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兰州幼儿园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报名条件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子女入园。
严禁违规招生、虚假招生宣传等行为;招生不得与赞助费、特色班或实验班挂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凡未经审批注册的学前服务机构,一律不得招生。
各县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招生政策执行不力、工作程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幼儿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各园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现场等多种方式灵活报名。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各园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录取,确定入园幼儿后,应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入园前应到规定的'机构进行入园体检,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各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编班并控制班额。各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做好入园幼儿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更新。
报名材料
1、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家长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本市户籍幼儿:户籍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房产证明;
非本市户籍幼儿:户籍簿、辖区内居住证。
2、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各县区相关要求自主招生,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事项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照顾政策
根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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