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气消防检测方案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1
一、本次检测的主要电气设施:
检测主要内容: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电容柜内设备、动力、照明配电柜(盘)、开关、插座、照明灯具以及其配电线路、闷顶(吊顶)内敷设线路及临时用电线路等电气设备。
二、使用红外测温仪、红外热电视、超声波探测仪和真有效值电流表等电工仪表,运用现代检测技术手段进行温度、火花、电弧和电路技术参数的综合性检测。另外,还结合直观检查方法进行检测。
三、检测人员:
甲方配合人员:电工及相关技术人员共2名。
检测人员:检测队长1名;检测员3名。
四、主要检测项目:
为能切实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我公司采用现代化科技仪器设备进行即时性电气防火检测,提供检测报告,指出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以及消除这些隐患的整改建议,从而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五、检测主要内容为:
1、电力变压器
1.1 直观检查
1.1.1 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1.1.2 套管、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1.1.3 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过热迹象;
1.1.4 测温装置应齐全、完好;
1.1.5 变压器声响应正常;
1.1.6 风冷装置运行应正常;
1.1.7 变压器的线圈浇注体应无裂纹和附着脏物,铁芯、套管表面应无严重积污现象;
1.1.8 各部位的接地应完好无损。
1.2 仪器检测
1.2.1 测量各部连接点(含端子)、引线接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1.2.2 测量分接切换开关接点、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1.2.3 探测各种电气连接点、绝缘子、套管、电缆终端头的放电现象。
1.2.4 检查变压器低压侧各相电流和测量中性线电流。
2、低压配电装置
2.1 直观检查
2.1.1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2.1.2各种设备(含母线)的各部位连接点应无过热、锈蚀、烧伤、熔接等异常现象;
2.1.3各种设备的套管、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2.1.4低压电气设备的灭弧装置,如灭弧栅、灭弧触头、灭弧罩、灭弧用绝缘板应完好无损;
2.1.5连接到发热元件(如管形电阻)上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隔热措施;
2.1.6绝缘导线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绝缘导线不被损伤的保护措施;
2.1.7隔离用的挡板或隔板应无破损和无放电痕迹;
2.1.8电缆终端头应无过热和无放电痕迹;
2.1.9接地应完好;
2.2 仪器检测
2.2.1测量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接线端子的温度;
2.2.2测量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2.2.3测量柜内火花放电声音和位置;
2.2.4从进线柜上仪表读取各相线电流,测量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的异常电流。测量各分支回路的相线电流。
工作应正常。
4、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4.1直观检查
4.1.1金属管配线
1)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2)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3)在严重腐蚀性的场所(如酸、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气体),不宜采用金属管配线。
4)敷设在潮湿场所的管路,应采用镀锌钢管。干燥场所的管路可采用电线管。
5)金属管在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a)明装金属管应加锁母和护口,多尘、潮湿场所外侧并加橡皮垫圈。
b)有震动的地方和有人进入的木结构闷顶内的管路,入盒时应加锁。
c)敷设的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的敲落孔,除对实装管孔敲落外其它备用的不应敲掉。
4.1.2护套线配线
1)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抹灰层、闷顶、护墙板、灰幔角落和墙壁内。
2)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叉处,应加绝缘保护管,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护套线,应加设钢管保护。
3)护套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内或设备器具内。
4)柜台、货架和展柜等应用护套线明敷,当电气线路易受机械损伤时,应采用阻燃塑料管、塑料槽板或金属管保护。
4.1.3线槽配线
1)金属线槽应经防腐处理,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可在闷顶内敷设。
2)塑料线槽必须具有阻燃性能。
3)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4)线槽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5)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线。
4.1.4可挠性金属管配线
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可挠金属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严实。
2)在可挠金属保护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应采用保护措施。
3)可挠金属管与管、盒(箱)连接处,应采用其专用接地夹进行地线连接,其地线截面应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
4)当可挠金属管与盒(箱)连接时,无电气连接部分的两端应跨接地线,其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
5)在闷顶内从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金属管或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不应有裸露部分。
4.1.5装饰工程配线
1)装饰工程如有可燃性装饰材料时,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导线的接头应焊接。
2)通过有装饰场所或部位的配电线路,每条支路均应单独设置断路器进行短路和过载保护。
3)动力设备和照明装置的配电线路,穿越可燃、难燃装饰材料时,除配电线路应穿保护管外,尚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非燃材料做隔热阻燃保护。
4)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装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必须采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5)装饰工程内不应设临时配电线路,电源插座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照明灯饰材料必须采用难燃性材料。
5、导线连接、导线与设备或器具连接
5.1直观检查
5.1.1导线连接
1)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在多尘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式盒(箱);
盒(箱)的配件应齐全,并固定可靠。
2)铜铝导线连接处,应采用铜铝过渡措施。
3)在配线的分支连接处,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4)绝缘导线连接处,应包扎绝缘,其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导线本身的绝缘等级。
5.1.2导线与设备或器具连接
1)截面为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2)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芯应先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3)截面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4)接线端子压接导线不得多于两根。
5.2仪器检测
5.2.1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接线端子测温,其允许温度应符合规定。
5.2.2探测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接线端子打火放电现象。
