检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决定在3月-7月协助交警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劝导时间:3月至7月,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6:30分17:30

  (二)劝导地点:狮山镇大型超市、厂企、学校等人车密集路口。

  (三)劝导内容:

  负责协助执勤交警和协管员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协助维护路口及人行横道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协助进行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法规知识等内容的宣传;热情答复问事问路,提供能力范围内的便民服务。

  二、志愿者安排及选拔

  (一)、志愿者安排

  从3月21日(第六周)开始,各专业部轮流选拔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活动,每周安排8人。轮值安排表:经济商贸部信息技术部机械制造部服务管理部机电汽修部

  (二)、志愿者选拔办法

  1、各专业部团总支要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有积极性、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交通劝导志愿者。

  2、选拔标准:

  (1)、文明懂礼,道德观意识强。

  (2)、有责任心,能主动劝导。

  (3)、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

  (4)、有热心,爱岗敬业精神。

  3、自愿担任自愿者的学生要征得家长同意,并要求家长在意见书上签名。(家长意见书附后)

  三、工作用语

  语言规范:使用统一宣传用语,使用普通话,礼貌用语,文明宣传,讲究方法。

  (一)劝导、纠正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当非机动车遇红灯超越停车线时,请讲:

  (1)先生/女士,为了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请您退到停车线后。谢谢!

  (2)先生/女士,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退回停车线。谢谢!

  2、当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时,请讲:

  (1)先生/女士,为了行人的安全,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2)先生/女士,人行道上是不能骑车的,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3、当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斑马线)上骑行时,请讲:

  (1)先生/女士,为了他人的安全,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2)先生/女士,人行横道上是不能骑车的`,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二)劝导、纠正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1、当行人遇红灯,站在路边或横道线上等候时,请讲:同志,为了您的安全,请您退到路边。谢谢!

  2、当行人遇红灯,横过马路时,请讲:同志,现在是红灯,请不要横穿马路。

  3、当行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线时,请讲:同志,请走横道线。

  4、绿灯亮时,请讲:同志,现在是绿灯,请您尽快通行。

  四、注意事项:

  (一)志愿者应当树立城市文明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在市民中倡导文明交通、共建交通文明。

  (二)在协助开展交通管理和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循交通志愿劝导的操作程序和服从交警的统一指挥,遇有工作疑问时,向交警请求帮助。

  (三)志愿者上岗期间请勿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执勤时不聚岗、溜岗、闲谈等。

  (四)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时报告执勤交警;如路口没有执勤交警,一旦有紧急情况,请速拨打“110”报警电话。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5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xx】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乳府函【20xx】1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通过精准严密的考核评价,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拧紧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贫返贫的“闸阀”,为我辖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县管理工作要求,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我镇区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直接负责人。安监站工作人员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处理日常事务。每个村委会配备两名交通劝导员。镇政府设立专门的督查组,由江石庆副镇长任组长,安监办派业务人员督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等形式,进行考核评分,有权根据督查结果发布督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启动问责、进行经济处罚等。督查过程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1、按时参会。交通劝导员要按时参加镇级召开的交通工作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开展。每月开展对集镇、主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劝导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驾驶报废车辆、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录入“农交安”APP,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及工作图片有关资料。

  3、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本村、本单位安全培训会议,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结合文明交通行为"五进"工作宣传,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服务活动,配合交警大队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检查和整顿,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及工作图片有关资料。

  5、隐患排查。加强对本辖区乡村道路、集镇道路和自管道路隐患的`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标志标线是否齐全、遮挡物是否清除、交通设施是否到位,道路施工路段标志和设施是否齐全,临水临崖路段(临水1米、临崖4米需安装防护栏)、道路急转弯、长陡坡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

  6、日常排查。开展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排查摸底,并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帐。

  7、道路管理及其它事项。落实路长制巡查制度,每星期至少巡查本辖区公路两次,并录入公路管理系统。

  四、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镇交通劝导员。

  (二)考评办法:考核监督小组每月年对各村、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与劝导员的补贴以及奖金挂钩。

  (三)考核标准:

  1、交通劝导员需每月在“农交安”APP录入交通劝导日志,每人每月任务量为90条,完成任务的每人每月补贴90元,未完成任务量按照实际完成任务数量计算补贴金额,发放标准1条为1元,未进行录入的不予发放补贴。

  2、完成总任务量的情况下,对超额完成任务量、日常台账报送及时等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根据考核名次确定相应的绩效金额。

  3、对于未完成全年任务量、日常未及时报送材料、不配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的村委会或者个人,不列入考核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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