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是小朋友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青岛李沧区幼儿园报名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100%产权有效房产,且其产权人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之一的适龄幼儿入园情况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具体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其中沧口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沧区振华街道、兴华街道、兴城街道、沧口街道、楼山街道、湘潭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李村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村街道、虎山街道、浮山街道、世园街道、九水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2、儿童健康手册(只需原件)。
3、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不提供)。
4、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1)房产性质具有住宅属性的100%产权房屋产权证(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2)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具有住宅属性,登记日至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须在有效期内且截至8月31日满一年:
(1)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社保卡;
(2)在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营业执照。
(三)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
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29日(星期五),通过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jy.qdlc.gov.cn/)、李沧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报名录取
1、网上登记方式。各幼儿园采取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市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系统”,点击“李沧区”,进入幼儿园登记系统。根据登记系统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和家长信息,确认并打印结束后,完成网上登记。
2、报名及录取。沧区幼儿园网上登记、现场报名、录取时间在7月20日(星期一)至7月30日(星期四)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7月20日(星期一)至7月24日(星期五)网上登记,7月25日(星期六)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7月27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7月28日(星期二)至7月29日(星期三)网上登记,7月30日(星期四)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现场报名时,请家长将打印的纸质网上登记确认表及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相关幼儿园确认。各幼儿园具体报名时间、需提交材料等相关信息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家庭办学前教育机构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
3、录取方式。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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