5.2.3测量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PE线异常电流。
6、绝缘导体的绝缘强度
6.1直观检查
6.1.1绝缘体老化、腐蚀和机械损伤情况
1)绝缘导线芯线连接后,绝缘带应均匀紧密包缠。
2)在接线端子的根部与绝缘层间和空隙处,应采用绝缘带严密包缠。
3)导体绝缘体不应有严重老化、腐蚀和机械损伤现象。
7、插座与开关
7.1插座
7.1.1直观检查
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其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落地插座应采用专用产品并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3)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4)插座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暗装插座应采用专用盒。
5)导线与插座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应压紧无松动,插座应完好无损。
6)在使用“I”类家用电器的场所,必须设置带有保护线触头的电源插座并将该触头与PE线连成电气通路。
注:“I”类电器,系接该类电器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需要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电器外露导电部分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连接起来。
7)民用插座的保护接地线应选用与相线截面,绝缘等级相同的铜芯导线。
8)移动式插座应采用合格产品,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源线采用铜芯电缆或护套线,其长度不宜超过2m;
b)具有保护地线(PE线);
c)严禁放置在可燃物上;
d)严禁串接使用;
e)严禁超载使用。
7.1.2仪器检测
1)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中性线相接。
b)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线(PE线)均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端子不应与中性线端子直接连接。
2)有插头的工作插座,其触头处应无过热和打火放电现象。
7.2 开关
7.2.1开关靠近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7.2.2开关使用时不应有过热和打火放电现象。
8、低压电器
8.1直观检查
8.1.1低压断路器
1)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在电源测。
2)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子,应有绝缘保护。
b)低压断路器脱扣装置的动作应可靠,过载脱扣整定值应与导线载流量相匹配。
8.1.2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1)隔离开关与刀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刀开关应垂直安装,当在不切断电流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有灭弧装置或用于小电流等情况,可水平安装,分闸或可动触头不得自动滑落,其灭弧装置应固定可靠。
b)可动触头和固定触头的接触应良好,大电流的触头或刀片宜涂电力复合脂。
2)带熔断器或灭弧装置的负荷开关熔断器应无损伤,灭弧栅应完好,且固定可靠。
8.1.3防火用漏电保护器
1)防火用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电源进线端采用低灵敏度延时型警报式或自动切断式的漏电保护装置,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选用300mA或500mA。
2)漏电保护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漏电保护器的接线应与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型式相对应(见附录A)
b)漏电保护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
c)漏电保护器标有负载侧和电源测的`接线端子,应按规定接线,不应接反。
d)严禁PEN线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漏电保护器及其与之配套使用的短路保护电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单独切断N线。
e)漏电保护器所保护的线路及设备外露导电部分应接地。
3)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a)检查受检单位漏电保护器的运行记录,包括试验情况和动作情况。按照规定,每月需在通电的情况下,按动按纽一次,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b)漏电保护器失灵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严禁在电源测与负载侧的接线端子上跨接导线。
8.1.4配电箱(盘)和开关箱
1)配电箱(盘)和开关箱的近旁,不应堆放可燃物。
2)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用螺栓压接,并应有防松装置。
8.2仪器检测
8.2.1检测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防火用漏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电保护器等的各接线端子的允许温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8.2.2检测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防火用漏电保护器等各接线端子,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8.2.3测量各接线端子连接线上的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PE线异常电流。
9、电力电缆线路
9.1直观检查
9.1.1三相四线制系统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层作中性线。如另设PE线应靠近电缆敷设。
9.1.2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0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管道的上部。9.1.3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1)电缆进出电缆隧道,穿过楼板或墙壁处。
2)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在地面高度2.0m以下的一段。
3)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9.1.4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沟内应无积水、渗水现象,电缆沟的盖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成。电缆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完好无缺。
9.1.5当管子穿入电沟、隧道、竖井、建筑物和盘(柜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封闭。
9.1.6电缆防火涂料无脱落,裸铅包电缆的铅皮无龟裂、腐蚀现象。
9.1.7全塑电缆应无被鼠咬伤的痕迹。
9.1.8电缆穿越防火分区、楼板、墙体的洞口和进入重要机房活动地板下的电缆夹层时应进行防火封堵。
9.1.9电缆沟进入建筑物时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
9.1.10电缆桥架在通过防火墙及楼板时,应采用防火堵料封堵。
9.1.11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10、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
10.1 直观检查
1)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绝缘良好,密封防潮和有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2)电缆终端头的绝缘套管应完整清洁;绝缘胶应无塌陷无软化现象;电缆终端头应无漏油;铅包及封铅应无龟裂现象。
3)引线及接线端子的接触应良好,无过热现象。
4)接地线应无松动断股现象。
10.2仪器检测
1)检测电缆及电缆头的外表允许温升应符合规定。
2)检测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不应有火花放电现象。
11、照明装置
11.1 直观检查
11.1.1照明灯具上所装的灯泡,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11.1.2灯具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损坏。
11.1.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
2)高温灯具不应小于0.5m;
