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2023-09-18 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校服采购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1

  为规范我区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南村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家委会成员)

  组员:

  工作职责: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校务监督委员会组长)

  副组长:(家委会成员)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二)采购招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正式供货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四)验收阶段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三、校服质量保障要求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学校校服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xxx、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xxx,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家长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2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5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家委会主导采购):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52 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3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点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各级各类学校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4.各学校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5.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6.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7.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河北省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

  9.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

  11.校服质量是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

  12.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13.采购单位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1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1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4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

  (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等,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逐校落实。

  (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4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统一着装,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江北区教育局文件北区教xx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进行采购。欢迎本次中标的.生产厂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

  二、采购内容、数量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夏装、春秋装、冬装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数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入围采购方式

  网上发布,自主报名,择优录用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6月26日11:00前向总务处报名,过期不候。

  五、入围采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27日13:00

  地点:学校会议室

  联系人:

  六、采购评委组成及采购流程:

  (一)采购评委组成。

  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采购评委组成人员家长代表不少于50%,因此学校将邀请了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了9人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由学校纪检负责监督。

  (二)采购流程。

  1.学校通知报名企业就企业文化,商品质量,校服未来发展趋势,售前售后服务等内容向评委做讲解。

  2.各位评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述企业进行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高的单位为被采购企业,评委在《会议纪要》上进行签名认可。

  3.各位评委对被采购企业有关的学生服样式、质量、价格等进行讨论,最终确定相关内容,并进行签名确认。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5

  为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雨花台区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意见》,依据学校校服采购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20XX级我校新生校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比选采购,学校特公开向社会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校服比选采购。

  一、项目名称

  雨花台中学20XX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比选内容

  新生军训服一套;夏季校服两套;秋季校服两套;冬季校服一套。

  (1)军训服一套:姜黄迷彩短袖(棉含量不低于95%),胸前学校标识Logo,姜黄迷彩长裤涤棉面料。

  (2)夏季校服二套:同款式,浅灰色T恤(棉含量不低于95%),胸前学校标识Logo,深蓝长裤(棉含量不低于60%)。

  (3)秋季校服二套:同款式,运动长袖上衣为麻灰+藏青色插红色、袖子镶红白色条,胸前学校标识Logo,深蓝长裤,镶红白色条(棉含量不低于70%)

  (4)冬季校服一套:上衣面料95%聚酯纤维,5%氨纶,红色和深蓝相拼胸前学校标识Logo,里料100%聚酯纤维,加反光条。裤子面料95%聚酯纤维5%氨纶复合摇粒绒。

  胸前学校标识Logo样式(长6—6.5CM,宽4.5—5cm)

  三、校服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1、校服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2、所用材料不退色、不缩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各项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标准。

  四、比选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比选人必须是原生产商并提供相关材料;

  (4)比选人证明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的材料;

  (5)比选人必须保证供货及时,服务快捷、品质可靠、调换灵活及时,为特殊身材的学生来校量身订做。

  具有20XX年—20XX年良好的相关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商业行为记录。

  五、比选所需材料

  1.各单件服装的明细报价及总报价,总价不超过1100元人民币

  2.产品质量承诺书;

  3.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必须提供比选人自产的雨花台中学校服实物样品及质监部门的'检验报告。

  注:以上资料一式3份,于比选时现场递交给评比小组。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XX年6月20日8:00—17:00(逾期不补报)

  报名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报名流程:提交资质材料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比选人最终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比选人;比选人中标后在7—1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七、采购期限

  协议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八、评比及中标企业确定

  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评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加比选厂家现场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京市雨花台中学。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竹园初级中学校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打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精神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动本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为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吴永军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先后召开了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抓实抓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7至8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就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全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4.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严把校服质量关。学校要求经办人员必须履职尽责,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一)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程序,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三)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打分;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打分。

  (四)样品和投标文件合计分值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得分名次并封存样品。取前三名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名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五)评比结果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其他要求

  1.在严格控制学生校服订购套数的基础上,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应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校服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7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根据教育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元素,是学校形象的重要展示,是加强美育、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上学已成为趋势,各地各校校服管理工作也不断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个别地方或学校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选用采购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为了让学生穿上“安全、优质、美观、舒适、宜价”的校服,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程序,建立健全校服监督惩处机制,着力解决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强制购买、价格偏高、款式品类过多、变动频繁、程序不规范、管理缺位等问题。

