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广州幼升小报名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越秀区招生对象条件
(一)具有越秀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具有越秀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越秀区特殊学校申请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佐证材料,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没有本市的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登记。
(三)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请看《2019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荔湾区招生对象条件
具有荔湾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地段报名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审核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海珠区招生对象条件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前把适龄儿童的户籍迁移至房产所在地址,使“人户一致”。
(二)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迁到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迁的由永迁地安排学位)。
(三)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
天河招生对象条件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白云区招生对象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指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黄埔区招生对象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花都区招生对象条件
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增城区招生对象条件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已取得学籍(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其他区域的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从化区招生对象条件
从化区户籍学生。凡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读小学的截至当年8月31日必须年满6周岁),以其有效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明、宅基地证明等)为依据,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广州市从化区实行积分入学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从府办〔2017〕19号)以及上级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对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且在从化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一,区教育局将结合申请人条件、可提供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对象,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承租人子女入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租购同权”的目标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参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学位。
南沙区招生对象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含7周岁)申请入学,由区招考办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
拓展:2022年天河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第1、2 项为必要项,第3-5项中至少有一项符合):
1.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制系统)已取得核定积分;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
3.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
5.在天河区创业。
备注:
1.“市积分制系统”积分申请方法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执行。申请人在“市积分制系统”中有核定积分后可在“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申报;“市积分制系统”申报请详阅《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指南》(http://lsj.gz.gov.cn/zcjd/content/post_7990869.html)。
2.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连续满1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2022年南沙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辖下11区)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我区初中一年级。
2022年花都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参加2022年积分制入学。
(二)参加花都区积分入学的三项必备条件
①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
②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其中之一;
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上述三项必备条件至少有一项在花都区。如仅有《广东省居住证》这一项在花都区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须在花都区连续满一年。
满足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为随迁子女提出入读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
2022年从化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在从化区居住,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2、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3、适龄随迁子女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
居住证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居住证计算方式:
(1)2016年1月1日前,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30天内办理延期的,视为连续办理;超过30天的',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2)2016年1月1日后,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累计计算,不受30天期限限制。
2022年海珠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条件: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且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 在海珠区就业(创业)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在缴纳。
其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且尚未入学。
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备注:合法稳定居住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拥有海珠区产权住房。
2. 在海珠区合法租赁住房,已在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022年荔湾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荔湾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2.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关于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或随迁子女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证明材料之一。
2.申请人在广州市租赁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在广州市服务单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租赁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关于合法稳定住所是指:
申请人提供在广州市范围内(含在广州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广州市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等证明材料之一;或提供在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的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
孩子申请积分制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截止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
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022年越秀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为广州地区(含十一区)以外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不含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
适龄子女是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
申请入学年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申请条件
不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申请入学的积分以市积分系统核定的积分为准。积分制入学的学位数量按符合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和上级文件要求的比例而定,并不确保安排学位。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提交申请:
1.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2.申请人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一年以上且在缴。
2022年黄埔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2年5月710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2年5月10日)。
申请对象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 周岁(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2022年番禺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一)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2022年增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在增城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备注:
由于广州市积分的办理和核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长,从提交申请到核定积分约需1个月(来穗人员网上申请积分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收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回执》才视为成功受理,才能进入下一审核环节,约25个工作日内核定个人积分)。请需参加积分的来穗人员尽早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前办理积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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