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重庆巫溪县中小学招生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发布信息。
6月上旬,由教委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采集和入学登记通告。
(2)学生信息采集。
按市教委统一要求,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小学、初中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招生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具体操作流程另文下发)。每个适龄儿童按条件要求必须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符合条件不登记就读辖区内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辖区学校就读;要在县内其他学校就读的.,需根据招生政策和条件要求,进行信息和相关印证材料填报,相关学校按分批审核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但相关学校招生已满的,由教委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3)学生登记信息审核。
6月20日起,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委牵头、学校参与,按招生条件、程序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规划确定初审通过的学生,没有初审通过的注明原因,并将所有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初审符合条件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的直接纳入初审通过名单;初审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按批次先后依次确定初审通过名单,某一批次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由教委按要求电脑摇号产生初审通过名单;摇号未进入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下一批次学生和符合条件未进行信息登记的学生由教委统筹安排在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招生登记。
7月30日前,各城区学校严格按程序和条件要求,通知初审通过的学生准备相关资料按分批审核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现场审核登记与网上信息采集一致的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现场审核与网上信息采集不一致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具体招生批次如下:
第一批:户口在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户口不在辖区,产权住房在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含租住廉租房、公租房、进城务工、经商、工作调动的子女等),此批次由招生学校根据学位空缺情况,按满足条件的先后顺序审核招收,其顺序为:首先是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有法定监护人与县房管部门签订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的优先登记报名;其次是进城务工有“五险一金”的、经商有营业执照的、工作调动有正式文件的(城区小学毕业就读初中的优先);最后是仅有居住证明(城区小学毕业就读初中的优先)。学位满额不得再招收,符合条件需就读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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