  二、严格质量标准

  校服标准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生装(校服)》(T/JYHQ0009)标准;安全类别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要求;配置可警示性标志的还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要求。

  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指标要求。

  三、规范校服选用

  中小学生校服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统一购买校服。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确定校服各学段在校期间校服种类、套(件)总数。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家长和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校服管理工作。学校是否启动校服选购工作,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坚持自愿原则,学生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

  学校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留存时间不少于3年。

  四、规范采购行为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规,按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校服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面向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创新能力强的校服生产企业公开招标采购。市属学校校服采购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列入金安区、裕安区管理。

  学校校服款式由各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选定。校服供应商应提供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展现青少年形象的'不同季节的多款式校服,供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遴选。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邀请供应商进行校服展示或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渠道展示校服款式,师生、学生家长参与评议、遴选。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色组织师生员工自行设计校服款式。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校服采购合同文本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订,供选用学校参考使用。学校校服采购合同签订后应提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校服采购合同还应包含质量检测报告和调换、修补、退货、增购等售后服务约定;增购校服的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及时公示校服采购工作,包括中标校服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验收检测

  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供应商提供的校服标识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标准规定,并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应对校服认真进行履约验收,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所使用的面辅料等是否完全一致,查看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标识。建立健全验收台账和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学校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封存。

  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首检由校服商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配饰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作为投标前置条件;二检由学校随机抽取检测所需数量校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送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方案中列支,不得向学校家长另外收取。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生校服涉及环节多,各县区应建立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校服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和解决校服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质。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校服监督管理;每年定期由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校服质量“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反映有质量问题的校服依法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开展校服工作专项督查检查。

  (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校服收费按照教育部(教基一〔20XX〕3号)和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XX〕68号)文件规定执行,校服费用应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计入学校收费或截留、挪用。校服费用收支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公示。

  (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应商按选购校服学生人数的3%以上比例,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招投标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从严查处在校服采购中存在的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公、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服及幼儿园园服的采购管理。由市教体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调整政策执行。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8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河天第一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标

  1、按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树良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9

  一、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支委委员、副校长)

  (副校长)

  组员:(总务主任,负责校服采购招标工作)

  (总务副主任,负责校服采购实施工作)

  为了让校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校服采购工作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级部主任及教师代表6人:

  (2)家委及家长代表:14人;(分别来自于一、二、三、四、五、七、八年级,每年级1名家委和1名家长)

  (3)学生代表4人:(分别来自四、五、七、八年级各1人)

  (4)社会代表1人:xxx(xxx派出所民警、法制副校长)

  主要职责:积极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积极建言献策,依法依规做好校服采购(家委和家长代表不低于成员人数的50%)。

  2、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党支委委员、工会副主席、校监委员)

  副组长(德育处副主任、大队辅导员)

  (级部主任、校监委员)

  组员:(团总支书记)

  (工会委员、妇工主任)

  主要职责:对校服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校服选用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为主体,以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法律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听取并收集与会代表关于校服参考价、校服款式、材质、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校服采购

  1、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2、报名参加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简介约5分钟视频,视频中要有校服生产加工资质、生产加工能力、厂房员工规模、生产流水线介绍、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纳税水平、企业信誉等方面的介绍(企业需对视频内容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以便我校能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3、校服采购过程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4、采购程序

  (1)学校在微信公众号、校务公开橱窗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公示我校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参考价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学校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收集学生对现有校服款式、材质、穿着体验的意见或者建议。每个班级派出2名代表参加。

  (3)学校召开采购工作实施小组成员会议,共同研讨校服供应商采购工作流程,主要议题如下:

  ①查看现有校服的原料、辅料、成品款式,现场收集代表们对校服的款式、材质的意见和建议;

  ②商议是否继续购买校服;

  ③商议校服款式;

  ④商议校服采购参考价;

  ⑤商议校服采购招标方式、验收程序、售后服务、用户需求书;

  ⑥现场请家长代表摇珠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4)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校服采购用户需求书。

  (5)在招标代理处公示21日天,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5、校服供应合同期初定为三年期。

  四、质量监管

  1、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并要求和监督校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装》、GB/T 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一检”是签合同前,校服供应商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检”是校服分发给学生后,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指派的专门机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即签合同前和供货后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若检验报告不合格,即顺延下一排位供应商中标。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3、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更换或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五、生产供应及验收

