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
为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等,制定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发展指标,按属地原则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30家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率先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牵头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一批医疗领域“临门一脚”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医学进步,带动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5。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5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支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发展医院试点。围绕精神、肿瘤、心血管病、创伤、神经疾病、儿科、骨科、呼吸、传染病、妇产、老年病等重点专科方向,争取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湖湘中医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救援队建设,推进陆空一体医疗转运与救治。
(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3,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5%,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规划设置若干个省级综合性和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设立一批省级多学科疑难病诊疗中心,启动一批重大疾病诊疗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省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大中医优势专科,建立规范高效的多学科协作机制。
(三)地市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1,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0%,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35%。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本行政区域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固化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模式,各市州依托综合实力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成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医防协同。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8左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全省所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50%的县人民医院、35%的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2.建设任务。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强边”计划,支持湘赣边界等省际边界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5—10个省际边界地区医疗服务高地。实施“强基”计划,重点建设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儿科、麻醉、康复、精神心理和感染性疾病等11个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短板。实施“强链”计划,依托大型公立医院,建设一批县级医院紧缺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行终末期肾病等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模式,强化县级医院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完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工作保障。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强化医疗服务支撑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支持高等院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开展前沿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的临床学科。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降低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死亡率。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用药监测与处方点评,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3.强化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开展脑科学、重大疾病发病机理与防治、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手术机器人等临床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发展。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创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特需服务,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医、教、研、产结合,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应用平台与产业链。
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与线上分诊,推行“预住院”、日间手术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进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市、县全覆盖。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 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新设或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
6.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推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智慧医共体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处方流转。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自主权,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药、护、技、管人员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鼓励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3.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使用政策。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要求。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加强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和向上级医院跟班学习,提升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2xx”工程,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对医疗卫生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省级人才工程予以适当倾斜。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特需服务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进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中医特色的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常态化管理工作。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五)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公立医院法治保障。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升管理效益。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约束,规范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监控、评价、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相融合,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行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4.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弘扬人文情怀,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便捷就医通道,为患者提供预约、医保、财务、病案、投诉等多种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开展医生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挖掘整理体现医院发展历史、技术特色、价值取向等各方面的文化特征,凝练成战略目标、精神品质、服务理念、品牌形象、服务特色和院训、院徽、院歌等文化共识,凝聚支撑医院发展的精神力量。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进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办公室现代化、值班室舒适化、带薪休假常态化。推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提升医务人员职业使命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落到实处。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医院党组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
4.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医改牵头协调部门要牵头抓总,协调各部门按照分工积极配合,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动态监测,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适时开展评估。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性医院,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能力现代化、模式整合化、服务人文化、管理信息化,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9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54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科学规划市域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第一医院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打造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等3家医院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内解决。加强市直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与市疾控中心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负责辖区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
(二)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医联体指标监测,定期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健康服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支持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积极探索市直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小病在基层解决。
(三)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专科,探索精神卫生等临床专科发展,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市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质控管理。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开展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
