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教师标准化建设方案

2022-07-15 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时代教师标准化建设方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时代教师标准化建设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尊师、爱师、护师、帮师、育师的良好氛围,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分类施策。立足市情实际,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考虑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

  (三)发展目标

  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能够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变革需要,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

  1.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实抓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健全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将教师党支部建在一线。要确保小规模学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2.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配齐建强党务工作队伍,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轮训。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3.注重教师党员发展与培养。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加强对教师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教师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促进形成党员教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5.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学校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党建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教育局党委担负直接责任,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二)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6.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中国教育辉煌成就,扎根戈壁钢城,办好雄关教育。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7.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入推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开展红色基因传承行动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三)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8.弘扬高尚师德。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9.健全师德监督考评体系。将师德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抓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实施细则》的落实,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失范处理结果信息库,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社局

  10.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开展教师宣传重大题材作品立项,推出一批让人喜闻乐见、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四)大力振兴教师教育,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11.加强高层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学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对学校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业绩特别突出人才方面的比例。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和高水平学校建设,加大中青年骨干教师扶持计划、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等市级教育人才计划实施力度,落实好《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实施培养选拔“雄关名师”“雄关名班主任”、教育“双名工程”和“名师工作室”“学科教研基地”建设计划,汇聚培养一大批教育教学名家名师。挑选和培育学校高层次人才要突出教书育人。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

  12.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校长队伍。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规范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考核评价,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快校长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择优选派到教育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党外教师干部进入校长队伍。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五)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3.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整合现有资源,强化教师发展培训体系,建设专业化教师培训者队伍,搭建全市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平台。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投入;按照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2.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各类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列支教师培训经费。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委编办

  14.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分级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五年计划,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计划。转变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教师海外研修访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外事办

  15.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围绕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四级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每5年遴选2—3名专业带头人或具有绝招绝技的工匠之师,建立名师工作室或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支持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规模以上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一批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教学团队和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实行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进一步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根据专业特点,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要累积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须先实践再上岗。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研修访学制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外事办

  (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16.创新和规范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筹考虑脱产进修、产休假、特殊教育、高考改革、实验示范教学等因素,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健全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教师补充机制,着重解决师资不足和结构性短缺问题;对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动态调整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备案。按照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本着适应需要、从严掌握、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凡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7.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推动名师、名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凡晋必下”制度,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具有帮扶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1年以上的经历。深入实施学校发展联盟工程,积极推动强校带弱校、大校带小校的联盟模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行教师城乡轮岗交流、关系随转交流、挂职培训交流、名师引领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干部、教师交流制度和学校对口支教制度,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学区(镇)内教师走教制度。落实银龄讲学计划和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和师范类专业大学生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8.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大统筹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名师、名校长、公费师范生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全市教师招聘、分配和动态调整。民办学校必须聘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9.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现有岗位基础上,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提高5%,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坚持向一线、向农村倾斜,侧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任职年限要求,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表现、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着力拓展一线和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人社部门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教育部门按照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动态管理、统筹使用,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强化教师考核,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职称、实施奖惩的依据,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建立完善教师职业行业退出机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0.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招聘办法,逐步建立“经费包干、按岗聘用、动态管理”的教师聘用机制,引进一批高水平双师型教师。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将产教融合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吸纳行业、企业参与评价。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七)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21.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落实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公办学校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严格资格准入,提高入职标准。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逐步提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研究生比例。加强对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的师范教育专业培训。完善教师职业保护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障教师的法定权利,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清退不合格教师。提高教师职业形象,规范教师言行,教师应衣着得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或着正装。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22.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制定调整机关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要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我市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3.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嘉峪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和乡村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将农村教师活动中心、食堂、卫浴设施和学校周边水电路改造建设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专项规划和部门工作方案,持续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4.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逐步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5.完善职业院校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体现以技能提升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和特殊工种教师岗位津贴,扩大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职业院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职业院校依法取得的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6.完善教师住房和医疗保障机制。将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学校教师(新就业大学生及引进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为农村教师住宿的过渡用房,周转使用。教师的医疗同全市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每年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每年按照在职教师5%左右的比例,安排优秀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全市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7.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建立并完善名优教师评选表彰体系,开展园丁奖、教学成果奖、特级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面向各类学校教师开展专业性认定活动,为教师搭建阶梯式专业成长平台。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性双先表彰者,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可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指标。建立荣誉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表彰机制,激励优秀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活动。

