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2023-05-23 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xx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

  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

  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

  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

  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社会运行质量,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现制定20xx年全区扶贫帮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以统筹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为途径,不断提升扶贫帮困整体工作水平,使全区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为推进沈阳大工业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标准

  1、提高“两节”临时救济标准。20xx年新年、春节期间,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按800元的救济标准发放款物(城市低保边缘户480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各街道(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2、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3、建立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由月260—300调整到月300—340元。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救助标准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4、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2000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实保障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每个敬老院办公经费每年由区财政拨付200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有关街道(乡)负责。

  5、提高90岁以上老人补助标准和百岁老人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为90岁以上老人提高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6、对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一级智力、一级精神、一级瘫痪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市对象每月补助100元,农村对象50元。此项工作由区残联、财政局负责。

  (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体系

  1、对全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标准为每人15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实现扶贫超市乡街全覆盖。各街道(乡)要建立1个以上扶贫超市,区投资50万元为14个乡街扶贫超市提供物资,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救助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3、深入开展助学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考入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级低保家庭的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资助;对当年考入大专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补助;对当年考入大学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走进青年,关爱成长”系列活动,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学援助,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残联负责。

  4、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区财政列支160万元,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是4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每人80元并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基金80万元,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合后给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额分别是2000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费低保对象每人60元、五保对象每人120元、以及优抚对象每人300-500元分别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5、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之解除养老后顾之忧。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6、实施物价补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每人每月25元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春节、元旦期间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7、提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非集中供暖的补贴标准。对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边缘户的供暖补贴标准300元。对农村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房产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8、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区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区和乡(街道)两级财政在20xx年财政预算中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备金100万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9、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区财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5%的比例,建立临时救济基金60万元,并列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民政局负责。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3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领导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

  一是提供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

  二是提供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4

  为了五年一班贫困学生贾文琪同学能更好的学习、生活,学校领导、团队高度重视该生的具体情况,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对该生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帮扶活动。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进一步加强对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实现“不让一个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失学,不让一个思想上有困难的学生落伍,不让一个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掉队”的教育目标,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将学校“校园帮扶站”“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贫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措施

  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号召学生在不增加家庭负担和自愿的前提下,节约自己的零花钱,向贫困生献爱心,教育学生学会关爱,学会帮扶。发动全班同学爱心捐助活动。在校园帮扶站募集的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帮扶贾文琪同学。

  三、帮扶方式

  1、定期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及其困难;

  2、以“校园帮扶站”为载体,每期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物质上的帮扶。

  3、以贾文琪科任老师为主,对贾文琪进行心理、学习上的帮扶。

  四、帮扶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许多贫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贾文琪谈心。

  2、生活上资助

  贫困生贾文琪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给贾文琪购买学习用品及课外读物,帮助他渡过难关,使他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为了避免贾文琪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造成成绩不如人意。为贾文琪未来的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学好功课,帮助他掌握学习方法,使他学会学习。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5

  为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使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的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情、村情实际,特制定帮扶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解决贫困村难点热点问题、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以定点帮扶为契机,努力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扶贫,切实提高群众素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着力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为全镇达到小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以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村级组织四个能力为根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关键,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落脚点,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现实紧迫的困难问题,力争在三年内使帮扶的贫困村有变化,见成效。

  (二)、工作措施

  1、帮扶到村、定点到户。进一步强化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和党员干部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子扶贫工作。帮扶到村,就是集中全镇有限的财力,将过去的1个机关单位定点帮扶1个村,调整为多个机关单位定点帮扶1个村,同时根据帮扶点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出具体的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定点到户,即把大安村245户贫困户分解给全镇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和上级帮扶单位,具体讲,科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帮扶1--5户,一般干部几人或一人一户,各负其责,同时将党员干部的扶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年终考核,一定3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人口发生变化后,再作适当调整。

  2、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安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基础设施薄弱。至公路大安段双边水泥公路至今还未建成通车,严重制约了大安村的经济发展。因此,要以这次扶贫开发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公路硬底化建设和水利陂头的建设,切实解决该村生产生活条件。

