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2022-12-14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xx〕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藏)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统筹推进医学、医疗、医保、医药、医院“五医联动”,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幸福海南·健康贵德”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突发疫情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政府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统筹协调“五医”联动改革,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督查、指导、问责机制,确保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分类指导。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贵德建设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员薪酬、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提档升级。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等,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法举措、实施路径,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在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确定的改革方向基础上,创新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自主权,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青政办〔20xx〕90号)、《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南政办〔2022〕21号)精神,力争通过5年时间,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高端人才引进和薄弱、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十四五”发展目标,将绩效考核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坐标系”和“指挥棒”,使县人民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到60%,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60%,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更加科学合理,收支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狠抓内涵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围绕“千县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以创建“三级乙等”医院为目标,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转变,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资源配置上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要素转变,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

  目标:扎实开展贵德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以省、县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4个重点专科能力,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重点专科建设,2022—2024年,完成急诊科、血液透析室、普外科、感染性疾病科、儿科、中藏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同时,重点提升小科室手术能力、医技科室检查和诊断能力、中藏医特色疗法、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依托省外对口援青、省内对口支援、省内专科联盟建设等方式,辐射带动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贵德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建设任务:提升重点专科能力。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重点专科能力,在夯实骨科、妇产科、肾内科、呼吸内科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开展高精尖诊疗技术、三四级手术等,实现“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标。在院前急救、中藏医特色诊疗、血液透析、中西医结合肛肠治疗、新生儿急救、麻醉复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总结出有特色、效果好、可推广的适宜诊疗经验。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整合医院及医共体资源,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2022年,完成胸痛中心建设,在试运行的同时,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胸痛认证中心基层版认证;全面铺开卒中和创伤中心建设,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认证;2024年,完成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建设。通过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有效提高县域内急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和抢救成功率。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优势资源,高效推动重症监护、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和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鼓励重症医学科围绕神经、心脑血管、急救创伤、深静脉置管术、临时起搏器植入等深挖潜力,提高临床抢救成功率,为全院各临床科室危重症患者的诊疗兜底。支持肿瘤防治临床服务,熟练掌握并开展癌前病变、胃癌根治术、结肠癌根治术等肿瘤患者化疗新技术,普及肿瘤预防知识,努力降低死亡率。夯实“两病”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为平台,加大慢病医防融合力度。完善重症医学科、骨科、普外科等科室专科联盟建设双主任双专家工作机制,提升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微创介入手术能力,力争在2023年前逐步开展腔镜下胃肠癌根治术、妇科肿瘤手术等微创手术。强化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在2024年前启动开展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进一步加强检验科、影像科、超声心电诊断中心、病理科和消毒供应室规范化建设。围绕临床检验、分子生物学、CT和磁共振、腹部彩超、病理学技术等专业,选派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提升诊断和消毒保障能力。2024年,依托县域内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平台,集中资源,全力打造“基层卫生院检查、县医院诊断、患者在基层自主取报告”智慧信息化建设。同时,在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的前提下,延伸服务半径,并辐射到周边区域,构建区域性的“五大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二)夯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目标:持续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协同利用,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完善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统一内部转诊流程,建立转诊档案,形成“县乡一体、乡村一体,以县促乡、以乡带村”模式。县域内形成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强化县乡临床业务同质化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测,实现诊疗服务有机结合、上下贯通。

  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落实“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诊疗模式。加快形成“责权利”一体、“人财物”统一的合作模式,实现医共体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目录、耗材配送“六统一”,实现医疗质量和效率同质化,有力提升“紧密型”程度。扎实推进医共体内医保总额付费,实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建立县域内医防融合机制,推进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让群众享受到“看得快、看病好”的福利。建设县域内同质化管理“十大中心”。公卫管理中心。提高公卫12类项目服务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及体系,提高县域内公卫项目服务质量,力争在2025年前开展公卫经费打包付费工作。明确医共体职责分工,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与医共体经费核算、评先评优等挂钩。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制定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质控标准,强化指导、检查和协调,采取“定期督导+日常检查”模式,稳步提升分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护理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统一的护理质量和安全质控标准,重点深化拓展优质护理服务内涵,通过指导、整改,推动县域护理工作高质量、同质化发展。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各分院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和考勤报备工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稳步推进医共体内人员自主流动,将工勤、管理岗位及无证专业技术人员从现有编制内逐步剥离(工勤、管理岗位实行退一减一),持续加强基层卫生院技术力量,为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员保障。财务和绩效核算管理中心。以“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强化内控、规范运行”为原则,整合县乡资源,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实行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实现医共体内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下。药事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渠道、统一支付药款”,推行药品入销存、药品价格、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信息管理体系闭环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率等各项药事质控考核指标,提升医共体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质量控制,不定期对分院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落实分院医保管理、医保总额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信息与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借助县域内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争取在2025年前建设“高效互联、集成共享、安全可靠、融合开放”的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平台。医学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论证等工作,指导分院建立设备考核标准,协助采购并全程跟踪督导。后勤管理中心。依托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机制,制订切实可行、安全规范、符合行业要求的医共体后勤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医共体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制定改进方法和措施,及时解决各分院存在的问题,做到后勤管理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1.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口帮扶等经费,落实试点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强化资源配置管理。依据公立医院建设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资源分类配置标准,严禁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3.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科学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人才引进、在编制总量内(空编情况下)创新人员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科学、合理、有序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4.深化薪酬分配制度。严格执行省州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依照人社、财政部门现行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和内部绩效标准,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建立健全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5.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制度。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完善规范化培训机制,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规范化培训,将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和聘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全面落实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骨干人才“传帮带”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打造“名医、名科、名院”,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康复医学等紧缺护理专业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申报审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将符合规定的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工作,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开展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支持中藏医药发展,将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基层中藏馆内制剂按程序和条件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提高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8.加强运营管理。按照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建设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务、资产、后勤管理和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分析会,将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和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规范化及高效协同运作,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9.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各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开展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强化预算制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0.加强运营风险管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完善公立医院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和廉政风险,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逐年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公立医院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内。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1.加强内部绩效评价。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指标和《青海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和优化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改善内部管理、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领导干部任免、绩效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