  突出教师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在现代学校治理体系中的作用,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落实教师对“三重一大”等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展上优先考虑,工作上优先支持,投入上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二)明确任务清单。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大人才项目实施等。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教师楷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完善支出保障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和职称评聘政策改革工作的实施。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经费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教师队伍宣传,文艺生产创作部门、单位要创作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文学艺术作品,树立教师先进典型,宣传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五)严格考核问责。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新时代教师标准化建设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中的作用,推动我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和北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准确把握北安市教育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更高的目标定位教育。通过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发展素质教育等举措,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强化教育基本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基本。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市情,严格落实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配置标准,保障人人享有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和平等发展机会。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牢牢把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扩大供给合力。

  3、统筹资源,重点推进。统筹运用教育公共服务资源,优化整合,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加大教育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薄弱环节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

  4、完善制度,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治化,全面提升基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建立健全包括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提供标准、督导评价标准在内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及相应的实施机制。聚焦“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精准开展学生资助”五大方面,研究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品位的措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进一步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检验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依据,注重标准化与信息化有机衔接和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规范。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和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补助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增加学位500个。实施2021-2025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通过新建北岗幼儿园、改扩建通北三小幼儿园、健康小学幼儿园,公办园增加学位1000个。到2022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创建黑河市级一类幼儿园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提高资助标准。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

  (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本教学仪器配置标准和“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新建北安二中教学楼4049平方米,北安二中体育馆1208平方米,扩建北安八中教学楼2500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城乡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实现仪器设备提档升级。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三年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基本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推行“四零”服务承诺,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效增强。

  (三)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大高中教育投入,北安一中扩建校园35000平方米,扩建教学楼4000平方米,新建400米环形标准田径场。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到2022年所有普通高中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满足新课改教育教学的需求。加快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以北安一中为龙头,着力加大北安三中国际融合、多元化发展以及实验中学艺体特色发展的推进力度,积极探索新高考改革发展路径。到2022年,把全市普通高中办成教育理念现代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精细化的现代学校,争取高考成绩在“黑河保一流、全省争上游”,每年有更多考生升入一流名牌大学。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办学指标达到国家基本设置标准。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完成6400平方米的北安综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强专业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调整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构建专业体系,升级改造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3个专业,达到地级示范专业标准。围绕北安“三大园区”、“六大产业”、“六大中心”建设,优先发展电子商务、中西面点、老年人服务与管理3个新兴专业,建成具有行业特色的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力度,加强人才贯通培养工作,打造黑河学院国际学院优质生源基地。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创建省级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积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二助九免”政策。

  (四)开展教师素养提升行动。按照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教师编制采取“县管校聘”,实施教师招聘计划,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招聘等形式,面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培育“合格、骨干、卓越、领军”型教师和“成长、成熟、辐射、领航”型校长梯队。夯实新教师试用期培训、骨干教师研修等基础性培训项目,衔接名优教师、校长跟岗培训等需求性培训项目,优化学科首席教师研修等引领性培训项目。依托“互联网+”,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学校充分发挥教师专业成长的主阵地作用,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教师培训面达100%。

  (五)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健全和完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推进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标准化建设。坚持拓展领域、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水平,提升终身教育的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加强对老年学习团队的培育、支持、管理和服务,不断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内容与形式,满足老年人多元学习需求。

  (六)精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推进资助育人,重点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化追踪认定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拓展学生资助模式,提高资助水平和精准度。

  四、实施步骤

  分五个阶段实施标准化建设,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阶段任务可以交叉推进。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10月--2020年3月)