  3、积极争取定点扶贫单位的支持,改善受帮扶村的生产生活条件。xx村位于xx镇北部,是的革命老区,全村区域面积90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有121183.5亩,耕地面积5331亩,辖2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172人,是xx镇面积,人口最多的行政村。长期以来,该村的交通设施落后,农业基础条件薄弱,由于集雨面积大,山洪时常暴发,政府虽投入大量的资金修路造桥,但至今仍有、等6个自然村的过水陂头受到毁坏,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农副产品的销售受到了极大影响,直接限制了全村的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大为减少,全村现约有一半的农户仍然住在泥坯房中。村委会从大局出发,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但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少,支出大,现负债累累,虽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却无力开发建设。希望能够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大力资助予以解决。

  4、走产业化扶贫之路,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途径。首先是引导支持农户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充分依托信息直通车网络服务平台,加大对葛茨、蜜柚、西蕃莲等农产品的宣传销售力度,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规模种植绿色食品西蕃莲,提高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增收。另外,积极加快招商力度,引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拟与骏丰农牧有限公司和海丰县农业银行共同合作进行订单养殖鸡鸭等畜牧产品,以产业化扶贫的方式,使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5、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的主动性。首先要对积极性高而由于条件所限难以致富的贫困户,尽全力给予全方位的帮助,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影响和带动其他贫困户;其次对于脱贫较差的贫困户,要多做思想工作,通过典型事例引导其转变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对于等、靠、要思想严重,经开导、帮扶仍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适当给予救济,在科技培训方面,继续通过课堂讲解、观看录像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办法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科技文化综合素质,教育和指导农民进行学科学种植、养殖、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学困生的帮扶工作是提升素质教育必须要做的工作,而对学困生的帮扶,不仅要了解学困生形成的外部因素,更要了解影响学困生形成的内部依据。在转化教育中,只有全面地,深刻地认识学困生,对学生的学习目的、态度、兴趣、爱好、志向、心理变化和生理特点、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以及行为品德德等方面作全面调查,深入研究,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并收到实效。

  二、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从作业、卷面分析及平常表现本班学困生占有一定的比例。造成他们成绩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基础打得不够扎实,记忆力差,家长不够重视其学习等等综合素。这部分学生平常作业不认真,不能及时做好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工作,并且上课不用心听讲,不能认真学习。

  三、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

  1、把学困生失去的自信心寻回来。长期以来,以分数论英雄的质量观,导致学困生受到歧视,多数学困生对学习没有信心,没有了方向和动力。针对这一状况,我们教师要改变对他们的看法,尊重他们的人格,鼓励他们抬起头来,大胆地说话和做事,使学困生自然觉醒,充满信心。在活动中多留意,多观看,多关心,多鼓励,努力沟通师生情感。

  2、培养学困生的'学习兴趣。一旦学困生有了自信心,有了挑战困难的勇气,那么就有了搞好学习的希望。对学困生来说,自身的基础和能力与所学知识之间存有一段距离。因此,我要设法把学困生引入情境,带领他们紧跟教学的节拍,一步步产生共鸣。引导他们动手、动脑,指导他们去寻寻解决问题的答案,解决问题之后,带领他们领略成功的喜悦。由此,学困生随着实践活动一道品尝了感知认识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也培养了学困生的学习兴趣。

  3、培养学困生准确的学习方法。在恢复学困生的信心,培养了学习兴趣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困生的学习方法。据观看,学困生表现在注意力不集中、抓不住重点、思维呆滞、记忆力差等方面。因此,教师也要激励学困生勇敢地面对困难,接着训练他们的思维,促成他们思维的条理性、流畅性和灵活性,进而鼓励他们打破传统的惯常思路,力求创新,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要让学生掌握预习方法、自我检查法和复习法。鼓励他们独立思考,步步为营,天天有所进步。