  1、学校应将新学年计划招生人数、每生配置校服款式及数量提供给供应生产企业,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2、成立校服验收工作小组,严格实施验收工作。验收校服时应查看校服成品与样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完整的生产标识,要求企业提供本校相应批次的所有校服产品类别的面辅料及成衣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六、售后服务

  1、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2、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七、应诉处理

  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020—39276803总务处:陈老师。

  八、相关工作要求

  1、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2、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11月2日起至11月6日17时止

  五、其他要求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11

  为切实维护我市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椐西安市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的通知》(市质监发18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西安市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设立校服管理机构,加强对校服管理工作的领导

  1、市上成立由西安市教育局牵头、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以西安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和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为主体、各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和质监分县局参与的校服管理委员会。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西安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和指导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全程监控,确保运行畅通;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负责校服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抽检工作;各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校服征订过程的监督及合同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2、中小学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总务处、教导处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委员会代表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校服的征询、采购、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建立校服生产企业备案制度,规范企业准入程序

  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小学校服生产企业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和产品质量抽检等程序,对具备证照齐全、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建立了备案企业信息库。各区县中小学的订购信息由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提供,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订购信息由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提供。

  各中小学校服征订工作必须在备案企业中选择。对未按程序征订,把关不严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校服》质量规范、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学生装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对校服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校服产品流入学校,即将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停止在西安市从事校服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校服穿着征询制度。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的学校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农村贫困地区的学校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穿着校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减免校服征订费用,减免费用由学校与中标企业协商解决。

  校服采购制度。校服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即在备案企业中,选择3家以上供货企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学校可单独采购,也可多校联合采购。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县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校服“双备案”制度。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备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备案,校服采购合同统一采用《西安市校服采购合同文本》;各校服生产企业在合同签订30天内,向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备案,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对校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校服“双送检”制度。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购买校服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学校应结合实际,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达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学校规模小且采购同一批次校服,可实行多校联合委托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

  校服信息公开制度。学校要通过学校的网站、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校服公开采购过程与结果,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采购合同,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校服封存留样制度。校服留样要备两份,一份必须用塑料袋密封储存,以备检验机构抽检,一份便于对照质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现象。

  校服款式创新制度。我市目前中小学校服普遍存在款式单一,样式陈旧的问题。多数学校以“宽、大、短”的运动装为主,颜色搭配缺乏时尚气息。各学校应广泛动员学生、教师和有兴趣爱好的家长参与校服设计,开展“我的校服我做主”活动,多方征集信息,创新校服款式,力争设计出色泽搭配和谐,符合学生身心发育特征,具有时代气息,彰显校园文化的新款校服。各校服生产企业要不断提高设计研发能力,创新校服款式,为学校提供更多反映古城西安学生庄雅风貌,经济适用的校服。

  校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建立校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对校服的征订及质量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就全市中小学校服的采购、质量监督等环节互通信息,上报或通报抽查结果,保障校服质量安全,研究工作策略,共同做好校服管理工作。

  四、加强校服售后服务,切实强化校服管理责任

  本次备案企业承诺在西安市域内有加工生产或售后服务场地,为学校提供便利的售后服务。学校与供货企业应在合同中约定售后服务的相关事项。

  学校应当做好对有质量问题的校服处置工作。各学校如发现校服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款式、面料、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校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各学校如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应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县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向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报案处置,并上报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各级学校后勤管理机构要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对待校服申述,积极协调处理纠纷。对违反校服采购程序和校服管理制度的学校,要依据“问责追究制”,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12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校服(实际是运动服,以下统一称校服)统一采购和相关标准和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xx]10号),为做好20xx年度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把好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关,严防劣质制品流入,为规范投标工作行为,严格依法招投标,确保物品质量,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现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广大高校学生的健康,关系学校和政府的形象,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成为舆论热点,引发社会问题和校园稳定问题。我校高度重视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采取招投标采购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学生校服质量指标必须纳入招标投标采购内容中。不得未经招标、投标过程,指定供应商采购学生校服。我校学生校服的招标投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相关法规组织实施。

  三、成立学生学生校服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流程

  1、由学生处根据招生部门提供的`20xx年拟招生人数确定新生购买校服的数量;同时提出相关标准要求。经学生处处长签字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交学校资产设备处。

  2、学校资产设备处负责招标采购。资产设备处准备相关招标采购需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铁岭市教育局支付中心,经网站公布进行招标采购。