(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市第二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一)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2022年1月底前,至少建设1个康复医疗中心。建立和完善基于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大力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建设,2022年1月底前完成市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鼓励公立医院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探索实行临床药师院际会诊制度。
(二)推进健康服务手段创新。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市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达到3级,市妇幼保健院达到2级。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至少建成1个互联网医院并有效提供服务,实现远程医疗网络覆盖。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西医协同,市第一医院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支持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和支持市第二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依托市中医院,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五、切实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一)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增效。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鼓励对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市第一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指导提升核心业务供给效率和法治保障水平。强化对公立医院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产、预算、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重点管理环节的监测评估。建立正向激励和倒逼机制,对管理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医院感染问题的,在医院等级评审、医改考核中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提升医院运营效率。整合医疗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三)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六、协同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对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结余留用资金中60%至7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至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人员使用控制数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固定薪酬占比。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实行中西医同机构、同学历、同职称、同待遇。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七、着力打造公立医院服务品质
(一)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支持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建立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制定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排查检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持续整治术中加项、小病大治等行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
(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推进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市国资运营中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密切配合省统一部署的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稳妥有序、点面结合的原则,制定年度推进计划,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达到“十四五”预期目标。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根据国家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属地原则对市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改革推进情况的协调和督查,积极学习试点设区市先进经验,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强化改革运行监测,适时通报改革进展。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区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医防融合、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缩小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健康保障供给差距,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高质量建设“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健康临安”,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聚焦“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的目标,确立“人人享有优质、均等、普惠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的定位,到2025年,基本建成“健康临安”,全面打响“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品牌,打造国家级、省级健康促进区(县);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健康临安”,全面建立具有城乡一体、医防融合、中西并重、优质高效等具有高质量发展内涵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健康支撑。
具体指标(到2025年):
发展指标方面:实现人均预期寿命83.88岁,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千人床位数5.5张,千人医师数4.3人,千人护士数4.4人,健康浙江发展指数85。
均衡指标方面:进一步缩小我区在全市健康发展中的差异系数,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占比达28.5%,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64%,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占比与全省平均之比逐步提升,基层就诊率≥65%,中医药发展指数稳步提升。
共享指标方面:居民健康素养水平≥45%,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提升,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个,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8.5%,严重致残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9.5‰,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50%以上。
可持续指标方面:卫生总费用占GDP比例稳步提升,政府卫生支出比例稳步提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6%。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大健康工作格局
工作目标:以“健康临安”建设为龙头,加快建立和完善大健康统筹联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工作,大健康治理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健康镇覆盖率达100%,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居全国前列,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形成大健康工作格局。
突破性抓手:
1.大力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抓好《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持续推进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营造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六大建设任务。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健康细胞培育,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创建工作。优化健康临安考核体系,加大对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考核指标及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的考核力度,推动部门职责落实,进一步完善大健康体制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2.扎实推进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省级试点工作。遵循大健康理念,不断强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意识,按照《杭州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确定司法、发改、卫健等10个部门作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部门,积极探索完善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将相关重大政策出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健康影响评价,通过3年的试点实践,形成具备临安特色的县(区)级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的地方标准。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3.着力推进健康浙江“智慧健康管理行动”示范试点。建设“健康临安应用行”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个人健康打卡积分激励,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健康创建数字化管理,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建立区域动态疾病谱,通过区域全民健康平台,对区域内发病率和健康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根据各类疾病发病、分布等对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预防性检查,促进医疗资源的精准配置、医学学科的科学布局。聚焦基层卫生和疫情防控,建立健全持续迭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形成集“行政管理、健康管理、智慧医疗”于一体的卫生智治体系,积极创建省级智慧健康管理试点示范区。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信息中心、疾控科。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打造亚运健康城市为契机,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内涵和外延,创新群众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禁烟控烟行动,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全域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镇、村)成果,国卫镇覆盖率持续达100%。责任牵头科室:爱卫科。
(二)着力建设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
工作目标: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救助的“三位一体”公共卫生网络,构建“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规范化传染病监测哨点,急救站点标准化率达到100%,全力打造公共卫生安全示范区。
突破性抓手:
1.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预警、服务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专班化处置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公共卫生数字化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医防高效协同,贯通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全链条、全环节。完善以疾控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疾控网络。统筹医疗、疾控、第三方机构检测资源,构建质控统一、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实验室检测网络。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