  12.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严格按照高原疾病、地方病、传染病等疾病临床诊疗方案、技术指标及标准要求实行。充分发挥江苏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建立省级与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推广关系,推进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建设。加强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项目的申报和技术推广,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加大中藏医药及适宜技术在基层的应用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药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落实临床总药师和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扩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范围,推进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合理用药、优质护理、检验检查服务的精细管理、精准医疗、精致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设完善“120”急救网络,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信息互通、工作衔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评价、“两病”闭环管理等信息系统融合,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和“智联网医院”,实现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贵德县人民医院实现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5级、智慧服务水平达到3级、智慧管理水平达到3级。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

  15.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务、护理、药品、院感、检验质量管理组织机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强化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做实病历首页管理、电子病历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等方面规范书写。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强化合理用药考核,落实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6.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坚持平急结合,补齐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短板,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重点扶持贵德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持续强化医护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院感防控能力,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发挥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全力实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引导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公共卫生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公立医院文化创新

  18.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巩固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优化就诊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推进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医学模式、优质护理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逐步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满足区域居民诊疗需求。提升公立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就医程序,打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机终端结算、先住院后结算、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打造医院特色文化。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恪守服务宗旨,建立由院党委统领的院科两级医院文化管理体系,强化办院特色,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为载体,凝练院训、院史、院徽、院歌精华,赓续“敬院爱院”文化薪火相传。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名家和先进模范事迹,构建具有医院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与自豪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0.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健全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以“患者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观念、廉洁自律教育为切入点,以“1+N”教育宣传为主线,加强廉洁从医教育,培养和锤炼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1.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习、工作、健康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大病保障、困难职工帮扶以及病患职工慰问等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2.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检设施,提高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执业暴露防护设施和设备配置,做好执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始终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3.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纪检机构,配强书记和工作人员,专司纪检监督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机制,建立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质量,持续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完善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创建学习型医院,提高党员干部、党员职工素质,达到学以致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5.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投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试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各单位要强化示范培育,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下放相应政策权限。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早落地、见实效,逐步扩展到全县范围。

  (三)强化督导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照《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科学评价工作成效。县医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及执行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20xx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xx年度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领导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考核内容

  略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xx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xx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xx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六、计分方式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七、等次建议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八、结果运用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3

  为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宜宾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就医环境一流、医疗技术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能力一流、群众满意度高的知名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市级“高峰”。到2026年,市一医院和市二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全省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并保持A等,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降低重大疾病市外转诊率,逐步实现群众就医“大病重病不出市”。

  (二)做强县级“高原”。到2026年,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创建为三级医院,全部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培育6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B等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实现群众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阵地提升行动,改善就医体验。

  1.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市级公立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院院区。市一医院总院搬迁至西区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老年康复院区,南岸院区建成妇产儿童院区,业务用房达到30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500张。市二医院总院搬迁至临港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慢病及护理院区,南岸院区建成肿瘤院区,江北院区建成康养结合示范区,业务用房达到32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800张。市中医医院二期院区投入使用,业务用房达到7万平方米左右,规划编制床位800张。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完成南溪院区搬迁,业务用房达到9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老年、精神、传染病院区建设等短板,优化流程布局,改善就医环境。

  2.完善大型设备配置。按照突出高精尖优、补齐短板弱项原则,围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升级市、县(区)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使用效能。

  3.实施智慧医疗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统筹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县域医共体集成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健康宜宾·智慧医疗”集成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成电子病历、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院信息系统,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建成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

  (二)实施专科建设行动,提高服务能力。

  1.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我市及周边地区群众发病率排名靠前、死亡率和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力争全市新建成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2.提升医学科教创新能力。持续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力争引进院士工作站,高标准建设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及附属医院和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三)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

  外引和内培结合,大力推动知名院长、名医名家、高学历人才聚集,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掌握现代先进医院管理知识、具备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国家级“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部级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名医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获选者达80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达10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达1000人。

  (四)实施综合联动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1.加强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深化标杆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双带头人”培育和党务骨干、业务骨干“双骨干”培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推动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力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等主要指标更加优化,保持全省前列。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小步快走”方式,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工作路径,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重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医疗服务新开展项目审核,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凝练支撑高质量医疗发展的医院文化,建设全链条信息管理、监测评估系统。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辅助型服务流程,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使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县(区)要坚持党政主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清单,完善配套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专班推进。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市、县(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专科能力提升、高层级人才引培。其中涉及中医药类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培等项目补助资金从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xx〕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xx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5

  为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120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综合实力提级,诊疗能力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二)精细管理提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三)要素配置提级,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医院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5个以上,中医医院建成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1个以上;

  (四)持续推进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鼓励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完成三级创建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统筹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集中支持区级公立医院,重点打造优势学科群,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基本达到市同类医院水平。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水平区级公立医院,根据县域病种外转情况,建设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集中力量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设成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按照网格化布局要求和“五包十统一”路径,高水平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2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医共体牵头单位将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持续推进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千医下乡”工作。

