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2024-11-26 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1

  一、室外消防栓、消防水炮、室外泡沫栓系统

  维保措施:

  1、每月对消火栓、固定消防水炮、泡沫消火栓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关闭状态。

  2、每月检查消火栓栓口是否有渗水,消防水炮直流、水雾转换是否灵活,转角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定期转动炮身,零部件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4、定期为钢珠槽盒涡轮蜗杆加入润滑油脂,保持操作转动处于灵活状态。

  5、发现消防炮射程过低及压力过高时,应及时清除喷口中堵塞的杂物。

  6、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7、每半年对室外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器材是否在位,水带是否有霉变或僵硬问题,发现及时更换和补充到位。

  8、每年对消火栓、消防水炮、泡沫消火栓专用扳手转动接口闷盖,必要时加注润滑油。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等情况。

  9、每年对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炮进行一次放水试验。

  10、每年抽查消火栓和消防水炮的出水及压力情况。

  二、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维保措施:

  1、消防应急灯具根据(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规范的要求,在电池充电、放电回路间及主电输入回路加熔断器或其它保护装置,熔断器的`电流值标志是否清晰。

  2、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主电灯显示表示正常、故障灯显示表示故障、充电灯显示表示充电。

  3、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和标志灯在断电的情况是否能启动应急灯具。

  4、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急灯灯泡,当需要更换灯泡时,必须用本厂提供的同一规格与参数的灯泡替换。

  5、每季度放/充电一次,在正常使用中应每隔六个月进行一次放电操作,当放电时间少于额定时间的50%时,须更换电池,更换电池时请注意电池的型号极性,电压容量。

  三、固定灭火器

  维保措施:

  1、灭火器灭火器是否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干粉灭火器环境温度-5—+45度为好,二氧化碳灭火器环境适应温度-10℃--+55℃。

  2、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一次。

  3、灭火器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

  4、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压力表外表是否变形、损伤等缺陷,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筒体外观是否有损伤、变形、锈蚀,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老化、喷射软管应畅通。

  5、灭火器每个月检查一次,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表、保险销、铅封、喷嘴等检查情况。

  6、每次再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对灭火器筒体和储气瓶应分别进行。其水压试验压力应与该灭火器上标签或钢印所示的压力相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再次充装使用。

  7、每日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是否在位或者被别圈占。

  四、固定水冷却系统

  维保措施:

  1、自动喷淋装置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GB50261-20xx)每日进行水力控制阀、开闭状态检查。

  2、每天应对水利控制阀进行外观检查,是否有渗水现象,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3、每月应对喷头外观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4、每月检查消防水罐及消防给水设备,并应检查其消防罐储备水位。同时,应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

  5、每月应检查电动蝶阀并做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维修。

  6、检查电动蝶阀控制是否灵敏,泄水阀是否启闭灵活,电动蝶阀远程启动和现场就地启动双重功能是否正常,动作信号和故障信号是否能及时反馈回调控中心。

  7、现场模拟火灾进行喷水试验,查看消防系统能否正常动作及各种信号是否反馈回消防调控中心。

  8、冷却喷淋装置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9、每个季度应对冷却喷淋装置进行一次出水试验,检查冷却喷淋装置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10、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11、每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五、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维保措施:

  1、泡沫灭火系统根据(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每季度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对泡沫产生器、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进行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2、每季度对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附件不应有损伤,电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应正常。供水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应正常。

  3、每年应对泡沫系统进行检查,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及泡沫发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应全部冲洗,清除锈渣。

  4、对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及液下喷射、固定式泡沫炮和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

  5、每月检查PC8泡沫产生器的吸气孔是否畅通,不被杂物堵塞。密封玻璃隔板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产生器部件完好,发现损坏件应及时调换。

  6、检查电动蝶阀控制是否灵敏,泄水阀是否启闭灵活,电动蝶阀远程启动和现场就地启动双重功能是否正常,动作信号和故障信号是否能及时反馈到调控中心。

  7、现场模拟火灾进行喷水试验,查看消防系统能否正常动作及各种信号是否反馈回消防调控中心。

  8、每周定期转动炮身,零部件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9、保护炮体清洁,每次喷射泡沫后应用清水将流道冲洗干净。

  10、每半年定期为钢珠槽盒涡轮杆加入润滑油脂,保持操作转动处于灵活状态。

  六、消防泵系统

  维保措施:

  1、每周检查消防泵电源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泵体是否有渗水,消防水泵启动运转是否正常。

  2、每周消防泵启动运行一次,在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及连锁投用系统联动启动,是否保证消防泵正常启动及故障信号反馈回调控中心。

  3、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泵电源检查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泵体是否有渗水,试验和检查压力表,消防水泵启动运转是否正常,轴封处密封无泄漏现象,流量是否符合额定流量要求。

  4、检查消防泵远程启动、就地动作及有关联动信号显示,实测一次消防水泵的实际流量、压力,消防泵壳是否有渗漏、冒汗等缺陷。

  5、检查现场手动启动及远程启动是否正常,测试消防泵连锁投用,主备泵的切换功能,主泵故障,备用泵是否能自动投入,消防泵故障信号是否能反馈至调控中心。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2

  为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xx)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xx〕1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职责,尽快扭转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维护保养不到位的局面,完善我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城市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使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保障全市消防形势安全稳定。

  二、建设标准

  (一)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设置范围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xx),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冬季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宜设置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且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二)市政消火栓设置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xx),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2.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3.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且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应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m;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m;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5.市政给水管网的阀门设置应便于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和维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的有关规定。