2.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强化应急状态下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疾控、卫健执法、妇幼、精防公共卫生专业团队融入医共体建设,提升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大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力量,在区疾控中心5支区级卫生应急队的基础上,依托医共体建设,新组建4支镇级卫生应急队伍,确保卫生应急队员数达到85人,9支队伍统一装备、统一培训、统一建设,做到及时、科学、高效地应对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疾控科。
3.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区第五人民医院等级创建,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精神心理门诊和住院服务能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重心下移,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能力。完善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心理应急干预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提高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率,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高危对象筛查等防治工作,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三高共管。为临安区50-74周岁的本区户籍居民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开展70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80%的老年两慢病患者拥有一位健康管家(签约家庭医生)、一次年度健康评估、一份健康档案、一张健康指数画像,以落实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免费重点疾病筛查,惠享家庭医生贴心服务、惠享县域优质医疗服务、惠享数字化健康新服务。树立职业健康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重点人群及发生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综合监管措施,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做好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开展中小学生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开展学生视力保护提升项目。2022年底前,完成适龄对象(临安学籍、且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初中在校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全程接种工作;出台临安区在校初中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胃肠癌联合筛查1万例以上。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基妇科、医政科。
5.完善急救体系和卫生应急管理保障机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规划,有序推进镇街急救站点建设,并将具备急救能力的民营医院纳入急救网点,力争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建立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规范各急救站点质量及运行管理。提升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优化院前、院内医疗救治衔接机制。完善急救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急救分级调度系统(MPDS)、区域急救信息系统,并健全“一键护航”,逐步实现科学顺畅、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紧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指挥调度、需求对接、应急生产、收储调拨、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机制,打造医疗防治、技术储备、物资储备、产能动员“四位一体”物资保障体系。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三)着力打造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加强等级医院创建,区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区第五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基层“网底”工程,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国家推荐标准,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分别达到50%、100%。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100%。
突破性抓手:
1.统筹推进区域医学高峰建设革新。出台《推动临安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制订区域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规划,优化区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布局。2022年完成区人民医院整体装修,投用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在青山湖区块谋划建设三级甲等规模的综合性医院。对未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批进行迁、改、扩建。持续推动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打造“择临健康”。区第一人民医院以三级甲等为目标,强化“外引内联”,打造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医学诊疗、教学、科研中心。区中医院,抓住新医院建设、三级乙等创建契机,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打造治未病中心、中医康养基地、中医专科集聚地。区第三人民医院从区域特点出发,“小专科、大综合”,着重打造能够辐射临安中部、桐庐等地的中部优质医疗中心。区第四人民医院与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紧密合作,做强做优外科、骨伤科、ICU、妇产科等学科,满足西部地区百姓急重症、外伤及多发病的诊疗需求。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建办。
2.持续深化医疗领域综合改革。深化医联体建设内涵,围绕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强化与省市三级医疗机构更高、更深层次合作关系。深化医共体建设,充分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持续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强牵头医院,以牵头强带动基层强,真正落实分级诊疗。优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激发医卫人员建设医共体的信心和内生动力。围绕“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一张网”要求,完善医共体内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推动薪酬制度改革、强化质控管理和绩效考核运用。积极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与杭州医学院科研合作,十四五争取省部级项目5项、厅局级项目10项,科研成果转化力争零突破。健全区域共享中心等远程医疗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工作模式。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建立多部门协商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综合监测指标在医疗机构综合考核中的占比,确保门诊、住院均费增幅在5%以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在35%以上。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3.实施基层网底提升工程。实施“天目医享”小病不出村项目,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优质行动,加快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发热诊室建设。制定出台政策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村卫生室创建,力争至2025底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开展“健康大脑+村社卫生网底”提升行动,全面搭建“临医在家”可视化会诊云平台,提高网底健康管理、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实施乡村卫生人才提升计划,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加大卫生人才下沉力度,着力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提升网底服务能力,全面构建能够覆盖全区行政村的“未来村卫生室”服务体系,打造未来乡村临安典范。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经费保障和增长机制,全区签约覆盖率达到42%。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持续推动中医药传承革新。加强中医龙头建设,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综合中医医院,培育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层次学科和特色专科,建成中医药诊疗中心。到2025年,公办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实现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均配备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医师。强化中医药传承与推广,鼓励开发和应用院内中药制剂,推广适宜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方便群众享有中医药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妇科。
(四)着力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一老一小一妇”健康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2家成长驿站,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突破性抓手:
1.深化妇幼健康服务内涵。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提质扩面,减少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健全妇女“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保持孕产妇零死亡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5‰以下。以新妇幼保健院投用为契机,大力发展儿童保健、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以及儿童专科联盟,增加儿科床位。加强全区儿童保健能力和儿科学科发展,配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胜任儿科工作的全科医生,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名。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2025年,每千人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数达到4.6个,每个镇街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成长驿站镇街全覆盖。强化实训基地及阵地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90%以上。强化行业监管,建立托育行业协会。打造“养育e临安”品牌。拓展儿童健康、入托体检、儿科诊疗等内容,融合孕期妇保健、婴幼儿养育、儿童健康保健等工作,打造“养育-保健-医疗”全流程养育平台,实现从“孕”到“育”一条龙信息化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2.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配套用房统筹规划建设,2022年婴幼儿照护服务达到镇街全覆盖,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5个,新增婴幼儿成长驿站7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500个。突破性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打造育儿友好型社会。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引导产业园区建设嵌入式婴幼儿照护机构,探索“医育结合”模式,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开办托班。托育机构月收费不超过上一年临安区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25年前,培育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婴儿照护镇街全覆盖,并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景数字化工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根据《条例》落实好三假,全面执行双女户纳入奖扶政策,开展婚检和孕前优生保健服务,开展高风险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免费叶酸发放工作,筛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巩固在80%以上。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为在我区助产机构分娩的家庭提供联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根据全省《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34号)文件,落实扶助金,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项制度档案。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人口家庭科。
