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
一、报名条件
(一)招生年龄
年满三周岁(截止到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的学龄前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原桃城区行政区所属中心城区,具有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地理位置原则上为西外环以东、滏阳一路以北、北外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不含彭杜、河沿、赵圈、麻森、邓庄等周边整体乡镇以及河东办事处等所属乡村户籍适龄儿童。
2、上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上述区域内的居住证;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地社会养老保险(两年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
③上述区域内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满一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8月12日9:00——8月14日17:00,8月14日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三、报名形式
统一实行
报名请登陆
四、报名要求
1、家长进入报名系统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家长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幼儿近期小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每名幼儿(以身份证号为准)限报1所市直幼儿园(衡水市第一幼儿园或衡水市第二幼儿园),多报将取消市直幼儿园录取资格。
2、市直幼儿园是日托幼儿园,幼儿在园午休。为不影响幼儿园的正常管理秩序,中午不准家长随意接送幼儿。如不能做到,请家长不要报名,幼儿园也不予接收。
3、参照教育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解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桃城区户籍之外的农村户籍人口在桃城区行政区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不包括桃城区所属乡镇幼儿。
4、在衡水市第一幼儿园报名
最后的预录取结果以衡水市第一幼儿园
五、录取程序
(一)随机摇号录取
幼儿园报名结束后,对
(二)核实相关材料
通过摇号预录的幼儿,其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带幼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预录幼儿园进行信息现场审核确认登记,
1、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父母其中一方的,需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房产证的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抵押证明。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或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
(3)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4)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一年以上的物业费及水电费票据。
(5)父母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住的: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
(6)政府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许可租赁合同。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还需
证件材料不全、虚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审核手续、幼儿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幼儿面试(残疾筛查)。
(四)领取幼儿健康检查表,到市妇幼保健院体检。
(五)通过面试及体检合格者办理入园缴费手续。
(六)被摇号预录取的幼儿参加面试时,必须有两名家长(一名家长照看孩子,另一名家长办理面试手续)参加,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面试期间幼儿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在规定时间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一次,春季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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