  6.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消防时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三)消防水鹤设置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xx),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消防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三、责任分工

  (一)制定本年度新建消火栓、消防水鹤施工计划,明确建设及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金,并提请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供水设施完好有效。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检修人员,定期维护市政消火栓、水鹤,并在冬季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对不符合规定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每年2月底前上报维修计划,每年9月15日完成维护保养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档案,提供水源建设图纸及地理位置坐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清源水务公司

  (四)公共消防设施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及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消防供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每年9月15日前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市住建局提出验收申请,市住建局应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一同验收。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五)供水部门应当会同市消防救援大队,每半年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1次普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维修工作,维修完成后反馈至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市清源水务公司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体系建设,在职责落实、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街道、各部门要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导向,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让广大群众熟练消防基本技能,增强抵御火灾能力,使消防安全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保养措施和机制,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3

  为补齐无物业住宅小区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系数,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漳政办〔20xx〕1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力争在20xx年前完成全县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维修改造,提高消防设施标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总负责,成立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办作为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城管局、财政局,镇(区),村(社区)作为成员单位,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明确改造内容、改造标准、改造金额、完成时限等相关事项。

  县安办: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报表,总结经验成效,全面推动实施。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督查检查、对推进不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问责意见。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标准,提供技术指导以及施工前后把关,对辖区各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参与竣工验收。

  县城管局:负责配合镇(区)做好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的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费用的资金统筹保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作为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业主单位,统一公开招投标,按程序确定中标单位,督促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洋防要求、改造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村(社区):负责宣传引导,加强与业委会、业主的日常协调,协助化解在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并配合做好相关改造工作。

  三、明晰程序步骤

  (一)开展动员部署

  县政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部署辖区县消防大队、城管局、财政局、镇(区)、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各镇(区)、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确保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有序打推进。

  (二)开展调查摸底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村(社区)开展全县无住宅小区基本情况(详见表1)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程度,建立台账;并于3月15日将无住宅小区基本情况上报县安办。

  (三)确定改造内容

  县安办牵头统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并聘请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对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缺损情况进行深入全面普查,确定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测算改造费用,并根据各小区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程度进行分门别类,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列改造顺序,重点优先改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故障等小区,制定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明细汇总表,并形成相关书面报告。

  (四)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将根据辖区全面普查情况,制定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方案,发文公布实施,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

  (五)安排改造资金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资金统一全额出资。

  (六)全面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村(社区)统一向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报,由乡镇人民政府按计划统一组织实施,业主、业主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村(社区)负责改造过程的宣传导和相关协调工作。

  2.现场施工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镇(区)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按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定的维修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现场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3.竣工验收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完成后,由镇(区)会同县消防大队、城管局等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可先行试点改造1个典型的`消防安全隐患小区,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总结成功经验,召开工作经验宣传推广会议,向全县全面推广实施。

  4.健全管理机制

  县政府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基层物业管理力量,优选配强城管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专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务机制,切实达到第三方查问题、除隐患、解难题的工作效果,同时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规范个人行为自律,自觉杜绝“杂物堆积、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乱充电、违章搭盖”等安全隐患行为,确保小区环境消防安全。

  四、强化责任考核

  全面构建消防责任体系,将辖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的年度消防责任目标,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各镇(区)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总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发展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下达责任目标,逐级考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成效。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4

  为补齐无物业住宅小区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系数,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漳政办〔20xx〕10号)和《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镇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xx〕12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力争在20xx年前完成全镇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维修改造,提高消防设施标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总负责,成立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镇安办作为牵头单位,镇直有关部门,社区居(村)委会作为成员单位,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镇安办: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报表,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督查检查、对推进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社区(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镇村建站:负责配合社区(村)做好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的相关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费用的资金统筹保障。

  居(村)委会:负责宣传引导,加强与业委会、业主的日常协调,协助化解在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并配合做好相关改造工作。

  三、明晰程序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社区(村)要迅速开展辖区内无物业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程度,并将附件2的表格及时报送镇安办。

  请各社区(村)于20xx年3月20日前报送附件2;并在每月29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内容含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阶段计划和附件3)。各社区(村)也要在每月29日前报送1条工作信息。

  (二)确定改造内容

  镇政府将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社区(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由镇安办牵头统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消防施工、检测、评估、维保等单位对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缺损情况进行深入全面普查,并根据各小区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程度进行分门别类,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列改造顺序,重点优先改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故障等小区,完善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明细汇总。

  (三)明确工作责任

  各社区(村)根据云陵镇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方案,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各社区(村)成立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各小区改造任务分解到具体各社区(村)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到位,全过程跟踪推进改造工作,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评重要依据。

  (五)全面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统一向镇政府书面申报,由镇政府按计划统一组织实施,业主、业主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负责改造过程的宣传导和相关协调工作。

  2.现场施工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镇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按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定的维修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现场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3.竣工验收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完成后,由镇政府会同县消防大队、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各社区(村)要做好配合工作。

  4.健全管理机制

  镇政府要构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基层物业管理力量,优选配专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务机制,切实达到第三方查问题、除隐患、解难题的工作效果,同时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规范个人行为自律,自觉杜绝“杂物堆积、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乱充电、违章搭盖”等安全隐患行为,确保小区环境消防安全。

  四、强化责任考核

  全面构建消防责任体系,将辖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纳入各社区(村)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各社区(村)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总负责,居(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发展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各社区(村)、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将有关工作报送镇安办。镇安办会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暗查暗访,全程督查督促,对实施缓慢、工作不落实的社区(村)和部门进行通报,全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5

