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按照时间可以分为全日制幼儿园和寄宿制幼儿园,按照对象可以分为幼儿园、残疾儿童幼儿园和特殊儿童幼儿园,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宁波幼儿园招生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名条件
1、本区有户籍或有家庭房产的适龄幼儿。
2、父母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0年5月底,持有效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同时父或母一方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截止2020年5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登记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的儿童。
二、报名材料:
1、户籍生所需准备证件:
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如有房产,则还需准备房产相关证件。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所需证件:
户口簿、学生出生证明,父亲母亲居住证,社保证明等。
3、港澳台籍子女所需证件:
港澳台证件,如在报名地有房产,还需房产相关证明。
4、外籍子女所需证件:
护照,如有房产,则还需准备房产相关证件。
5、有房无户学生所需证件:
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房产相关证件,如学生与房产拥有者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还需亲属证明。
三、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房户一致业主子女的'入读需求。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住宅房产权人仅为父母)三者一致。
2、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遵循辖区内相对就近原则招生。“辖区”一般指街道(镇)管辖的地域范围。
(二)录取批次
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区域,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原则上分批有序录取,前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额,方可录取下一批次,满额即止。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在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序。
1、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地属于配套幼儿园本小区范围。
第一顺序:本小区“房、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户籍和住宅房均在本小区。
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本小区,但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区,且住宅房产权人仅为父母。
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可录取人数时,按照上述顺序及本小区户籍落户时间(指适龄儿童户籍)或购入房产时间先后录取。未录入幼儿统筹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2)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地不属于配套幼儿园本小区范围。
第一顺序:辖区内“房、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户籍在辖区内,且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户籍和住宅房均在辖区内。
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家庭住宅房在辖区内,且住宅房产权人仅为父母。
(3)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北区范围
第一顺序:适龄儿童户籍在配套幼儿园本小区范围内,且本小区内无住宅房。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在江北区有户籍,家庭无住宅房,但实际居住在本辖区内。
第三顺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2、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录取
第一顺序:辖区内“房、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顺序:辖区内有户籍无家庭住宅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顺序:辖区内无户籍有家庭住宅房的适龄儿童,住宅房产权人仅为父母。
第四顺序:户籍在江北区内其他辖区。
第五顺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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