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了幼儿主要是通过感官来认识世界。在丰富的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幼儿才理解事物,对世界形成相对抽象的认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烟台市幼儿园入园办理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
二、入园条件
入园幼儿应为身体健康、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3至6周岁儿童。小班招收当年9月1日以前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有条件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向下延伸,招收3周岁以下的幼儿入园。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幼儿的户籍本原件、复印件;
(二)《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包括接种预约时间单);
(三)儿童免疫接种证查验证明,此证明须持幼儿免疫接种本到原来接种地开具;
(四)外地户籍幼儿,提供流动人口子女入园证明(到所在乡镇、办事处开具)。
四、办理程序
1.到学前教育机构填写《幼儿入园登记表》,接到幼儿园的通知后,家长须带幼儿到所在县市区妇幼卫生保健院进行全面体检后持幼儿体检合格表(附各项化验、检查单)及以上第三条需提供的四种材料到幼儿园报到。
2.学前教育机构向家长发放入园须知(包括入园程序、退园程序、毕业程序、收费项目、收费办法及标准、托幼费收取起始和截止时间、每月交费时间、入园时间、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安排、保教知识介绍及有关注意事项)。
五、办理期限
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机构招生没有统一的时间。各学前教育机构一般每年秋季招生,招生工作应在8月底前完成。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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