  一、起草背景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xx〕141号)文件精神,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于20xx年5月10日至6月30日对全市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普查。经普查,全市共有消防水源844处,其中地下消火栓790个;消防水鹤54个。为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昌吉市公共消防设施现状,消防救援大队草拟写了《昌吉市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案》确保我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主要内容

  按照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昌吉市实际,拟定4个方面、5条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我市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职责,尽快扭转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维护保养不到位的局面。

  三、任务分工

  (一)本年度新建消火栓、消防水鹤施工计划、建设及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金,提请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责任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财政局)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责任部门:住建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供水设施完好有效。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检修人员,定期维护市政消火栓、水鹤,并在寒冷时期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对不符合规定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档案,提供水源建设图纸及地理位置坐标。(责任部门:住建局,配合单位:清源水务)

  (四)公共消防设施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及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消防供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市政消火栓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住建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住建部门应联合消防救援大队一同验收。(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五)住建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大队,每半年对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进行一次普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防救援大队每季度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普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报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维修并反馈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6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市市政消防栓的管理,有效保障灭火供水,减少火灾损失,更好地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水源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市政消防栓是指与市政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火灾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 供水企业负责我市市政消防栓的维护,我局负责管理协调和监督考核,统筹协调解决市政消防栓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市政消防栓数量,确定相应的管理、维修人员,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抢修、维护和定期巡检保养制度,切实做好市政消防栓的经常性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栓完好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

  第六条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损坏或拆迁的.市政消防栓,其修复费用由损坏、拆迁单位负担。

  第七条 禁止利用市政消防栓盗用城市公共供水。

  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景观等公共事业用水需要使用市政消防栓取水,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并计量缴费。

  第八条 市政消防栓不足、不适应实际需要或不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供水企业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消防栓维护管理要求

  (一)市政消防栓每天巡查一次,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当对市政消防栓进行专门检查。如发现埋压、圈占、擅自使用、拆除等损坏消防栓的行为或现象必须及时查处。做好相关记录。

  (二)市政消防栓维护不应少于每月一次,保证消防栓整体完好,部件无缺损;保证开关、闷盖、阀门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保证水压正常。做好相关记录。

  (三)市政消防栓每年油漆刷新一次,要求消防栓标识明显、整洁,无油漆剥落和生锈现象。做好相关记录。

  (四)及时对陈旧和轻微损坏的市政消防栓进行维修。包括维修或更换消防栓控制阀门、手轮、栓体内丝杆、阀片、栓帽、接水口封头等。要求完好率达到100%。做好相关记录。

  (五)市政消防栓应每4个月放水检查一次,要求消防栓无锈死、漏水现象,水压达到消防给水技术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及时更换被交通工具撞毁、绿化树木侵占、无法启闭的消防栓。在24小时内完成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栓的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在接到消防调度指令后,应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配合做好市政消防栓的用水调度,保障市政消防栓的水压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条 供水企业应做好市政消防栓的编号、建档等工作,完成辖区范围市政消防栓每季度自查登记表。

  第十一条 我局对辖区市政消防栓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分为消防栓管理资料检查与现场抽查两部分,现场抽查包括消防栓完好率及水压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供水企业进行维修。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向市财政申请并拨付维护费用。

  第十二条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我局负责解释。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7

  一:消防系统维保的重要性

  现代医院都具有规模大、楼层高、布局复杂、人员多而且流动频繁等特点。更是人员密集之处。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难、扑救难,损失严重,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消防设施、设备(硬件)的管理、维护保养,并使其充分发挥效用,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

  我国城市的各类建筑均已安装了消防系统,但系统运行后的维修保养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大部分火灾,都是由于没有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平时维护保养不好,在关键时刻不能正常投入工作而造成的,例如:深圳市端溪酒店发生火灾,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发生火灾,河南焦作“天堂”影视厅发生特大火灾案等等,而这些都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只要平时能对消防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就可以避免损失或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的目标

  1、对消防系统定期进行的维修保养,及时的发现和排除消防系统出现的故障和问题。避免火灾发生时因消防系统因故障而不能发挥作用而导致的火灾情况。

  2、通过专业的精心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修理,就能保持消防设备的完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反,如果使用不当,维修不及时,就会降低设备的有效利用率,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严重时还会引起设备事故,造成设备的损坏或报废。

  三:消防维保的方案及具体工作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由报警设备、广播设备、事故电话组成,系统维护保养包括:

  探测器火灾报警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并对污染烟感进行检修清理。

  消火栓内手动报警器,远程联动启动消防泵和联动手动起停消防泵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水流指示器报警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卷帘门两侧烟感探测器报警联动卷帘门一步降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温感探测器报警联动卷帘门二步降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烟感探测器和手动报警器报警联动强切非消防电源及防火阀的控制功能和显示信号功能正常。

  烟感和手动报警联动启动正压风机、排烟机切断空调新风机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联动台手动起停加压送风机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由管网、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阀门、压力表、喷头、喷淋泵配电柜和稳压泵配电柜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阀门状态能够保持正常

  喷淋系统管网压力保持正常

  喷淋管网一年一次放水清污

  阀门上油维护

  喷淋头外观完好无破损、无异物堵塞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故障检修。及时更换故障喷淋头

  3、消火栓系统

  由消防泵、稳压泵、消火栓箱、管网、消防泵配电柜、稳压泵配电柜、阀门和压力表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消火栓内配件齐全,阀门正常。对老化和损坏水带进行更换