3.全面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成立本区域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探索推进数字老年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大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宣传。探索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科室和病区(病床)建设,完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建设,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其中2022年,65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70%以上。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探索中医院与康养中心合作新模式,推进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采用医康养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深化医养护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鼓励开展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促进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持续增加。突破性推进“天目医养”两院融合项目,打造卫生健康领域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更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5.提升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关于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强《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提质达标。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内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继续实施计生系列保险(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养老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健康平安保险)。责任牵头科室:人口家庭科、计生协。
(五)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
工作目标:实施“数字卫生”战略,全力推动卫生治理数智化。全区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综合指数达到90%。
突破性抓手:
1.建设卫生“健康大脑”。建成标准、规范、高质、统一、安全的全区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全域推进智慧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中医数智、心理服务、“数字家医”等数字化改革,建成区域卫生健康大脑,不断拓展和建设疫情防控、卫生应急、疫苗接种、疾病谱、慢病管理等“子驾驶仓”系统。实现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的数智决策指挥系统。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疾控科。
2.建设全覆盖的“健康大网”。进一步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强化平台综合管理、数据交互流转、资源统一共享、应用集成整合等四大功能,纵向延伸村卫生室(站)卫生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区、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全面实施“数字健康”战略,实施“网底数字化提升行动”,打造未来乡村卫生室,建成一批“智慧健康站”,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可视化看病等智慧化、智能化服务全覆盖。推广“临医在家”可视化应用,建成智慧健康服务站点10个。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3.建设共享可用的“健康云”。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80%以上。推动医共体上下贯通平台建设,搭建“浙政钉”医共体协同系统。持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动卫生数据“云”转移,建立“云”上健康数据库。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检查检验互认共享清单,100%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规范执行。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4.推进“数智医疗”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接入浙江互联网医院,推进中医药数字化诊疗、服务、传承建设,提高中医数智化水平,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互联网诊疗应用,鼓励民营医院开通互联网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智慧医院智能医院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医保控费等管理。实现网底健康管理智能化、医疗服务智慧化。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医政科。
(六)着力建立强有力的卫生健康工作保障体系
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医院建设不断深化。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打造现代化技术过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突破性抓手: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谋划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旗帜鲜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积极打造党建引领特色品牌,夯实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推进党建强发展强。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卫健中心工作相融合,抓好“学新思想、谋新作业”主题月活动、“天目领军”干部大讲堂活动的实践。加强对局管中层队伍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对超任职年限人员进行调整,适度推动管理干部和人才跨单位跨地区交流任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实践实绩标准,注重在疫情防控、亚运保障、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中锻炼、发现优秀干部。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2.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出“四责协同”工作清单,强化清廉医院措施和制度落实,有效提升清廉指数。坚决落实区监察委监察建议书,围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不断推动二级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细化落实。进一步梳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跟踪销号”,形成风险防控闭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清廉文化建设,打造“一院一品”清廉医院文化品牌。持续抓好“八项规定”、“廉洁从业九准则”等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服务态度,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托数字赋能,规范权力运行,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为共同富裕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3.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大卫健人才引育力度。继续推进“三个一”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培养力度,计划培养基层人才200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00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20名。培养区级医坛新秀、医坛骨干、医坛名师260名,市级以上各类名医10名,培育省市重点建设团队2-3个,增强多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供给。争取到2025年末卫生健康人才总量达到4900人,形成一批“名医群”“专科群”。力争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5张、4.3人和4.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5.36人。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4.全面提升综合监督执法效能。持续推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进一步优化双随机抽查、推进系统建设、全面开展非接触式执法办案,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监管与综合执法,强化食品安全、中医药服务监管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责任牵头科室:法制科。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运作机制和清单化管理机制,动态编制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分块包干责任清单,强化工作推进。
2.强化集成创新。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上下协同,系统推动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积极争取省市各级部门支持,主动承担省、市级改革试点和示范任务,努力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育儿友好型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标志性成果。
3.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加强对未来村卫生室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卫生院补助经费,对偏远地区、人口稀少、经济发展弱的地区实施托底政策。对新建卫生服务站给予10万元补助,新建村卫生室给予2万元补助,对智慧健康管理站建设给予20万元补助。镇街、村给予村卫生室(站)每年不少于1万元补助。
4.强化氛围营造。加强对省市区关于共同富裕建设行动的学习宣传,不断凝聚共识,充分激发全体卫健人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形成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二、建设重点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
现将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以简要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xx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7月28日,任振鹤省长召集召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制定出台我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甘南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的过程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改办)收到州政府批转文件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借鉴近年来国家、省上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参照学习借鉴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和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书记俞成辉同志对医改工作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武同志调研州人民医院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冯小林同志及副州长王芳同志对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参考了四川省、陕西省和陇南市出台的有关医改的一些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明确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和举措,健全完善统筹领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健全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将省上《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起草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州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三、我州《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情况
