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济南历下区小学报名材料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历下区户籍子女
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在历下区辖区内家庭拥有历下区户籍、房产并长期居住。
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适龄儿童页);
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
若有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若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籍上,需提供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若是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明。
历下区外来随迁子女
(一)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家庭为单位在历下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父母(监护人)有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历下区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居住证至少在2019年8月31日前办理且连续至今;
在济南市区务工,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至少在2019年8月31日前缴纳且连续至今。或在济南市区合法经营,至少在2019年8月31日前注册并依法纳税且连续至今。
随迁子女是指随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市区指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南山区)长期工作、居住的非济南市区或非济南市户籍的儿童。
(二)报名材料
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⑴儿童家庭情况证明
儿童原籍户口簿;
父母(监护人)在历下区的居住证(积分项);
户口信息不明确的需提高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⑵父母(监护人)工作证明
父母(监护人)均可提供,但每人只选择以下其中的一项提供。
务工者: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和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积分项);
经营者: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合法经营手续及完税证明,期间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积分项);
⑶居住证明(根据儿童家庭在历下区的居住情况任选提供)
购房者:父母(监护人)在历下区所购房产(仅限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积分项);
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
⑷其他说明
父母(监护人)提供的居住证、社保及纳税证明的连续年限以及家庭房产等均作为积分依据。为确保您的积分更高,请提供更长时间、连续有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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