  消火栓箱内手动报警器报警功能正常,信号显示、反馈功能正常

  消火栓系统管网压力正常,并每次季检时做消火栓末端压力检测

  消火栓系统阀门状态正常

  消火栓管网定期放水清污,保证消火栓水质清洁

  消火栓系统各阀门维护,保证阀门灵活可靠

  消火栓系统故障检修

  4、防火卷帘门系统

  由防火卷帘门和防火卷帘门控制箱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防火卷帘门手动下降、上升控制功能及动作正常

  防火卷帘门自动下降控制功能及动作正常

  联动防火卷帘门一步降、二步降到位准确,信号返回功能正常

  防火卷帘门控制箱供电正常

  防火卷帘门系统故障检修

  5、防火阀系统

  由通风管道内的防火阀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防火阀动作正常

  防火阀关闭信号正常

  活动部件上油维护

  防火阀系统故障检修

  6、正压送风、排烟系统

  由加压送风机、加压送风机配电柜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正压送风机运转正常

  正压送风机手动/自动启停功能正常

  正压送风机气体信号正常

  正压送风机系统故障检修

  四:消防维保公司的责任

  1、按时、保质、保量地对甲方使用的.消防系统进行季检服务,在完成每次季检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均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消防系统检检修报告、检修数据。故障分析及解决办法,并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保证每年对全部设备测试一遍,保证系统处于正常备战状态。

  2、当发生影响或危及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时,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其它故障8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及时的维修,并向甲方提交紧急维修工作报告。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提供损坏设备的备品、备件,在合同期内如设备发生正常损耗,设备更换费用单件在2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设备更换费用单件在200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接洽,并保证选派熟悉现场情况、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

  5、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火情,由乙方维护保养的消防系统因乙方所供设备问题或维保不当、不及时,导致消防系统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8

  为补齐无物业住宅小区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系数,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漳政办〔20xx〕10号)和《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和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安委办〔20xx〕12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力争在20xx年前完成全县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维修改造,提高消防设施标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政府和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对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总负责,成立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办作为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及居(村)委会作为成员单位,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明确改造内容、改造标准、改造金额、完成时限等相关事项。

  县安办: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报表,总结经验成效,全面推动实施。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督查检查、对推进不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问责意见。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根据《漳州市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实施细则》等相关标准,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提供技术指导以及施工前后把关,对辖区各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参与竣工验收。

  县城管局:负责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的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过程中涉及规划的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费用的资金统筹保障。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作为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业主单位,统一公开招投标,按程序确定中标单位,督促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消防要求、改造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各居(村)委会:负责宣传引导,加强与业委会、业主的日常协调,协助化解在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并配合做好相关改造工作。

  三、明晰程序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附件2组织开展辖区无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程度,建立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明细汇总。

  请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于每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内容含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阶段计划和附件3)。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在每月1日前报送1条工作信息。电话:xxx,邮箱:xxx。

  (二)确定改造内容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居(村)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由县安办牵头统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消防施工、检测、评估、维保等单位对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缺损情况进行深入全面普查,确定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测算改造费用,并根据各小区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程度进行分门别类,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列改造顺序,重点优先改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故障等小区,完善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明细汇总。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确定改造内容,形成相关书面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县安办。

  (三)制定改造方案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全面普查情况,制定辖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方案,发文公布实施,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成立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各小区改造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到位,全过程跟踪推进改造工作,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方案书面上报县安办。

  (四)安排改造资金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资金统一全额出资。县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指导、配合各单位资金使用,于6月30日前并将有关材料书面报县安办。

  (五)全面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居(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书面申报,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按计划统一组织实施,业主、业主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居(村)民委员会负责改造过程的宣传导和相关协调工作。

  2.现场施工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按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定的维修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现场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3.竣工验收

  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完成后,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可先行试点改造1个典型的消防安全隐患小区,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总结成功经验,召开工作经验宣传推广会议,向辖区全面推广实施。

  4.健全管理机制

  县政府、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基层物业管理力量,优选配强城管部门和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专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务机制,切实达到第三方查问题、除隐患、解难题的工作效果,同时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规范个人行为自律,自觉杜绝“杂物堆积、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乱充电、违章搭盖”等安全隐患行为,确保小区环境消防安全。

  四、强化责任考核

  全面构建消防责任体系,将辖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纳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的年度消防责任目标,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内容之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总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发展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下达责任目标,逐级考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成效。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将有关工作报送县安办。县安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暗查暗访,全程督查督促,总结经验成效,对实施缓慢、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问责意见,全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9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在签订《维保协议》之前,受保单位向维保企业提供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图纸和消防验收合格证及本年度电气、消防检测报告。有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需要提供报警设备安装点位图和设备地址编码表及使用说明书。

  2、在签订《维保协议》前,受保单位将对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二、维保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室内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防火门、卷帘门控制系统

  5、防排烟系统

  6、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灯

  7.气体灭火系统

  三、维保方法

  1、受保单位在与维保企业签约之前,要安排2-4名专职值班人员与维保企业配合工作。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部门专业培训,且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各种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确保在火灾情况下会使用、会操作。

  2、消防控制室人员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时填写《值班日志表》。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的要及时与专业维保企业取得联系,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专业维保企业接到情况后,一般故障8-1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紧急情况立即派人到场。故障排除后,双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故障处理登记表》。

  3、专业维保企业与建筑消防设施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实行每月按时巡检,有问题随叫随到服务制度,每月定期对签保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半年向受保单位出具一份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4、专业维保企业在履行月检查和应急随机服务中,受保单位必须派专人协助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查记录表》,双方人员必须签字。此表一式三份,受保单位1份,维保企业1份,上传消防支队1份。

