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指正在小学上学的孩子。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花都区民办小学招生方式,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花都区民办小学招生方式
花都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结合我区实际,花都区辖区内集团化办学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学生以自愿原则,实行直升方式升学(严禁择优)。
1、花都区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属性由花都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办学集团的成立、纳新、退出等需经花都区教育局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举办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为准(需在有效期内);
(2)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以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为准(需在有效期内)。
如属于“名校办民校”,除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外,还需提供由授权办学方书面确认该集团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均获得其办学授权。
2、经我局审核认定为集团化办学的,集团内学校优先招收符合集团内直升条件的学生,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面向社会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1)集团化办学幼儿园直升小学。属于上述“1”所述同一办学集团的,集团内幼儿园适龄儿童直升集团内小学学校,以自愿为原则。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至少近一学年在本园入读,即至少以大班为起点入读本园(以幼儿学籍或入园缴费凭证为准)。由幼儿园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必须附上家长签名的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方可直升。
(2)集团化办学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属于同一办学集团的,集团内小学毕业生直升集团内初中学校,以自愿为原则。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小学毕业生近三学年(即四—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
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集团内学校的学生人数大于集团内学校招生计划,则由花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一)按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本区内民办小学、初中学校原则上面向花都区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需向花都区教育局提交跨区招生申请(含学校生源分布、宿位数、拟跨区招生计划数等),花都区教育局初步核定后报广州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总计划的50%,且不得跨市招生。关于属地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继续实行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招生全市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花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工作。任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花都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三)招生简章、公告备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告(含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招生宣传信息),需报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肌?
统筹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关于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报名、资料审核、电脑派位(或对口直升)、录取、注册等各项工作,确保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或锁定生源。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行政部门保障其公办学位,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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