  总之,在学困生身上的确具有某些方面的潜在素质优势,仅仅我们没有发觉出来,一旦被发觉,就会出现亮点,真正是孺子可教,而不是朽木不可雕了。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7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xx〕1号)、《关于印发<湘阴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阴乡振组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精准落实国家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逐年持续稳定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任务,因村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全面摸底排查收入变化

  全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落实镇、村两级逐户、逐项摸底排查脱贫户和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收入情况,归类汇总、分析原因、预警研判,为落实增收帮扶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一)排查对象

  全县脱贫户、监测户。

  (二)排查内容

  排查脱贫户、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变化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

  1、上年有种养业等经营收入,当年因经营规模缩小、质量降低、价格下行,或经营停止、失败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2、上年有县、乡、村级帮扶产业收益分配收入,当年因帮扶产业项目调整、净收益减少或经营失败,以及因帮扶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分配标准调整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3、上年有光伏产业收益分配收入,当年因光伏收益分配对象和分配标准调整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4、上年有务工就业收入,目前因未实现务工就业或因工资降低、务工时间缩短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5、上年有公益性岗位或就业帮扶车间务工收入,目前未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或未到就业帮扶车间务工,或者参加了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了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但因薪酬或补贴标准降低导致的减收情况;

  6、上年有低保收入,因当年低保被取消导致的减收情况;

  7、上年有相关政策性补贴收入,因当年补贴收入减少或取消导致的减收情况;

  8、因家庭种养业遭遇自然灾害导致的减收情况;

  9、上年因帮扶工作务实管用而有相应收入,当年因帮扶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减收情况;

  10、其它原因导致的减收情况。

  (三)工作方式

  1、全面排查。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帮扶干部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做到不落一户。

  2、对比测算。对照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明细表,对比排查当年同期实际收入,逐项计算(或预算)可能增减收的具体情况。

  3、数据研判。对比脱贫户、监测户当年与上年收入变化数据,研判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可能存在的增收、减收、收入持平等不同情况。

  4、汇总分析。分级对应汇总村、乡、县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户数及同比减收比例,汇总各项减收因素关联户数及所占比例。

  三、落实帮扶增收措施

  根据逐户逐项排查结果,因户制宜落实帮扶增收措施,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家庭收入在上年的基础上稳定增加10%以上。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减收情况,要有针对性落实替代增收项目,坚决防止脱贫户、监测户当年收入减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1、落实种植业及合作社、大户带动生产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家庭种植业生产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产业规划、新品种选购捐赠、生产过程指导、新技术引进应用、购买保险、提供贷款、标准化生产、特色种植、指导农产品初加工、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合作社、大户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生产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在农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2、落实庭院养殖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发展庭院养殖业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养殖规划、提供贷款、建设圈舍、购买捐赠仔畜、新技术引进、畜禽防疫、托管托养、购买保险、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庭院养殖业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畜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在畜禽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委统战部,商务粮食局,乡村振兴局,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3、落实外出务工就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务工条件且有务工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县、乡镇为单位从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提供用工信息、开展技能培训、培树劳务品牌、组织劳务对接、指导稳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发本地务工岗位、签订规范劳务协议、提供维权服务、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态化联络协调服务、提供转岗服务、兑现相关政策补贴等方面提供帮扶。支持本地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帮扶人口就近就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增加就地就业岗位。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4、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规范岗位安置流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按时兑现差异化岗位补贴。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5、落实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以县为单位认定就业帮扶车间,把吸纳帮扶人口就业作为对帮扶车间认定和支持的最重要标准。支持发展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经营、单独注册企业经营、龙头企业带动经营等各种形式的就业帮扶车间。采取作坊式或家居式等不同组织形式,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手工制作、来料加工等生产活动,吸纳有劳动能力和半弱劳动能力帮扶人口实现帮扶车间就业。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费用减免以及地方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可免费提供岗前培训;对已认定并录入省平台的`就业帮扶车间,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5人(含)至9人、10人至19人、20人以上的,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分别给予1万、2万、3万的以奖代补资金;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6、落实小额信贷帮扶增收措施。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补足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因没有小额贷款发展产业而减少的收益。继续挖掘小额信贷潜力,实现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对脱贫户、监测户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需求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有效解决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没有贷款意愿、没有生产项目、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没有合作经营平台、没有销售渠道等实际困难。对没有贷款意愿的,帮助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对没有确定产业项目的,通过市场前景分析指导,帮助筛选合适项目;对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的,引导参与技术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对自家种养有困难的,在本人自愿前提下,通过畜禽托养、土地托管等方式合作经营;对没有销售渠道的,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推介作用,畅通线上线下销售实现优质优价,解决卖难问题。(责任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7、落实产业收益分配帮扶增收措施。培育有帮扶能力和意愿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完善帮扶产业“政府+企业+村集体+脱贫户”的“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园区带动、生产托管、资产收益、务工就业等有效帮扶模式。进一步规范产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流程。对有劳动能力、有半弱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引导参加生产劳动或公益性岗位就业实现增收;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实行差异化收益分配。严格履行村集体制定分配计划、村民代表讨论、乡镇审核备案、村内公示公告的分配流程。对新建产业项目要明晰联农益农绩效目标。规范产业项目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鼓励支持使用村集体产业收益资金奖励补贴产业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存量资产资源,让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变股东实现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新区,乡镇、街道、管委会)