  5、维保企业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中,发现故障能排除的要立即排除,故障较大、问题严重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填写《维修报告表》递呈受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纳入计划,尽快解决。

  四、服务措施

  (一)对各级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维保企业与受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首先,对受保单位专职值班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目标必须达到会操作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启动灭火设施,会排除简单故障;第二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对受保单位全体员工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常识。

  (二)以活动为载体,采用多种形式,推动维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维保服务质量。

  ①有条件的单位可制作消防宣传橱窗。维保企业负责定期更换内容,主要宣传受保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受保单位各级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体现不同时期消防工作重点、普及宣传消防常识。

  ②维保企业在适当时间组织受保单位有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百题竞赛活动。

  ③维保企业根据受保单位的生产性质在适当时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

  ④维保企业根据经营规模,拟创办《消防维保信息期刊》,广泛宣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对消防维保工作提出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宏扬在消防维保工作中维保企业和受保单位双方在落实维保工作中所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将每期刊物及时报送市、区等上级管理部门及受保单位有关领导,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五、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运行要求: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1.2、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实验

  每日应按下列要求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2.1.1、控制器报警自检功能:按下报警控制器自检键,控制器应完成系统自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1.2、消音、复位功能:当报警控制器接到报警信号后,按下消音键,观察能否消除声信号;光报警信号能否保持;按下复位键后,看能否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在控制器复位前不能手动消除;同时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

  2.1.3、故障报警功能:卸下系统回路中的任一探测器或将连接线路断线,观察报警控制器能否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报警信号。用秒表记录故障报警时间。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报警信号。

  2.1.4、火灾优先功能:在故障状态下,给感烟探测器加烟或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观察火灾报警信号能否优先输入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信号应优先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2.1.5、报警记忆功能:查看报警控制器报警计时装置情况,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查看能否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打印机能否正常工作。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置。

  2.1.6、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接通电源,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关闭主电源开关,查看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工作;恢复主电源,查看主电工作情况;观察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显示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2.1.7、屏蔽、隔离设备情况:查看报警控制器屏蔽或隔离部件的状况,询问屏蔽、隔离的时间和原因。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输出、输入控制模块等部件被屏蔽、隔离后,应尽快恢复。3、系统的季度检查及试验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3.1、探测器报警功能:用探测器试验器或其它方法对火灾探测器进行加烟、加温等试验,观察探测器确认灯是否显示,控制器能否接到报警信号。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5只,100只以上者抽验8只。当探测器其烟(温、光)参数达到规定值时,火灾探测器应动作,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亮),报警控制器接收到报警信号。

  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手动试验2只以上火灾报警按钮,观察手动报警按钮确认灯指示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现场触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时,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报警按钮的确认灯应有可见指示,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其报警部位。

  3.3、火灾显示盘、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查看火灾显示盘在火警、故障状态下能否正常工作。火灾显示盘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主电源断电、短路及其它故障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3.4、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塞孔电话与消防控制室进行2次以上通话试验;查看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了外线电话。消防电话通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

  3.5、消防电梯:现场手动试验,观察消防电梯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6、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消防电梯控制装置,观察消防电梯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情况;模拟火灾信号(按下电梯前的手动报警按钮或给探测器加烟),观察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当电梯升至顶层(或其它层)时在首层操作下降按钮,消防电梯应直接降至首层,并向控制室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自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消防控制设备处于自动状态时,接收到报警信号后应能输出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降至首层的信号,显示其动作状态。

  3.7、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3.8、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等系统的控制设备;抽验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4、系统年度检查及试验

  每年应检查和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4.1、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次。

  4.2、自动和手动打开防火门,关闭电动防火阀系统。

  4.3、对全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1次。

  4.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4.5、对其它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5、探测器维护: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清洗一遍。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定期对采样管道进行清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探测器的清洗应由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报警阀组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1.2、喷头设置应符合设计选型;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1.3、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应能显示系统的喷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水池液位、管网压力报警等信息。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1.1、水泵接合器:查看标志牌、止回阀;转动手轮查看控制阀及泄水阀;查看防冻措施;用消防车等加压设施供水时,查看系统压力变化。

  2.1.2、报警阀组:查看外观、标志牌、压力表;查看控制阀,查看锁具或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查看通往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开启;打开试验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恢复正常状态。

  3、系统功能检查试验

  3.1、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3.3、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动作试验。

  3.4、报警阀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对报警阀功能进行一次试验。操作步骤、方法:一是查看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是否一致,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常开,试水阀处有无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查看延时器是否排水,观察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是否及时动作,喷淋泵能否及时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各部位动作状态。测试各部位动作时间。用秒表测试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报警时间。测试标准要求:一是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应一致且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工作压力要求,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试水阀处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延时器应自动排水,在系统排水90s内水力警铃应发出连续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连锁启动喷淋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3.5、控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操作喷淋启、停按钮,观察喷淋泵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用秒表测试喷淋泵启动运行时间。检查标准要求:喷淋泵启、停功能正常,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水泵的动作信号。

  4、系统维护:

  4.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固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2、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只。

  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并临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5、系统维护:

  5.1、管路系统的维护保养:

  5.2.外观检查: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3清除堵塞:系统管道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

  5.4每月需对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进行放水,确保管道内的水质良好,并对水流指示器的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6、报警阀的维护保养:

  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查。检查报警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水泵接合器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区域的标志牌;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单向阀安装方向应正确,止回阀应严密关闭;防冻措施应完好。

