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哈尔滨公办小学报名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具有哈尔滨市的常住户口或在哈尔滨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尔滨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二、报名时间
【公办小学】
报名时间:7月20-22日
招生原则: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按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统筹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
3、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特别提醒:“两个一致”原则
1、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
2、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还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哈尔滨市居住的居住证。
【民办小学】
报名时间:7月16日—8月3日
自主招生时间:7月13—14日
招生原则:电脑排位和自主招生
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
3、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还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哈尔滨市居住的居住证。
三、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
①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
②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2、少数民族儿童
①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哈尔滨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
②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4、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
①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
②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
①适龄随迁子女拟在哈尔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哈尔滨市居住的居住证;
②随迁子女也可回原籍就读。
6、外籍学生
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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