  (4)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并逐步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智慧中药房”建设。

  3.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精神专科、口腔专科建设,实现区级精神卫生、口腔专科全覆盖。推进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5.建设更有特色的中医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力争建设1-2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体系。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依托高水平医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力争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二)引领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7.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5个以上。

  (2)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力争建立区级紧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与院内救治协同衔接,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初步建设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1)实施科研强院。争取到2025年,申报获批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立项项目不少于1个。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以技术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与省级高水平医学转化中心对接,拓展院、校、企合作,争创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比。

  (3)促进医院新技术临床应用。及时学习、引进国内、省内先进成熟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积极支持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加快审批,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运用、收费内容与标准与沪苏浙等地医院对接。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1)综合医院全面开展多学科诊疗,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

  (2)建立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

  (3)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

  (4)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

  (5)优化预约诊疗服务流程,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

  10.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4级以上,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三级公立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大数据分析,赋能智慧医疗体系。

  (2)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和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落实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2022年,实现医共体远程心电平台应用;完成区域影像中心建设,基本覆盖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接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安徽省影像云平台。

  (4)加快推进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探索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推进等级保护测评,提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网络安全水平。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改造用卡环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运用,与安康码互通互认,实现区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信息查询等一卡(码)通用。

  (三)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1.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推动运营管理全面融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深度融合医院核心业务,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

  13.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将市级和区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公立医院达到B等级及以上。

  (四)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规范管理,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开展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根据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动态考核。

  (2)增加护士配备。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岗位标准,合理配备护士,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1.3左右。

  (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培养达到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深造培养。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安徽省名中医”、“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安徽省名中医”。

  (4)改革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固定薪酬比例,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1)实施卫生招才引智工程。区级公立医院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鼓励柔性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省外专家来我区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手术等。

  (2)落实人才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引进来、留得住高层次人才和专科团队,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安家费、生活补助、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为引进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等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

  (3)加强引进人才目标考核。区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区临床专科医疗水平显著提升。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积极申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步达到30%以上。积极申报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9.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始终坚持把“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和全流程,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提供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机会,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开展平安医院创建,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符合条件的医院配备纪委书记;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要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要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区直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参照沪苏浙有关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有效、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区级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区政府按年度对所属公立医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培育名院名科名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6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xx〕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能力现代化、模式整合化、服务人文化、管理信息化,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9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54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科学规划市域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第一医院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打造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等3家医院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内解决。加强市直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与市疾控中心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负责辖区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

  (二)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医联体指标监测,定期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健康服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支持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积极探索市直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小病在基层解决。

  (三)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专科,探索精神卫生等临床专科发展,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市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质控管理。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开展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

  (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市第二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一)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2022年1月底前,至少建设1个康复医疗中心。建立和完善基于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大力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建设,2022年1月底前完成市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鼓励公立医院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探索实行临床药师院际会诊制度。

  (二)推进健康服务手段创新。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市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达到3级,市妇幼保健院达到2级。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至少建成1个互联网医院并有效提供服务,实现远程医疗网络覆盖。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西医协同,市第一医院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支持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和支持市第二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依托市中医院,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五、切实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一)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增效。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鼓励对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市第一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指导提升核心业务供给效率和法治保障水平。强化对公立医院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产、预算、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重点管理环节的监测评估。建立正向激励和倒逼机制,对管理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医院感染问题的,在医院等级评审、医改考核中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提升医院运营效率。整合医疗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三)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六、协同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对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结余留用资金中60%至7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至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人员使用控制数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固定薪酬占比。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实行中西医同机构、同学历、同职称、同待遇。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七、着力打造公立医院服务品质

  (一)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支持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建立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制定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排查检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持续整治术中加项、小病大治等行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

  (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推进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市国资运营中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密切配合省统一部署的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稳妥有序、点面结合的原则,制定年度推进计划,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达到“十四五”预期目标。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根据国家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属地原则对市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改革推进情况的协调和督查,积极学习试点设区市先进经验,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强化改革运行监测,适时通报改革进展。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推动全省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补短强基”和“创新引领”双轮驱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我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制度短板基本补齐,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公共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全省百姓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海南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机制,落实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2.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完善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实现形式,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各级公立医院政事权限清单,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理顺管理职能。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行业管理,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全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全面落实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医院文化、便民惠民服务等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院长职业化和聘任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全员聘用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探索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5.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完善设备购置、学科人才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标准,保障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创新投入方式,积极推进“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机制。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妇产、妇幼保健和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锁定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债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二)强基扩能,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布局调整。优化省市三级公立医院空间布局,实现部分三级公立医院外迁到主城区外交通干道、自由贸易港重点功能新区。此轮调整后,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从严开展医院等级评定,对超出规模标准和实际需求的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压缩床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2.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行动。针对县域疾病谱和患者外转情况健全诊疗科目,通过引进人才、改善设施、配置设备、对口支援等方式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水平。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优势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持续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千县工程”项目试点医院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3.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建立“省属县用”工作机制,推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三)网格布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推进医学、医疗双中心建设。以外转率和病死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建设3—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5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引进国内高水平医院对口帮扶,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患者出岛就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在海口、三亚和儋州等地级市,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由地级市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儋州市政府)

  3.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体化管理。推进三级公立医院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关系,推进分级诊疗。(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4.推进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将公共卫生部门设置和履职情况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重要内容,推进省和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重点区域医疗中心和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以及传染病区建设,构建“2+3+N”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5.推动重大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四级重大慢性疾病防治体系,实施“2+3”健康服务包防治项目,推动重大慢性疾病防治力量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四)创新驱动,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推动医学技术创新。加强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全省临床科研水平。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优势,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临床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同步开展特许经营;支持按规定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支持参与真实世界数据研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