  1.2、室内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志;消火栓箱组件应齐全,箱门应开关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 消火栓的阀门应启闭灵活,栓口位置应便于连接水带。

  1.3、消火栓启泵按钮外观完好,有透明罩保护,并配有击碎工具;被触发时,应直接启动消防泵,同时确认灯显示; 按钮手动复位,确认灯随之复位。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

  2.2、水泵接合器:查看标志牌、止回阀;转动手轮查看控制阀及泄水阀;查看防冻措施;用消防车等加压设施供水时,查看系统压力变化。

  2.3、查看室内消火栓标志、箱体、组件及箱门;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查看栓口位置。

  2.4、查看消火栓启泵按钮外观和配件;触发按钮后,查看消防泵启动情况、按钮确认灯和反馈信号显示情况。

  3、系统功能检查试验

  3.1、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连接在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消火栓栓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1.00MPa。

  3.2、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及消防水带、消防水枪连接在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放水,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0.5MPa,如大于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

  3.3、消火栓最不利点静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连接在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应不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应不低于0.15MPa。

  3.4、消火栓最不利点出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消防水枪、水带连接在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消防水枪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一般建筑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7m;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和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库房等,消防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

  3.5、控制室远程启动消防泵检查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操作消防泵启、停按钮,观察消防泵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用秒表测试消防泵启动运行时间。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水泵的动作信号。

  3.6、消火栓按钮启泵功能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启动一只消火栓按钮,观察消防水泵是否动作,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其部位。标准要求:消火栓按钮启动后,其指示灯应显亮,灯光为红色,在室内光线条件下,距3米远处应清晰可见。

  4、系统维护:

  4.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固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2、每月对消火栓检查一次,检查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清点消火栓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查看灭火器是否遗失或过期、压力表是否保持在有效压力。检查消火栓手轮开关是否缺油,消火栓接口是否完好。

  (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防火卷帘外观标识:防火卷帘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卷帘外观应无缺陷,在卷帘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

  1.2、帘板、导轨、座板:帘板、座板、导轨的材料厚度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导轨的平行度、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导轨与墙面间不得留有缝隙。

  1.3、箱体:防火卷帘的箱体应采用钢板制作,箱体应具有良好的隔热保护性能,箱体上部应能有效地阻止烟气、火焰蔓延,箱体下部或侧面应留有可开启的检修口。

  1.4、运行平稳性能:防火卷帘的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允许有脱轨和明显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

  1.5、启、闭运行速度及运行噪音:垂直卷卷帘的电动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 /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9.5m/ min。侧向卷卷帘的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不应小于7.5m/ min ,水平卷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 /min ;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75DB。

  1.6、手动操作装置:防火卷帘应设有手动操作装置,装置应灵活、可靠。使用手动操作装置控制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得出现滑行撞击现象;手动操作装置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并有明显标志。

  1.7、防火卷帘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卷帘外观应无缺陷,在卷帘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内容清晰,设置牢固;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另一侧应安装手动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1.8、火灾探测器组: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和横向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其两侧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用于竖向分隔的防火卷帘(中庭)应在一侧(内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

  2、系统检查和试验:

  (1)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使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逐个检查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1、应逐检查看防火卷帘的外观及警示区域内是否存放商品或杂物;防火卷帘控制器是否通电,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能否正常运行。

  2、查看每扇防火门的外观;开启常闭防火门,查看关闭效果;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反馈信号。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程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解除情况及反馈信号。

  3、检查结束后,全部复位,恢复正常状态。

  半年检查和测试

  每半年应检查和试验防火卷帘系统和防火门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报警功能。操作步骤、方法:用测试工具或采用加烟、加温的方法使防火卷帘控制器负载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烟、温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动作及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或消防控制设备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功能。操作步骤、方法: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动控制按钮,观察防火卷帘的下降、停止、上升等动作情况。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手动操作卷帘下降、停止、上升等功能应正常,消防控制设备上防火卷帘信号显示应正常。

  3、现场启动。操作步骤、方法:随机在现场手动启动2樘防火卷帘内、外侧手动控制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启动内、外侧手动控制按钮,防火卷帘上升、停止、下降等动作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4、远程启动。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控制设备上的防火卷帘控制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防火卷帘停止、下降等动作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5、自动启动。操作步骤、方法:用专用测试工具或采用加烟、加温的方法使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烟、温模拟火灾信号,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当其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一次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降至1.8m处定位,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感温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或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延时5s—300s后,继续下降至全闭,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各部位动作信号。

  6、外观检查。操作步骤、方法:手动启动防火卷帘,观察防火卷帘运行平稳性能、启、闭运行速度、噪音以及与地面接触情况等。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的导轨运行应平稳,不允许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垂直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min;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75DB;与地面接触时,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不得倾斜。

  7、手动速放装置。操作步骤、方法: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是否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卷门机应具有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功能,其不需要太大的操作臂力(其臂力规定不得大于70N)。

  三、系统维护:

  1、周期:月

  (1)外观检查门轨、门扇有无变形、卡阻现象;操作按钮箱是否良好上锁。

  (2)检查防火卷帘门电控箱指示灯是否正常,箱体有否受损。

  (3)开启按钮,按下上(或下)按钮,卷帘门应上升(或下降)如果卷帘门升降与按钮操作上下不一样,必须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可重新操作。

  (4)在按钮操作上升(或下降)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操作的同时,要密切注意帘门上升(或下降)到一定位置之后地否能自动停车。如果帘门上升到位后(或下降已到地面)仍不停,必须待限位装置修复(或调整)正常后方可重新操作。