为使我州《实施方案》既落实国家、省上要求又切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拓展和细化:
一是“总体目标”中增加了州人民医院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的内容。
二是“重点任务”中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补充和调整。其中: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版块,在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中增加了加强县域内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力度的内容。在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细化增加了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落实质控工作督导,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并增加了统筹负责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和全面推行公立中藏医院改革,建立州县两级中藏医医院医联体的内容。在强化高质量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增加了积极推进夏河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选择碌曲县开展试点的内容。在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中细化增加了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等内容。
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版块,增加了推动落实甘南州中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甘南州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州每个县市有1所二级甲等中藏医院目标。在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中增加了建立多学科交叉的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制定一批中藏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藏医新药。在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中调整细化了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的内容。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中修改为加快甘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甘南州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甘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消除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堡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加强州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覆盖,并向村一级延伸。卓尼县试点开展智慧远程医疗,县、乡两级推行5G+WeLink+远程医疗,推进远程窥镜、远程查房、远程探视应用。
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版块,在加强医院科学管理中调整为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中增加了三级医院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主抓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细化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中增加了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在优化绩效评价体系中增加了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等内容。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版块,在改革薪酬分配制度中增加了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在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增加了州级名中藏医评选,加强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推进省、州级名中藏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藏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中调整为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加了按照省上试点要求的内容。
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版块,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调整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结合中藏医诊疗特点,对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开展立项评审。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细化调整为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按照省级试点规划,分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国家试点经验。增加了将中藏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现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内容。
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版块,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中增加了通过改善办公条件、落实休假制度等方式和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及国家级、省级、州级人才项目选拔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倾斜支持。以及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版块,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中补充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中充实了加强医院班子建设,各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去行政化。增加了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中细化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等内容。
三是“组织保障”中增加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内容。在强化考核评价中细化了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等内容。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藏)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统筹推进医学、医疗、医保、医药、医院“五医联动”,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幸福海南·健康贵德”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突发疫情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政府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统筹协调“五医”联动改革,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督查、指导、问责机制,确保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分类指导。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贵德建设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员薪酬、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提档升级。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等,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法举措、实施路径,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在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确定的改革方向基础上,创新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自主权,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青政办〔2021〕90号)、《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南政办〔2022〕21号)精神,力争通过5年时间,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高端人才引进和薄弱、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十四五”发展目标,将绩效考核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坐标系”和“指挥棒”,使县人民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到60%,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60%,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更加科学合理,收支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狠抓内涵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围绕“千县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以创建“三级乙等”医院为目标,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转变,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资源配置上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要素转变,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