  8、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帮扶增收措施。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给予扣减。过渡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用好用足乡镇(街道)、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乡镇、街道、管委会)

  9、落实扶志扶智帮扶增收措施。对内生动力不足的脱贫户、监测户,通过扶志扶智,增强其自主发展信心,提高其自主增收能力。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孝亲敬老等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引导脱贫户、监测户遵守村规民约,践行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赋予其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组织脱贫户、监测户参与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培育宣传自强不息典型,激发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自主创业热情。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家庭种养业质效。推广创办农民夜校等培育职业农民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智随志走、志以智强,让脱贫户、监测户既富脑袋又富口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10、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增收措施。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示范创建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和软弱涣散村等五类村派驻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要协调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因地制宜推动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宣传自主创业典型,激发内生动力,促进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原则,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优化调整。帮扶责任人要全程参与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排查工作,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驻村办,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情况排查、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是杜绝规模返贫的底线要求,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乡村三级要承担主体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精准施策。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照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逐项对比排查核算,对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在每年7月28日前完成摸底排查,边排查边落实帮扶措施,为当年9月30日核算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提前做好准备;9月中旬前将落实帮扶措施的户数、帮扶措施具体数量等工作情况,以乡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四)确保工作实效。强化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脱贫户、监测户排查收入和落实帮扶措施,要做到精益求精,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各类减收风险,都要边排查边落实补救措施。对因工作弄虚作假、不严不实导致规模性返贫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县乡村振兴局每年8月初将组织开展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专项督查,对排查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力、减收风险点未消除、减收幅度较大的,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风险点消除,督查结果纳入年末考核范围。对出现严重问题导致脱贫户、监测户(抽查检查及系统比对中发现5户以上)收入下降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年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8

  按照《遂乡振发〔20xx〕1号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的风险排查员、帮扶联系人落实工作职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收入支出状况等,根据行业反馈的风险线索对疑似返贫致贫的农户逐一核实。对新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和开展帮扶,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台账,各村(社区)对该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建立长期监测帮扶机制,着重患有大病、整户新增低保、全家无劳动力人群,根据监测户纳入要求每月建立防返贫监测台账。已稳定脱贫户一年至少回访一次;已消除风险监测户至少半年回访一次;未消除风险户每月应回访一次,每次回访都需要填写帮扶台账,各村做好存档。

  (二)稳岗就业台账,各村(社区)建立脱贫户外出务工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外出务工区域摸排,务工地有变化的立即上报,系统录入人员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主要排查监测对象政策落实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帮扶成效;对“风险消除”户进行回访,排查家庭收入持续稳定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巩固情况。