  (5)二次下滑关闭后,待探测器信号消除后方可重新开启帘门。

  (6)做好保洁工作,清扫电机、控制箱等外表灰尘。

  (7)在以上保养中出现异常问题时,应在当天予以纠正,保证系统正常。

  2、周期:季

  (1)双探测器(门两侧分装)或单探测器(门一侧安装)任一烟感或温感动作时,将自动启动装置,装置发出报警声,同时自动启动帘门电控系统,如防火卷帘门做防火分区用,则一次下滑到底;如防火卷帘门兼做逃生口用,则两次下滑关闭防火卷帘门(防火卷帘门第一次下滑至离地面1.8米左右停止,延时三十秒左右,第二次再自动下行关闭)。

  (2)操作按钮下滑关闭帘门,关闭到位将有信号反馈到消防中心显示。紧固各部分镙钉及联轴。

  (3)绝缘电阻应符合规定。

  3、周期:年

  (1 )逐一检查控制箱内各按钮及元件是否正常。

  (2)调整电机传动皮带的松紧度。

  (4)向转动部位填加润滑油,以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5)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逐一修复。

  (五)、防火门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 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当一个门口停止使用时,可以用墙的同类建筑材料把它填住。

  1.2、可操作性门应始终可操作。应当将其关闭并上锁,或设为自动关闭。

  1.3、更换 当需要更换防火门五金及关闭系统时,应该按照防火标准进行更换,并按照本标准对新安装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1.4、修理及时进行修理,对可能影响到运行的故障要立即进行修正。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五金应经常检测,发现失灵的部件应当立即更换。

  2.2、定期检查镀锡及外包金属防火门,以防干腐。

  2.3、应经常检查用于悬浮门的铁链及缆绳,以防磨损及拉损。

  2.4、润滑及调节

  (1)导引杆及轴承应润滑良好以便操作。

  (2)用于双扇对开均衡门上的铁链或缆绳应经常检查并加以调节,以确保上锁无误,门、口位置相合。

  5、预防堵门

  (1)门口及周围区域应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物品阻挡或干扰门的自由活动。

  (2)如果需要,可建立屏障以防堆积物挡住滑动门。

  (3)禁止将开着的门堵住或固定住。

  3、系统维护:

  3.1关闭机构的维护

  3.1.1、应确保自动关门装置始终处于适当的工作环境。

  3.1.2、对于在一般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并且安装了自动关门装置的摆动门,应当时常间断操作,以确保操作良好。

  3.1.3、对所有的水平或垂直滑动及卷帘防火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测试,以确认其运行良好,关闭完全。在重新设置脱开系统时,应按厂商的说明书进行操作。应保留一份书面记录以供主管部门检查。

  3.1.4、可熔链或其它热启动装置及脱开装置不得涂漆。

  3.1.5、应认真预防,在如止动卷 、齿轮及关闭机构等移动部件上堆积的漆垢。

  4、防火门的修理

  4.1、破碎或受损的玻璃材料应以贴标材料更换。嵌丝玻璃应当用油灰固定,框架与玻璃间的完全暴露的接合部应敲打钉牢。

  4.2、对所有的水平或垂直滑动及卷帘防火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测试,以确认其运行良好,关闭完全。在重新设置脱开系统时,应按厂商的说明书进行操作。应保留一份书面记录以供主管部门检查。

  4.3、可熔链或其它热启动装置及脱开装置不得涂漆。

  4.4、应认真预防,在如止动卷 、齿轮及关闭机构等移动部件上堆积的漆垢。

  (六)、防排烟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排烟、送风口(阀)、防火阀、挡烟垂壁、排烟口(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电动防火阀、风机控制柜等设备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

  1.2、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应安装牢固;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1.3、电动排烟窗系统应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

  1.4、电动防火阀应完好无损,开启与复位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应在相关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2、系统检查和试验:

  (1)系统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使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排烟系统的相关设备进行逐个检查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2)查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的外观;手动、电动开启,手动复位,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3系统功能检查和试验

  1、现场启动送风机组。操作步骤、方法:手动操作送风机组控制柜的启、停按钮,观察送风机组动作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送风机组现场控制柜上手动操作送风机组的启、停按钮,送风机组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2、远程启动送风机。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启动任一个防烟分区的送风机组,观察送风机组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一个防烟分区的送风机组,送风机组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3、自动启动送风机。操作步骤、方法: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防烟分区内的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送风阀、送风机的动作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采用微压计,在保护区域的顶层、中间层及最下层,测量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压;全部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检查标准要求:当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该防烟分区的前室本层及上下相邻层送风口(阀)应能自动开启(常开风口、阀除外),同时启动与其联动的送风机,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所测试的余压值应符合要求。