目标:扎实开展贵德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以省、县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4个重点专科能力,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重点专科建设,2022—2024年,完成急诊科、血液透析室、普外科、感染性疾病科、儿科、中藏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同时,重点提升小科室手术能力、医技科室检查和诊断能力、中藏医特色疗法、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依托省外对口援青、省内对口支援、省内专科联盟建设等方式,辐射带动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贵德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建设任务:提升重点专科能力。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重点专科能力,在夯实骨科、妇产科、肾内科、呼吸内科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开展高精尖诊疗技术、三四级手术等,实现“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标。在院前急救、中藏医特色诊疗、血液透析、中西医结合肛肠治疗、新生儿急救、麻醉复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总结出有特色、效果好、可推广的适宜诊疗经验。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整合医院及医共体资源,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2022年,完成胸痛中心建设,在试运行的同时,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胸痛认证中心基层版认证;全面铺开卒中和创伤中心建设,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认证;2024年,完成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建设。通过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有效提高县域内急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和抢救成功率。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优势资源,高效推动重症监护、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和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鼓励重症医学科围绕神经、心脑血管、急救创伤、深静脉置管术、临时起搏器植入等深挖潜力,提高临床抢救成功率,为全院各临床科室危重症患者的诊疗兜底。支持肿瘤防治临床服务,熟练掌握并开展癌前病变、胃癌根治术、结肠癌根治术等肿瘤患者化疗新技术,普及肿瘤预防知识,努力降低死亡率。夯实“两病”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为平台,加大慢病医防融合力度。完善重症医学科、骨科、普外科等科室专科联盟建设双主任双专家工作机制,提升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微创介入手术能力,力争在2023年前逐步开展腔镜下胃肠癌根治术、妇科肿瘤手术等微创手术。强化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在2024年前启动开展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进一步加强检验科、影像科、超声心电诊断中心、病理科和消毒供应室规范化建设。围绕临床检验、分子生物学、CT和磁共振、腹部彩超、病理学技术等专业,选派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提升诊断和消毒保障能力。2024年,依托县域内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平台,集中资源,全力打造“基层卫生院检查、县医院诊断、患者在基层自主取报告”智慧信息化建设。同时,在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的前提下,延伸服务半径,并辐射到周边区域,构建区域性的“五大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二)夯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目标:持续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协同利用,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完善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统一内部转诊流程,建立转诊档案,形成“县乡一体、乡村一体,以县促乡、以乡带村”模式。县域内形成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强化县乡临床业务同质化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测,实现诊疗服务有机结合、上下贯通。
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落实“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诊疗模式。加快形成“责权利”一体、“人财物”统一的合作模式,实现医共体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目录、耗材配送“六统一”,实现医疗质量和效率同质化,有力提升“紧密型”程度。扎实推进医共体内医保总额付费,实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建立县域内医防融合机制,推进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让群众享受到“看得快、看病好”的福利。建设县域内同质化管理“十大中心”。公卫管理中心。提高公卫12类项目服务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及体系,提高县域内公卫项目服务质量,力争在2025年前开展公卫经费打包付费工作。明确医共体职责分工,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与医共体经费核算、评先评优等挂钩。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制定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质控标准,强化指导、检查和协调,采取“定期督导+日常检查”模式,稳步提升分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护理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统一的护理质量和安全质控标准,重点深化拓展优质护理服务内涵,通过指导、整改,推动县域护理工作高质量、同质化发展。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各分院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和考勤报备工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稳步推进医共体内人员自主流动,将工勤、管理岗位及无证专业技术人员从现有编制内逐步剥离(工勤、管理岗位实行退一减一),持续加强基层卫生院技术力量,为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员保障。财务和绩效核算管理中心。以“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强化内控、规范运行”为原则,整合县乡资源,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实行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实现医共体内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下。药事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渠道、统一支付药款”,推行药品入销存、药品价格、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信息管理体系闭环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率等各项药事质控考核指标,提升医共体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质量控制,不定期对分院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落实分院医保管理、医保总额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信息与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借助县域内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争取在2025年前建设“高效互联、集成共享、安全可靠、融合开放”的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平台。医学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论证等工作,指导分院建立设备考核标准,协助采购并全程跟踪督导。后勤管理中心。依托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机制,制订切实可行、安全规范、符合行业要求的医共体后勤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医共体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制定改进方法和措施,及时解决各分院存在的问题,做到后勤管理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1.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口帮扶等经费,落实试点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强化资源配置管理。依据公立医院建设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资源分类配置标准,严禁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3.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科学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人才引进、在编制总量内(空编情况下)创新人员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科学、合理、有序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4.深化薪酬分配制度。严格执行省州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依照人社、财政部门现行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和内部绩效标准,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建立健全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5.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制度。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完善规范化培训机制,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规范化培训,将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和聘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全面落实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骨干人才“传帮带”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打造“名医、名科、名院”,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康复医学等紧缺护理专业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申报审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将符合规定的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工作,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开展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支持中藏医药发展,将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基层中藏馆内制剂按程序和条件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提高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8.加强运营管理。按照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建设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务、资产、后勤管理和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分析会,将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和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规范化及高效协同运作,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9.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各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开展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强化预算制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0.加强运营风险管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完善公立医院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和廉政风险,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逐年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公立医院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内。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1.加强内部绩效评价。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指标和《青海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和优化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改善内部管理、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领导干部任免、绩效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