  1、成立北安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

  2、强化宣传,召开试点动员启动会,开展标准化基础知识宣传贯彻培训。

  3、研究制定《北安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

  (二)梳理事项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1月)

  依据20xx年1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要求,结合北安市教育领域的实际情况,对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试点标准化体系框架。对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终身教育、学生资助等五大方面的服务事项,明确责任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限,部署推动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实。

  (三)构建编制实施整改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4月)

  深入调研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北安市教育公共领域的服务标准目录、标准化文件等。重点制定一批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对需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事项,注重完善标准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及时以专家指导、征求意见、第三方评估等形式,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聘请专家或专业机构对相关工作和标准进行改进。

  (四)自我评价和绩效评估阶段(2021年5月--2021年9月)

  1、建立高效、可持续的标准长效实施机制,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和流程。标准发布后,及时推动标准在相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应用。实施标准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检查,总结实施效果和实践经验。

  2、建立标准实施监测机制,与财政等部门联合评估标准的财政承受能力,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促进标准信息公开共享,开展标准实施监测预警等。

  3、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收集、统计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北安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数据收集、统计机制,明确统计指标、统计内容,夯实基础资料来源,定期发布、报送基本公共服务统计数据。

  (五)准备验收阶段(2021年10月)

  1、整理、完善相关试点建设材料。对试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形成成果。动员各部门和单位积极迎检。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迎检要求,形成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2、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完善台账及各项资料,填写《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向省市场监督、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迎接验收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教体、市场监管、发改、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领导小组,统筹解决重大问题。

  组长:郭有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存军市教体局局长

  成员:教体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体局,负责沟通协调、任务分工、日常调度、督促考核等事宜。

  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和业务指导,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把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相应的推进协调机制,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加大地方财政对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学校校园、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达到国家配置标准。

  (三)深入学习调研。各部门要充分学习、调研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对标准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和建议,突出效果导向,确保标准制定质量。

  (四)加强沟通宣传。加强与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及时通报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好教育基本公共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信息交流等活动,注重利用宣传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支持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方式,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五)强化推进落实。拟定标准目录清单,明确责任人、工作计划、完成时间。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新时代教师标准化建设方案3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提升教师师德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以健全教师教育体系、促进师资合理配置、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为着力点,深入实施“强师工程”,构建教师发展体系,促进教师队伍数量、结构、素质协调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我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师资保证。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省教师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畅通,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教师队伍结构性紧缺状况基本缓解,各学段生师比达到国家和省的规定要求。教师学历水平稳步提升,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80%和95%,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20%,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到65%,本科高等学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45%。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稳定在60%以上,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到2025年,教师发展体系健全完善,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教师基本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变革需要,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教师学历水平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3%,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83%和96%,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22%,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到68%,本科高等学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48%。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造就一批骨干教师、名教师、名校长和教育家型教师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

  1、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每位教师党员,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双带头人”和“双培养”机制,加大教师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力度,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党建带头人、业务带头人”,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育教学骨干。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基本实现全覆盖。配齐建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打造多样化、立体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平台。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教育,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以学习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重点,引导教师自觉依法执教、规范执教,不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加强师德基地建设,强化师德培训,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发展和管理全过程。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突出典型树德,持续开展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宣传。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健全多元监督体系。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二)健全教师教育体系

  3、优化师范教育体系。持续推进“新师范”建设。坚持教师教育以师范院校为主,师范院校以培养教师为主的原则,引导师范院校合理定位。科学规划高等学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急需紧缺专业布局和培养规模,支持有关高等学校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支持地方统筹资源设立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按要求开设特教必修课程。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推动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工作。完善师范院校招生办法,开展师范院校招生录取改革,扩大我省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纳入提前批招生录取的范围。争取教育部支持在办学基础扎实、培养质量高、生源质量好的本科师范院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逐步扩大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模,鼓励有教育硕士授权点高等学校与省内院校开展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工作。完善职业技术师范生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扩大职业技术师范生培养规模,探索高职(专科)、本科与专业学位研究生衔接招生培养模式改革等方式,提升职业技术师范生培养层次。全面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及对标建设,加强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建立“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协同培养体系,积极推进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遴选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强化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学期制度。

