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广州南沙区小学招生地段,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州南沙区小学招生地段
金隆小学:梅糖社区居委、金苑小区、丰庭花园、滨海隽城、滨海悦城、滨海御城、碧桂园豪庭、云山诗意、时代云图、翡翠公馆、板头村。
南沙小学(本校区):珠江湾、南沙奥园、晴海岸、观海美寓、玫瑰花园、水牛头片区、富力天海湾、中盈一海里、南横村、塘坑村、大岭村等。
招生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含7周岁)申请入学,由区招考办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
学位安排
(一)公办小学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条件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适龄儿童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符合“人户一致”的条件: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等先后顺序进行核实)地址一致,入户该址时间须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
2、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截止至当年招生计划公布之日),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同户籍。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适龄儿童户籍地对口公办小学安排入读。如对口公办小学学位不足,则根据住宅性质,依次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等次序排序,同类别的,按登记时间排序,按排序先后统筹安排学位。
(二)以下情况予以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1、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2、未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办理入户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3、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南沙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单元无对口小学1–5年级在读学生,持房屋所在地来穗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广州市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
5、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6、对于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由于排序靠后而未能被对口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7、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8、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日程安排为准,下同)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三)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四)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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