  2.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实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全覆盖,鼓励建立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积极推行日间手术。以器官系统疾病为中心,推行多学科诊疗模式,建立心脏、神经、肿瘤、呼吸、肾脏、消化系统等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充分依托“三医联动一张网”项目和基于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互通、检查结果互认。支持公立医院参与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管理局,各市县政府)

  (五)精细管理,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成立运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例组合标准体系,加强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监测评价。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组织制度和体系,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覆盖人、财、物等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等各个环节,强化预算分析报告和绩效考核,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预算信息公开,提高医院预算透明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多层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医院经济事项全过程管控。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严禁举债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教科防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改善内部管理有机结合。适时整合基于病种分值付费(DIP)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的绩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各市县政府)

  (六)赋能增效,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改革编制管理方式。试点推进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在人员总量内新招聘的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政府)

  2.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支持公立医院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内自主制订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用、自主管理。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制度。支持公立医院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支持以人员总量为基数自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核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科研项目绩效工资。支持实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团队核心成员。不断扩大公立医院院领导年薪制实施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卫生人才评价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注重临床实践能力业绩导向,充分应用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等信息。三级公立医院突出疑难杂症临床诊治能力、基层服务实绩和科研水平等业绩成果,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探索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人才发展局)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医疗费用总体增长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的前提下,每年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和调整工作,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部分中医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降低检查、检验等服务价格,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付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开展门诊打包收付费改革,完善精神、康复类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按人头付费制度。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实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七)两“心”引领,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患者为中心设计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改善行动,推行便民惠民服务,打造舒适的就医环境,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坚持以医护为核心。针对医护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努力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平台,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畅通培训、学习和晋升通道。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标准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3.打造特色医院文化。总结提炼具有医院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和崇高的职业精神,践行人文医疗,打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有温度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行动计划,补齐短板弱项,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市县要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网格化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政策研究,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坚持示范引领。省卫生健康委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遴选3—5家条件较好的公立医院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遴选若干个改革意愿较强的市县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县。同时,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形成先进引领、示范带动、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四)做好督导评价。省卫生健康委要发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的职责,督促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同时要结合国家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

  (五)强化宣传推广。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和培训,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营造有利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舆论氛围。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8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9

  为加快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矩阵,紧紧围绕“123456”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康怀仁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发展目标

  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积极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力争通过5年努力,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努力实现一般病在本市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怀仁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构建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向医疗集团下放人事管理、薪酬分配、财务管理、基层管理、医保和公共卫生资金支配“五项权力”,激发改革活力,增添发展动力。强化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积极争取“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数量。发挥县级医院县域龙头作用,着力补齐专科能力短板,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实力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强化核心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牵头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依托市医疗集团,统筹优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技术、设备、基本建设等资源配置,做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夯实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基础,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大力开展基层门诊、住院、检查检验、中医药、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建立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度,支持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水平。加强偏远乡镇卫生院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2.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健全分级分层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设感染性疾病科。优化传染病救治床位资源空间布局,在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重症病房。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床位(病区)应急腾空机制,按照编制比例设置可转换ICU床位,配备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3.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中医药强市战略,市中医院,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不少于每千常住人口0.85张配置公立中医医院床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发改局)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持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在急危重症诊治中,加强卒中、胸痛、创伤、孕产妇、新生儿等五大中心建设,减少发病率,降低致死、致残率。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带动特色发展。(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提倡医工结合、医理结合,鼓励临床应用转化,产出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实用型成果。鼓励各级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设有中医科室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诊治水平和临床疗效。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产出。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的奖励。(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

  6.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和全链条服务模式。开展医疗机构线上服务,提供在线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住院清单查询等。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开展精准用药,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服务。大力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强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推进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建设,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月子中心、妇女儿童健康体检、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标准,强化向下转诊,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提高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医保局)

  7.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抓好县级医疗集团“5G+医疗”试点工作。推进全民健康保障疾控信息系统与电子病历系统对接。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8.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出台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指导性意见,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建立由书记、院长牵头,财务部门负责,院、科两级负责人参与的运营管理机构。聚焦核心业务和核心资源,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实施,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以降低平均住院日为抓手,提高运营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构建公立医院日常考评监测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融合法制宣教与实践,全面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扎实开展专题培训,促进医院运营科学、规范。(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医保局)

  9.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全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制度实施办法,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从2022年起,在编制预算时,将公立医院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各公立医院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

  10.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

  11.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工作抓手,扎实有序推进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考核监测指标,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考核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治理体系。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市医疗集团绩效考核制度,以提高服务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从医人员业务素质、职业操守,严格依法行医、廉洁行医。(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有效衔接职称评审结果、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工作,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探索推行“市管乡用”和“乡招村用”,市医疗集团可在核定的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内,统一进行人员配置和使用。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药、护、技、管等不同类别,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进行岗位设置,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护士配备,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医护比1:2左右。(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1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和《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52号)精神,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自主确定更加高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副职薪酬按主要负责人薪酬的80%左右确定。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充分发挥薪酬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绩效工资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分配,绩效工资水平最高提高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卫体局)

  1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不断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涵,强化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学员培训期间轮转的监督,强化对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设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师带徒项目,与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支持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承工作。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稳妥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医疗项目价格动态调整专班作用,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促进新技术尽快进入临床应用。(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体局)