  4、健全中小学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构建形成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层次分明、协同创新、互联互通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加强省、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推动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按照“整合资源、凝练特色,形成优势、共建共享”的要求加快内涵建设,实现师范生培养和教师职后培训有机衔接,承担国家和省级教师示范培训任务,开展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教师发展提供支持服务,打造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特色品牌。加快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配齐配强研训人员和培训管理者队伍,开展区域内教师培训、教师发展研究及成果推广。加强校本研修,遴选建设300所左右校本研修示范校,推动教师专业成长与学校整体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5、健全分层分类递进式中小学教师发展体系。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分层分类培训课程体系。创新教师培训内容方式,聚焦学生成长,突出育人主线,重点围绕学科育德、学科知识体系、课堂学习指导和有效教学、育人能力等方面设置培训课程。将家庭教育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加强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探索建设教师研修平台,联合移动互联网相关企业,打造教师移动学习终端,通过名师专题课堂、远程协同教研等方式,推送优质资源,推进教师校长自主选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推进省培项目绩效评价改革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健全省、市、县中小学教师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业内认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每期(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500名左右教育家型教师,每个地市平均每年培养不少于50名卓越教师,每个县(市、区)平均每年培养不少于100名骨干教师。加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训专家工作室的建设力度,建设500个左右省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训专家工作室,充分发挥基础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6、健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发展制度。构建职业教育师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支持建设高水平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支持高水平理工大学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支持职业院校、本科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与实践基地,支持建设技工院校师资研修基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教师培训。职业院校可确定不超过30%的岗位作为流动岗位,用于自主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盘活编制存量,优化岗位设置,向“双师型”教师队伍倾斜。规范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建立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畅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等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打造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60个省级以上“双师型”名教师、名校长、培训专家工作室。新增50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团队、20个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和民生工程产业等专业领域,引进技能领军人才,建设60个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7、健全高等学校教师发展制度。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组织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重点抓好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推动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推动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到中小学开展教育服务。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每年遴选支持60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到国内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项目和“珠江学者岗位计划”,适当扩大珠江学者培养规模,加大珠江学者支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项目,培养引进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着力打造创新团队。

  8、健全教师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度机制。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教师出访学习、交流、进修制度,支持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短期交流、长期学习等,学习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先进经验。鼓励和支持各地各校在教师教育、课堂教学、课程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宽校长、教师国际视野。打造粤港澳三地教师交流平台,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校长、教师的交流和合作。全面落实港澳台居民在广东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政策。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地方合作项目”,每年选派100名左右优秀高等学校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鼓励高等学校与国(境)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展教师的国际视野,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引进工作,支持高等学校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到校全职或兼职任教。

  (三)创新教师补充配置机制

  9、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坚持“严控总量、统筹调配、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统筹用好全省事业编制资源,加大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力度,按照国家标准及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需要。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持证上岗。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深入实施“上岗退费”政策和“银龄讲学计划”,加快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工作,满足农村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快探索高等学校员额制(人员总量)管理,高等学校根据核定的员额(人员)总量,依法依规自主分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积极吸引全国范围内顶尖教育家、优秀教师来粤工作。规范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效遏制人才恶性竞争。

  10、健全完善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优化配置制度。加大教师资源统筹力度,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在核定的教师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办学规模变化、各学段的教育教学任务等实际情况,按照配齐配足、科学合理、动态调配的原则,优化均衡配置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资源。推动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每学年县域内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和校长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5%,同时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11、建立健全跨区域帮扶支教和“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师资覆盖面的制度。完善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教师队伍建设对口帮扶制度,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师资优势,强化珠三角地区和“三区”教师交流合作,加快形成统筹有力、高效帮扶、协同推进、共建共享的教师队伍建设对口帮扶新机制,有力有效缩小区域、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三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完善支持学区、办学集团教师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走教、支教、轮岗等方式,推动教师在学区、集团内学校之间流动,扩大优质教师资源覆盖面,实现教育教学经验的分享、推广和创造。

