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许昌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市主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符合市主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安排
1、小学报名:主城区今年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中旬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待定),该信息作为小学入学报名、审核的重要依据。招生学校根据登记情况分批通知学生持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审核,分批进行录取。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2、初中报名:主城区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30日,报名工作由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开发区和示范区中招办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初中学校学区由市中招办联合上述五区中招办,根据各片区报名人数及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级统筹、区级负责原则
市中招办统筹协调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并负责市直学校招生和各区的入学监管工作;各区中招办负责各自辖区内学校招生和入学监管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原则
市主城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招生。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由审批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招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报名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三)实行住、户(居)一致优先原则
“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是指在市主城区有自购住房(含祖孙三代共住房)、有户籍的居民子女,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1人)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招生网上报名结束之日),优先安排入学;“住、居一致”优先原则,是指在市主城区有自购住房、无户籍的居民子女,学生其父母(至少1人)持有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登记的地址与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取得时间截至招生网上报名结束之日),优先安排入学。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许政〔2015〕16号),办有居住证的享受当地户籍待遇。自2021年起,非市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市主城区入学须持有监护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将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顺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批依次录取,同时入学。符合以下(1)(2)(3)(4)情况的为学区生,第一批次录取。符合(5)(6)(7)(8)情况的为统筹生,第二批次录取。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1)住户一致:户籍和房产一致,均在招生范围内。①有产权证的独立房产;②占比50%以上的共有房产;③暂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公租房、商品房和商住两用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2)三代同居: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监护人在市区无其他自有房产。
(3)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可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4)住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报名录取。
(5)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6)新建小区的学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要求,“对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由属地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协调安置入学。(新建小区指2014年以来从没有划分过学区的小区。)
(7)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8)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2、需提供的证件
第(1)(2)(3)(4)(6)(7)种情况,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非主城区户籍购房居住的,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及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凭证);
(3)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宅基证(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薄的,须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父母的无房证明,无房证明由原毕业学校统一到不动产处出具);
(4)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有市主城区户籍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公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户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第(5)种情况,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第(8)种情况,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随迁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经商人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当年纳税(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在城区稳定居住,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组织。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的民办学校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合理调整招生计划,逐步化解其他年级的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市直民办学校的招生,实施网上报名。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30日,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20日到8月20日(暂定)。
(三)特殊群体的保障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许昌市主城区的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统一到各区中招办统一登记;许昌市主城区的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统一由各区安排登记入学信息,各小学学校具体负责。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2、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积极通过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辍学。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拓展:
小学入学祝福语
1.开学的大幕已拉开,知识的宝藏登你来挖掘,学问的山峰等你去攀登,奥妙的宝库等你去开启,百科的天地等你去驰骋,愿你努力加油,收获满满!
2.转眼间又是一个新的学期,我们也又向上跨了一个年级,当日子在象流水般翻飞时,我相信你的收获也会成正比,愿你新的学期有更多新的收获。
3.开学了,请务必保持节日的活跃精神,发扬上网的熬夜精神,继续大年初一的早起精神。美丽人生重新开始。毛爷爷说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开学快乐。
4.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多彩回忆。新的学期就要开始,愿你保持快乐的心情,把烦恼交给知了,把幸福留给自己,去迎接崭新的日子。祝月号开学日快乐!
5.穿着白球鞋,骑上自行车,背着半袋馍,假装去上学,青春虽已过,怀旧没有错,忘掉破工作,山珍海味撤,咸菜加大馍,听说读写默!
6.久违的笑脸欢迎你,熟悉的课堂等待你,暂新的课本启迪你,睿智的老师栽育你,活跃的校园属于你!
7.开学要开心,求学要用心,上学要省心,要让人放心,为人多爱心,事事要顺心,成绩要舒心,让家人欢心。
8.让梦想在校园里起飞,努力读书,让理想在校园里闪光,认真学习,开学日,背好书包,向美好的未来出发,努力加油,开辟人生的辉煌!
9.新秋迎新校,新校迎新人,新人迎新生,新生要心愿!愿你在新学期中,继续努力,继续进步,学的好,活得好!
10.开学日,要有大志气,就算为自己,也要去努力,竞争渐凄厉,考场不客气,备战早有利,不求闻达世,但求考好试,不被当白痴,发奋在今日!
11.开学了,希望在新的校园里,与新的同学和睦相处,一起萌萌哒地渡过这三年的漫长学习。
12.金秋的风景怡人性情,九月的开学别样美丽。快乐的伙伴相约一起,快乐的歌声心底唱响。知识的花朵散发芬芳,幸福的课堂绽放光芒。
13.左手握青春,右手拽梦想,青春握手心,梦想放肩膀。
14.开学季,又是一个新起点。伴着丝丝凉爽的秋风,飘来阵阵悦耳的铃声,传来声声同学的笑声。
15.青春的脸永远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收拾行李让我们带上满满的希望,踏上充满欢乐有趣的开学旅程,相信自己,明天的路上将收获无限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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