  1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并与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及医务人员奖金分配制度挂钩,促进主动节约医疗费用机制形成。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实施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完善医保门诊特药“双通道”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及时配备、合理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开通互联网医院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系统。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医保支付方式。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发布中医优势目录,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探索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引导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山西道地药材。(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体局)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7.强化患者需求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认项目必须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规范开展室内质控。二级医院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取得合格成绩的检验项目,全部纳入同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联体或县域医疗集团内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或通过下级与上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的定期比对成绩合格的项目,可在医联体或县域医疗集团内实现检验结果互认。依托山西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储存和传输,推进检查资料信息区域共享,推广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诊疗方式。鼓励各类中医医院开展“一站式”服务。妇幼保健机构环境建设应满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要。开展医疗机构厕所革命,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建设无烟单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18.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通过整理弘扬医院建院宗旨、价值理念、历史传承、文化特色、名医思想、职业精神、抗疫精神等方式,实现医院文化建设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我市医疗机构的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上下齐心、各方尽职的工作热情和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19.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努力在政治待遇、执业安全、职业荣誉、专业发展、人文关怀、休息休假等方面为医务人员创造更好的条件,完善政策举措,维护和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认真执行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推动以党建为核心促进医院改革、管理、业务、文化、行风等全面建设。(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1.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医院领导人员不得兼任临床科室主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卫生系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培训培养,以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人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加快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2.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医院发展、贴近医患需求开展党的活动。建立院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建立党组织常态化考核、整顿和提升机制,每年对后进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转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广党支部书记参加科室管理核心组等做法,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坚持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3.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市卫生健康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全行业党建主体责任,以党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级公立医院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医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卫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责任。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科学制定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

  (二)强化投入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益性导向,不对公立医院设定创收等经济指标。下大力气加强医疗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三医联动”。抓好三明医改经验推广,按照药、价、保、薪的逻辑顺序推进,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的“三医联动”职能启动作用,市医改办积极协调支持,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体局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问题、政策取向上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形成务实高效“三医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考核评估。健全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效果监测评价考核体系,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反馈方案落实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加强数据质量和效果管理,确保各项数据客观、准确、全面。汇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有益经验,动态跟进问题整改和经验总结等工作。探索公立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和公立医院运营能力第三方评价机制。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02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xx〕2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博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

  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到2025年底,建成2-3家三级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3张以上,初步构建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博白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博白县“33362”发展战略工程。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1.积极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博白县人民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技术优势、科研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持续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一批在区、市内有影响力的临床专科。针对死亡率、外转率高的病种,加强学科建设,积极争取市级、区级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和指导,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减少跨区域就医。(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通过医联体建设、医共体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院的帮扶支持力度,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博白县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博白县中医院晋升为三级中医医院,博白县妇幼保健院晋升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博白县精神病医院晋升为二级专科医院,博白县第三人民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县域就诊率达到95%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分布、交通条件以及诊疗需求,十四五期间,推动文地中心卫生院、英桥中心卫生院、沙河中心卫生院、东平中心卫生院、水鸣镇中心卫生院、三滩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医院升级为二级综合医院。根据基层服务能力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签约服务任务目标,落实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已达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继续创建二级医院,规模较大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并参加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向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看齐,用3-5年的时间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推动未达标的基层医疗机构用2-3年时间,全面达到基本标准以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4.发挥医联体上级医院龙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网格,组建由辖区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统筹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各医院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每个乡镇组建若干个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家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支持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医防融合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入实施《玉林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县共投资1.95亿元,谋划3个建设项目。推进县人民医院分院项目建设,并依托县人民医院分院,加强博白县传染病医院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实现县域传染病病区全覆盖。加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支持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6.全面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为目的,重点发展重症、肿瘤、精神病、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产科、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营养等临床专科。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相关质控指标,加快推进县级质控组织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提高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做优做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医学)科等中医优势专科,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鼓励开展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支持公立医院柔性引进高素质人才,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积极引进市内外、区内外离退休的高水平医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鼓励公立医院开展大健康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项目研究。落实广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和分红奖励办法,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推动成果转化应用。配合市区遴选、制定一批中医壮瑶医特色诊疗方案和适宜技术,积极推广自治区培育形成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依托现有资源进行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医疗新技术应用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县经贸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林银保监分局博白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扎实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大力推进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在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范围,将延续护理落到实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构建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支撑,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学科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9.积极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依托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一卡通”普及应用,推动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规范使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利于科学管理及便民服务的智慧医院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2023年底前至少建成1家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等重点品种流通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鼓励医保定点药店积极参与医保网上购药等便民服务。(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经贸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慢性病长处方等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力争到2025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健康促进与教育宣传,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健康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增进医患间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11.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加强依法治院,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整合医院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和医疗业务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医疗服务智慧化,实现对医疗成本和质量的“双控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1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和约束,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公益性原则,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实现医院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持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三级、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运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5.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扎实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对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按政策规定拿出5%—10%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解决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并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继续实行对基层医疗机构职称评聘和招聘倾斜政策,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指导意见并抓好落实。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和医院财务状况、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实行绩效工资总量“1+N”动态核定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实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强化医学职业素养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大人才项目平台引才用才,支持公立医院与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等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区内领先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根据自治区部署安排,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继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技术劳务价值,根据新版广西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适时优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继续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县医疗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基础上,实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结算,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细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完善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公立医院文化建设。