  (三)排查住房情况:排查农户现有住房是危房,且仅有一处住房。

  (四)易地扶贫搬迁:排查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情况,是否存在原入住现空置现象。易地搬迁点住房空置率高、周边无产业布局,有劳动力搬迁对象未就业。

  四、认定程序

  1、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汇总情况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根据集中排查情况,组织分析研判,锁定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

  2、信息核实。根据镇党委政府锁定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指导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中1-5项。农户应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3、评议公示。村“两委”根据核实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有驻村工作队的参与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上报镇党委政府。

  4、复查审核。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无异议的,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审核,并将排查报告报市乡村振兴局。

  5、部门比对。市乡村振兴局将镇审核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农户信息各村进一步核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镇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公告录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镇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认定,特殊情况由村(社区)民主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入高消费等情况的

  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涉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办负责具体业务,细化工作流程,督促帮扶责任人和各驻村干部落实工作职责。

  (二)动真碰硬排查整改。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同时,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守住大规模返贫的底线。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9

  为防止返贫、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根据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

  (一)监测范围。监测范围为全县所有农村人口。

  (二)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报县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为三类:

  ①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②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③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类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监测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认定。监测重点内容为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收入监测方面,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20xx年收入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6500元为基准线(收入基准线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标准)。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纳入监测的对象,要全面核实,综合分析,科学认定,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情况:一是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兜底户;二是过去一年收入低于监测基准线,家庭收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缺乏稳定性,存在返贫致贫的可能性;三是过去一年收入低于监测基准线,收入稳定,但存在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等方面返贫致贫风险点;四是过去一年收入高于监测基准线,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

  (四)监测方式。监测方式主要分三种:①农户自主申报。村民可向当地村(居)委会申报,或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申报,还可由他人代为申报。②干部走访排查。各乡镇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③部门筛查预警。健全县级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各行业部门对其推送的本部门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五)识别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签署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附件1);对于通过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入户指导农户向村委会提出,并填写附件1。

  第二步:入户核实。对提出申请并签署委托书的农户,乡镇要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经营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情况,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信。入户调查核实时,由调查人员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2)。

  第三步:村评议公示。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纳入条件逐户评议。对评议会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委会在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附件3),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级上报的拟定监测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填写附件3,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比对审定。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拟定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确定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3,反馈相关乡镇组织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六)监测预警及信息比对职责分工

  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配合,其中:县住建局牵头监测预警住房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发改局牵头监测预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教育局牵头监测预警失学辍学、教育负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医保局牵监测预警重大疾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卫健局牵头监测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风险隐患;县水利局牵头监测预警饮水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应急局牵头监测预警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带来的风险隐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监测预警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风险隐患;县人社局牵头监测预警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等风险隐患;各乡镇负责掌握本辖区出现的各类返贫风险,随时上报预警;其他部门也要针对各自工作领域潜在的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加强监测排查、及时预警。

  根据监测预警对象识别负面清单,由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负责配合提供拟纳入对象家庭存款、车辆、住房、工商注册、财政供养等相关信息。

  三、实施精准帮扶

  所有监测对象都是帮扶对象,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通过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一)落实政策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要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因人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1、产业帮扶。对因缺乏产业或产业失败纳入的监测对象,继续通过安排产业帮扶资金、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组织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参与农业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收。对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引导支持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有针对性地实施消费帮扶,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

  2、就业帮扶。对因就业不稳纳入的监测对象,持续推进省际、省内劳务协作,加大劳务对接和稳岗服务力度,促进外出务工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聘用监测对象务工,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培训补贴;新增和腾退出来的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上岗。(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贫困帮扶中心、各乡镇)

  3、健康帮扶。对因病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因病返贫致贫。(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

  4、教育帮扶。对因学纳入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持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参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家庭教育帮扶政策,将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纳入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帮扶资助政策。对就读职业(技工)学校的监测对象,全面给予“雨露计划”补助。(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贫困帮扶中心、各乡镇)