3)当容量为100~5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5m;
4) 当容量为500~20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7m;
5) 当容量为2000W以上的灯具不应小于1.2m。
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11.2仪器检测
11.2.1日光灯镇流器线圈的允许温度不应超过给定tw值,如没有标注tw值时,其允许温度不应超过(内有衬纸)95℃和(内无衬纸)85℃。电容器外壳的允许温度不应超tc值,如没有标注tc值时,其允许温度不应超过50℃。
11.2.2检测带电体对地(外壳)火花放电现象。
11.2.3空调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器应单独供电;空调电源线应设置短路、过载保护。
2)空调器不应安装在可燃结构上,其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分体式空调穿墙管路应有套管保护,出口周边修饰规矩;室内机体接线端子板处接线牢固、整齐、正确。
11.2.4电铃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饰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电铃下方不应堆放可燃物品,控制开关应装设在相线上,采用延时开关控制,并应按设计规定整定延时值。
11.2.5 电铃的供电回路,应有保护措施。
11.2.6测量各连接点(含端子)温度。
11.2.7检测各种电气设备的火花放电现象。
(一)配电装置:
检测项目:干式变压器绕组热点温度和瓷套管外引线连接处温度未超过允许值,瓷套管无积污、无破损、无裂纹、无放电痕迹,瓷套管端子与外引线连接处无烧伤、熔接现象。风冷装置运行正常,绕组浇注体未发现裂纹,变压器接地良好。
高、低压配电柜、电容柜内设备(电缆头、母线、刀闸、开关、电容器、电流互感器、交流接触器、熔断器、断路器)各部位连接点无铜铝直接连接、无过热、锈蚀、烧熔等异常现象;套管、绝缘子无积污、无破损、无裂纹、无放电痕迹;充油设备无渗漏油现象;各级开关所带负荷均在额定值内运行,未见过负荷现象,配电柜接地良好。
(二)线路敷设:配电线路(包括临时供电线路)及电力、电缆:
检测项目:导线及电缆的敷设、线路是否老化、损伤;与电器设备的连接、负荷、温度、火花放电情况及环境状况。配电间全部检测。其它区域根据环境状况抽检,装修复杂处、人员聚集处、环境状况不良处重点检测。
(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开关、插座、照明装置、装饰灯具:
检测项目:开关、插座(包括移动式插座)、照明装置、装饰灯具、霓虹灯等的安装、连接、负荷、温度、火花放电情况及环境状况。根据环境状况抽检,装修复杂处、人员聚集处、环境状况不良处重点检测。
六、甲方配合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1、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为在带负荷下进行的检测。正确的操作不会造成停电等不良影响,但检测过程中会对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哪些工作区域不能受影响,须向检测负责人说明,同时希望甲方在检测前通知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哪些属于安全重点防范或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如易散发可燃气体、防爆场所、防盗场所),须向检测人员说明,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保人员,以利于检测工作的安全进行。
3、如有条件,检测前甲方应尽可能多的使电气带负荷运行,甲方技术人员应了解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掌握操作方法,防止检测过程中造成断电等不良影响,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有故障的电气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须向检测人员说明。
5、甲方应能打开房间和区域门(不检测区域除外),尤其是安装电器设备的区域(如强电井、空调通风机房等)以节省检测时间。
6、检测时如发生特殊情况,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7、为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甲方技术人员准备电工常用工具。
8、提供给乙方各建筑物内配电设施相关数据(如:变、配电室,强电竖井或各层配电间;重要的机房及甲方指定检测的房间;易燃易爆场所等)。
七、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方针:
公正、科学、准确、规范、满意
(2)确保我公司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杜绝重大工程事故,确保质量验收合格率。
(3)我公司在检测各区域时,要求员工尽可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并尽量缩短检测时间。两组人员尽量保证在一个小范围内同时检测,工作前先由随检人员对可能发生断电区域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正常工作。
(4)由于我方员工检测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的自身人员伤害,由我方自行负责。
(5)对检测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做到及时发现,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现场整改的电气火险隐患,我们会耐心、细致地向贵方讲清隐患部位,在检测报告中对受检单位的电气防火状况做出正确评价,提出防止电气火灾发生的整改方案,确保贵单位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2
为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9月25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本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科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范哲庆任组长,局工会主席李孔清、两家区级医院院长三位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全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成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对象和重点
(一)检查对象: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防火防电防爆防雷防泄漏;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区域性问题以及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组织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前)。采取综合措施,分区域开展排查,摸清单位底数、掌握单位基本情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监管职责,根据本单位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分级、分类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0日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调度,严格落实消防隐患排查任务,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档案台账,防止失控漏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各单位排查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供消防技术咨询,配合各单位整治火灾隐患,联合区消防大队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建立完善信息抄报、例会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尽快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区卫生局、区消防大队挂牌督办。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以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消防安全“零隐患”管理为重要手段,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7月底前,区卫生局要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全部培训一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五)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指导本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情况汇总、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等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日前报送前一个月工作总体推进情况,9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3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5月1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灾预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
