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2-11-15 方案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当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领导参考决策,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20xx年)、《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令第63号,xx年)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20xx年)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杜绝公交车、出租车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驶守法率明显提高。

  (二)城市客运行业整体形象、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城市客运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市政公用车辆全部上牌,守法行驶和安全作业。

  (四)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驶现象明显减少,基本消除不文明、不安全的驾驶行为。

  (五)非营运车辆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六)杜绝校(园)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七)城区街道车辆依法依规有序停放。

  二、整治内容

  1.公交客运车(包括在市城区有站点的公路客运车辆)。重点整治公交客运车辆不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超速、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闯红灯、越线行驶,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出租汽车。重点整治出租汽车因抢客、炒卖牌照等制造群体性的事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整治出租汽车乱停乱靠、闯红灯、随意掉头、占用公交车站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出租汽车违背乘客意愿强行拼客、拒载、乱收费、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利用电台闲聊等不文明不安全驾驶行为。

  3.市政公用车辆(包括市政环卫车辆、行政执法用车、绿化维护车辆、道路施工车辆、水电气维护车辆等)。重点整治市政公用车辆不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闯红灯、越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务车辆。重点整治公务车辆不按规定停放、闯红灯、越线行驶、违规掉头,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5.非营运车辆、农用车、低速汽车、摩托车。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上路行驶以及低速汽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等非法营运活动;整治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及摩托车非法占用机动车道、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6.渣土车管理。重点整治渣土车车辆超限(超长、超高、超宽)、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志灯以及车辆未按规定使用GPS动态监控装置等行为,加大对渣土车“滴、漏、飘、撒”以及偷倒、乱倒渣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7.校(园)车管理。严格贯彻《校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20xx年)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xx〕53号),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校(园)车的排查、上报,杜绝校(园)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开展宣传,及时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整治工作经费,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善公交车候车亭和站牌的建设,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的管理,制止、查处违法占破道路、违法占用道路施工等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客货运企业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核,清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清查未上户客货运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客货运企业法人安全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守法教育,严格行业准入,严格对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的考核奖惩。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健全我市城区城市客运市场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整治公交客运车辆、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核实所辖单位无牌车辆情况、自制号牌车辆情况,登记造册后积极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联系,督促做好上述车辆的上户工作;负责安排指导城管执法队员、市容环境监督员劝导、制止、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马路市场、摊担,加强对辖区内渣土车辆的运输管理;派出10名城管队员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指挥,集中整治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道路两旁单位门前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具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确定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管控区域、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集中整治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农村中队要突出对校(园)车的管理和低速汽车、三轮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整治。各派出所要积极参与,确保整治成效。

  市教育局:指导、监督辖区内学校建立健全校(园)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园)车的排查,并积极配合市教育、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校(园)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劝导、制止、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的马路市场、摊担。

  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查。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7月~8月)

  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整治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

  1.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教育引导好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2.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组建工作组上路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并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和暗查、白天巡查与夜间轮班值守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群众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城区等重点部位的非法客运车辆。

  3.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的领导力量、工作人员是否到位;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2月)

  1.整章建制。推进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化服务,制定相关服务规范,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全面落实车辆的车容车貌、设备设施、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服务的各项要求,逐步提高驾乘人员文明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依据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城市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完善城市客运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和城市客运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积极研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扶持政策,修改完善湘乡市城市公交资源整合方案,推动城市公交体制改革。

  2.总结表彰。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使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群众满意车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褒奖,评选出20xx年度“文明服务出租车”和“文明服务公交车”,并向社会公布,逐步引导全市行业形成优质服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风气。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履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湘乡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的副主任、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参与,按照行动方案的部署开展工作。

  2.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导力量,要联合派人上路,对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理。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文明,依法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深入宣传,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谋划和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广大交通参与者良好的守法习惯,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4.严格考核,奖惩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议后报市绩效考核办公室。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依规依程序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5.明确人员,保障经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需要,确保人员及时到位,既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又要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随时增加和抽调人员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同时,市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要坚持专款专用,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提供后勤保障。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镇原”,根据《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庆阳市“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交法字〔20xx〕20号)要求,经汇报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6月15日开始至20xx年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交执法〔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辖区内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石胜平

  副组长:肖胜、王民辉、邰文宇

  成员:杨民、龙胜菊、刘晓秋、邓世红、刘勇江、龙家琼、张强、杨广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打击和整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使用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等违章经营行为;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

  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为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区道安办关于印发XX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安办〔20xx〕7号)要求,结合园林中心道安工作职责,现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按照XX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服务。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排查隐患、制定清单。迅速部署,广泛发动,全面深入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涉及城市园林绿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阶段(4月份至9月份):集中整治、化解风险。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不放过任何漏洞、盲点、隐患,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10月份至11月份):查漏补缺、严防固守。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重点路段、重大路口、事故易发区域,检查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12月份):总结提炼、建章立制。对大排查大整治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持续巩固和扩大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

  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绿化隔离栏的建设。

  (一)强化道安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根据道安工作规则,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二)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园林作业车辆监管。做好自有车辆的保养工作,督促自有车辆及绿化养护企业的养护车辆遵守交规,文明作业。二是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推行园林工作车辆驾驶员职业教育与道路安全法规学习。三是配合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与警示。在园林路面作业、停车修剪、道路行道树处理时,通过警戒线、警示牌等做好警示工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三)推进道路隐患治理。一是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和今年“十位一体”城市精细化管理品质项目,在城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建设中,将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做为重要参考,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中,确保交通安全这个保底工程。二是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十字路口、转弯口、分车带的绿化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遮挡标识牌、遮挡视线的绿化危险隐患点段,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应急响应。制定完善台风恶劣天气时绿化应急救援预案。台风来临前,加强对枯死树、危树、易倒伏树木的巡查,台风来临时,科学合理配强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清除倒伏树木,保证道路畅通。

  (五)营造深厚氛围。一是充分宣传发动。在公园景区LED平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落实单位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二是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公共场所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细抓实。各下属公园景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道安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按道安工作的目标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总结经验和做法,改进完善不足之处,推动园林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工作不断向上向好发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使我县道路上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县城区街道和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客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三)重点违法:

  1、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3、小型客车不系全带、驾驶摩托车逆行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

  5、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6、国道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省道九里坡路段大货车淋水导致路面结冰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设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分包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检查。大佛寺中队和太峪中队分别在中队门前设点,重点对312国道运煤车辆超速、乱停乱放、不覆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中队要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中队要根据辖区路段实际设点,重点查处辖区内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巡逻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密集开展流动巡逻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县乡中队要深入县辖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中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禁超员。客运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客运车易超员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严防冷门事故发生。太峪中队和新民中队要分别加强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九里坡路段巡逻密度,加大对大货车淋水治理,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减少因淋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组织集中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全队警力进行突击治理。要不定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精力集中治理,及时查处纠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理难度大、通行秩序不好的区域,大队领导要进行分包,深入一线,带队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4、部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依托联合治超机制,共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镇、各村交通协管员的联系,确保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周密部署。支队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月观摩汇报的重要内容,各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确定本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法宣室要精心策划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曝光一批驾驶小客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体民警要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严防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炒作。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记分必须记分,严禁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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