  5、综合保障。对因无劳力纳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保、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后暂时无法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鼓励市县通过各类救助帮扶基金或社会帮扶措施予以解决。(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6、住房安全保障。对因住房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闲置房屋等多种途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监测对象住房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7、饮水安全保障。对因饮水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建立健全饮水安全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管道,落实应急供水预案,确保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结对监测帮扶。从县、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中选择有帮扶能力的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所有监测对象户开展结对帮扶。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走访了解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各乡镇)

  (三)加强社会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测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帮扶“盲区”。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接满足监测对象的有效需求。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精准对接监测对象实施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牵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四、适时开展风险消除

  (一)风险消除标准。以下风险全部达标、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落实;

  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③收入持续稳定;

  ④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

  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监测对象,不得标注“风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认定标注。

  第一步:村提出名单。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平时跟踪掌握以及监测帮扶联系人反馈的情况,对本村监测对象逐户研判,在排除存在丧失劳动能力、风险稳定消除较弱、存在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等情况的监测对象后,提出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

  第二步:入户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进行核实,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附件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附件5),核实组成员与监测对象分别在表上签字。

  第三步:村民主评议。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参会人员对照风险消除标准,对帮扶成效情况,逐户开展评议,并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将评议通过的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附件4),在村内群众集中地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填写附件5,并形成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上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拟消除风险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核验,形成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填写附件5,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对乡镇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名单进行审定。其中,对特困供养、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重点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5,并组织在系统内标识“风险消除”。

  五、加强动态管理。

  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上监测对象识别要做到及时开展,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帮扶效果评估,风险消除根据风险状况和帮扶效果于不低于三个月监测时间以后开展。坚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台账制、销号制管理模式,各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县、乡、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台账,对监测对象要实施一户一档管理。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员、监测帮扶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平时注意及时更新数据。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县直单位、乡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健全信息员队伍,整合充实帮扶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组织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的政策措施,做好行业数据归集、信息比对、动态监测、筛查预警,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督促指导乡镇开展信息核查,认真组织行业内防止返贫排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内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研究应对措施,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三)严格评估考核。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纳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月比对、季分析、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责问责。

  脱贫户帮扶实施方案 10

  根据宣汉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全面构建起和谐关爱的新型师生关系,学校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活动,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帮助解决贫困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努力让所有学生平等接受良好教育,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二、帮扶人员:

  全体教职工

  三、帮扶对象

  1、特困家庭和农村特困户的在校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6、残儿童以及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孤儿、单亲在校学生优先帮扶。

  四、帮扶内容

  1、加强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向学生传授成长心得和人生经验,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努力用真诚的态度触动学生心灵,用乐观向上的精神激励学生奋发,帮助他们走出精神误区,勇敢面对现实困难。

  2、参与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对于能帮助解决的困难,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协调各方力量,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让帮扶学生能够尽早免除后顾之忧,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3、进行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并根据其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学计划,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方法指导及行为习惯训练,做好学业辅导,通过知识结构的有效梳理和学习行为的逐步规范,促使他们重拾学习信心,重建学习目标,推动学习不断进步。

  4、密切家校联系。要与暂时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家长进行经常性的联系,通过短信平台、家长会、学生家访等方式将结对帮扶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近期的'思想状况及学习表现,协调教育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在校老师“帮”、在家家长“促”的良好共育局面。

  五、方法步骤

  1、确定帮扶对象。建立结对帮扶档案,对每一位家庭困难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状况、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家庭情况等都作详细记录。

  2、制定帮扶计划。要围绕解决学生存在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学习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计划,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3、开展帮扶活动。结对教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掌握帮扶对象的心理特点、行为习惯和知识基础,因人制宜地制定帮扶方法,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帮扶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2、营造浓厚氛围。教师要从关心爱护学生入手,深入开展帮扶活动。要通过宣传帮扶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事例,积极吸引全体教职工参与贫困生救助,营造关注、关心、帮扶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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