三、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汽车站、食堂、职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两客一危”企业及车辆,出租、公交企业及车辆等。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和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外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是否建立消防队,是否开展演练。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运管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2、城市客运处负责全县客运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3、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大楼、食堂、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4、道路、质监、工程技术股负责本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召开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全面督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
各监管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登记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
县局将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所属行业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各单位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因管理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每月2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局安全法规股。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4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消防安全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具体安排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五、切实强化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2、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5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来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消安〔20xx〕8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坚持师生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伤亡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集会场所等。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校讯通、教师例会、学生集会、主题班会、班团队会等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各学校要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逐级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安科,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及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部署开展“五个一”(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各学校都要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三)全面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核查、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充实数量、做好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数量充足、使用正常。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保证人员数量和质量,开展经常性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
(四)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学校人员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xx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全程巡查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6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电话xxxxxx)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的掌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员工三级教育情况,涉及高危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xx〕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
5.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表、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情况。
6.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镇按照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9月5日前,督促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镇安监办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9月8日前,对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7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xx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和周边地区多起有影响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各镇(区)、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消防安全。
检查内容
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单位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工作步骤
本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自查抽查阶段(7月31日前)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本地、本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
要督促每个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制定一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习,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
各镇(区)、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公安消防大队。在各镇(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各镇(区)、各部门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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