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园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指导思想
坚持就近入园、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儿童及监护人情况进行积分,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使学位排序更精确、录取更公平、家长更满意。
二、积分入园对象
1、宝安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市户籍在我区购房或有特殊住房、租房的适龄儿童。
2、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积分办法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一)基础分
幼儿园基础分分为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基础分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基础分。
1.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2.小区配套幼儿园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16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本小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本小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本小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小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本小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95分。
(5)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0分。
(7)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90分。
(8)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5分。
(9)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55分。
(10)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购房:积100分。
(11)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12)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园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13)非深户籍,本小区购房:积75分。
(14)非深户籍,本小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15)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65分。
(1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50分。
(二)加分项
1、深圳户籍
(1)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幼儿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2)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3)租房情况加分:以公租房、人才租房材料申请学位另加3分。
2、非深户籍
(1)社保时间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班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
(2)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园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3)租房情况加分:以公租房、人才租房材料申请学位另加3分。
四、积分的核定与用途
(一)积分的核定
幼儿园收取家长入园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二)积分的用途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和家长的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本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原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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