12.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严格按照高原疾病、地方病、传染病等疾病临床诊疗方案、技术指标及标准要求实行。充分发挥江苏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建立省级与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推广关系,推进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建设。加强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项目的申报和技术推广,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加大中藏医药及适宜技术在基层的应用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药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落实临床总药师和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扩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范围,推进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合理用药、优质护理、检验检查服务的精细管理、精准医疗、精致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设完善“120”急救网络,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信息互通、工作衔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评价、“两病”闭环管理等信息系统融合,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和“智联网医院”,实现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贵德县人民医院实现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5级、智慧服务水平达到3级、智慧管理水平达到3级。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
16.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务、护理、药品、院感、检验质量管理组织机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强化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做实病历首页管理、电子病历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等方面规范书写。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强化合理用药考核,落实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7.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坚持平急结合,补齐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短板,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重点扶持贵德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持续强化医护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院感防控能力,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发挥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全力实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引导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公共卫生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公立医院文化创新
19.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巩固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优化就诊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推进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医学模式、优质护理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逐步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满足区域居民诊疗需求。提升公立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就医程序,打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机终端结算、先住院后结算、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打造医院特色文化。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恪守服务宗旨,建立由院党委统领的院科两级医院文化管理体系,强化办院特色,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为载体,凝练院训、院史、院徽、院歌精华,赓续“敬院爱院”文化薪火相传。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名家和先进模范事迹,构建具有医院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与自豪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1.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巩固深化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以“患者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观念、廉洁自律教育为切入点,以“1+N”教育宣传为主线,加强廉洁从医教育,培养和锤炼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习、工作、健康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大病保障、困难职工帮扶以及病患职工慰问等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3.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检设施,提高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执业暴露防护设施和设备配置,做好执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始终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4.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纪检机构,配强书记和工作人员,专司纪检监督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机制,建立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质量,持续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完善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创建学习型医院,提高党员干部、党员职工素质,达到学以致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6.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投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试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各单位要强化示范培育,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下放相应政策权限。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早落地、见实效,逐步扩展到全县范围。
(三)强化督导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照《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科学评价工作成效。县医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及执行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7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1.打造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达省内同类医院水平,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在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上,争取再创建国家培训基地1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达省内同类培训基地水平。到2025年,跨省就医人次占比降低到4%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杜集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濉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濉溪县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网格化布局建设2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要求,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市级高水平医院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持续推进“千医下乡”工作,市县级医院每年安排40名人员下沉卫生院帮扶,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量减少30%以上。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覆盖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加强市内高水平医院建设,针对省外就医人次排名前列的病种,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市内和省外之间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7.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如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支持,各承建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省管市建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管县建重点专科10个,濉溪县建立独立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濉溪县政府〕
8.创新医学技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研项目,到2025年,承担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0个,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技术攻关,及时引进省内先进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与沪苏浙等高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医保局〕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0.加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推进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市全民健康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做好电子健康卡与安康码互通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定级、测评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11.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融入医院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看齐长三角地区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保局〕
1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作用,参与拟订医院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运行规划,监督经济事项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强化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达到B等级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市中医医院排名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其他公立医院在2021年基础上每年提升2个位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博士,县级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常务委员、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专家来淮坐诊。强化政策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三医联动”合力,高位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区)要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要定期研究推进。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落实对专科医院倾斜投入。参照沪苏浙做法,逐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公立医院按季、按年开展自评,市、县(区)按年对所属公立医院评价,公立医院年度自评和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政府〕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8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9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0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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