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普陀区小学报名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普陀区小学入学条件
1.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2021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4.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二、普陀区小学入学所需证件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8)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9)其他相关证件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7)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说明:“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普陀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及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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