  12、探索建立市域调剂普通高中教师配置的制度。逐步建立“市域统筹、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教师管理体制,支持各地市结合高考综合改革实际,在市域范围内统筹配置普通高中教师资源,优化普通高中教师配备,按照国家和省的课程改革方案足额配备学科专任教师,适应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

  (四)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13、完善教师职称制度。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表现,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审标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中设置正高级职称层级。加强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坚持教师职称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在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以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审。推动高等学校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职称评审政策规定。

  14、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研究制定全省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指导意见,研究与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的配套政策,推进地市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校长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支持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五)健全完善教师激励保障制度

  15、健全完善教师表彰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南粤优秀教师、教学成果奖、特级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奖励表彰,建立荣誉与奖励相结合的表彰机制,激励优秀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师立德修身、潜心育人,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深入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为教师搭建专业技能展示平台。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教师颁发国家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省荣誉证书,支持各地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

  16、健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制度。推进落实“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推动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制度和内部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推进落实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中小学临聘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按规定为临聘教师购买社会保险和建立企业年金。指导高等学校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支持学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用于科研(团队)人员的奖励,奖励部分暂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鼓励和规范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教师通过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成果转让和决策咨询等方式服务社会,获取合理报酬,增加合法收入。因地制宜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

  17、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鼓励民办学校逐步提高教师待遇,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提高教师退休待遇。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培养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六)创新教师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18、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深入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学校发展定位、学科特点相适应,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内容,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能力、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严禁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吸纳行业、企业作为评价参与主体,重点评价其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和生产一线实践经验。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建立健全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健全完善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完善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19、健全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以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为依据,进一步健全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教师聘任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明确本区域、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统筹协调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重大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编制部门要创新编制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教师编制保障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多方筹措,加大资金投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创新教育领域人事管理制度机制,督查指导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省财政重点对教师发展体系建设给予支持。市、县要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保障教师待遇政策落实。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挪用、挤占、截留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追回相关资金,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导检查。省将教师发展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依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新时代教师标准化建设方案4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xx〕16号,以下简称《准则》),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我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和第一标准,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形成教职工全覆盖、学习常态化的教育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我校将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提升全体教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引导全体教职工自觉做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新时代教育工作者。

  (一)开展学习培训。至少开展一次全员集中学习。同时,把《准则》作为校本培训的重要课程,纳入本单位年度师德培训内容,真正把准则掌握准、理解透、落实好。

  (二)开展研讨自查。组织教职工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学准则、见行动”为主题进行研讨,撰写学习心得,进一步强化《准则》意识。同时,组织全体教师对照《准则》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锁定问题、找准症结、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板报等多种媒介以及教职工大会、新教师入职、家长会等时机对《准则》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师德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四)开展师德评议。深入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和教师个人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和纠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布违纪违法举报电话、意见信箱等,充分发挥校内外联动监督示警作用。

  二、工作要求

  (一)要求广大教职工明确“师德考核是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明确师德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资格注册等工作中的首要考量指标,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机制,并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同时,结合《佛山市高明区教育系统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明教〔20xx〕110号)等具体要求,做到禁令牢记于心、警钟长鸣于耳。

  (二)做好《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的工作总结,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报送至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同时,须更新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台账,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师德承诺书,建立完善师德档案。

  新时代教师标准化建设方案5

  一、总体目标

  经过5年左右努力,建立科学高效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不断满足学院内涵发展需要,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技术技能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双师型教师。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加强各系党支部和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各系党支部要在教师的引进、培育、考核、晋升、评优、奖励等工作中把好政治关,确保教师政治立场坚定。选拔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系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全覆盖,每年至少开展1次系党支部书记轮训。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把从事党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入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绩效工作量,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落实单位:组织人事处,各系党支部)