  3、严格选择具有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供货单位。必须在合格企业名单中选择供货企业,实行集团招标采购,投标的企业必须是企业本身,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或代销商等机构。

  4、严把入校产品进货质量关。我校在招投标和验货检验等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

  招投标时,需查验供货企业是否具有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出具的与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委托检验合格报告。

  5、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学校资产设备处提供《中标通知书》给学生处,由学生处代表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集团采购合同,应于7月放假前完成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

  6、我校在完成集团采购后应组织进货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给学生使用。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或铁岭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签订验货检验委托合同。现场抽样工作应在供货企业生产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并由我校、第三方检测机构、供货企业三方人员共同参加。验货检验应为逐批抽样检验,做到高标准、全覆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校服投入使用前向我校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质量验收由学生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同,按合同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提供)。

  7、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收费,按财务工作要求支付给企业。

  五、加强校园宣传教育和内部管理

  新生入学期间,我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在校师生加大国家法律、有关质量的法规规定以及高校各项规章制度、“黑校服”鉴别方法、“黑校服”危害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防范“黑校服”侵害的自觉性。我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黑校服”流入校园。

  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我校20xx年度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全程要有学校纪检监察处人员监督检查。

  七、建立贫困生校服援助机制

  我校要关注贫困学生生活,采取有效措施,开通帮扶贫困生绿色通道,建立解决贫困学生校服的有效机制。要联合供货企业,加大对贫困学生校服的帮扶力度,按新生数的2%资助贫困生,确保贫困学生穿上合格校服。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13

  根据省教育厅《深入整治全省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局《深入整治全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纪委《深入整治全市教育体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精神,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把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动全市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转化为百姓更多更实在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顶山市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顺任组长,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李志任办公室主任,财务科、基教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班子为成员。

  三、整治项目

  1.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整治,完善和规范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制度、程序及监管体系。

  2.主要问题。

  (1)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采购单位政策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不强。

  (2)在我市准入的校服企业范围之外征订校服的问题。

  (3)校服定制过程中出现了串标、围标和吃回扣等违规问题。

  (4)校服的生产、采购、验收等环节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3.工作措施。

  (1)明确规范采购程序。各级教体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xx〕563号)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的定制采购行为。

  (2)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为选用工作夯实基础。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校服采购中,要求采购单位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认真贯彻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及T/HAS109-20xx《校服分等评定技术规范》等其他标准,推动标准进校园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4)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明标识”即: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志,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双送检”即: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质检报告需及时报主管部门。

  (5)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市直学校必须在市教体局批准的校服准入企业内选用校服,征订结果须报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备案;县(市、区)可在市教体局批准的校服准入企业内选用校服,也可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名单,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开招标的,方案和结果必须报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备案,县(市、区)学校征订结果须报县(市、区)主管部门备案。采购档案备查至少三年。

  (6)强化监督。对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串标围标、收受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7)畅通学校、家长反映校服问题渠道。各县(市、区)校服管理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学校、家长反映的.校服质量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利益。

  四、步骤安排

  1.动员部署(7月中上旬)。平顶山市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召开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动员大会。各县(市、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开展自查自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剖析整改。一要根据查摆剖析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可操作。二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2.摸底排查(7月)。各级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要分头赴各地进行摸底排查,召开座谈会,梳理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3.警示教育(8月)。召开警示教育动员大会,通报近年来发生在教育领域的典型案件,以案明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研究制定措施,印发我市关于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文件。

  4.集中整治(10月底前)。重点围绕我市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遴选2-3个县(市、区)为试点。

  5.系统总结(9月、12月)。全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要同步进行,及时报送阶段性进展、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对好的单位及工作经验,认真进行梳理,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市教体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按照任务分工,立足职责定位,自觉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全局一盘棋、上下联动,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主动认领任务,责任明确到人,着重在抓问题整改上狠着力,在创新治理模式上下功夫,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见成效,真正做到精准施治、靶向治疗,坚决防止大而化之、大水漫灌,防止摆花架子、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在专项治理中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予以问责。

  (三)高效处理线索。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开展执纪执法。全市教体行政部门均要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对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快查快办、动态清零。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收到的县(市、区)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送、交办,确定一批问题反映集中的重点县(市、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化督促指导。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注重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加强重点领域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引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努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将整治问题线索台账、联络人员表、阶段性进展等情况,每月8日梳理简报、18日汇总详报,加盖单位公章用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于9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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