  4、手动复位送风口(阀)。操作步骤、方法:手动试验,观察送风口(阀)复位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操作常闭式送风口(阀)的手动复位装置,送风口(阀)应复位,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5、现场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手动操作排烟风机控制柜上的启、停按钮,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排烟风机现场控制柜上手动操作排烟风机的启、停按钮,排烟风机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6、远程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启动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排烟风机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7、自动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由被试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探测器加烟),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开启被试防烟分区的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观察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和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可用报纸或纸张测试排烟机启动时,排烟口或排烟阀是否将其纸张吸附。检查标准要求:当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该防烟分区的排烟口(阀)应能自动开启,且启动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当排烟口(阀)无自动开启功能时,排烟风机接到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指令后,应直接自动启动,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防烟分区任一排烟口(阀)开启时,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均能自动启动,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8、手动复位排烟口(阀)。操作步骤、方法:手动试验,观察排烟口(阀)复位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操作排烟口(阀)的手动复位装置,排烟口(阀)应复位,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9、活动式挡烟垂壁。操作步骤、方法:由被试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探测器加烟),观察该防烟分区的活动式挡烟垂壁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当一个防烟分区发生火灾时,该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接到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指令后,应能自动降落,并向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10、系统联动控制功能。操作步骤、方法: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两个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排烟阀、排烟风机、送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同时查看风机运行状态的转换情况;全部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检查标准要求:当消防控制设备接到防烟分区发出的火灾(烟或温)报警信号后,立即向该防烟分区的防烟、排烟系统发出如下指令,并接收其动作反馈信号:停止空调机组运行;开启送风口(阀);启动送风机组;开启排烟口(阀);启动排烟风机。

  3、系统保养:

  1)对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的维护保养:

  (1)排烟口、送风口有无变形、损伤,周围有无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2)风管与排烟口连接部位的法兰有无损伤,螺栓是否松动;

  (3)阀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脱落,动作是否正常;

  (4)旋转机构是否灵活,每年对机械传送机构加适量润滑剂;

  (5)制动机构、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

  (6)进行手动、远程启闭操作,检查是否可完全打开.

  2)对送风、排烟风机的维护保养:

  (1)风机房周围有无可燃物;安装螺栓是否松动、损伤;

  (2)传动机构是否变形、损伤;叶轮是否与外壳接触;

  (3)电动机的接线是否松动;电动机的外壳有无腐蚀现象;

  (4)电源供电是否正常(检查电压表或电源指示灯)。

  (5)检查轴承部分润滑油状态是否异常(脏污、混入泥沙、尘等);

  (6)检查电动机的轴承部位润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7)检查传动皮带是否松动,联轴器是否牢固;

  (8)启动电动机,旋转时有无异常振动、杂音。

  (9)操作手动或自动启动装置,进行每个防烟分区(或正压送风)的动作试验,检查下列事项:

  a、手动或自动能否正常启动;

  b、运转电流是否正常;

  c、运转中是否有不规则杂音及异常振动;

  d、动作设备的区域是否与原设计对应。

  3)对风机电柜的维护保养:

  (1)控制柜是否设置在易于操作、检查、维修方便的位置。

  (2)控制柜有无变形、损伤、腐蚀。

  (3)线路图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4)电压、电流表的指针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5)开关是否有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

  (6)操作开关,检查开关性能,检查指示灯显示状态是否正常。

  (7)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能否正常切换。

  4)每年应对防排烟风机的风量进行测定。

  5)正压送风阀:检查其送风阀是否完好,能否完成送风功能。

  (七)疏散出口指示灯保养规程

  为保证疏散出口指示灯运行良好,发生交流电断电后正常发光,起到引导人员疏散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一、疏散指示灯保养工作由工程部技工负责完成。

  二、疏散指示灯保养日期为每月检查一次。

  三、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1、检查各疏散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2、检查疏散指示灯是否常亮,如果不亮或“故障灯”亮时,则应及时维修。

  3、疏散指示灯好与坏的判别,断开交流电,用电池供电检测,这时显示屏发光,说明指示灯是好的;如果断开交流电指示灯不发光,说明该灯故障。

  4、检查疏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5、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进行修复,再安装回原位。

  6、灯箱外壳及面板卫生擦抹干净。

  7、每月每灯以备用电池亮灯半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指示灯电池寿命。

  四、保养时注意的事项

  1、清洁卫生时,湿毛巾不应有水漏进灯箱内,以免引起短路。

  2、在打扫卫生时,不要随意转换开关或乱动按钮,以免引发人为故障。

  (八)气体灭火系统

  (1) 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2) 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

  (3) 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 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 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 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 每季度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 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 10

  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大、工作内容繁锁、施工工艺复杂,尤其是罐体泡沫灭火、喷淋管道及支架属高空作业易受海面多风的气候约束,工程能否按期完工,关键是看消防管道能否克服大风等恶劣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如期完成。为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

  (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五)《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二、总体方案及部署:

  (一)施工顺序:先罐体后地面的工艺流程,逆向连续施工;

  (二)喷淋环管、支架及刷漆等在地面完成预制、组对,并做好标记;

  (三)高空作业所用吊笼形式及数量依据人员配备情况制作完毕;

  三、施工程序

  由技术人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清工作内容、工艺要求、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序交接要求等事项。

  (一)管道预制:管道为热镀锌钢管,只能采取冷煨法加工。根据环管的半径制作好模具,先试煨,再由管道的回弹量对模具进行调整,直至弧度满足要求。对于每种规格的管道均重复上述步骤。

  (二)管道组对:将每段弯管按照设计图纸结合现场情况确定摆放位置,确定不同管段的合理衔接顺序并作好标记,同时将支架的圆周间距及喷头间距标示清楚。

  (三)管道支吊架预制、安装。

  (四)喷头安装:喷淋环管标识完毕,钻孔、安装喷淋头,之后刷漆防腐并保留好原有安装顺序标记。

  (五)环管安装:准备就绪,开始安装喷淋环管。按照先上后下的顺序把第三层环管安装完毕,再进行第二层,最后完成第一层。

  (六)水平管安装:待罐体上的环管与立管安装完毕后,依据施工平面图及相应规范进行罐体下边水平管道安装。

  (七)管道试压:消防喷淋管道(地上部分)及泡沫管道系统应进行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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