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度南安幼儿园收费标准

2021-02-03 幼儿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0—2021学年度南安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2020—2021学年度南安幼儿园收费标准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小学、幼儿园2020—2021学年度校历的通知》(泉教初〔2020〕11号)精神,我市幼儿园2020年秋季校历安排如下:2020年8月31日开学(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2021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十七)学期结束,学生放假。2021年春季校历安排如下:2021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报名),3月1日正式上课,7月2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因此,2020年秋季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伙食费按照5个月进行收取,2021年春季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伙食费按照4个月进行收取。各幼儿园在开学初登记注册收取费用时,应向家长开具按费用分项目的相关票据,并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各校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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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筹协调下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应从本区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负责制订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要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绘制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示意图。合理确定各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规模,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要对现有公民办幼儿园进行摸底核查,严格审核办园资格,并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辖区内群众选择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入读。

  (三)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要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辖区内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随迁子女。

  (四)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应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见附件),幼儿园应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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