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中山市三角镇小学招生指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网上信息登记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2日9时至6月3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http://www.zsedu.net/)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
重要提醒:所有在中山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均需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我镇在横栏镇行政服务中心为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学生及家长提供设备和咨询服务,同时设立学生信息现场验核点,对预报名登记政务数据中没有相关信息的学生,进行现场信息验核。
二、现场信息登记
符合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进行现场登记,现场登记由家长完成,不宜带上适龄儿童,报读民办学校不需现场登记。
家长应带齐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登记确认,资料不齐全的不予现场登记。
注意:户口本复印件需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1、本镇户籍(不含新迁入)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于5月22日上午8:30—下午3:30(中午不休息)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如下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因防疫需要,请家长听从学校安排在校外登记):
①西冲社区、横西村、横东村及宝裕村(横栏小学就读)户籍的到横栏小学报名确认。
②宝裕村、六沙村、五沙村户籍的到第二小学报名确认。
③三沙村户籍的到三沙小学报名确认。
④新丰村、裕祥村、新茂村、贴边村户籍的到四沙小学报名确认。
2、本镇户籍(不含新迁入)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①在我镇各小学就读的学生在5月27日前上交户口本复印件给班主任报名确认。②不在我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5月25日—27日前往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3、凡入读初中、小学新生属于新迁入横栏户籍适龄儿童、横栏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中山市户籍跨镇区入学、横栏镇户籍生需跨辖区入学、各类政策性借读生及横栏户籍的各年级转入插班生:
请家长于5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待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安排入学后再到指定学校报名,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现场登记。入户资料未办理好的等办理好户籍资料(以户口本为准)后可在6月3日前(含6月3日)到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
4、横栏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在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学申请,8月24日后不再接受申请。
三、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家长须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按要求格式复印,在现场报名时交验。按以下提供资料:
1、具有新迁入横栏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包含小学和初中)
①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现场领取);
②提交要到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或单位的住宿证明);
③家长或监护人户口本(含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2、横栏镇户籍需要跨辖区入读本镇公办小学(宝裕村原居民入读横栏小学的除外)的适龄儿童
①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现场领取);
②提交需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家长或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3、中山市外镇户籍入读我镇公办中小学的适龄儿童
①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现场领取);
②由社保部门打印的参保证明,如参保证明未直接显示为“中山市横栏镇xx公司”,请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公司地址的佐证材料;
③《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
④横栏镇商住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⑤家长或监护人、入学儿童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含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
⑥子女户籍与家长不一致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入学儿童出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注:参保证明、工作证明、房产证需满1年以上,证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
4、父母单方是横栏户籍,其适龄儿童不是横栏户籍或未入户籍
①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现场领取);
②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④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⑤居住证明(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5、各类政策生
各类政策生申请人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本(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件)等,还需按政策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优待对象的公安民警适齡子女,按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安排。
(2)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的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第七条第(一)款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按中山市军分区公函和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安排。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范围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按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安排。
(4)符合《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规定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按中山市总部办公函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安排。
(5)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高层管理人员(不含子或分公司)适龄子女需提供中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证明。
(6)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
②工作单位证明;
③中山市房产证。
(7)持有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人才子女需提供:
①《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②持卡人中山市工作单位证明;
③中山市房产证。
(8)台湾居民适龄子女需提供: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②台湾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虅本;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或在中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和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授权委托书。
(9)华侨适龄子女需提供: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的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中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的中山市户口簿和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区)医院的体检证明。
(10)港澳居民适龄子女需提供: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中山市房产证;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⑤授权委托书。
(11)荣誉市民适龄子女需提供:
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12)百佳外来工适龄子女需提供:
①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最近三年内);
②中山市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13)符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予以政策性照顾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9号)照顾对象的人员适龄子女按市卫健局公函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安排。
(14)符合《横栏镇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暂行办法》的人员适龄子女需提供: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
②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本镇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由社保部门打印的参保证明,如参保证明未直接显示为“中山市横栏镇xx公司”,请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公司地址的佐证材料。
6、具有横栏户籍的公办学校各年级插班生。
①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现场领取);
②提交要到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家长或监护人户口本(含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四、注意事项
1、子女户籍与家长户籍不一致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入学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有父母及子女身份证号码的DNA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2、在7月10日前到镇防保所开具《儿童入园(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入学注册时需向录取学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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