  20.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建立健全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挖掘整理医院历史和名医大家的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1.强化服务支持保障。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100%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要设立医院警务室。建立健全解决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治理,预防和减少医闹发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扰乱医疗机构工作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实行党委(含院级党总支、党支部,下同)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等有关要求,通盘考虑、统筹谋划,稳妥有序做好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和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持续有效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突出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示范点,推进智慧党建。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推行由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制度,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重点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抓好落实。

  (三)落实投入政策。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完善政策,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资金投入。各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强化考核评价。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总结推广经验。鼓励公立医院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政策解读,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xx〕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属性,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新路径,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邵阳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23年底,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原则上达到推荐标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体系建设

  1.做实医共体。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有序推进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至2025年末,各县市力争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具备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信息化。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分级诊疗,市县乡村一体,以信息化为纽带,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打造规范化、体系化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影像诊断、多学科会诊、心电诊断、超声指导、病历资料共享、培训教育、医疗业务监管、病历质控、医院管理、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做优公卫应急。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配备一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急诊科达标、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发热诊室和患者转运能力建设,提升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服务能力,至2023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比例达100%,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4.做精签约服务。充实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退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长期处方服务等。支持根据签约居民需求灵活确定签约周期,逐步完善签约服务包内容。落实并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真正体现家庭医生劳动价值。(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5.做强中医特色。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等特色专科建设,到2025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的培训,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财政支持

  1.明确机构性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2022年底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核定编制数全部实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统筹基础建设。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3.保证运行经费。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队伍建设

  1.加强编制管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严禁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违规借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充实人才储备。认真落实湖南省实施的农村订单生和本土化大专培养计划。2022年至2025年每个县市区要利用县市区财政保障每年定向培养10至15名乡村医生。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到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村卫生室使用)。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优化职称晋升。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统筹使用岗位数。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医务人员,可对应申报中级职称(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绩效薪酬

  1.落实“两个允许”。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县市区按照与当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薪酬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医保政策

  1.强化医保调控。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多种付费方式,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医保基金效益,引导合理诊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基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两个比例指标,即在县域医保费和医疗费预算范围内,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县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县市区,不再对其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对纳入区域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付费(DIP医保支付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区域总额控制,逐步将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高医保待遇质量。在完善门诊统筹管理基础上,将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整体纳入保障范围,稳步提高普通门诊保障水平,完善特殊门诊管理细则,取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至2025年底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定点全覆盖。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医生转诊的,其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适当增大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市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药物配备

  1.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符合临床用药各项管理规范、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挂网药品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范围,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采购药品。(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配送监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监管,对未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将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的配送企业实行末位淘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一体化管理。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等级评审

  1.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力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熟练掌握临床常用诊疗技术,严格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和规范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支持设立区域基层卫生健康质量控制与评价等工作室,加大医疗质量安全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评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体现基层服务特点、反映机构实际能力的等级评审评价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确保保障不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绩效评价

  1.推行绩效考核。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考核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主动将考核结果通报同级有关部门,供有关部门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水平等政策,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聘任、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参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指标监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要成立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责任主体,制定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从讲政治的高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深度,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任务,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和推进健康邵阳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党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发挥好基层卫生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府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要求落实投入责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梳理和修订完善现行有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舆论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汇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

  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各市直相关单位对本工作方案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督导,组织开展评估,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篇1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xx-2025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xx—2025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区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行动计划(20xx—2025)>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医防融合、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缩小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健康保障供给差距,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高质量建设“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健康临安”,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聚焦“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的目标,确立“人人享有优质、均等、普惠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的定位,到2025年,基本建成“健康临安”,全面打响“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品牌,打造国家级、省级健康促进区(县);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健康临安”,全面建立具有城乡一体、医防融合、中西并重、优质高效等具有高质量发展内涵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健康支撑。

  具体指标(到2025年):

  发展指标方面:实现人均预期寿命83.88岁,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千人床位数5.5张,千人医师数4.3人,千人护士数4.4人,健康浙江发展指数85。

  均衡指标方面:进一步缩小我区在全市健康发展中的差异系数,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占比达28.5%,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64%,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占比与全省平均之比逐步提升,基层就诊率≥65%,中医药发展指数稳步提升。

  共享指标方面:居民健康素养水平≥45%,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提升,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个,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8.5%,严重致残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9.5‰,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50%以上。

  可持续指标方面:卫生总费用占GDP比例稳步提升,政府卫生支出比例稳步提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6%。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大健康工作格局

  工作目标:以“健康临安”建设为龙头,加快建立和完善大健康统筹联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工作,大健康治理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健康镇覆盖率达100%,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居全国前列,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形成大健康工作格局。

  突破性抓手:

  1.大力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抓好《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持续推进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营造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六大建设任务。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健康细胞培育,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创建工作。优化健康临安考核体系,加大对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考核指标及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的考核力度,推动部门职责落实,进一步完善大健康体制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2.扎实推进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省级试点工作。遵循大健康理念,不断强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意识,按照《杭州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确定司法、发改、卫健等10个部门作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部门,积极探索完善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将相关重大政策出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健康影响评价,通过3年的试点实践,形成具备临安特色的县(区)级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的地方标准。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3.着力推进健康浙江“智慧健康管理行动”示范试点。建设“健康临安应用行”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个人健康打卡积分激励,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健康创建数字化管理,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建立区域动态疾病谱,通过区域全民健康平台,对区域内发病率和健康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根据各类疾病发病、分布等对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预防性检查,促进医疗资源的精准配置、医学学科的科学布局。聚焦基层卫生和疫情防控,建立健全持续迭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形成集“行政管理、健康管理、智慧医疗”于一体的卫生智治体系,积极创建省级智慧健康管理试点示范区。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信息中心、疾控科。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打造亚运健康城市为契机,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内涵和外延,创新群众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禁烟控烟行动,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全域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镇、村)成果,国卫镇覆盖率持续达100%。责任牵头科室:爱卫科。