  2、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坚持把“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作为育人导向,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创新教师思政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充分利用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等红色文化资源并结合扶贫工作开展体验式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为青年教师配备政治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导师,负责对青年教师的思政工作进行“传帮带”,实现优秀思想作风的传承和发展。实行新入职教师谈话制度,各单位负责人与每位新入职教师谈话,引导新进教师加强自我修养。(落实单位:教务处,宣传部,思政部,团委,各系党支部)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学院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和协调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系部承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系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完善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将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有机结合,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强化师德考评,并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票否决。建立问责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当事人严肃问责,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科研处、纪委、监察审计室、工会、各系部)

  4、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大力挖掘宣传学院涌现出来的德艺双馨的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弘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甘为人梯的师德风范,开展“十佳优秀教师”表彰活动,定期评选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业务精湛、教学效果好、关爱学生成长的“师德先进个人”、“四有”好教师等先进典型。将师德师风宣传纳入学院宣传工作统一部署,把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校报、广播、宣传橱窗、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推出一批能够展现学院教师新时代风貌的文艺作品,展现广大教职员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的典型事迹和精神风貌。(落实单位:教务处、宣传部、各系部)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5、强化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新时代核心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形成“领军人才+团队+青年骨干”梯度培养体系,重点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校内人才的培养力度,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一支适应学院专业结构、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大力引进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高技能人才充实到专职教师队伍,积极引进世界和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实施“名师教学团队培养计划”和“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名师教学团队5个,选拔培养专业带头人5人,技术技能名师10人,中青年骨干教师50人。落实国家“1+X证书”制度改革要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师资培训。继续推进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综合运用产学研合作、指导学生技能竞赛、生产性实训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教师技术技能和工程实践能力,落实教师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的'要求,培养一大批双师型教师。依托校企合作,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引进培育一批兼职技术技能名师。(落实单位: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各系部)

  6、建立健全教师发展培养体系。依托教务处,成立教师发展培训中心。针对学院各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性失衡问题,制定明确的专业群发展规划和与之适应的教师发展规划,确定各专业群的师资结构要求,通过合理引导和有效培训培养,使部分招生不佳、师资过剩专业的教师向相关专业流动或转岗。搭建“研究、培训、展示及应用”四位一体教师培养体系,持续提高教师课程教学设计能力,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教学的灵活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对中青年骨干教师设立课堂教学研究专项课题,资助教师对授课课程进行设计研究,着力打造“精品课堂”。每年选送30名左右教师参加校内外各类业务培训,推进教师成长发展。依托办学合作的国外大学,每年选拔5名左右的专业带头人和优秀教师赴国内外大学或者研究机构交流学习。依托名师教学团队,建立团队合作的交流互助平台,以各类竞赛、活动、科研和项目为载体,组织资深教师与青年教师一对一结对研究教学,将专家引领与团队互助相结合,助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和展示活动,搭建青年教师教学锻炼、交流学习、展示风采的平台,促进青年教师相互学习,鼓励青年教学能手脱颖而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优化学校辅导员队伍发展,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有关政策,执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政策。(落实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各系部)

  (四)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教师人事管理体制机制

  7、大力探索教师管理模式改革。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通过专设流动岗位,适应产业发展和参与国内外产业竞争需求,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评价体系,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对工作绩效、业绩成果等易量化的评价指标实行量化评价,对品德素质、工作态度、能力水平等不易量化的评价指标实行定性评价。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加大对专业带头人、技术技能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等核心人才和优秀教师的激励力度。(落实单位:组织人事处、各系部)

  8、改革教师职称制度。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自主职称评审,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激发办学活力和教师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重点,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表现在职称评聘中的比重,注重考核评价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引导教师将工作重点放在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如何培养优秀的学生上来。加强聘后管理,健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按有关规定降低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落实单位:组织人事处、各系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从学院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院基础性工程来抓。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和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对于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提交学院党委会决策。

  (二)强化经费保障。

  学院经费优先保障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每年把教师学习培训、下企业锻炼列为专项预算。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督导。

  各系(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学院将此项工作作为督查督导重点内容,纳入各部门考核,明确部门负责人在队伍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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