  (二)着力建设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

  工作目标: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救助的“三位一体”公共卫生网络,构建“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规范化传染病监测哨点,急救站点标准化率达到100%,全力打造公共卫生安全示范区。

  突破性抓手:

  1.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预警、服务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专班化处置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公共卫生数字化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医防高效协同,贯通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全链条、全环节。完善以疾控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疾控网络。统筹医疗、疾控、第三方机构检测资源,构建质控统一、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实验室检测网络。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

  2.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强化应急状态下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疾控、卫健执法、妇幼、精防公共卫生专业团队融入医共体建设,提升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大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力量,在区疾控中心5支区级卫生应急队的基础上,依托医共体建设,新组建4支镇级卫生应急队伍,确保卫生应急队员数达到85人,9支队伍统一装备、统一培训、统一建设,做到及时、科学、高效地应对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疾控科。

  3.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区第五人民医院等级创建,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精神心理门诊和住院服务能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重心下移,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能力。完善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心理应急干预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提高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率,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高危对象筛查等防治工作,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三高共管。为临安区50-74周岁的本区户籍居民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开展70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80%的老年两慢病患者拥有一位健康管家(签约家庭医生)、一次年度健康评估、一份健康档案、一张健康指数画像,以落实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免费重点疾病筛查,惠享家庭医生贴心服务、惠享县域优质医疗服务、惠享数字化健康新服务。树立职业健康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重点人群及发生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综合监管措施,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做好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开展中小学生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开展学生视力保护提升项目。2022年底前,完成适龄对象(临安学籍、且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初中在校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全程接种工作;出台临安区在校初中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胃肠癌联合筛查1万例以上。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基妇科、医政科。

  5.完善急救体系和卫生应急管理保障机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规划,有序推进镇街急救站点建设,并将具备急救能力的民营医院纳入急救网点,力争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建立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规范各急救站点质量及运行管理。提升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优化院前、院内医疗救治衔接机制。完善急救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急救分级调度系统(MPDS)、区域急救信息系统,并健全“一键护航”,逐步实现科学顺畅、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紧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指挥调度、需求对接、应急生产、收储调拨、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机制,打造医疗防治、技术储备、物资储备、产能动员“四位一体”物资保障体系。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三)着力打造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加强等级医院创建,区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区第五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基层“网底”工程,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国家推荐标准,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分别达到50%、100%。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100%。

  突破性抓手:

  1.统筹推进区域医学高峰建设革新。出台《推动临安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制订区域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规划,优化区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布局。2022年完成区人民医院整体装修,投用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在青山湖区块谋划建设三级甲等规模的综合性医院。对未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批进行迁、改、扩建。持续推动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打造“择临健康”。区第一人民医院以三级甲等为目标,强化“外引内联”,打造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医学诊疗、教学、科研中心。区中医院,抓住新医院建设、三级乙等创建契机,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打造治未病中心、中医康养基地、中医专科集聚地。区第三人民医院从区域特点出发,“小专科、大综合”,着重打造能够辐射临安中部、桐庐等地的中部优质医疗中心。区第四人民医院与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紧密合作,做强做优外科、骨伤科、ICU、妇产科等学科,满足西部地区百姓急重症、外伤及多发病的诊疗需求。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建办。

  2.持续深化医疗领域综合改革。深化医联体建设内涵,围绕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强化与省市三级医疗机构更高、更深层次合作关系。深化医共体建设,充分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持续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强牵头医院,以牵头强带动基层强,真正落实分级诊疗。优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激发医卫人员建设医共体的信心和内生动力。围绕“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一张网”要求,完善医共体内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推动薪酬制度改革、强化质控管理和绩效考核运用。积极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与杭州医学院科研合作,十四五争取省部级项目5项、厅局级项目10项,科研成果转化力争零突破。健全区域共享中心等远程医疗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工作模式。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建立多部门协商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综合监测指标在医疗机构综合考核中的占比,确保门诊、住院均费增幅在5%以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在35%以上。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3.实施基层网底提升工程。实施“天目医享”小病不出村项目,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优质行动,加快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发热诊室建设。制定出台政策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村卫生室创建,力争至2025底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开展“健康大脑+村社卫生网底”提升行动,全面搭建“临医在家”可视化会诊云平台,提高网底健康管理、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实施乡村卫生人才提升计划,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加大卫生人才下沉力度,着力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提升网底服务能力,全面构建能够覆盖全区行政村的“未来村卫生室”服务体系,打造未来乡村临安典范。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经费保障和增长机制,全区签约覆盖率达到42%。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持续推动中医药传承革新。加强中医龙头建设,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综合中医医院,培育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层次学科和特色专科,建成中医药诊疗中心。到2025年,公办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实现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均配备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医师。强化中医药传承与推广,鼓励开发和应用院内中药制剂,推广适宜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方便群众享有中医药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妇科。

  (四)着力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一老一小一妇”健康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2家成长驿站,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突破性抓手:

  1.深化妇幼健康服务内涵。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提质扩面,减少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健全妇女“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保持孕产妇零死亡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5‰以下。以新妇幼保健院投用为契机,大力发展儿童保健、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以及儿童专科联盟,增加儿科床位。加强全区儿童保健能力和儿科学科发展,配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胜任儿科工作的全科医生,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名。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2025年,每千人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数达到4.6个,每个镇街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成长驿站镇街全覆盖。强化实训基地及阵地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90%以上。强化行业监管,建立托育行业协会。打造“养育e临安”品牌。拓展儿童健康、入托体检、儿科诊疗等内容,融合孕期妇保健、婴幼儿养育、儿童健康保健等工作,打造“养育-保健-医疗”全流程养育平台,实现从“孕”到“育”一条龙信息化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2.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配套用房统筹规划建设,2022年婴幼儿照护服务达到镇街全覆盖,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5个,新增婴幼儿成长驿站7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500个。突破性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打造育儿友好型社会。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引导产业园区建设嵌入式婴幼儿照护机构,探索“医育结合”模式,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开办托班。托育机构月收费不超过上一年临安区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25年前,培育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婴儿照护镇街全覆盖,并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景数字化工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根据《条例》落实好三假,全面执行双女户纳入奖扶政策,开展婚检和孕前优生保健服务,开展高风险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免费叶酸发放工作,筛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巩固在80%以上。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为在我区助产机构分娩的家庭提供联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根据全省《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34号)文件,落实扶助金,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项制度档案。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人口家庭科。

  3.全面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成立本区域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探索推进数字老年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大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宣传。探索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科室和病区(病床)建设,完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建设,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其中2022年,65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70%以上。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探索中医院与康养中心合作新模式,推进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采用医康养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深化医养护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鼓励开展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促进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持续增加。突破性推进“天目医养”两院融合项目,打造卫生健康领域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更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5.提升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关于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强《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提质达标。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内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继续实施计生系列保险(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养老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健康平安保险)。责任牵头科室:人口家庭科、计生协。

  (五)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

  工作目标:实施“数字卫生”战略,全力推动卫生治理数智化。全区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综合指数达到90%。

  突破性抓手:

  1.建设卫生“健康大脑”。建成标准、规范、高质、统一、安全的全区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全域推进智慧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中医数智、心理服务、“数字家医”等数字化改革,建成区域卫生健康大脑,不断拓展和建设疫情防控、卫生应急、疫苗接种、疾病谱、慢病管理等“子驾驶仓”系统。实现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的数智决策指挥系统。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疾控科。

  2.建设全覆盖的“健康大网”。进一步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强化平台综合管理、数据交互流转、资源统一共享、应用集成整合等四大功能,纵向延伸村卫生室(站)卫生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区、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全面实施“数字健康”战略,实施“网底数字化提升行动”,打造未来乡村卫生室,建成一批“智慧健康站”,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可视化看病等智慧化、智能化服务全覆盖。推广“临医在家”可视化应用,建成智慧健康服务站点10个。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3.建设共享可用的“健康云”。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80%以上。推动医共体上下贯通平台建设,搭建“浙政钉”医共体协同系统。持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动卫生数据“云”转移,建立“云”上健康数据库。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检查检验互认共享清单,100%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规范执行。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4.推进“数智医疗”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接入浙江互联网医院,推进中医药数字化诊疗、服务、传承建设,提高中医数智化水平,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互联网诊疗应用,鼓励民营医院开通互联网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智慧医院智能医院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医保控费等管理。实现网底健康管理智能化、医疗服务智慧化。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医政科。

  (六)着力建立强有力的卫生健康工作保障体系

  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医院建设不断深化。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打造现代化技术过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突破性抓手: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谋划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旗帜鲜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积极打造党建引领特色品牌,夯实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推进党建强发展强。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卫健中心工作相融合,抓好“学新思想、谋新作业”主题月活动、“天目领军”干部大讲堂活动的实践。加强对局管中层队伍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对超任职年限人员进行调整,适度推动管理干部和人才跨单位跨地区交流任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实践实绩标准,注重在疫情防控、亚运保障、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中锻炼、发现优秀干部。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2.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出“四责协同”工作清单,强化清廉医院措施和制度落实,有效提升清廉指数。坚决落实区监察委监察建议书,围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不断推动二级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细化落实。进一步梳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跟踪销号”,形成风险防控闭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清廉文化建设,打造“一院一品”清廉医院文化品牌。持续抓好“八项规定”、“廉洁从业九准则”等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服务态度,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托数字赋能,规范权力运行,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为共同富裕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3.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大卫健人才引育力度。继续推进“三个一”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培养力度,计划培养基层人才200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00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20名。培养区级医坛新秀、医坛骨干、医坛名师260名,市级以上各类名医10名,培育省市重点建设团队2-3个,增强多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供给。争取到2025年末卫生健康人才总量达到4900人,形成一批“名医群”“专科群”。力争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5张、4.3人和4.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5.36人。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4.全面提升综合监督执法效能。持续推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进一步优化双随机抽查、推进系统建设、全面开展非接触式执法办案,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监管与综合执法,强化食品安全、中医药服务监管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责任牵头科室:法制科。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运作机制和清单化管理机制,动态编制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分块包干责任清单,强化工作推进。

  2.强化集成创新。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上下协同,系统推动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积极争取省市各级部门支持,主动承担省、市级改革试点和示范任务,努力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育儿友好型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标志性成果。

  3.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加强对未来村卫生室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卫生院补助经费,对偏远地区、人口稀少、经济发展弱的地区实施托底政策。对新建卫生服务站给予10万元补助,新建村卫生室给予2万元补助,对智慧健康管理站建设给予20万元补助。镇街、村给予村卫生室(站)每年不少于1万元补助。

  4.强化氛围营造。加强对省市区关于共同富裕建设行动的学习宣传,不断凝聚共识,充分激发全体卫健人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形成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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